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宁陵县水利局2025)



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00号
3、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1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268.524899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6月1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01日
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于敬新、李晓博、李宁(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宁陵县水利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2664000.00元 大写:贰佰陆拾陆万肆仟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冯桥镇未来大道与新建路交叉口北侧文化广场2楼205室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秦朝伟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71721548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3.33分;客观因素评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8.33分
2、投标单位:盛世恒达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5.6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82分;最终得分:80.49分
3、投标单位:河南赤正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3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9分;最终得分:77.9分
4、投标单位:辽宁省水工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33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49.33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860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陵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7753886
地   址:宁陵县城关镇永乐北路488号
代理机构: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96565550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中州南路与应天路交叉口规划设计中心9层904-906室
监督单位: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00588
地   址:宁陵县建设西路606号
 
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2日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磋商文件】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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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7.2结果】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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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陵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图纸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为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报价函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磋商资料第七章磋商办法2第一章磋商公告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名称概况1.1项目名称: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00号;1.3采购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14;1.4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度2.3公里(桩号8+500~10+800),两岸堤防加固长度4.6公里(桩号8+500~10+800),新(重)建排水涵4座;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工程地点:宁陵县境内;1.7采购控制价:2685248.99元;最高限价:2685248.99元;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9采购范围及规模: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1.10工期:90日历天;1.11质量要求:合格;1.12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1.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2.供应商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个人网上查询打印件);4、信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磋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1报名及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3.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4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响应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八。4.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5.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00分;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1时00分。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7.联系方式采购人:宁陵县水利局地址:宁陵县城关镇永乐北路488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0-7753886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商丘市中州南路与应天路交叉口规划设计中心9层904-906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6696565550发布人: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发布日期:2025年6月19日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宁陵县水利局地址:宁陵县城关镇永乐北路488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0-77538861.1.2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商丘市中州南路与应天路交叉口规划设计中心9层904-906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66965655501.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4项目名称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1.1.5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2685248.99元1.2.3采购项目性质工程1.2.4所属行业建筑业1.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及规模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1.3.2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详见磋商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5个工作日内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1.13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控制价:2685248.99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磋商截止之日起)3.2签字或盖章要求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4.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4.2.2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4.2.4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1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造价)专家2人,共3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商丘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6.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日历日6.2预付款金额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60%。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6.2预付款金额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或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6.3农民工工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格式自拟)。9.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拨付60%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工程款。9.1磋商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最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9.2采购程序1.成立磋商小组2.制定或确认磋商文件3.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4.磋商5.确定供应商6.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9.3质疑函接收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注:1.关于正式启用中标通知书在线制作发放功能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sqggzy.com/spweb/HNSQ/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3e80b57c-09a1-42d1-9151-2da67ee4cf92&ID=d68b1052-0458-41fa-b836-b85bf8e391a1关于启用中标通知书在线制作发放功能的公告。2.关于启用新版采购人工具箱和供应商工具箱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2024-12-24(V6.8.0)的通知-通知公告。3.市场主体诚信库2020年1月2日起正式启用,按照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执行;需将企业资质、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社保、财务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对应位置,未上传视为没提供。为了方便磋商委员会核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前将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并在投标文件中标明上传位置。特别提醒: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豫营商〔2022〕1号)、《2022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豫公管委〔2022〕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精神,按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使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信息的通知》要求,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系统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防范和惩治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将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析监测预警情形对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二、有关要求1、自2022年8月1日起,新办入场交易的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时,对存在上述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评标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可参考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的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提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3、各市场主体的落实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及时见证记录,并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10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1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1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人: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2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3本次招标方式:见。1.1.4本次磋商项目名称:见。1.1.5本项目地点:见。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1.2.2本磋商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见。1.2.3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1.3采购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1.3.2本项目的工期:见。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1.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1.5费用承担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1.6.1磋商开始前,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泄露供应商名单等可能影响磋商结果,或形成获得信息不对、有差别等事实上形成的差别待遇的行为。1.6.2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3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试图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6.4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1.6.5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评审12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1.6.6磋商结束后,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1.7语言文字除国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均应使用中文。必须使用他国语言文字时,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和翻译文件。响应文件中因使用他国语言文字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文件提出问题和修改要求1.10.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并加盖企业公章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完全认可。1.10.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签收并提供文件回执。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见。1.13选择性报价方案见。2竞争性磋商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13(2)供应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4)技术标准和要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办法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原件,下同)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复,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3.1.2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准。4磋商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14(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磋商资料4.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1)本工程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企业第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将不予以公开;(2)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磋商有效期4.3.1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4.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4.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4.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4.5.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4.5.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范围、磋商报价、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5.3磋商响应文件为电子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5响应文件的递交5.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2.1供应商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5.2.2供应商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5.2.3供应商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5.2.4除另有规定外,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5.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予受理。6竞争性磋商6.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开标前,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6.2.1投标人(供应商)电子CA进行网上签到6.2.2投标人(供应商)电子CA对网上响应文件进行解密6.2.3投标人(供应商)电子CA查看开标记录表6.2.4开标结束6.3磋商及评审成交标准6.3.1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造价)专家2人,共3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商丘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磋商阶段:(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2)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磋商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4)磋商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6.3.3在初审阶段,磋商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4在初审阶段,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磋商响应文件中无磋商报价、无磋商范围、无计划工期、无质量等级或工期、质量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无磋商有效期或磋商有效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5)磋商响应文件有保留或合同条款有采购人不可接受条件;(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的。(7)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66.3.5详细磋商:(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已按要求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4)形式性审查,响应性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技术、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打分。(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竞标人磋商的具体内容。(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按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磋商。(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业主)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若磋商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6.3.6成交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7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综合评分法附后。6.3.10评审报告磋商小组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6.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6.4.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6.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6.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6.6确定成交人6.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供应商。6.6.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磋商文件中写明。6.7成交结果公告6.7.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6.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及磋商小组名单等内容。7合同授予7.1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7.3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187.4履约保证金7.4.1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7.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4.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合同货币,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需方可接受的格式;(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7.4.4在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9.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99.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20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21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供应商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供应商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供应商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由供应商自行购买或收集】2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为准)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23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质量要求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24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5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2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合同条款27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招标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8目录1、报价函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磋商资料291、报价函致:(采购人)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和认真研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2.我方已详细检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充通知(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按最后一次的报价做为最后报价。3.我方在此承诺,我方若能成交,保证在(工期),全面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执行;我方保证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提交一切资料。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6.我方同意磋商有效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本磋商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7.除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外,我方同意随时接受贵方的检查、询问,并根据磋商需要补充贵方要求提交的资料。8.如果我方成交后,我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拒签合同,同时我方愿意补偿该项工作因我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我方愿接受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方式。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0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磋商范围磋商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工期质量磋商有效期项目经理姓名级别证书编号优惠与服务承诺(可另附页)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78,3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地址: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78,335、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78,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8,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后附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收据)2.专业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从业证书等证明材料)78,36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8,37近年财务状况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8,38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根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专业预算软件编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8,397、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绿色施工设备、绿色施工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经费保障、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78,40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78,41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78,4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78,4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细化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8,44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78,45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78,46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22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78,47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78,48(二)项目经理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等级级专业注册编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78,49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8,50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结果公告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00号3、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5-14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控制价:268.524899万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6月1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三、磋商信息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01日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磋商小组名单:于敬新、李晓博、李宁(采购人代表)四、磋商结果经宁陵县水利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成交供应商: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26640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陆万肆仟元整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冯桥镇未来大道与新建路交叉口北侧文化广场2楼205室五、主要成交标的工程类名称:宁陵县水利局河南省商丘市申家沟归屯~入惠济河段(宁陵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秦朝伟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71721548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七、供应商得分情况1、投标单位:河南省开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3.33分;客观因素评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8.33分2、投标单位:盛世恒达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5.6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82分;最终得分:80.49分3、投标单位:河南赤正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3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9分;最终得分:77.9分4、投标单位:辽宁省水工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33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49.33分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28600.00元。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宁陵县水利局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0-7753886址:宁陵县城关镇永乐北路488号代理机构: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6696565550址:河南省商丘市中州南路与应天路交叉口规划设计中心9层904-906室监督单位: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3700700588址:宁陵县建设西路606号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