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宣传推广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湖南美术馆2025)



湖南美术馆关于宣传推广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01101000022503912)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美术馆关于宣传推广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01101000022503912
项目联系人:倪瀚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信息: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99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湖南省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湖南美术馆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B1404170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116003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5年7月2日
总成交金额(元):19800(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深圳市雅昌艺术网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深云路19号雅昌大厦601
1980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宣传推广服务

1
19800.0
19800.0
报价明细:“种子派对·童年艺术计划”宣传.doc需求响应:接单

2
【运费】

1

0.0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雅昌艺术网网络信息发布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湖南美术馆法定代表人:田绍登乙方(受托方):深圳市雅昌艺术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发布“种子派对·童年艺术计划”展览宣传合作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发布信息内容甲方同意在雅昌艺术网(即http://www.artron.net的互联网网站,下同)按以下条件发布信息:序号位 置产品名称形式产品规格期限数额价格1艺术看展展讯展览信息发布永久有效2025年6月24日-8月10日1篇8000元2雅昌艺术网、艺术头条图文专访图文专稿报道永久有效025年6月24日-8月10日1篇6000元3雅昌艺术网、艺术头条快讯开幕式快讯报道永久有效025年6月24日-8月10日1篇6000元优惠合计19800元二、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所涉及的发布服务应在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10日内执行完毕。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即人民币19800元整(大写:壹万玖仟捌佰圆整)。备注:媒体产品以付款启动交付。2、乙方收款方式为:乙方开户行信息:公司名称:深圳市雅昌艺术网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强支行账号:751058351915四、信息发布确认及验收1、乙方应在完成信息发布后,向甲方进行服务产品交付确认。确认方式为如下第种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确认函并附上信息发布完成截图的纸质文件进行确认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纸质交付确认函后向乙方给予回复,若乙方在甲方收到乙方的纸质交付确认函后3日之内未收到甲方的交付确认函,乙方应以书面或者电话等形式催告甲方,若经乙方催告后2日甲方未予答复的,则视为甲乙双方已交付确认。甲方指定收件地址为:,根据乙方性质,乙方在签署确认交付确认函后(机构客户需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个人客户需签字确认),以原件形式反馈至甲方,原件的复印件、传真件或者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甲方进行信息交付确认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交付确认邮件后向乙方给予回复,若乙方在甲方收到乙方的交付确认邮件后3日之内未收到甲方的交付确认邮件,乙方应以书面或者电话等形式催告甲方,若经乙方催告后2日甲方未予答复的,则视为甲乙双方已交付确认。甲方指定联系邮箱为:。☑3、乙方以手机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向甲方进行信息交付确认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交付确认信息后向乙方给予回复,若乙方在甲方收到乙方的交付确认邮件后3日之内未收到甲方的交付确认信息,乙方应以书面或者电话等形式催告甲方,若经乙方催告后2日甲方未予答复的,则视为甲乙双方已交付确认。2、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甲方指定联系人余房金,手机号073189936938,微信号;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长沙市靳江路2号湖南美术馆。乙方指定联系人刘文杰,手机号18673658903,微信号;电子邮箱78541194@qq.com;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9号。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须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己方损失的,对方可免责;造成对方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五、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为甲方发布信息所收取的费用中不含文件设计及制作费等其他费用;2、本合同发布的信息文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给乙方。乙方可为甲方免费提供以下制作服务:项 目形 式制作周期信息发布文件制作图片+文字,5帧以内flash动画,以乙方现有广告规范制作,不含创意及特殊效果乙方在接到甲方制作需求与资料后,48小时内完成(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链接页面制作图片+文字,以乙方对应的广告链接模版制作乙方在接到甲方制作需求与资料后,48小时内完成(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3、如果甲方要求制作内容超出本条第二项描述内容,则需要另外签订制作协议;4、甲方须在信息发布24小时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若需乙方进行本条第二项免费制作服务,甲方需提前48小时将发布信息文件提供给乙方)将信息发布文件电子版以Email或网络传递、光盘的形式发送到乙方,乙方收件地址为本合同所列地址。因甲方没有按时送达以上信息发布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乙方发布文件规格、要求等原因致使信息不能如期发布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为避免该信息位置空白,甲方同意乙方发布其他信息;由于甲方未提供有效的信息发布文件,致使信息最终未发布的,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该条信息的发布费用。5、乙方为甲方发布的信息内容、链接地址仅限于甲方的官方网站及雅昌艺术网网站范围内;6、甲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校确认,并确保发布内容、图文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文件中内容、图文出现错误或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由甲方自行负责;如有事实证明甲方发布的信息存在违法或侵权,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则乙方在先向甲方告知的情况下有权对该信息进行删除、屏蔽等技术处理。如违法或侵权信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部承担;7、关于发布后修改的约定:在已发布的信息内容,如后期发现错误问题要求乙方24小时内无偿修改为正确信息,不再额外收取费用;8、信息发布后,甲方需要更新/更改发布文件,需要提前24小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将更新的发布文件发给乙方,原已发布的信息费用仍按合同收取;9、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制作用于在雅昌艺术网网站发布的信息,乙方应按雅昌艺术网网站的技术标准谨慎处理甲方的信息内容,使信息内容可直接在雅昌艺术网网站发布,且不会对雅昌艺术网网站产生计算机病毒感染;10、如果甲方因故取消信息发布或更改发布时间,甲方必须于刊登发布的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未于约定的日期前通知乙方,则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11、甲方的信息发布页面不提供代码插入,所有图片文件均要求放在乙方雅昌艺术网的服务器上;12、如乙方刊登信息链接至甲方官方网站的,甲方应确保其官网内容、图片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六、承诺与保证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能力;2、除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外,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信息刊登版位以任何形式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七、免责条款1、乙方应尽量在甲方信息发布期内不对网站进行改版及改版测试,但基于发展需要,乙方将不定期对雅昌艺术网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并对改版的新页面进行测试。乙方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测试事宜,甲方同意乙方的上述调整与测试,并认同上述调整与测试不会影响合同发布信息内容;2、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本合同项下的网络信息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停机维护事宜,且乙方有义务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3、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意外故障,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4、对于乙方因上述三种情形而不能按计划发布信息的情况,乙方在提前或及时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上述情况发生影响甲方信息发布的时间,乙方应在发布时间上予以顺延。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滞纳金按逾期付款数额的万分之三收取。如逾期超过7天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3、乙方漏发、错发甲方广告信息(免责条款约定的情形除外),乙方将按照错/漏一补一原则赔偿甲方损失。如未及时补发逾期3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4、由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在受影响方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的,则不属于违约。九、保密1、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十、知识产权1、甲方确认其拥有所提供的原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摄影作品等)的知识产权;2、乙方拥有对甲方所提供信息进行加工、制作(包括对物品进行拍照等)后产生的新作品及乙方雅昌艺术网站的知识产权。甲方确认其提供的原始信息及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始信息予以加工、制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复制、发布、刊登、出版形式使用本合同项下信息发布的内容。若因乙方发布未经甲方确认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述信息的形式及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3、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十一、争议解决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信息均按屏幕尺寸1024×480为准,文件格式为JPG、GIF、PNG、SWF,甲方应按以上标准提高发布文件素材,否则乙方有权延期发布信息;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合同。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甲、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甲方发布的信息中涉及商标,则须提供注册商标许可证复印件。甲 方(盖章):湖南美术馆 乙方(盖章):深圳市雅昌艺术网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刘文杰电 话:电 话:1867365890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签字日期:电子信箱:liuwenjie@artron.net通信地址: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推广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