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DPDL202500000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
三、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资格、符合性审查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资格性检查结果
符合性检查结果

1
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55000.00
通过
通过

2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555900.00
通过
通过

3
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555000.00
通过
通过

4
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
557000.00
通过
通过

5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57940.00
通过
通过

6
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
538000.00
通过
通过

7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557500.00
通过
通过

8
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
557960.00
通过
通过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57940.00

2
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55000.00

3
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
55700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10栋17D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55794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邵红星、侯传俊、蒋军辉、郑银鸿、(采购人代表)刘红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福塘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5-8977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黄榄坑新村四巷4号202A
联系方式:19928920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9928920743

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投标文件.zip

附件2:DPDL2025000007-E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附件4: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附件5: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附件6: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7:招标文件.zip

附件8:评分结果表.pdf

一、项目编号:DPDL2025000007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三、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资格、符合性审查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资格性检查结果符合性检查结果1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5000.00通过通过2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555900.00通过通过3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555000.00通过通过4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557000.00通过通过5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7940.00通过通过6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538000.00通过通过7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557500.00通过通过8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557960.00通过通过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1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7940.002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5000.003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557000.00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10栋17D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557940.00元)六、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邵红星、侯传俊、蒋军辉、郑银鸿、(采购人代表)刘红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00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十、其他补充事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福塘南路28号联系方式:0755‐897781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黄榄坑新村四巷4号202A联系方式:199289207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工电话:19928920743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2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包号:DPDL2025000007-E时间:2025年07月01日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符合性检查1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3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4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5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6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7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8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投标无效情况说明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兼投不兼中,已中B包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兼投不兼中,已中D包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兼投不兼中,已中C包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包号:DPDL2025000007-E采购代理:林加旭,时间:2025年07月01日供应商名称检查项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投标无效情况说明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项目编号:DPDL2025000007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包号:DPDL2025000007-E序号供应商名称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比例10%中小微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价格扣除比例0%失信供应商价格上浮比例0%1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3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4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开标一览表包号:DPDL2025000007-E包名: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开标备注1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伍拾伍万伍仟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5000.002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伍拾伍万伍仟玖佰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59003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伍拾伍万伍仟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50004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伍拾伍万柒仟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7000.005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伍拾伍万柒仟玖佰肆拾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7940.006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伍拾叁万捌仟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380007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伍拾伍万柒仟伍佰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7500.008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伍拾伍万柒仟玖佰陆拾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557960开标时间:2025-07-0109:00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2-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DPDL2025000007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包号:E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4-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评分项权重(%)一、价格部分20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二、服务部分6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需求调研5一、评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2)项目服务需求分析;(3)调研结果运用。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需求调研方案,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和安排流程合理,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和安排流程有一定合理性,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内容和安排流程一般,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2项目服务方案10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服务方案须包括:(1)项目背景;(2)服务需求分析;(3)服务目标;(4)服务重点;(5)具体服务计划;(6)项目服务指标。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服务方案,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五点得70分,满足任意四点得6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2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服务方案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周到,流程合理)的,加20分;(2)评价为良(服务方案较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较周到,流程较合理)的,加15分;(3)评价为中(服务方案一般,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基本周到,流程一般)的,加10分;(4)评价为差(服务方案不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欠周到)的,不加分。3项目特色服务5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和服务群体需求,推出一项或几项按月开展的的特色服务方案,包括:(1)服务目标;(2)具体服务内容;(3)服务产出。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服务方案,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特色服务方案完善,内容具有创新性,服务安排考虑周到,流程合理)的,加20分;(2)评价为良(特色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具有创新性,服务安排考虑较周到,流程较合理)的,加15分;(3)评价为中(特色服务方案一般,内容创新性,服务安排周到和流程一般)的,加10分;(4)评价为差(特色服务方案不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欠周到)的,不加分。4机构营运管理5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和服务群体需求,提供机构运营管理方案,包括:(1)机构运营管理计划;(2)机构运营管理费使用计划安排;(3)机构运营管理费计划合理性说明。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服务方案,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4机构营运管理5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机构营运管理方案完善,内容具有创新性,服务安排考虑周到,流程合理)的,加20分;(2)评价为良(机构营运管理方案较完善,内容具有创新性,服务安排考虑较周到,流程较合理)的,加15分;(3)评价为中(机构营运管理方案一般,内容创新性,服务安排周到和流程一般)的,加10分;(4)评价为差(机构营运管理方案不完善,工作内容和安排考虑欠周到)的,不加分。5服务监测与评估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监测与评估内容须包括:(1)跟踪服务;(2)意见反馈;(3)监控评估。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材料,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和安排流程合理,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和安排流程有一定合理性,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内容和安排流程一般,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6人员督导、培训计划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1)年度督导、培训计划及具体督导、培训计划;(2)督导、培训计划与社工及用人单位需求匹配度说明;二、评审依据:满足上述两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40分,未满足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制定内容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加20分;(2)评审为良(制定内容较为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加15分;(3)评审为中(制定内容为一般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加10分;(4)评审为差(制定内容不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不加分。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4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拟安排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社保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1)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4以上(1)(2)项累计得分,如果全部满足得10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100分。二、评审依据:(1)①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②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8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6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5人,拟安排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社保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或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团队成员全部满足以上要求,得100分;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少于5人,不得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9管理制度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1)服务管理;(2)档案管理;(3)财务管理;(4)人力资源管理;(5)物资管理制度;(6)志愿者管理制度。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管理制度,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五点得70分,满足任意四点得6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2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管理制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加20分;9管理制度5(2)评审为良(管理制度较全面具体、较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加15分;(3)评审为中(管理制度全面具体性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0分;(4)评审为差(管理制度不全面不具体、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不加分。10专业服务流程及标准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专业服务流程及标准包括:(1)专业服务流程;(2)工作标准;(3)考核指标。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专业服务流程及标准,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制定内容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加20分;(2)评审为良(制定内容较为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加15分;(3)评审为中(制定内容为一般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加10分;(4)评审为差(制定内容不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不加分。11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5一、评审内容:对工作中各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考虑全面细致并制定相应预案,具有完整可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方案及流程。包括:(1)目标和原则;(2)组织架构;(3)具体措施内容。二、评审依据:考察以上服务方案,如果全部满足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完善可行、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加20分;(2)评审为良: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较强,加15分;(3)评审为中: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性均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内容不科学、不完整、针对性较弱,不加分。三、商务部分2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5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文件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整合社会资源或争取社会支持能力情况。每提供一个与第三方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基金会)达成有关社会1整合能力5工作服务发展的合作意向(合作协议、合同等)得5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合作文件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名称、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关键信息);(2)以上原件被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不得分。2同类服务业绩评价10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社会工作相关项目业绩情况,项目业绩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满意”、“通过”等证明项目履约验收或第三方评估合格的,每提供一个得5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长期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①中标通知书;②提供合同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关键信息);③提供该业绩评价佐证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不得分。3诚信评审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11-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完整公告内容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13-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不组织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中标供应商数量信息中标供应商数量1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14-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深交易〔2020〕123号文所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一)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8000元;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或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8000元。(三)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经营性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50905435300015开户行: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石岩支行转账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15-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特别说明1、本章项目需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等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2、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投标人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颁发证书、出具报告的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或者出具相应报告的资质。3、加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要求,如不满足将按照第四章“评标标准”进行扣分。(若有)4、加注★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任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5、特别说明本次采购招标项目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A、B、C、D、E5个标段,项目预算总额为167.4万元,具体分为:A包:葵涌办事处枢纽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9.3万元/年;B包:葵涌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基础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27.9万元/年;C包:葵涌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社区儿童青少年服务、社区家庭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55.8万元/年;D包:葵涌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社区妇女、社区发展和社区特色公共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18.6万元/年;E包:葵涌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社区助老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55.8万元/年。本标段为E包:葵涌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社区助老服务项目)的采购招标。a.投标原则:通过采购招标,根据综合评分法,选择出优秀的专业供应商承担相应工作。本项目分为A、B、C、D、E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1个包或多个包投标,每个包需要独立制作1份投标文件,并按所投包号进行提交投标文件。b.中标原则:本项目按A-B-C-D-E顺序分包进行评审,每个包均取排名第一名者为该包-16-的中标供应商。各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当某一投标人已在某个包号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该投标人不得参与后续包号评审(符合性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不通过),不得参与的包号按包的编号顺序(A-E)确定。所有包号有效投标人均必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投标人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组作废标处理。举例:甲单位同时投标三个包(A、C、E),且通过综合评分,在A包评审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甲单位则不能再参与C、E包的评审。”一、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葵涌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社区助老服务项目)1个55.8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服务要求:1.服务目标:通过老年人项目服务,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老年人的学习能力,促进自我价值感、自我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打造爱老助老、健康快乐的老年人宜居社区,实现社区共融。2.服务内容:以葵涌办事处各社区常住的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节日活动、健康检查、老人建档和探访、健康讲座和兴趣发展等基础服务,以个别化服务为主要工作方法为特殊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健康检查、情感支持、邻里互助等服务,及特色老年人服务项目。3.服务方式:项目团队驻点葵涌办事处辖区社区,提供场所与社区外展服务。★4.项目人员配置要求:项目需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成员5名,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需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证书且在深圳市范围内社会工作者协会注册。中标单位应为本项目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及经验,项目一线社工应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和能力,符合项目开展所需。5.项目服务指标服务大项指标类型指标量特殊长者服务(80岁及以上高龄、独居、空巢、失能、残疾、优抚老人、低保底边或其他困境老人等)建档服务45个探访服务450人次个案服务9个小组服务42节中小型社区活动18场资源图1份-17-普通长者服务建档服务18个社区探访服务27人次个案服务9个小组服务42节大型活动7场中小型社区活动45场常规活动2个档案管理档案管理1套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服务案例≥6份项目宣传媒体报道≥2篇项目督导个别督导每人≥12次团体督导≥12次(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期间若投标人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或者未通过采购人的相关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三)项目考核标准3.1购买主体角度考核:3.1.1.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组建管理及服务人员队伍。3.1.2.承接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制定出既符合办事处实际需求又能体现办事处特色的项目工作规划(包含年度服务计划及服务指标等内容)。该项目工作规划不低于承接方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或指标量。该项目工作规划盖承接方印章并交购买方备案。3.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执行本项目计划书,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3.1.4.按季度定期向购买方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与购买方在项目运作中保持有效沟通。在项目实施中期及期末,及时对本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并配合购买方及其所委托的机构开展的例行检查、中期及期末评估考核。3.1.5.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及各项费用,设立单独资金账户子目录,专款专用,并接受购买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3.1.6.承接方应与项目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时支付项目人员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3.1.7.承接方应对派出的项目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项目人员能力的不断提升。3.1.8.在本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由于承接方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及过失所造成的损-18-失及有关责任,由承接方承担,情节严重,购买方有权取消承接方对该项目的运营权,并按合同未履行的部分收回项目资金,给购买方造成损失的,购买方有权要求承接方赔偿。3.1.9.承接方服务期满后应将购买方提供的固定资产以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服务档案、服务资源、财务状况等物资、材料清点登记、整理有序,且主动配合交接,不得拖延、藏匿或故意损坏。3.1.10.承接方应根据社区居民尤其是特殊群体的需求实施服务项目,在8小时外和周末、节假日提供服务。3.2.直接服务对象角度考核: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服务对象收获等。3.3.其他。包括项目服务合同确定的项目服务指标量、购买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项目服务日常监管要求等。三、投标报价要求(一)项目报价必须包含服务期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力成本、督导费用、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本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含开展专业活动经费、购置必要设备、场地布置等项目支出)、法定税费、管理费及人力成本。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经费使用项目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5%,包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个人及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交基数和比例等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等项目的支出。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19-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6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一投标人情况介绍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附件(不公开部分)D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7)项目特色服务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内容格式自定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5)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合能力(6)同类服务业绩评价(7)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5)项目需求调研(6)项目服务方案-20-(8)机构营运管理(9)服务监测与评估(10)人员督导、培训计划(1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3)管理制度(14)专业服务流程及标准(15)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1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1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不公开)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2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5、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7、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8.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22-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1.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2.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3.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项目名称”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23-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名称:日期: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24-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名称:日期:五、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合能力六、同类服务业绩评价七、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公开)(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25-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服务期限:一年,期间若投标人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或者未通过采购人的相关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项目人员配置要求:项目需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成员5名。3★人员具备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需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证书且在深3圳市范围内社会工作者协会注册。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是否属于“不合理照搬照抄”由评审委员会作出判断)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一)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说明一******二**费用**费用小计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小计四税金……合计(元)以上各项之和注:投标人提供的此表中各项分项报价的合计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书编制软件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五、项目需求调研六、项目服务方案七、项目特色服务八、机构营运管理九、服务监测与评估十、人员督导、培训计划-27-十一、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十二、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十三、管理制度十四、专业服务流程及标准十五、应急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计划十六、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28-(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十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响应)供应商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十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不公开)-3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第二条服务目的1.总目标2.具体目标服务群体第四条服务内容第五条服务指标第六条服务期限(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合同延期第七条项目人员配备第八条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及使用原则1.项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项目费用包含人力成本、督导费用、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等一切费用。2.甲方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支付。(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费用总额的%,计大写;(2)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合同中期过程性履约评价,履约合格(60分以上)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费用总额的%,计大写;(3)合同期满履约评价合格(60分以上)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费用总额的%,计大写;甲方应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社工服务进行在岗情况及评估,对于存在空岗的,甲方有权在合同费用尾款核算时按实际缺岗天数及投标文件中该岗位薪资标准(包括人员成本费-31-用、督导费用、培训费用)等依据扣除相应费用。3.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等额的拨款需要的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乙方开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银行账号:4.因乙方未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等付款资料或甲方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5.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经甲方确认的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按项目总费用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甲方的直接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费、执行费等。第九条劳动条件甲方应保证乙方项目社工正常的作息时间和休假,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因社工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原则上其请休假应得到甲、乙双方共同批准。乙方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期间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服务费用,若因甲方的原因未能按时拨款,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未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等付款资料或甲方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工作,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费用使用及各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3.对项目费用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审查权,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结束后进行验收;4.协调有关部门,尽力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5.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6.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社工进行考核。如乙方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合同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予以调换。(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负责项目的策划、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及改进等,保证项目进度和工作质量;2.乙方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事项;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时整理项目执行资料,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的评估和验收;4.乙方应按照甲方建议、意见和整改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服务事项;5.在服务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资料以及其他辅助记录所有权都归于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目的,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按项目总费用的30%支付甲方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甲方的直接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费、执行费等。6.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与本项目业务活动及甲方相关的资料、-32-信息、数据等;否则乙方应按项目总费用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甲方的直接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费、执行费等。7.乙方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将项目费用全部用于本项目,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项目费用。8.乙方应按照其投标文件中记载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安排情况委派本项目工作人员,并保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换项目团队成员。9.乙方应加强对派驻项目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或有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甲方和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乙方应当积极配合。项目完成后,甲方和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项目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以下情形之一构成乙方根本性违约:1.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2.未按照项目预算要求或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项目费用的;3.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拖延项目期限或项目进度的;4.乙方擅自变更项目内容、降低工作质量、减少服务数量的;5.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要求乙方整改。若乙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6.乙方擅自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或乙方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7.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信息、数据的;8.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违反以上任一项约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即时终止项目活动,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费用,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项目费用,并按本合同费用总额的30%支付甲方违约金及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甲方的直接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费、执行费等。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7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文件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详细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其他1.本协议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书面文件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前述文件与本协议存在矛盾和冲突的,以对乙方要求较严格者为准。-33-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5.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一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涉及电子投标相关操作事项,以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zfcg.szggzy.com:8081/)发布的最新系统操作说明为准。项目相关信息均以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zfcg.szggzy.com:8081/)发布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35-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36-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标前会议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二章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37-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2.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38-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9-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3.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空件1批量转监际社生成子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40--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同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确定取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投标文件正文(信投标文件正文(信.面,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图所示: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41-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42-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43-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4-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5-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19928920743)。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8.合同变更-46-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7-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提交方式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52.5.2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1103,质疑咨询电话:19928920743。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8-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49-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市鹏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DPDL2025000007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E包包 号:E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工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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