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2025)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68
二、项目名称: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尹园路53号2栋1层1号
403,799.92元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5% /(百分比):5%
98.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200000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整理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C23200000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数字化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霖(采购人代表)、欧阳雪莲、尹晓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6057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05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525210200002699,采购品目: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2.财政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由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完成工作总量的50%,可向采购人申请批次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整体完工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预算金额(人民币):4038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03799.92元。
6.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本项目共有24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3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成交日期:2025年7月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2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028-27029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孙先生 028-86716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28-86716289
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2日
相关附件: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N51018520250000682025050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68项目名称: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计量单位最高限价,报价类型序号,报价内容,响应报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供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应商响百分比应商响{供应商响{供1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项-服务采购项目,应}应}应}%{供应商响百分比应商响{供应商响{供2,/,页-应}应}应}%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商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响应内容为:正偏离或者负偏离)。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采购文件要求的非资格性审查的实质性条款及响应文件格式所附的“注”),均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185202500006820250507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68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6月06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拟对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681.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确定一名供应商承担档案机读目录著录和纸质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工作。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内容包含采用A4幅面,预计完成规范化整理档案3.93万余件。全市部分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和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摘录,预计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39.9998万页。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2号邮编:641400联系人:袁老师-第3页-联系电话:028-27029135代理机构: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邮编:610023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8-86716289-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03,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6057元。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第6页-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第7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第8页-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第9页-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组织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组织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10页-(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第11页-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86716289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邮编:610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第12页-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3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3,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3,799.9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整理39,276.00(件)227,800.8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2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数字化399,998.00(项)175,999.12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项%不设定百分比1、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标的以本项报价内容为准。供应商报价只填写此项内容。2、本项目基准价详见本项目服务要求3、本项目按基准价进行统一下浮比例报价,要求填报统一下浮比例即:实际结算金额=基准价x(1-下浮比例)x实际数量。投标人的下浮比例存在负数或超过百分之百或有多个报价(下浮比例)的情形,按无效响应处理。单价按统一下浮比例计算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但不得超过403799.92元2/页%不设定百分比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本项仅作为系统格式补充,不作为评审依据。★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第15页-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档案整理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管理性标准规范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2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单位相关规定。-第16页-1★服务要求以上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执行。二、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一)档案整理1、须满足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要求2、文件归档还需满足如下要求:(1)归档文件以每份文件为一件。(2)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和稳定性。(3)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时间结合事由排列。(4)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写档号。档号编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5)归档文件应依据档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编目应准确、详细,便于检索。(6)归档文件装订前,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进行修整。(7)归档文件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文件平整,有利于归档文件的保护和管理。(8)纸质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编制页码。(9)归档文件按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盒脊及备考表项目。不同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能装入同一个档案盒。3、在扫描之前,根据档案管理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做出标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4、档案实体检查和标记:对重份文件、有原件的复印件等不需要扫描的文件进行标注;对破损严重、不能直接扫描或影响扫描质量的纸张进行标注。对需要扫描的页,去除整理错误、装订错误、分件错误、著录错误、编号错误后统一进行编号、登记。5、拆除装订: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确保护档案不受损害。6、页面修整:破损程度严重影响档案内容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托裱、加固等)。(二)档案数字化1、档案数字化前处理(1)供应商应以对纸质档案的保护为原则确定是否拆除装订。如需对档案进行分拆,去除金属装订物,需考虑到纸张易折、易碎等原因,小心轻拿轻放,在拆分档案有可能损坏原件时,不可强拆档案。对于破损严重或其他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纸质档案,应先用专用档案修裱纸和浆糊等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纸质档案应先进行压平等相应技术处理。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拆开的档案不得出现任何漏缺页情况。原则上应将确定为数字化对象的纸质档案全部扫描,不宜进行挑扫。如有不需要扫描的页面应加以标注,无关和重分文件要剔除并做好登记。(2)供应商应对照目录逐页检查档案原件,对拆解前排列顺序不准确的档案,拆解后要予以更正。(3)供应商须核实档案页号,对没有页号或页号不正确的档案重新编制页号。重新编制页号时,应在统一位置书写页号,且不压盖档案内容。书写页号所使用的笔一-第17页-1★服务要求般为铅笔,不能出现重号、漏号、跳号。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的档案,卷内文件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的,则每件从“1”开始逐页编号,每卷或每件内页码不得有重号、跳号,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每张大幅面图纸视为一页文件编制页号。应对没有页号或页号不正确的档案重新编制页号。(4)供应商应将破损页面、缺页等特殊情况进行登记。(5)供应商在档案扫描之前,需对档案的封面、卷盒、卷脊和编目等方面进行规范整理,发现不规范的档号、案卷号、件号,不规范填写的档案盒正面、侧面相应栏目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在得到采购人的确认后再予以修改,书写要准确、规范,保持卷盒的整洁美观。标的名称:档案数字化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管理性标准规范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2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单位相关规定。二、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一)档案扫描1、档案扫描技术指标:扫描分辨率采用300dpi,彩色模式,色彩位数应不少于24位。A4幅面单张图像存储容量符合要求,字体较小、字迹模糊的档案,要适当提高扫描分辨率,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存储格式为JPEG、双层PDF。每一件档案生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要求打印后字迹清晰,页面整体美观。2、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确定需扫描的文件。3、供应商按页码顺序进行扫描,封面,目录,备考表不扫描。4、供应商扫描时应根据纸质档案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原则上采用平板扫描仪或专业不拆卷非接触光源扫描仪扫描,以保证档案不受损。5、供应商对超出所使用扫描仪扫描尺寸的档案可采用更大幅面扫描仪进行扫描,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仪分幅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的方式处理。分幅扫描时,相邻图像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重叠,并且采用标板等方式明确说明分幅方法。6、供应商扫描时应认真登记和核对扫描的页数和顺序,确保实际扫描页数与实体档案整理时页数和顺序完全一致,扫描时应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调整扫描参数,保持图像效果与档案实体一致。-第18页-7、数字图像的命名及存放规则数字图像的命名规则: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中的每一份文件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档号。用该档号建立相应文件夹,并以该档号为基础对数字图像命名。图像命名方式的选择应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将数字图像存储为单页文件,并按档号与图像流水号(4位数)的组合对图像命名。(二)图像处理1、扫描后的原始图像(图片精度为采用扫描仪在300dpi的扫描分辨率下对实物档案进行的直接采集,不得利用任何软件工具转换后获得)需要进行优化处理,对图像清晰度、色调、偏斜、污渍、黑边进行调整、清除,使得图像清晰、端正、完整。2、图像去污:扫描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污点、污线、黑边等要去除,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3、图像歪斜: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科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4、拼接指标: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拼接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图像整体性,无明显拼接痕迹。5、裁边指标: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3㎜处裁剪图像,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不得裁剪档案有效内容(包括文字、图形、表格、印章、标点符号等)。裁剪后的有效内容不足A4幅面可添加A4幅面白背景,使有效幅面上下左右居中。6、平整指标:应对原稿皱纹、卷角、折痕先进行人工平整,再进行扫描,确保文字图表的原貌和可识读。7、清晰度指标:数字图像应清晰、可识别、无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8、图像处理后保证图像信息与原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删除页面任何有用信息,包括正文内容、页眉、页脚、手写注释和印章等。(三)目录核对及著录1、档案目录著录要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的要求。目录数据库选择应考虑可转换为通用数据格式,以便于数据交换。发现不合格、不完整的目录录入项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形成准确、完整的目录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导入软件。一般情况下,卷内文件标题照实体档案抄录,没有标题的文件,根据其内容要拟写题名。如题名太长,应根据其内容精简或另拟题名。如标题不能揭示文件内容的要在原标题后重新加注有关内容。另拟的标题或加注的内容加“()”注明。档案中涉及人员录用、退休、工作单位(岗位)变动、工资调整、奖励、处罚、任免职以及等方面的人名须著录到题名中,对档案涉及到具体单位的重要信息也需著录到题名中,用“()”注明。需要拆件的文件,目录须单独著录。2、为保证著录数据的准确率,做到目录数据著录的同时做好校对和图像挂接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文件目录的排版、打印,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著录条目与对应图像文件挂接正确率要求达到100%。3、目录数据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管理要求分区录入、分区导入系统。-第19页-1★服务要求4、对已核对档案逐件进行目录著录。(四)数据挂接1、供应商应借助相关软件对数据库的目录数据与其对应的纸质档案数字图像进行挂接,以实现目录数据与数字图象的关联。2、供应商应逐条对挂接结果进行检查,确保目录数据与纸质档案数字图像对应的准确性、已挂接数字图像与实际扫描数量的一致性、数字图像能正常打开等,发现错误及时进行纠正。(五)数字化成果验收1、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供应商必须安排人员对数字化所有环节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质量检查,采用计算机自动校对与人工校对相结合的方式,对数字化成果进行自检,以确保质量合格,并作好相关质检记录。2、验收合格标准: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如分辨率、色彩模式、尺寸、存储格式和容量等)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可根据情况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即数据挂接质量指标),抽检合格率应为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5%。3、验收内容: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图像、数据挂接、工作文件、存储载体。4、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不准确、有错误,图像文件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档案装订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抽检部分的合格率大于等于95%时,对抽检出的错误数据进行全部整改后,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总页(条)数/抽检案卷总页(条)数×100%。5、成果的检验可分为阶段性验收和完工验收,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成果前,必须完成100%的自检工作后方可提交采购人。双方均要做好验收记录,对于每批次采购人检验为“合格”的成果,采购人需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后,才能确认为本批次验收合格。(六)档案装订及归还1、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后,打印两份文件目录,一份放入相对应的档案卷盒内,一份装订成册移交采购人。2、实体档案装订前要认真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完整,装订边是否压字,卷(盒)内文件的各种编号与档案封面和目录各项是否相符,文件排列顺序是否正确。出现装订边压字的情况,需张贴装订边后方可装订。3、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如需装订,应注意保持档案原貌,装订时尽可能按原孔装订,对装订位置不足的页面,须进行加边处理。装订要结实、齐整(左边、下边对齐),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同时,卷盒内备考表上要详细记录案卷内出现的漏号、缺号、重号、重页、空白页等增删改情况,要求用碳素墨水笔进行书写,字体要求工整、清洁,不得出现涂改的现象。4、对不符合规范的档案卷盒,在采购人确认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档案卷盒封面上填写相应内容。5、档案归还途中不得人档分离,档案不得受潮、受污、受损、丢失。-第20页-1★服务要求6、供应商指定还卷人,对拟归还的档案逐卷或逐件清点,进行案卷内容、目录、数量的清点核对。清点无误后,按采购人要求归还档案。(七)数字化成果备份和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和移交,备份时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备份数据完整、准确,存储载体可用、安全(无病毒)等。(八)机读目录和数字图像上载:供应商必须将验收合格的数字化成果数据(机读目录数据和数字图像)在采购人所使用的现行档案管理系统中完全正确上载并能实现准确的检索和显示。三、数字化工作主要质量要求(一)机读目录的主要质量要求1、著录项目完整,内容规范、准确等;2、数字化成果机读目录与对应的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的挂接准确性100%3、数字化成果机读目录与原档案文件页数的一致性100%。(二)数字图像的主要质量要求1、数字图像质量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中相关要求。2、数字化成果数字图像采用300dpi扫描,彩色模式,存储格式为JPEG和双层PDF。3、数字图像存储为单页文件,并按档号与图像流水号的组合对图像命名,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4、数字图像与原档案内容的完整性100%5、数字图像与原档案文件的页数准确率100%;6、数字图像与原档案文件的排列顺序准确率100%;(三)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如需装订,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1、供应商须提供可能需要的实体档案相应耗材(如档案卷盒、卷内目录等打印纸张、不锈钢钉、电钻、缝纫机/线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主要规格要求:A4打印纸张:80g以上;装订线:棉质的。四、保密、安全要求(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DA/T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档案外包工作进行严格保密。(二)供应商按照进场加工的要求,提供项目完成所需人员: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一周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采购人的审核,并在采购方登记备案。(三)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采购人备案。(四)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打火机、饮料、-第21页-食品等;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成交供应商不能私自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修、维护,每次维修维护必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六)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计算机应对输出接口做屏蔽处理防止数据外拷,计算机局域网与互联网等外网物理隔离,加工数据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授权无权访问。(七)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供应商每周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采购人人员监督,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八)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加工数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九)工作成果最后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退回原始资料,不得保留或复制原始、中间、成品数据副本,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数据(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提供的原始档案资料,不得损坏和遗失,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非法侵权,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涉及对档案案卷编号的调整、剔除重复文件、补号等行为必须经采购人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十一)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时,邀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公司所用设备是否有信息留存,凡有信息留存的,必须清除信息并作安全技术处理。(十二)供应商在采购人场地工作时,应遵守卫生、消防、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十三)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十四)如因供应商工作疏漏造成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供应商人员在加工场地严禁吸烟,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场;2、停止工作时关闭所有电源、门窗;3、在加工场地供应商负责所有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4、档案在加工过程中的移进移出需完善交接手续;5、档案在加工过程中出现档案丢失、故意损坏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果在扫描过程中出现纸张损坏的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五、售后及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档案目录数据、数字图像、数据挂接及上载等服务项目的质保期为3年,时间从签订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成交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三)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第22页-购人售后服务应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五)为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信息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到场工作人员着无口袋工作装,并接受采购人的全程视频监控。(六)扫描设备及扫描设备耗材由供应商提供,场地由采购人提供。六、本项目扫描价格均以标准A4幅面计算。对于大于A4幅面的情况,按以下规则计算:1页A3=2页A4;1页A2=4页A4,以此类推;介于两种规格之间的情况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2★数字化成果数据要求(一)成交供应商需各提供1式3套(蓝光光盘介质1套,移动硬盘2套)的JPEG和双层PDF格式的数字化成果备份数据,且JPEG或双层PDF格式的数字化成果数据在采购人的相关服务器上线运行(可能会有局域网、党政网等服务器,按不同要求分别上载,由采购人指定)。(二)根据国家档案局最新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要求,本项目数字化成果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1、参数标准(1)像素指标(标准A4幅面,纵向,其余类推)像素宽度:≥2475像素像素高度:≥3510像素(2)分辨率指标水平分辨率:≥300dpi垂直分辨率:≥300dpi(3)存储容量指标(标准A4幅面,其余类推)存储大小:400K,正误差20%,负误差20%(纸面有效内容不足时可调整负误差,需向采购人备案)(4)DAT31-2017命名规则指标应以档号为基础对数字图像命名,图像命名方式的选择应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数字图像存储为单页文件,并按档号与图像流水号的组合对图像命名;文件后缀:jpg2、合格标准(1)准确性指标文件链接准确率:100%卷(盒)级页数准确率:100%文件级页数准确率:100%卷-件链接准确率:100%(2)像素指标像素宽度上限正确率:100%像素宽度下限正确率:100%-第23页-2★数字化成果数据要求像素高度上限正确率:100%像素高度下限正确率:100%(3)分辨率指标水平分辨率正确率:100%垂直分辨率正确率:100%(4)存储容量指标大小正确率(折标A4,上限20%,下限20%):100%(5)全文有效性指标系统标志位正确率:100%(6)DAT31-2017命名规则指标文件名前缀正确率:100%文件名后缀正确率:100%(三)对每批提交的数字化成果数据均需提交(二)数字化成果数据要求第2条所述质量控制技术指标的质检报告。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对上述合格标准的要求有实质性控制方案及其详细描述;★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将该自动化批量质检软件系统无偿提供给采购人用于复检和抽检,并免费对采购人质检员进行该质检软件使用培训,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数字化成果数据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进场加工。★二、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提出纸张质地状况较差档案数字化扫描的实现方法,确保较薄纸张(如信纸、便笺纸)、破损纸张、底灰较深(如草浆纸、油印纸)、字迹较浅(如铅笔字迹)等纸张质地状况较差的档案扫描图像清晰,又不损伤档案原件。★三、供应商应提出档案加工作业流程,图像处理方法,设备及人员配置,质量控制及差错防范措施。供应商须在响应方案中明确加工场地规划,说明所配备的硬件数量及规格,软件和网络环境。★四、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数字化加工现场的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五、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六、供应商须承诺验收合格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数据能成功上载到档案馆现行档案管理系统中,若成交后供应商提供的加工数据无法满足上载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七、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服务人员至少5名。★八、成交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原则上应当与响应文件承诺人员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且更换后的人员应当具备同等的专业能力,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24页-3其他要求九、评审因素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实施方案,整体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组织机构;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流程设计(含流程设计图、各流程的详细操作规范);③项目人员配置;④项目设备配置;⑤项目实施周期(含工期计划安排、实施进度);⑥项目应急解决措施。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包括①总体质量控制方法;②档案整理质量控制;③档案数字化质量控制;④批量质检软件系统的使用;⑤质检报告。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包括①保密承诺;②保密管理制度;③保密监控设施配置。4、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现场管理方案,现场管理方案包括①安全实施管理制度;②实施过程管理制度;③实施场地管理制度;④现场安全管理具体措施。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后续服务及培训计划,后续服务及培训计划包括①后续服务期、响应时间;②后续服务内容;③后续服务人员配置;④后续服务保障措施;⑤培训计划和安排。6、人员配置:(1)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颁发的定密责任人培训证书的得1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的得1分,具有档案信息化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此项共计4分。(2)拟配置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颁发的保密培训证书的得0.5分,最多得5分;每有1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的得0.5分,最多得5分;每有1人具有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5分。此项共计15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在职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7、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6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档案整理服务或档案数字化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每个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扫描件。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基准价本项目基准价:(1)档案整理:5.8元/项;(2)档案数字化:0.44元/页。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量并提交工作成果,经采购人初验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未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将限期无条件对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为止,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行业和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并由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供应商完成工作总量的50%,可向采购人申请批次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项目整体完工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2、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国家或行业标准等描述与国家或行业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证书等均需在有效期内。(实质性要求)-第26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27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第28页-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第29页-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其他符合性审查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情况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报价表,商务应答表.docx,服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第30页-“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第31页-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无,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第32页-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分报价得分2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评审因素分类整体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项目组织机构;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流程设计(含流程设计图、各流程的详细操作规范);③项目人员配置;④项目设备配置;⑤项目实施周期(含工期计划安排、实施进度);⑥项目应急解决措施。内容完整、需求分析准确的得18分,其中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存在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语言存在错误或存在歧义、内容前后矛盾、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②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与项目要求不一致。18.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质量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总体质量控制方法;②档案整理质量控制;③档案数字化质量控制;④批量质检软件系统的使用;⑤质检报告。内容完整、需求分析准确的得15分,其中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存在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语言存在错误或存在歧义、内容前后矛盾、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②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与项目要求不一致。15.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第34页-详细评审现场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现场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安全实施管理制度;②实施过程管理制度;③实施场地管理制度;④现场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内容完整、需求分析准确的得8分,其中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存在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语言存在错误或存在歧义、内容前后矛盾、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②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与项目要求不一致。8.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置1、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颁发的定密责任人培训证书的加1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的加1分,具有档案信息化管理师证书的加1分。此项共计4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在职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可以为承诺函);2、拟配置的项目服务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1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颁发的保密培训证书的得0.5分,最多得5分;每有1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的得0.5分,最多得5分;每有1人具有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5分。此项共计15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在职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可以为承诺函);第2项拟配备人员可接受一人多证的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9.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第35页-后续服务及培训计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续服务及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期、响应时间;②后续服务内容;③后续服务人员配置;④后续服务保障措施;⑤培训计划和安排。内容完整、需求分析准确的得10分,其中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存在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语言存在错误或存在歧义、内容前后矛盾、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②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与项目要求不一致。10.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档案整理服务或档案数字化服务业绩,供应商须提供每个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扫描件。4.0000客观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docx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保密承诺;②保密管理制度;③保密监控设施配置。内容完整、需求分析准确的得6分,其中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存在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语言存在错误或存在歧义、内容前后矛盾、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②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与项目要求不一致。6.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即下浮率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1-评审基准价)/(1-报价)×标准分值2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第36页-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第37页-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8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docx-第39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40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第41页-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 址: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42页-版本号:N510185202500006820250507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68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6月06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拟对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681.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简阳市档案局)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年档案、2024年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确定一名供应商承担档案机读目录著录和纸质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工作。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内容包含采用A4幅面,预计完成规范化整理档案3.93万余件。全市部分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2023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和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摘录,预计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39.9998万页。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2号邮编:641400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8-27029135代理机构: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邮编:610023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8-867162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03,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6057元。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共产党简阳市委员会办公室。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活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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