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提质工程 溢流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盘龙区水务局2025)
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
采购单位
盘龙区水务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07-0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06-17
成交日期
2025-07-03
成交供应商
云南淮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134.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梅、龙雪亚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651961、18687539707
采购单位
盘龙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13076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651961、18687539707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C2-01298-YNLS-0003
二、项目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
供应商名称:云南淮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委会办公楼202室
成交金额(万元):134.3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
评审报价(万元):134.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
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俊峰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云253202120227895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敏(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刘万贤,苏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金额:1.84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龙区水务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
联系方式:0871-6313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
联系方式:0871-65651961、18687539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梅、龙雪亚
电 话:0871-65651961、1868753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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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x
2025-07-02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07-02
下载
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LS-KM(招)-2025-018联盛项目管理LIANSHENGXIANGMUGUANLI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4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6(一)企业情况一览表46(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7(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8(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9(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0(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3(九)其他资格证明材料54二、报价部分格式56(一)磋商申请函56(二)磋商报价一览表57(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8(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9(五)中小企业声明函61(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62(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3三、技术部分格式64(一)施工技术方案64(二)施工主要工序64(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64(四)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64(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64(六)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64四、商务部分格式65(一)项目组织机构、施工机械和材料投入65第五章采购需求66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66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6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66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66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66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66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66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67一、磋商办法前附表67二、磋商办法正文部分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LS-KM(招)-2025-018项目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346823.3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贰拾叁元叁角壹分)最高限价:1346823.3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贰拾叁元叁角壹分)采购需求: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乡工期:60日历天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3、方式:3.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联系人:郑工联系方式:0871-631307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联系方式: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68672921联系人:周梅、龙雪亚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梅、龙雪亚电话: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686729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2采购人名 称: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联 系 人:郑工联系方式:0871-63130769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联系方式: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68672921联 系 人:周梅、龙雪亚邮箱:YNLSZBB@163.com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项目编号:YNLS-KM(招)-2025-018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2.1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3.3质量标准同公告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方法: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列表页面新增质疑,按照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拟定质疑函进行提问。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 周梅、龙雪亚 联系电话: 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68672921 邮箱: YNLSZBB@163.com 1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法:(1)发布在线答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在线答疑。(2)发布澄清/修正/补遗公告,变更文件可作为附件同时发布,供应商可查阅公告及下载变更文件。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登录政采云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11.6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1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18.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9.1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9.7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20.7报价方式1.根据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水平及实力,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1346823.31万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21.1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2.4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24.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放弃成交。29.1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3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2其它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标包划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质量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4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磋商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有关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周梅、龙雪亚/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6867292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扫描件。15.2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包(若分标包时)的,响应文件应按标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9.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9.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9.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电子公章。19.5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6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9.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9.8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19.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0.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3磋商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水平及实力,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并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20.4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的结算方式。20.4.1工程量清单作为所有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准,供应商不得自行修改,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实结算(已明确结算时费用不予调整的除外)。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及项目与图纸中不一致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有关澄清的规定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补遗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若供应商借工程量清单重大失误或模糊之机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供应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20.4.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列每一个工程量填入综合单价或费用,供应商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费用的项目,一律被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或被视为免费提供此项服务,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原因调整增加。20.4.3供应商根据给定的格式提供详细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总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并综合考虑风险费,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20.4.4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单价,则按变更工程量乘以该成交单价进行调整,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进行确定。20.4.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0.5本次磋商允许二次报价,磋商申请人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只有通过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后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并进行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及承诺,最后谈判小组按评审办法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注: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的方式由供应商以网上递交的形式填报,请各潜在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以及随时关注“政采云”信息,如果在评审当天起至联系供应商时常超过1小时供应商无应答的,即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首次报价计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4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2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2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加密21.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详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21.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1.4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22.3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3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磋商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24.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委托代理人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8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4.9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10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本项目符合财库【2014】214号文、财库【2015】124号文的情形,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24.1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4.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结果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6、成交通知书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9.2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30、磋商文件编制依据30.1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关于中小企业:3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1.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1.1.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1.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成交结果公开成交、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1.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1.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31.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1.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1.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1.2.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1.3关于监狱企业:31.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策。31.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4.3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其它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非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乙方:丙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最终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开工日期与此不一致的竣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申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详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11临时占地包括:。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发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承包人的送达地址:。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1.10.4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企业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现在职工人数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格式自拟)(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格式自拟)(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执业资格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是否担任项目负责人个 人 简 历注:须在此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九)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资质证书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二、报价部分格式(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愿意以磋商报价元,在(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点:完成本项目。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 目内 容1磋商总报价(元)小写:大写:2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3合同履行期限4项目地点5质量要求6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销、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我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无需填写,请以“/”填写下划线处,并不得删除本格式。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建筑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无需填写,请以“/”填写下划线处,并不得删除本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无需填写,请以“/”填写下划线处,并不得删除本格式。三、技术部分格式(一)施工技术方案(二)施工主要工序(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四)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六)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四、商务部分格式(一)项目组织机构、施工机械和材料投入附表:项目组织机构序号姓名性别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如有)拟在本项目中任职从事相关工作时间备注12345……注: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养老保险扫描件、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工程对牧羊河西侧片区、军民街以北片区进行集镇雨污分流,补充完善污水管道、实施引清、管沟清淤、更换修复现状污水收集设施;对污水主干管进行更新修复改造;新建尾水回用泵站,旱季将污水厂尾水农灌回用(高仓片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本采购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2.本采购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根据项目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4.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项目名称: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数量:1;计量单位:项;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乡。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标的数量:1;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3、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乡。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另附。第6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磋商办法前附表评审程序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符合性审查磋商报价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方式及其他要求,不存在重大漏项、缺项,未随意调整工程量清单。2.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或签章。4.如注册造价工程师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该供应商与造价工程师所在造价咨询单位签定的委托协议。商务资信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格式: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材料清晰能辨认;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 项规定磋商申请函: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和计算,其计价和计算费率、税率不得调整。暂估价、暂列金:工程量清单中设有暂估价、暂列金的,磋商报价未按采购人规定的金额计入报价或更改的,作否决处理。其它实质性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等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分值构成(100分)磋商报价(F1):20分。技术部分(F2):70分。商务部分(F3):10分。磋商报价部分(满分20分)报价评审评分(满分20分)1.评标价得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进行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评审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注:(1)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技术部分(70分)施工技术方案评审(满分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技术准备、②主要施工措施、③项目特性针对性施工技术、④施工部署情况、⑤重点难点处理措施)。每有一项内容详细、重点突出、阐述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思路清晰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全面合理但不详细、条理和思路不清晰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简单、不全面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及的,该项不得分。以上5项内容每项4分,满分20分。施工主要工序评审(满分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主要工序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主要工序安排、②主要工种施工方法、③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表述、④对施工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⑤施工保障措施)。每有一项内容详细、重点突出、阐述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思路清晰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全面合理但不详细、条理和思路不清晰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简单、不全面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及的,该项不得分。以上5项内容每项3分,满分15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承诺、②工作质量控制及关键质量点设置及控制措施、③质量问题及隐患处理措施、④保修承诺、⑤违约承诺)。每有一项内容详细、重点突出、阐述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思路清晰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全面合理但不详细、条理和思路不清晰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简单、不全面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及的,该项不得分。以上5项内容每项3分,满分15分。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进度安排、②各节点重难点分析、③进度保障措施、④动态控制措施、⑤违约责任处罚)。每有一项内容详细、重点突出、阐述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思路清晰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全面合理但不详细、条理和思路不清晰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简单、不全面的,得0.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及的,该项不得分。以上5项内容每项2分,满分1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文明施工目标、②安全文明管理人员设置、③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④重点问题处理方案、⑤急救措施)。每有一项内容详细、重点突出、阐述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思路清晰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全面合理但不详细、条理和思路不清晰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简单、不全面的,得0.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及的,该项不得分。以上5项内容每项2分,满分10分。商务部分(10分)项目组织机构、施工机械和材料投入评审(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施工机械和材料投入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实际配置合理,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需要;②且有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更换承诺;③项目管理人员安排、施工机械投入和材料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④与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⑤且能够保障工程进度顺利进行。)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1分。不足是指:内容过于简略,无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且无项目管理人员不更换承诺的,不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需要,具体的岗位职责内容描述或施工机械和材料投入计划不具体、不可行、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以上5项内容每项2分,满分10分。注: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的评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审因素最后得分。二、磋商办法正文部分1、评审原则及方法1.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程序2.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磋商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审查,否决其投标。2.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办法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审查,否决其投标。2.3磋商及最后报价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2.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2.4.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及商务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4.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4.4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3.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提质工程 溢流整治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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