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
附件下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附件下载:(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_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_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pdf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ZKXJTC-2025-F161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三、成交信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3层101(三)成交金额:79.571232(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北京中科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闫孟良、任传新、杨海玲、张华兰、田璐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一)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相关规定下浮20%取费。(二)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548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为:93.44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1.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3.联系方式:田老师,010-82323930(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3.联系方式:吴茹群、刘凯南、张雅楠、王琛、张运楠、马瑞芳,010-52474970(三)项目联系方式1.项目联系人:吴茹群、刘凯南、张雅楠、王琛、张运楠、马瑞芳2.电话:010-5247497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KXJTC-2025-F161采购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代理机构: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ZKXJTC-2025-F161(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项目总预算金额:90万元(五)采购需求: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提供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详见采购需求。(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一)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三)方式:现场办理,现金购买。领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授权代表办理的:(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四)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层第二会议室。五、开启(一)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层第二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正版软件;4.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二)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1.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3.联系方式:田老师,010-82323930(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3.联系方式:吴茹群、刘凯南、张雅楠、王琛、张运楠、马瑞芳,010-52474970(三)项目联系方式1.项目联系人:吴茹群、刘凯南、张雅楠、王琛、张运楠、马瑞芳2.电话:010-5247497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所属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行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缴纳代理费】开户名(全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区广安门支行账号:911005010002559070(请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现场书面形式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条款号条目内容24.3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10-52474970;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相关规定下浮20%取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代理费缴纳信息:【专用账户,不可缴纳保证金】开户名(全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东大街支行账号:11050165570000000766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本项目不适用】4.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份数(1份,格式为Word版及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应保证能正常打开并使用,U盘形式,不予退还),响应文件的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的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除了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外,还应尽量注明该纸质文件的内容(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13.2若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所有纸质文件须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3.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均为供应商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为一包,在包装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供应商单位名称、“于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和正本与副本数量。14.2供应商应将电子文档U盘(格式为Word版及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应保证能正常打开并使用)单独密封,并在该包装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14.3响应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应尽量注明包装内的内容(例如“上册”、“下册”、“图纸”、“附件”或“视频”等)。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响应文件中价格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的磋商声明的,应与报价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包装,单独包装时需按密封要求加施明显标记。14.5如果未按本条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提交至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分包;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4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5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5报价合理性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串通响应不存在以下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对应分项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1类似项目业绩10供应商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日期页、显示合同采购内容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15供应商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清洗、维保等方面,根据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清洗、维保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5分;清洗、维保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基本科学、合理性有一定欠缺、针对性一般,得11分;清洗、维保方案基本科学、合理性有较大欠缺、针对性差,得7分;清洗、维保方案非为本项目编制,存在明显技术错误,关键模块缺失,与履约不相关,得3分;清洗、维保方案严重不足,不具有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得0分。2进度计划及安排9供应商项目进度目标符合采购需求,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进行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完善合理可行、时间点把握得当,各阶段工作划分明确衔接紧密,合理高效,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得9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进行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时间点把握基本可行,各阶段工作内容2进度计划及安排9划分较明确,但合理性一般,服务保障措施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6分;供应商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时间点把握略有欠缺,有待完善,服务保障措施欠完整、欠合理得3分;未提供,得0分。3维保设备、工具配置方案12维保设备、工具配置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工具配置丰富,得12分;维保设备、工具配置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基本科学、合理性有一定欠缺、针对性一般,工具配置丰富程度一般,得9分;维保设备、工具配置方案基本科学、合理性有较大欠缺、针对性差,得6分;维保设备、工具数量、种类不足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4安全保证措施9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完整、可行、有针对性,得9分;安全保证措施较详细完整、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6分;安全保证措施有欠缺,可行性、针对性不足,得3分;未提供,得0分。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7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且细致,覆盖维修全流程,定量化程度高、明晰准确的,得7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全,覆盖主要环节但细节有缺、定量化程度较高,得4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无针对性或存在严重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6应急方案7供应商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组成人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时间等内容,根据应急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应急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针对6应急方案7性强,得7分;应急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基本科学、合理性有一定欠缺、针对性一般,得4分;应急方案基本科学、合理性有较大欠缺、针对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人员保障措施9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空调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得1分;专职维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两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有1个得1分,最高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不得分。1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拟派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及实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情况及分工、岗位职责、人员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分工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管理能力强,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高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2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分工基本明确、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岗位职责基本明确;人员管理能力较强,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较高,基本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9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分工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人员管理能力一般,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低,只能部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分工混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岗位职责模糊不清;人员管理能力差,对项目实际需要几乎无契合度,难以满足磋商文件基本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注:应提供人员简历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价格部分1报价10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二)项目概述体育馆建筑面积12550㎡,单螺杆式冷水机组,夏季制冷,冬季锅炉房板换热交换供暖,地下1层,地上3层。会议中心建筑面积19960㎡,单螺杆式冷水机组,夏季制冷,冬季锅炉房板换热交换供暖;地下2层,地上13层。二、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体育馆、会议中心(二)付款条件详见本项目合同相关规定。(三)售后服务供应商对其供应的零部件及材料提供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质保期,因零部件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由采购人供应的零部件及材料,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三、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T485-202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10005-2023等。本项目成果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上述文件若已废止,则按照新的相关文件执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基本要求(1)供应商中央空调清洗和空调冷却水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供应商维修人员排除不了的故障,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专业维修人员,专业维修人员须在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将故障原因及维修方案立即报送采购人管理部门。(3)供应商若因维修人员未能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或因专业维修人员未能及时达到现场维修,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管道、电器连接维修、冷冻油、制冷剂及保养所更换其他配件中的所有人工费及材料费(含中修、大修)更换的单价不高于3000(含)元的零部件的费用。(5)供应商每月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情况,并由采购人每月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特殊项目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汇报由采购人进行专项验收。(6)供应商应做好《工作进度与清洗、维修书面报告》,并按照要求填写清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报送上月的上述工作情况。2.具体服务要求(1)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服务期间进行质量监督与抽查并提出异议。(2)采购人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依据供应商、验收书确定的实际工作量按时向其支付款项;(3)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服务操作中所需的水、电、操作场地与操作时间等配合条件,并提供房间供供应商存放所有清洗设备与材料、备件,同时可为供应商施工人员,办理因工作需要而办理的出入证明等材料。(4)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技术问题和工作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果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由供应商给予采购人相应赔偿。(5)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设备运行期间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遇空调系统、管网、末端设备泄漏的紧急故障须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由于维修工作繁忙导致不能及时到场的情况,必须提前与采购人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获得允许,再根据报修顺序和工作重要性进行合理的安排。(6)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每个月向采购人提交一份上个月工作进度与维修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上个月工程验收书(格式由采购人提供);若采购人提出异议,供应商须及时予以答复,并及时处理;供应商需要在每个季度对楼宇内用户进行5次回访,并将回访记录提交给采购人。(7)零部件的供应:在合同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及材料,经采购人确认需要更换并同意供应商采购的,单价不超过3000元(含)的零部件(附三证)、维修人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单价超过3000元的零部件及材料,获得采购人允许后,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维修人工费,供应商须提供材料费发票);供应商对其供应的零部件及材料提供12个月的质保,因零部件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采购人供应的零部件及材料,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人员要求(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的服务团队,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空调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关证书及健康证;专职维修人员若干名,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及健康证。(2)合同服务期限内,供应商8:00至20:00时段安排4名专职维修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20:00至次日8:00时段安排2名专职维修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在校内,随时处理发生的故障(根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故障处理必须保证2人在场),值班室场地由采购人提供。(3)专职维修人员只负责楼宇内日常巡视检修和中央空调管线及末端设备的维修工作。专职维修人员不得参与机组保养清洗、风道、末端设备清洗、过滤网、过滤器清洗的工作,以上工作需由专业的保养、清洗人员进行保养、清洗工作。4.服务内容明细表(1)体育馆服务内容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服务内容1麦克维尔单螺杆式冷水机组2台1、开机前检查、机组调试并提供机组调试报告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停机检查4、化学清洗与机械清洗机组冷凝器5、运行期维修(包含更换的零部件费用)6、PLC控制程序设定与改写。7、所有维修与保养必须使用原厂配件与耗材,并提供相应证明,成交后由采购人核验。2机组换油保养2台1、制冷季开始前需换油保养2、冷冻油、油过滤器等配件采购,必须使用原厂配件(附三证)3冷冻水循环泵2台4冷却水循环泵2台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5热水循环泵6台63、运行期维修6全程水处理器2套7新菱横流式冷却塔2台1、每年冷却塔塔体检修清洗,填料化学清洗1次2、开机前检查,冷却塔破损填料更换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冷却水定期消毒与检测。4、运行期维修5、冷却塔运行季每3个月做一次CMA检测8板式换热器(水一水)2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9板式换热器(汽一水)443、定期拆解清洗。4、运行期维修10采暖定压补水系统1套1、开机前检查11冷冻水定压补水系统1套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软化水设备的检测。12软化水装置1套4、树脂(含材料费)检测和更换13真空脱气机4台45、运行期维修14系统水管路维护1套1、冷水管道破损保温层的修补、管道除冷凝水的材料费与作业费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服务内容14系统水管路维护1套2、冷水管道砂眼堵漏及锈蚀管道更换的材料费与作业费3、更换老化失灵、漏水的管件、仪表、阀门的材料费与作业费4、机组与水泵管道除污器清洗换垫的材料费与作业费5、每周化验1次系统水质硬度、酸碱度。6、对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15机房电控箱清扫维修11、每年2次开机前检测检修2、每年1次清扫除尘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4、运行期维修16冷冻水冷却水运行期水处理11、冷冻水一次投放杀菌灭藻剂、水质稳定剂2、冷却水每天陆续投放阻垢缓蚀剂、每周陆续投放杀菌灭藻剂3、每周提供冷却水水质检测报告4、空调冷凝水、冷却水每年各一次疾控中心检测17新风机组维修1515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电磁阀、开关面板、机组阀门与连接管路、18风机盘管维修138138电机、叶轮、电路的维修与更换3、机组水管路疏通与清洗4、运行期维修5、更换破损空气过滤器材料费与作业费19新风机组清洗(每年2次)15301、机箱内壁清洗消毒2、表冷器清洗、消毒(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清洗剂)3、风机清洗20风机盘管清洗(每年2次)138276采用人工拆解清洗。1、出、回风口清洗2、风机蜗轮、蜗壳清洗3、翅片清洗与消毒(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清洗剂)4、积水盘的清洗与消毒5、水管道除污器清洗21空调机组空气过滤器清洗(每年12次)15台180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清洗、浸泡消毒22风机盘管空气过滤网清洗(每年12138台1656空气过滤网清洗、浸泡消毒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服务内容22次)138台1656空气过滤网清洗、浸泡消毒23静电模块除尘空气净化器(每年12次)3台361、静电模块每年清洗12次。2、热交换器滤芯每年更换1次。3、热交换器过滤网每年更换4次。4、PM2.5在线监控系统维护维修。24风道清洗6800㎡11、每年1次管道内壁清扫、消毒2、送回风口清洗、消毒3、提供疾控中心中央空调卫生检测9项报告(2)会议中心服务内容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服务内容1麦克维尔螺杆式冷水机组3台1、开机前检查、机组调试并提供机组调试报告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停机检查4、化学清洗与机械清洗机组冷凝器5、运行期维修6、PLC控制程序设计与改写。7、所有维修与保养必须使用原厂配件与耗材,并提供相应证明,成交后由采购人核验。2机组换油保养2台11、制冷季开始前需换油保养2、冷冻油、油过滤器等配件采购,必须使用原厂配件(附三证)3冷冻水循环泵3台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运行期维修4冷却水循环泵3台5热水循环泵2台6全程水处理器2套7良机串联横流式冷却塔6台61、每年冷却塔塔体检修清洗,填料化学清洗1次2、开机前检查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冷却水定期消毒与检测。4、运行期维修5、冷却塔运行季每3个月做一次CMA检测8传特板式换热器(水一水)2套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定期拆解清洗。4、运行期维修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服务内容9冷冻水定压补水系统1套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软化水装置树脂的检测与更换4、运行期维修10F-9500型软化水装置1套11真空脱气机1台12系统水管路维护1、冷水管道破损保温层的修补、管道除冷凝水的材料费与作业费2、冷水管道砂眼堵漏及锈蚀管道更换的材料费与作业费3、更换老化失灵、漏水的管件、仪表、阀门的材料费与作业费4、机组与水泵管道除污器清洗换垫的材料费与作业费5、每周化验1次系统水质硬度、酸碱度。6、对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13机房电控箱清扫维修1、每年2次开机前检测检修2、每年1次清扫除尘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4、运行期维修14冷冻水冷却水运行期水处理1、冷冻水一次投放杀菌灭藻剂、水质稳定剂2、冷却水每天陆续投放阻垢缓蚀剂、每周陆续投放杀菌灭藻剂3、每周定期检测水质4、空调冷凝水、冷却水每年各一次疾控中心检测15新风机组维修3535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电磁阀、开关面板、机组阀门与连接管路、电机、叶轮、电路的维修与更换3、机组水管路疏通与清洗4、运行期维修5、更换破损的空气过滤器材料费与作业费16风机盘管维修64564517新风机组清洗(每年2次)35701、机箱内壁清洗消毒2、表冷器清洗、消毒(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清洗剂)3、风机清洗18风机盘管清洗(每年2次)6451290采用人工拆解清洗。1、出、回风口清洗2、风机蜗轮、蜗壳清洗3、翅片清洗与消毒(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清洗剂)4、积水盘的清洗与消毒(加防霉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服务内容18风机盘管清洗(每年2次)64512905、水管道除污器清洗19空调机组空气过滤器清洗(每年6次)35台210空气过滤器清洗、浸泡消毒20风机盘管空气过滤网清洗(每年6次)645台3870空气过滤网清洗、浸泡消毒21风道清洗10000㎡11、每年1次管道内壁清扫、消毒2、送回风口清洗、消毒3、提供疾控中心中央空调卫生检测9项报告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服务类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采购人(甲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对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项目名称)采购结果,甲方与乙方经过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标准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数量:附件1《服务项目清单》2.本项目服务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服务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4.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甲方(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乙方(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按以下方式约定:本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本合同总金额已涵盖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并按照合同第三条约定汇缴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分期支付:甲方以网银转账按季支付服务费,每季¥元(大写:)。付款日期为当季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或财政封账顺延。双方验收达标后甲方应付款,乙方需提交合规的增值税专票。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合规票据,甲方可依法暂缓支付且不担责。3.零部件采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设备故障需更换零部件及材料,当零部件单价未超过人民币3000元(含),且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采购并更换。乙方需承担相关零部件(须附带三证)、维修人工费及材料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若零部件单价超过人民币3000元,需得到甲方的许可后,乙方方可采购,此时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而维修人工费及材料费则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对所提供的零部件及材料承担12个月的质保责任,因零部件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及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条履约担保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执行: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合同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2.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10日内补足。乙方未按期补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本项目服务期满(适用于无质量保证期)或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满,乙方发起退还履约保证金程序,经甲方对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剩余款项。服务期满(适用于无质量保证期)或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满六个月内,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对服务质量验收的申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再受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可由甲方自行处理。第四条服务需求1、基本要求:(1)乙方中央空调清洗和空调冷却水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乙方维修人员排除不了的故障,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专业维修人员,专业维修人员须在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将故障原因及维修方案立即报送甲方管理部门。(3)乙方若因维修人员未能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或因专业维修人员未能及时达到现场维修,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4)乙方的报价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管道、电器连接维修、冷冻油、制冷剂及保养所更换其他配件中的所有人工费及材料费(含中修、大修、)更换的单价不高于3000(含)元的零部件的费用。(5)乙方每月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情况,并由甲方每月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特殊项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汇报由甲方进行专项验收。(6)乙方应做好《工作进度与清洗、维修书面报告》,并按照要求填写清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报送上月的上述工作情况。(7)本项目成果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范、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8)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T485-202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10005-2023等。上述文件若已废止,则按照新的相关文件执行。3、具体服务要求:(1)甲方有权在乙方服务期间进行质量监督与抽查并提出异议。(2)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依据乙方工程验收书确定的实际工作量按时向其支付工程款项;(3)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操作中所需的水、电、操作场地与操作时间等配合条件,并提供房间供乙方存放所有清洗设备与材料、备件,同时可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因工作需要而办理的出入证明等材料。(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技术问题和工作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给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赔偿。(5)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设备运行期间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遇空调系统、管网、末端设备泄漏的紧急故障须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由于维修工作繁忙导致不能及时到场的情况,必须提前与甲方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获得允许,再根据报修顺序和工作重要性进行合理的安排。(6)乙方在服务期内,每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上个月工作进度与维修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上个月工程验收书(格式由甲方提供);若甲方提出异议,乙方须及时予以答复,并及时处理;乙方需要在每个季度对楼宇内用户进行5次回访,并将回访记录提交给甲方。项目服务内容分项报价与技术要求明细表1.1体育馆体育馆建筑面积12550㎡,单螺杆式冷水机组,夏季制冷,冬季锅炉房板换热交换供暖,地下1层,地上3层。体育馆-分项报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单价/元/次合计/元服务内容1麦克维尔单螺杆式冷水机组2台1、开机前检查、机组调试并提供机组调试报告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停机检查4、化学清洗与机械清洗机组冷凝器5、运行期维修(包含更换的零部件费用)6、PLC控制程序设定与改写。7、所有维修与保养必须使用原厂配件与耗材,并提供相应证明,成交后由采购人核验。2机组换油保养2台11、制冷季开始前需换油保养2、冷冻油、油过滤器等配件采购,必须使用原厂配件(附三证)3冷冻水循环泵2台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运行期维修4冷却水循环泵2台5热水循环泵6台66全程水处理器2套7新菱横流式冷却塔2台1、每年冷却塔塔体检修清洗,填料化学清洗1次2、开机前检查,冷却塔破损填料更换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冷却水定期消毒与检测。4、运行期维修5、冷却塔运行季每3个月做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单价/元/次合计/元服务内容7新菱横流式冷却塔2台一次CMA检测8板式换热器(水一水)22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定期拆解清洗。4、运行期维修9板式换热器(汽一水)4410采暖定压补水系统1套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软化水设备的检测。4、树脂(含材料费)检测和更换5、运行期维修11冷冻水定压补水系统1套12软化水装置1套13真空脱气机4台414系统水管路维护1套1、冷水管道破损保温层的修补、管道除冷凝水的材料费与作业费2、冷水管道砂眼堵漏及锈蚀管道更换的材料费与作业费3、更换老化失灵、漏水的管件、仪表、阀门的材料费与作业费4、机组与水泵管道除污器清洗换垫的材料费与作业费5、每周化验1次系统水质硬度、酸碱度。6、对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15机房电控箱清扫维修1、每年2次开机前检测检修2、每年1次清扫除尘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4、运行期维修16冷冻水冷却水运行期水处理1、冷冻水一次投放杀菌灭藻剂、水质稳定剂2、冷却水每天陆续投放阻垢缓蚀剂、每周陆续投放杀菌灭藻剂3、每周提供冷却水水质检测报告4、空调冷凝水、冷却水每年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单价/元/次合计/元服务内容16冷冻水冷却水运行期水处理各一次疾控中心检测17新风机组维修1515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电磁阀、开关面板、机组阀门与连接管路、电机、叶轮、电路的维修与更换3、机组水管路疏通与清洗4、运行期维修5、更换破损空气过滤器材料费与作业费18风机盘管维修13813819新风机组清洗(每年2次)15301、机箱内壁清洗消毒2、表冷器清洗、消毒(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清洗剂)3、风机清洗20风机盘管清洗(每年2次)138276采用人工拆解清洗。1、出、回风口清洗2、风机蜗轮、蜗壳清洗3、翅片清洗与消毒(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清洗剂)4、积水盘的清洗与消毒5、水管道除污器清洗21空调机组空气过滤器清洗(每年12次)15台180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清洗、浸泡消毒22风机盘管空气过滤网清洗(每年12次)138台1656空气过滤网清洗、浸泡消毒23静电模块除尘空气净化器(每年12次)3台365、静电模块每年清洗12次。6、热交换器滤芯每年更换1次。7、热交换器过滤网每年更换4次。8、PM2.5在线监控系统维护维修。24风道清洗6800㎡11、每年1次管道内壁清扫、消毒2、送回风口清洗、消毒3、提供疾控中心中央空调卫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单价/元/次合计/元服务内容24风道清洗6800㎡1生检测9项报告1.2会议中心会议中心建筑面积19960㎡,单螺杆式冷水机组,夏季制冷,冬季锅炉房板换热交换供暖;地下2层,地上13层。会议中心-分项报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单价/元/次合计/元服务内容1麦克维尔螺杆式冷水机组3台1、开机前检查、机组调试并提供机组调试报告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停机检查4、化学清洗与机械清洗机组冷凝器5、运行期维修6、PLC控制程序设计与改写。7、所有维修与保养必须使用原厂配件与耗材,并提供相应证明,成交后由采购人核验。2机组换油保养2台11、制冷季开始前需换油保养2、冷冻油、油过滤器等配件采购,必须使用原厂配件(附三证)3冷冻水循环泵3台1、每年2次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3、运行期维修4冷却水循环泵3台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次数单价/元/次合计/元服务内容5热水循环泵2台6全程水处理器2套7良机串联横流式冷却塔6台61、每年冷却塔塔体检修清洗,填料化学清洗1次2、开机前检查3、运行期每周2次巡检,冷却水定期消毒与检测。4、运行期维修5、冷却塔运行季每3个月做一次CMA检测8传特板式换热器(水一水)2套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定期拆解清洗。4、运行期维修9冷冻水定压补水系统1套1、开机前检查2、运行期每周巡检2次3、软化水装置树脂的检测与更换4、运行期维修10F-9500型软化水装置1套11真空脱气机1台12系统水管路维护1、冷水管道破损保温层的修补、管道除冷凝水的材料费与作业费2、冷水管道砂眼堵漏及锈蚀管道更换的材料费与作业费3、更换老化失灵、漏水的管件、仪表、阀门的材料费与作业费十、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企业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位名称)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2026年度体育馆、会议中心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中科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9727.20万元,资产总额为7475.2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企业名称(盖章):北景中科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期:2025年06月2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清洗维保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