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 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餐饮风险隐患排查中标结果公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9100020250200005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20号(时代大厦618号)

中标(成交)金额:
481392.5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对先创辖区内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全覆盖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监管覆盖到位。

淄博高新区(先创区)辖区内餐饮风险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采购小组名单:
王国凤、李晓莉、王文娟(采购人代表)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淄博千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93、87.93、77.93),淄博腾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77.9、85.9、76.9),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94.0、97.0、90.0)

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未中标原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淄博千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张店区大学生创业园E座9层903号房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淄博腾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北西五路27号御景大厦14层1430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1.5%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7220.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淄博市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

联系方式:0533-3586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1809室

联系方式:0533-7999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丽雪

电话:0533-7999661

相关附件:
业绩一览表.docx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2轮报价.pdf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服务承诺.pdf

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合同中主要采购内容1淄博市总工会购买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项目淄博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驻点服务外包服务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点服务外包服务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分行消费金融业务辅助服务外包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业务辅助服务4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临区税务局非执法性纳税服务外包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博市临淄区税务局非执法性纳税服务5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项目酒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6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项目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7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公共工程全流程服务采购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公共工程全流程服务8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专业化团队服务项目淄博仲裁委员会专业化团队服务9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注: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签署电子公章):消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目赵洪年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2025年07月03日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502000051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最后报价(单位)大写金额:肆拾捌万壹仟叁佰玖拾贰元伍角捌分(元)小写金额:481392.58(元)有关承诺和说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7月03日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502000051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487600.000000中标成交金额148.99258元评审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10时15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李晓莉400.0400.0乐人3王国凤400.0400.0目风和的人3合计800.00.00.00.00.0800.0总计800.0元采购人代表:王文娟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郑丽雪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1237.74万元,资产总额为3298.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署电子公章):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0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供应商如属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不属于)③供应商如属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署电子公章):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3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502000051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包号:SDGP370391000202502000051A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06-20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响应费用4.适用法律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响应文件构成11.报价12.电子版响应文件13.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截止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启及磋商19.开启20.资格审查21.磋商小组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3.响应偏离24.无效响应25.磋商26.比较和评价27.采购项目终止28.保密要求六、确定成交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任务取消32.发出成交通知书33.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36.预付款37.廉洁自律规定38.人员回避39.质疑与接收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1.合同公示42.验收43.履约验收公示44.采购文件解释权第三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2.中、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评审办法三、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四、结果确认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51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文件8.响应函9.报价明细表10.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1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2.类似业绩一览表13.商务偏离表14.食品安全测评服务方案15.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服务方案16.工作完成计划安排和进度保证措施17.质量保证措施18.人员配备19.服务承诺20.技术偏离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502000051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4876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487600.00元。采购需求:1.主要内容包括:聘用第三方辅助岗位人员对先创辖区内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全覆盖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监管覆盖到位。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2025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2270027,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投标人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完成。(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CA服务类)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2)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①山东CA:0533-3592521/400-607-8966(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②CFCA:0533-3590310(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400-998-0000。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淄博市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533-35861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1809室联系方式:0533-79996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丽雪电话:0533-79996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淄博市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电话:张鹏0533-3586130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1809室业务联系人:郑丽雪电话:0533-7999661传真:/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1.3.6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政策有关说明(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次采购具体执行以下标准:(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中标、成交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4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本包)预算额48.76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2(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至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8.6不兼投☑;兼投不兼中□;兼投兼中□说明与要求:本项目只有1个包。11.1报价要求:(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预算金额,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供应商要按磋商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全权代表签署并盖章。(3)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与第二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均视为无效磋商。(4)本次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服务范围、人员费用、社会保险费、物资配备费、税费、各类损耗、各种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等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11.1及以上完成项目承包范围的全部费用等。一经成交,不再调整。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内,总价不做调整。(5)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报名后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考虑到影响报价的各种情况,若成交后由于成交供应商未踏勘现场或前期踏勘现场不仔细,考虑问题不周到等问题而引起报价失误或后期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成交后不得调整合同总价。(6)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项,不再允许补列,也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将据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如发生任何漏报、少报、错报均视为让利给采购人。(7)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成本构成。成本构成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的说明;②较其他供应商且能支撑自己填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供应商可根据以上规定提前备好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备及时提交磋商小组。13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是□否☑)13磋商保证金数额: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交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1.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登录“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已报名的项目信息中点击“生成子账户”,供应商把约定金额转到子账户。2.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延时到账不予认可投标资格,请充分考虑缴纳过程中跨行、网银、节假日等延迟到账情况,提前足额缴纳并确保及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3.项目结束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将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原路退还到原账户。4.供应商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分标段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14.1响应有效期:6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7-0309:00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19.1开启时间:2025-07-0309:00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19.4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否☑)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2025年7月3日9点00分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会议开始前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2.查询的时间节点包含:开标前、确认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前述时间节点,分别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息,信用记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30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无。34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6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0%37.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无质39.3联联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系部门: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系电话:0533-7999661质39.3联联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县(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1809室40.1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计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1.5%。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成交公示三个工作日内采44购文件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山东恒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请各供应商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至“响应文件组成—资格审查资料”中,并确保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不清晰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明,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1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2.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3日9点00分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会议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响应文件指定位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者或通过开评标系统资格审查栏目无法获取淄博市内投标供应商相关人员社保信息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其他1付款途径: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国库集中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实际付款金额以财政拨款为准,付款时间在财政拨款到位后一个月内支付。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服务:本项目所指的服务是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响应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6.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制。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8.6关于兼投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标包中“服务需求(含配套货物)”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配套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下载)。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报价一览表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3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对应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6.3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0.6.4技术部分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12.电子版响应文件12.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12.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应文件。12.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3.磋商保证金具体缴纳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5.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7.响应文件截止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3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8.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启及磋商19.开启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1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答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供应商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将被拒绝。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1.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5〕8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21.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1.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响应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4.无效响应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4)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5)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7)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10)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1)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19)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或MAC地址或工具识别号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响应的;(22)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23)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磋商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请供应商在收到磋商信息30分钟内完成线上磋商,超时未完成磋商的,视同退出磋商环节。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收到报价信息后30分钟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报价。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26.比较和评价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6.2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6.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在评标时给予认证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6.6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6.7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8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26.9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6.10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11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保密要求28.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31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2.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36.预付款预付款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8.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9.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5)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9.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9.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0.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40.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1.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2.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3.履约验收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44.采购文件解释权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服务需求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全部内容作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需求:聘用第三方辅助岗位人员对先创辖区内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全覆盖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监管覆盖到位。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1.食品安全测评1.1项目范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学幼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校外托管单位、食品小餐饮等的风险隐患排查处置。1.2服务要求对全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集体配餐单位等,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人员管理、健康证、原材料管理、清洗消毒、环境卫生和制作过程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排查,给每家单位出具检查报告;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性整改建议,并帮助整改提升,实时向监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并协助进行隐患整治。1.3供应商服务要求1.3.1必须建立保障服务项目顺利开展的项目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有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直接参与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1.3.2从业人员年龄需在45岁以下、有能够独立完成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从业知识及业务能力。1.3.3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评价任务;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须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1.3.4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汇总评价结果统计报表,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提出整改建议以及协助相关整改措施实施。1.3.5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积极为采购人提供预警信息服务。1.3.6评价结果保证客观公正。1.3.7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则,不得接受被评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相关信息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2.1项目范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辖区内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7家,特种设备1101台,压力管道100余条,近10000米。2.2服务要求:2.2.1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各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同时对企业特种设备双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十五条、“八抓”20项举措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21条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隐患排查项目按甲方制定的隐患排查计划落实。2.2.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配置辅助岗位人员,并适应正常监管工作要求。2.2.3对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内显示超期的设备要在隐患排查时一一核实,超期设备台账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2.2.4对发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严重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报告采购人。2.2.5具体隐患排查单位由采购人根据工作情况以委托开展隐患排查计划的形式制定。2.2.6采购人可适时对供应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抽查。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15、16)。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2.中、小微企业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3.监狱企业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二、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1信用记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0.22营业执照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3法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5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性评审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章或授权代表签章3磋商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4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5其他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二)详细评审根据项目实际编制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商务部分10.0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商务部分10.0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1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技术部分2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测评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食品安全测评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明确测评服务流程、测评内容等,且方案合理、实用性强,总体思路清晰,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并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得2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方案内容完整程度、合理程度、实用程度、思路清晰情况等进行评定,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之处减1分,减完为止。1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健全,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分工明确,有完备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管理人员,且方案合理、实用性强,总体思路清晰,适用于本项目的实施并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得1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方案内容完整程度、合理程度、实用程度、思路清晰情况等进行评定,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之处减1分,减完为止。1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工作完成计划安排和进度保证措施,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工作计划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进度安排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完善、措施得当、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1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计划内容全面程度、实用程度、合理程度等进行评定,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之处减1分,减完为止。1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措施得当且实用性强,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的,得1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措施内容完整程度、得当程度、实用程度、符合需求程度等进行评定,措施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之处减1分,减完为止。1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拟派人员充足且职责分工明确合理,提供完备的人员管理方案,整体方案详细且具较强的可操作性,突击性任务、临时性任务的人员安排预案及其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的,得1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定,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之处减1分,减完为止。其他部分1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情况,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情况进行评定,一个相关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业绩加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附于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1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内容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同时承诺中包含服务响应时间、问题解决时限、技术服务力量、以及相对应的服务方案,得1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承诺内容完整程度、服务时间等进行评定,承诺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之处减1分,减完为止。四、结果确认☑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大写:小写: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签署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服务承诺1、质量保证承诺致: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加此次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根据我公司的优势和服务特点,特作出如下承诺:1.资料合法、真实。在此承诺书中我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数据均合法、真实有效;2.积极配合工作,在合同生效前后,我公司将准确提供详细的服务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认真解答一切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疑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3.在贵方急缺医务人员时,我公司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贵方的医疗工作要求本着就近的原则,及时招用并安排员工;4.严格按照此承诺书中所列的条款,我公司及时快捷办理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事宜;5.凡涉及员工在失业、工伤、生育期间所享受的相关待遇由专人负责,及时办理;6.为规避贵方资金风险,可在银行设立专户共同监管,监督人员工资发放情况。且保证资金到账后24小时内完成员工工资发放,节假日顺延;7.医务人员发生劳资纠纷,我公司作为劳动合同主体,愿承担所有责任。医务人员发生劳资以外的纠纷,我公司主动出面调解纠纷,确保贵方的正常经营持序;8.根据工作量需要,可派我公司员工,进驻贵方,协助办理相关事宜;9.根据贵方的需要,及时培训员工,提高职业道德、服务礼仪、保守商业秘密的能力;10.自愿接受贵单位的监督;11.我们真诚希望贵方与我们精诚合作,我们以优质的服务在医疗工作中经受考验。供应商: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5年07月03日2、售后服务承诺书提高全方位的服务,是我公司一贯的宗旨,在售后服务上特别注重服务质量及响应的时间速度。为此公司配备了专业的项目人员,由公司统一为用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售后服务。公司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经过专业的培训,技术过硬,服务态度好。从而能够满足我们对客户售后服务的要求,实现我们对客户的承诺。本公司将为该项目设立专人售后服务制度;投诉体系及联系方式:1、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请向业务部调解员或业务部经理投诉。2、对用户所投诉的问题,核实是我们责任的,将对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惩处,并向用户赔礼道歉。如不是我司的责任,相关人员也将向用户解释,希望用户能给予我们最大的支持。公司全称: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07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设备 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餐饮风险隐患排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