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中标结果公示(永城市公安局2025)



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结果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
结果公告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
2、招标编号:永政采【2025】027号
3、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5-20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67.649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6月2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冯晓丽、李莹、王涵誉
四、磋商结果
经永城市公安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成 交 价:654310元   大写:陆拾伍万肆仟叁佰壹拾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 329 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名称: 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服务范围: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服务要求: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未通过投标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原因: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8分;客观因素评分:57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95分
2、投标单位: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2.67分;客观因素评分:22.5分;投标报价算分:9.7分;最终得分:54.87分
3、投标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2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9.74分;最终得分:51.74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存在造假行为的,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13803705387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0-5019910
地   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28号
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40790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2025年07月04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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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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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结果公告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2、招标编号:永政采【2025】027号3、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5-20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项目控制价:67.649000万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6月2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三、磋商信息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04日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磋商小组名单:冯晓丽、李莹、王涵誉四、磋商结果经永城市公安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成交供应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成交价:654310元大写:陆拾伍万肆仟叁佰壹拾元整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329号五、主要成交标的服务类名称: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服务范围: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服务要求: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合格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未通过投标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原因: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导致磋商无效。七、供应商得分情况1、投标单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8分;客观因素评分:57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95分2、投标单位: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2.67分;客观因素评分:22.5分;投标报价算分:9.7分;最终得分:54.87分3、投标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22分;客观因素评分:20分;投标报价算分:9.74分;最终得分:51.74分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十一、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存在造假行为的,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永城市公安局人:王涛联系电话:13803705387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刘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0370-5019910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28号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3937040790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2025年07月04日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永城市公安局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2、采购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5-20;招标编号:永政采购-2025-027号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76490.00元;最高限价:676490.00元;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保险期限:1年;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9、采购范围:采购文件要求的范围;10、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1、“根据《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的授权。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各供应商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上午09时0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6月24日上午08时00分2、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逾期递交(未完成投标签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详见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5、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09时00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6、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存在造假行为的,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永城市公安局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8037053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28号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联系方式:0370-5019910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永城市公安局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8037053871.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0370-5019910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28号1.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4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2025年度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项目1.1.5项目地点永城市境内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采购限额676490.00元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1.3.2保险期限详见磋商公告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1.4响应人资质条件详见磋商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人可自行踏勘现场1.10.1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竞争性磋商截止之日起)3.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响应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签字的地方签字,在规定盖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均可使用电子签章)4.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4.1.2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4.1.3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需要通过金润方舟商丘投标文件生成器制作,金润方舟商丘投标文件生成器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使用。响应人制作响应文件,请使用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请查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目。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陆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响应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GE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5.1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评审专家由业主代表1名、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组成,或者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5.1.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6.磋商代理服务费不收取7质疑函接收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公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响应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要求如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9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10采购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或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履约保函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40%。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或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注意事项二次报价、澄清、说明注意事项:1、响应人二次报价、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的询问和要求响应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2、无论是二次报价还是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响应人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响应人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如响应人二次报价已确定情况下,可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报价上传该文件即可。3、二次报价时,响应人应首先填写二次报价金额,然后上传二次报价PDF文件。需注意填写金额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报价以上传的加盖有电子签章的报价文件为准。4、二次报价输入页面一经保存,报价立即生效,无法再次修改。各响应人应对自己所输入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保存。所有响应人二次报价完成或评审专家规定的二次报价时间截止后,二次报价结束。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即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权利。5、评审专家对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或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响应人二次报价或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响应人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6、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登陆交易平台点击对应项目操作—我要投标—操作—下载中标通知书完成自行下载,具体步骤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启用中标通知书在线制作发放功能的公告中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7、市场主体诚信库2020年1月2日起正式启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业绩、获奖等资料的,投标人应将相应涉及评审的原件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对应位置(涉密的除外),由评审专家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投标人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8、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9、针对本次更新增加的开标过程在线询问、开标过程直播及评审期间主体库锁定等事项。各市场主体在使用过程中遇到自行无法解决技术问题时请及时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370-2853693特别提示:由于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在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各投标人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陆状态,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澄清文件而带来风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对存在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22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一、分析监测预警情形对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备注:各投标企业应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企业资质、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人员、社保、财务资料上传市场主题库对应位置,通过公开展示、修改留痕,接受社会监督,投标文件中需附与“市场主体诚信库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或不得分。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人应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要求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对应位置。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1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人: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2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3本次采购方式:见。1.1.4本次磋商项目名称:见。1.1.5本项目地点:见。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1.2.2本磋商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见。1.2.3本磋商项目的采购项目性质:见。1.2.4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1.3采购范围、保险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内容:见。1.3.2本项目的保险期限:见。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1.4响应人资格要求:见。1.5费用承担响应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1.6.1磋商开始前,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响应人名单等可能影响磋商结果,或形成获得信息不对、有差别等事实上形成的差别待遇的行为。1.6.2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响应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入围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3在采购过程中,响应人有试图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6.4为保证中标公示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响应人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响应人私下接触、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1.6.5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响应人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拟成交响应人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1.6.6磋商结束后,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1.7语言文字除国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均应使用中文。必须使用他国语言文字时,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和翻译文件。响应文件中因使用他国语言文字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踏勘现场1.9.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1.9.2响应人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文件提出问题和修改要求1.10.1响应人对磋商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以电子系统操作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完全认可。1.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将答复给所有响应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响应人应提供文件回执。1.11分包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1.12偏离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响应人须知(3)采购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仅供参考)(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收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上传形式(加盖公章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原件,下同)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复,答复以电子上传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同时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准。3磋商响应文件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承诺函5、技术方案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材料3.2磋商报价构成及要求3.2.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2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磋商有效期3.3.1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磋商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3.3.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4.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备注部分没有内容的须填“无”。其中,报价书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4.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承保险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竞争性磋商4.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4.2开标程序4.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商丘市公共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4.2.2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4.3磋商及评审成交标准4.3.1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评审专家由业主代表1名、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组成,或者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4.3.2磋商小组制定磋商文件或确认磋商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4.3.3确定响应人名单。4.3.4审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按先初审、后磋商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响应文件根据本须知第4.3.5款及4.3.7款规定的内容进行初审。4.3.5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磋商阶段:(1)磋商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2)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磋商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4)磋商资格不合格的响应人。4.3.6在初审阶段,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盖章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有保留或合同条款有采购人不可接受条件;(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质要求的。《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7详细磋商:(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人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提交形式作出。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及以上响应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提交最终磋商报价。4.3.8成交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响应人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响应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3.9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响应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入围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人。4.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4.4.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4.4.2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人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4.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6确定成交人4.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响应人。4.6.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响应人。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响应人的应在磋商文件中写明。4.7中标结果公告4.7.1采购人应当在响应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成交响应人网上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中标公示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4.7.2成交响应人确定后,中标公示将在网上进行公告。参与磋商的响应人对中标公示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5合同授予5.1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电子成交通知书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响应人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采购人和响应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同。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5.2履约保证金无。6纪律和监督6.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6.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6.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6.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询问、质疑和投诉7.1响应人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响应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3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4响应人认为中标公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6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7响应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响应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政府采购政策8.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中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投标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名称项目保额(元)人数备注乘坐飞机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和全残10000001109保险期限1年乘坐轨道、轮船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和全残1000000因意外伤害原因造成的身故250000因猝死造成的身故250000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伤残标准比例进行赔付250000因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和门诊治疗费用20000因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医疗天数--天赔付金额100因疾病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10000因任何原因导致的身故,需承担既往病史100000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110000增加的保险范围:1、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后,初次确诊罹患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立即进行赔付11万。2、猝死保险责任:合同生效后,职工若猝死,则赔付25万。第四章合同条款(此合同仅做参考,以采购人与供应商最终确定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承诺函五、技术方案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致,(采购人):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磋商报价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我方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详细研究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果有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我方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四、我方愿意如实向磋商小组提供与本此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五、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六、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七、我方若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响应人响应范围磋商报价(大写)(小写)保险期限质量承诺磋商有效期备注: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报价名称项目保额人数磋商报价备注乘坐飞机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和全残10000001109大写:小写:保险期限1年乘坐轨道、轮船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和全残1000000因意外伤害原因造成的身故250000因猝死造成的身故250000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伤残标准比例进行赔付250000因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和门诊治疗费用20000因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医疗天数--天赔付金额100因疾病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10000因任何原因导致的身故,需承担既往病史100000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11000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磋商承诺函(采购人):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有以情形之一的:(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7)在履约过程中未按磋商文件、成交的响应文件、生效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处以中标无效,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赔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方案参照磋商办法技术部分内容编制,格式自拟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证号码学历备注1、供应商在此表中填报拟用于本项目的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情况,并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2、如未提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能会影响供应商的得分,但并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承担的工作合同金额或费率或其他合同签订日期备注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八、其他材料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参与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参与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1:磋商办法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保险期限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分值:10分;商务部分:60分;技术部分:30分评审项评分因素评标标准价格分(10)分磋商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根据“商丘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商财购〔2024〕13号”要求),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价格分(10)分磋商报价(10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评审委员会认定某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会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60分)业绩(25分)投标人提供2023-2024年度县级(含)及以上公安局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25分。以生效保险合同或保单为准,否则不得分。服务评价(15分)依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保监发(2015)75号),2023第四季度至2024三季度风险评级四个季度在AA级及其以上的得15分,风险评级三个季度在AA级及其以上的得12分,风险评级两个季度在AA级及其以上的得9分,风险评级一个季度在AA级及其以上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偿付能力(20分)以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末的偿付能力计算,寿险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在210%(含)以上的,得20分;150%(含)-210%的,得10-20分;150%以下0-10分;财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在350%(含)以上的,得20分,260%(含)-350%的,得10-20分,260%以下0-10分。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批露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全面的,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实施方案(20分)应答人需为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险种赔付金额、理赔操作流程及进度管控措施、重大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委结合本项目特点应答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分。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强、针对性强,加14-20分;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加7-14分;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合理性差、针对性差,加0-7分。售后服务(10分)保险理赔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7个工作日为单位,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加2分,满分4分;保险理赔款10万元以下以5个工作日为单位,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加2分,满分6分。附件2:磋商报价书(最终磋商报价)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此报价表为谈判后响应人报价使用,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人无须附此项内容。最终报价表按要求填写上传。响应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辅警意外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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