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中标结果公示(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2025)



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中标(成交)公告

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9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311号5层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18.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徐辉、刘薇

标包A: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84.0、84.0、85.0)、济南易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4.91、73.91、75.91)、济南红观视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64.92、72.92、75.9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伍仟元。

收费金额(单位: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济南红观视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2、济南易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

联系方式:0531-51773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622室

联系方式:0531-82388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2388017

十一、附件:

附件:

附件.zip

二、分项报价编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小微企业产品1.1技术服务费(作品报送及展示平台)1项6500065000否1.2人工服务费(作品展示上传、专家评审费)1项4800048000否1.3宣传推广费(物料设计制作、发布会费用、证书制作邮寄费)1项7500075000否合计188000188000三、中小企业声明函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9人,营业收入为4615.06万元,资产总额为5540.7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TUT日期:2025年7月1日三条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58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写明所属行业、企业类型,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真实性负责。3、所属行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行业填写的属于无效响应。四、业绩标的项目名称采购人孵化计划2022山东正能量公众账号孵化计划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征集活动项目2023年度山东省网络举报公益宣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项目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征集活动项目2024年度山东省网络举报辟谣宣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宣传活动“筑梦现代化奋斗兰台人”第17个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档案局)宣传项目济南市工商预防宣传项目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非电子标)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94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6月24日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响应费用...............................................................................................................................4.适用法律...............................................................................................................................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响应文件构成11.报价12.磋商保证金13.响应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响应文件截止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9.磋商小组20.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无效响应23.磋商24.比较和评价25.采购项目终止26.保密要求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30.发出成交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预付款35.廉洁自律规定36.人员回避37.质疑与接收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9.磋商文件解释权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评分办法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报价一览表1.报价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10.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及技术文件11.响应文件书1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13.分项报价表14.服务明细表15.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16.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17.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8.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9.技术评审文件20.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21.案例一览表2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23.其他材料第7章合同格式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dhbzb2024@126.com。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或开标一览表或电子文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日期。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5.1商务部分(1)响应文件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5)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注1:(1)—(3)为实质性内容入缺项为无效响应。注2:供应商应使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在报价中提供的一切证件、证明的原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已签订合同的,作为废除合同的依据。10.5.2资格部分10.5.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5.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3)2024年度财务状况表或2025年1月1日后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山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其中(1)至(7)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视为无效响应。10.5.3技术部分(1)供应商结合评分细则评分方案内容自行编制技术方案。(2)项目组成员情况表;(3)技术偏离表;(4)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5)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等的费用、验收及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6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须是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PDF格式各一份。●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非电子标14.1.1响应文件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三份,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版一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签字盖章正本pdf扫描版和word版,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成册响应文件的书脊上依次标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和供应商名称。14.1.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4.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非电子标15.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应为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和word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日期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等。15.1.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15.1.3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非电子标17.1.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17.1.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7.1.3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非电子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8.1.2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8.1.3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不予公开唱价。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3人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3.1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报报价一览表;(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报分项报价表或明细报价表;(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超过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的;(7)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0)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12)磋商小组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2个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等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磋商方式适用),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对技术和价格项目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30.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2.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包号)(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包)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以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94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6月24日目录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2章采购邀请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1.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942.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项目性质:服务包号工作内容预算金额(万元)A包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19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广场622室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找到此项目进行备案(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网上注册备案后,供应商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付款截图扫描件发送至sdhbzb2024@126.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费用查询无误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文件费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账号:86611744101421001281,汇款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简写)。)5.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4日15时00分(与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开启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广场624室。8.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广场622室电话:0531-82388017电子信箱:sdhbzb2024@126.com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采购人: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联系人:李老师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联系方式:0531-51773205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电话:0531-51773205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广场622室业务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电话:0531-82388017邮箱:sdhbzb2024@126.com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3.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本分包最高限价:19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9.3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4.1响应文件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除上述文件外,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版一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签字盖章正本pdf扫描版和word版,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成册响应文件的书脊上依次标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14.1和供应商名称。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15时00分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4日15时00分开启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广场624室18.1.3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不予公开唱价。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32履约保证金金额:无。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否☑34.1预付款比例为:详见本项目服务需求。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1-82388017/sdhbzb2024@126.com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82388017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4号天业国际广场622室38.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伍仟元,该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单列,不得在总价中体现。38.2公证费/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0.1%向公证(见证)单位交纳费用,最低不少于500元。该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单列,不得在总价中体现。39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所属行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行业填写属于无效响应。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财政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待项目服务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20%。采购人支付任何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正规发票。成交供应商未出具发票或者出具的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向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予以解决。第4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加强网络举报宣传,深化网络辟谣联动工作,引导网民提升识谣辨谣能力,助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举办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二、活动时间第一阶段:2025年7月-10月,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第二阶段:2025年10月,为评审阶段。第三阶段:2025年11月,召开获奖作品发布会,公布获奖名单,宣传展示获奖作品。三、作品要求1.内容要求:紧扣“扫除网络谣言清朗网络空间”活动主题,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时代精神,内容积极健康、科学严谨、来源规范、依法合规,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吸引力、影响力。内容以网络举报辟谣为重点,包括辟除、澄清、求证涉鲁谣言,辟谣科普,识谣、辨谣、防谣公益宣传,以及网络侵权特别是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宣传,涉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作品。2.作品形式:征集作品类型共分文章类、平面类、音视频类、重大专题类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五个类别。鼓励呈现形态、表现形式创新,突出本地文化特色。(1)文章类。要求主题突出、层次鲜明、逻辑清晰、行文流畅,包括新闻、评论等,字数在1000字以内,格式为Word或PDF。(2)平面类。包括条漫、漫画、海报、长图、H5等形式。格式为JPG,单个作品大小在5MB以下,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H5作品需包含场景10页以上,提交网址链接。(3)音视频类。包括歌曲、直播、动画、MV、情景剧、微电影、微记录片、公益广告等。可采用MP3、WAV、MP4、MOV、MPEG等可兼容的主流音视频格式,横竖屏皆可。视频声音和画面需同步、清晰,对白、旁白和解说等需加配中文字幕。单个作品时长原则上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4)重大专题类。面向机构、团体征集,主要包括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打造的重大网络举报辟谣宣传主题活动,开设的网络辟谣专栏专题、有关网络举报辟谣的特色产品或功能、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网络辟谣专项活动等。作品需报送网址链接或活动方案、媒体报道等,并附文字说明材料,介绍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取得成效等,文字500字以内,格式为Word或PDF。(5)优秀辟谣平台(账号)。面向机构、团体征集,包括有关单位建立的专门开展网络辟谣与科普工作的网站、APP、新媒体账号等。要求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具有一定的传播力,影响力。需附文字说明材料,介绍平台(账号)基本情况、原创情况、年发稿量等相关数据以及社会反响等,文字500字以内,格式为Word或PDF。3.每件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简介,鼓励在投稿前将作品在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发布。已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作品,投稿时除提供原作品外还需提供可浏览链接地址。4.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为2025年1月以后,必须为原创,严禁采用AI技术生成,不涉及版权问题,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视频或音乐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或取得作品著作权人授权使用。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报送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并将该作品无偿应用于公益宣传。四、宣传推广1.对接媒体对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拓展宣传覆盖面,提升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2.在活动期间推出2-3个宣传短片,推出1-2组活动宣传海报、长图,加强宣传推广。3.评选出获奖作品后,组织开展优秀作品发布会,颁发证书、推介作品。4.活动结束后,设计制作《2025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作品集》,向各地发放。五、奖项设置文章类、平面类、音视频类、重大专题类等作品分别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颁发证书。评选优秀辟谣平台(账号)5个,颁发证书。本次活动设置所有证书制作费、邮寄费以及专家评审费(评审专家由采购人确定)等均包含在总报价中。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配备专业、优质的团队,具有相关宣传策划经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全面负责相关工作。2.供应商团队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与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实施汇报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有条不紊开展推进。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等操作规范,对可能出现的全部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等涉及赔偿事故,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4.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全面、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同时应根据服务方案制定服务实施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预案、协调措施等。5.为更好的完成本项目,供应商应配备足额的专业齐全、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调。项目进行期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团队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人员须与原团队人员具有同等资质水平。6.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总报价中。供应商在合作之前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活动预算应尽可能详细具体,符合实际,否则采购人将视总价已包括所有费用。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接受采购人监督。7.供应商在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全部后果和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活动其他相关事宜。9.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待项目服务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20%。采购人支付任何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正规发票。成交供应商未出具发票或者出具的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格、价格、业绩、人员、实施方案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合格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否合格3营业执照等证明是否合格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格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格6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证明材料是否合格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合格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合格10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是否合格符合性评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无效响应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报报价一览表无效响应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报分项报价表或明细报价表无效响应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无效响应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无效响应6超过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的无效响应7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无效响应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无效响应9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无效响应10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效响应(二)评分办法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其他供应商的有效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技术部分(73分)项目理解(15)根据供应商体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深入、目标与思路明确、对重难点问题把握得当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5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弱势项减1分,缺项不得分。服务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作品征集、②宣传推广、③活动评审、④奖品制作等,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尽、科学合理,每分项5分,满分2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或欠缺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活动策划方案②实施计划③进度安排及工作流程④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等。实施方案内容全面、详尽、科学合理,每分项5分,满分2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或欠缺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活动保障方案(10分)供应商结合项目情况,为活动提供场地及现场保障服务。方案完整、详细、设施设备齐全,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满分1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或欠缺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应急服务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应急服务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满分5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或欠缺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增值服务(3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情况进行评分,经磋商小组认可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商务部分(17分)人员配备(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架构合理、从业经验丰富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每分项3分,满分12分。商务部分(17分)人员配备(12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或欠缺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业绩(5分)供应商自2022年6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将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作为加分依据。)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文件报价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标明: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日期:密封封口及封套格式:………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二、报价一览表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备注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说明:此表除了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还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三、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包号)的(合同名称)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如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表,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2025年1月1日后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情况,若未查询到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情况,应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3.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单位名称(盖公章)技术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总人数量设备、仪器情况序号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不填写本表响应无效;2.本表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写明所属行业、企业类型,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真实性负责。3、所属行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行业填写的属于无效响应。10.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四、商务及技术文件11.响应文件书致: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文件邀请(项目编号、(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总价%。(2)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单位章:-------------------------日期:------------------------------1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1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