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改造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2025)
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JYQ-ZB2025-011(招标文件编号:XJYQ-ZB2025-011)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三路135号
中标(成交)金额:13.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德(组长)、郭红卫、门芳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得分:96.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迎宾路33号
联系方式:张工 0991-3616011(工作业务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联系方式:李昊、张婷、尚悦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昊、张婷、尚悦
电 话: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3: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德(组长)、郭红卫、门芳琪
总成交金额
¥13.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昊、张婷、尚悦
项目联系电话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迎宾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工 0991-3616011(工作业务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昊、张婷、尚悦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附件:
附件1
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磋商文件-终版.pdf
附件2
附件.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联系电话:0991-3616011(工作业务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婷、李昊、尚悦联系电话: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投标须知………………………………………………………………………………7第四章合同条款………………………………………………………………………………16第五章采购需求………………………………………………………………………………21第六章评标办法………………………………………………………………………………2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YQ-ZB2025-0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3000元;采购需求: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元):20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楼2207室)携带证件及资料: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缴费(现金)获取采购文件。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迎宾路33号联系方式:张工0991-3616011(工作业务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联系方式:张婷、李昊、尚悦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婷、李昊、尚悦联系方式: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采购预算14.3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需求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合同履约期限及质保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质保期:一年。4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5供应商的资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为10%,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政策如下: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标项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磋商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商务评审”。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7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响应文件电子版:扫描件1份(PDF格式)标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并密封提供(U盘)。(若U盘不符合以上要求或含有病毒或无法打开,供应商必须重新提供。)8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2.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三章“四、投标”要求进行密封。9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日期:2025年07月01日;截止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10投标有效期限90天(日历日)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1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日期:2025年07月01日;开标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址: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13开标证件查验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交监督人员查验。未携带查验资料或查验不合格的供应商,视为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其响应文件有效,但开标现场如有异议,不给予解释说明。14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1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要求的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金额:2800元(贰仟捌佰元整)如采用网上银行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信息如下:保证金收款人: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款账号:65001618800052509246保证金收款银行:建行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交原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备注: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保证金在用途处写明包项名称(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项目、XJYQ-ZB2025-011)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6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轮数:多轮(具体由磋商小组决定);2.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收到最终报价通知后,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17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家18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http://cws.customs.gov.cn/urumqi_customs/sy7/index.html)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19磋商代理费磋商代理费收取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响应文件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注:本表是对磋商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罗列,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2.名词解释2.2“采购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4“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系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2.5“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招标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交货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交货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采购预算: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4.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7.1磋商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采购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2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48小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构成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承诺书(2)投标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一览表(6)分项报价表(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供应商企业报告(9)项目业绩表(10)产品质量规格(11)供货方案(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14)保密承诺函(15)商务条款偏离表(16)技术条款偏离表(17)中小企业声明函(18)监狱企业声明函(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2.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2.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2.3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2.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将作废标处理。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磋商保证金4.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4.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4.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支付原件扫描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起上传。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4.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4.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7终止磋商的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4.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8.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9如开启时供应商对本单位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启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4.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磋商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供应商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响应文件有效期。5.编制要求5.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逐项逐条回答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5.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5.3响应文件须双面打印。5.4响应文件要求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响应文件应当采用A4纸型,装订方法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如打孔、鸭嘴夹等)。四、投标1.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1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装订方法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1.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装在一个的封袋中。1.3密封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注明: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的递交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送至投标地点。2.2因磋商文件的修改造成投标截止日期推迟,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3.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1.1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清。1.2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举行开标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开标程序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封,公布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服务地点、合同履约期限不公开唱标,并记录在案;(5)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2.2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现场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3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六、评标1.磋商小组1.1磋商小组的组建详见前附须知表,如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1.3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4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磋商轮数:多轮(具体由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收到最终报价通知后,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3磋商小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1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及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4.磋商4.1第一轮磋商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2多轮磋商4.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4..2.2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4.3最后报价4.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4.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时,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4.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4.3.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3.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4采购结果确认4.4.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以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排名顺序优先在前,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人。。七、成交和合同1.成交供应商确认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通知2.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http://cws.customs.gov.cn/urumqi_customs/sy7/index.html)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在公示成交结果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八、质疑与投诉1、询问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三个工作日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4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复。3、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诚实信用4.1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4.2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项目名称:;1.2.2工程地址:;1.2.3承包范围:。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工期和质量标准1.5.1合同工期:;1.5.2质量标准:。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五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3万元3.项目需求表;序号名称技术参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管理服务器1、2U管理服务器,CPU配置≥2颗C86架构HYGON3350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8核,主频≥3.0GHz,末级缓存容量≥16MB,线程数≥16线程,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3200MHz,通道数≥2,位宽≥64;2、内存配置≥64GDDR4,≥8根内存插槽;硬盘≥2块960GSATASSD硬盘;阵列卡配置SAS_HBA卡(支持RAID0/1/10);PCIE扩展最大支持≥4个标准PCIE插槽;3、网口≥2个千兆电口,其他接口≥1个IPMIRJ-45管理接口,≥7个USB3.0接口,≥2个VGA接口位于机箱前部;电源配置550W(1+1)冗余电源。4、设备符合国家级GB/T9813.3-2017、GB/T5080.7-1986标准中的可靠性检验要求,MTBF≥35万小时,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5、提供麒麟、方德、红旗、长扬软件操作系统兼容认证证书;提供达梦、人大金仓、神州通用、华胜信泰数据库兼容认证证书;提供瑞星杀毒软件兼容认证证书。台2综合安防平台1、视频监控应用提供视频管理服务(≥600路视频接入能力),支持编码设备通过GB28181协议、ONVIF协议、大华设备网络SDK协议等接入平台,实现视频预览、录像回放、视频上墙、视频事件监控服务能力,并且在网络带宽不足、有流量限制的网络环境下可以通过以图片替代视频的模式提供监控服务。2、设备网络管理应用,对接入平台的视频设备进行在线巡检,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和掉线设备,使运维工作更加高效,便利。套3视频综合平台(4路输入20路输出)1、视频综合一体机,机箱高度≤3U,≥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2个RS485/232复用口,≥4路HDMI输入接口、≥20路HDMI输出接口,输出分辨率支持≥3840×2160@30Hz;2、设备支持对HDMI输入视频源进行编码,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支持≥160路1080P视频同时解码输出,支持≥160个窗口;3、设备支持网络、数字视频信号的接入和切换输出,支持解码H.265、H.264、MPEG4、MJPEG等主流的编码格式,支持PS、TS、ES、RTP等主流台3视频综合平台(4路输入20路输出)封装格式,支持ONVIF协议接入设备解码;4、设备嵌入式架构,无需其他操作系统,支持客户端软件上添加、删除、修改用户,可为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画面管理区域,包括资源权限、配置权限、操作权限;支持选中取流成功的窗口操作远程云台;5、设备支持将远程笔记本桌面进行整屏、单窗口抓屏上墙,实时画面帧率支持≥30fps,支持同时≥8路4K(3840x2160)信号上墙显示,且上墙前后CPU占用率无明显变化;支持在电视墙进行8画面分割显示;(需提供第三方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6、设备支持通过客户端预编辑操作,预编辑不实时上墙,待完成编辑后切换上墙;预编辑操作包括窗口操作、上墙操作(本地信号源、网络源上墙、单窗口轮巡、多窗口轮巡)、字幕操作,单墙预编辑操作的过程中其他电视墙不受影响;7、设备支持将1路输入视频图像发送至多个输出接口拼接显示,支持将多路输入视频图像发送至多个输出接口拼接显示,支持设备内任意输出解码板之间的拼接或集群内任意设备输出口拼接功能,最大支持拼接≥32路(1920x1080)像素的视频图像;(需提供第三方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8、设备支持多块屏幕图像的任意规格拼接,支持将所有显示单元拼接形成一个高分辨率的无缝单一屏,全屏刷新时间≤20ms;支持对接入视频图像进行1/4/6/8/9/16/25画面分割显示,视频切换流畅无黑屏,整机最大支持≥512个窗口;(需提供第三方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9、设备具有窗口叠加功能,可调整叠加窗口顺序,可设置置顶窗口,置顶窗口始终位于最顶层,支持任意一路信号跨屏拼接、漫游、缩放、图层叠加显示功能,单输出口最大支持≥2个4K(3840x2160)像素图层或者≥4个1080P(1920x1080)像素图层;(需提供第三方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10、设备支持虚拟LED字幕功能,支持设置字体颜色、背景颜色,滚动和静止模式,滚动速度,最大支持≥8个字幕同时显示,单墙支持≥3条字幕,支持滚动模式下首尾相接效果,支持跑马灯效果;11、设备支持电源冗余设置,支持(1+1)冗余电源,当一路电源模块出现异常时,系统可以自动无缝切换到备用电源模块,电源切换过程系统运行不受影响,支持输入输出板混插,支持热插拔。台4辅材HDMMI公/DVI母(带15CM线)转换头或者HDMI线,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长度批1否5安装调试现场设备安装,调试等(提供承诺函)项1否4.需求标准、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商务要求。5.业务需求(一)服务内容为了解决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原有设备硬件老化、系统卡顿及部分监管场所监控无法接入的问题,需要将三级监控中心内的视频监控管理服务器、管理平台及视频上墙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系统改造后需确保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监控系能够正常运行,相关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能顺利接入,监控中心内的操作电脑及视频会议终端能接入大屏管理系统。考虑到系统的可用性和兼容性,改造后的系统需实现与北航站楼视频监控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远程访问北航站楼视频监控相关数据。(二)、质量标准及要求:合格(三)、其它要求:无1.商务要求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的设备费用(包含:税费、安装费用等相关费用)。3.付款方式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次性付款。第六章评标办法一.前言1.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实行评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2.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本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属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评标依据1.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2.评标依据是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及本评标办法。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1.评标原则1.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价比较,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评审小组以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排名顺序优先在前,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供应商。1.4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评标纪律2.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2.3封闭评标期间,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独自与外界接触,个人的通讯工具均应交由招标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四.评标程序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2.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资格。资格审查序号评审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再次重申: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无效投标。3.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供应商是否对同一采购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3交货时间及地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中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5供应商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6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响应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采用A4打印纸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其他磋商小组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备注响应文件有上述不满足符合性审查内容之一的,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审程序。响应文件有违背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之一的,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4.磋商4.1第一轮磋商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2多轮磋商4.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4..2.2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4.3最后报价4.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4.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时,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4.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4.3.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3.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5.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5.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5.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响应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5.7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响应文件的澄清6.1在评标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有责任按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知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部分。6.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7.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将不进入下一评审阶段。8.详细评审8.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及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8.2评分办法(满分共计100分,其中投标报价部分占30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占70分)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说明1价格评分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报价指单位数量总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30。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供应商实力10供应商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得10分,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体系较健全,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2供应商实力10责令停业得5分,组织机构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类似项目业绩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4产品质量规格2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的参数进行综合评审,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注:采购需求有明确要求的,供应商需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需求没有明确要求的,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使用说明书等佐证材料,有一项供佐证材料未提供齐全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5供货方案8提供完整可行的供货方案①产品质量保证措施,②产品运输方案,③产品包装措施,④配送安全保障措施等,针对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2分,共8分;每缺一项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6项目实施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设备安装调试;②拟派人员职责分工;③项目实施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④应急预案。针对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3分,共12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一项方案存在不符合逻辑或描述存在文字错误、语病或不具备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7售后服务方案1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人员安排、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体系;④售后服务网点。针对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3分,共12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一项方案存在不符合逻辑或描述存在文字错误、语病或不具备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8标函质量2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合计1008.3根据各评委对供应商的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四舍五入。9.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完毕,投标报价得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之和,作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取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如果两个供应商的得分相同,投标价格低者排在前。10.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将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一.承诺书致:我方根据已收到,项目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1.我方已理解了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等全部工作;2.我方承诺我们的响应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90个日历日。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没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书致:根据,项目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要求,现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投标,提交包含下述内容(不限于下述内容,供应商可增加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响应文件:(1)承诺书(2)投标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一览表(6)分项报价表(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供应商企业报告(9)项目业绩表(10)产品质量规格(11)供货方案(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14)保密承诺函(15)商务条款偏离表(16)技术条款偏离表(17)中小企业声明函(18)监狱企业声明函(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厂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厂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注:本授权书的原件在开标时需另带一份出示。五、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合计(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备注小写:大写: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备注:1.此表须单独提供一份并单独密封。2.“投标货币”应为人民币。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4.交货期等如出现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5.本表报价供唱标使用。6.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六、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或类型单价总价123456……总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参照以上格式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服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经办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供应商企业报告1、供应商企业简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业务范围、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缴纳税收证明、售后服务体系等)。2、企业信誉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附件:8-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8-2财务状况报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8-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8-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8-5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8-6网站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8-7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8-8评审标准中涉及到的有关资料;8-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件8-5、8-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以下重大违法记录:(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此次采购活动。2、没有提供此项声明的,将视同缺少实质性的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九、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产品质量规格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一、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三级监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XJYQ-ZB2025-011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或类型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管理服务器海康威视、DS-VM22R-CL台35000.0035000.002综合安防平台海康威视、iSecureCenter套56000.0056000.003视频综合平台(4路输入20路输出)海康威视、DS-B31-04H20H台45000.0045000.004辅材国产、定制批1000.001000.005安装调试中广核贝谷、定制项1000.001000.00总计: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元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