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2025)



一、项目编号: NXBS-2025-ZC033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917
二、项目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1幢20层01、02、03室
0571-88190668
4950000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102号
0951-3933270
3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1
4950000
4950000

中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6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质控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1
380000
380000

小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6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包2: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质控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源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3.95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4.77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77.43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67.05

标段名称:包1: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北京师范大学
68.42

山西龙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66.07

重庆淏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6.98

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78.77

苏州翊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4.97

宁夏天净时代环保有限公司
67.3

六、评审专家名单: 马建伏(组长)、柳建军、张永红、毛雨生、杨春梅、张丽(采购人评委)、马长青(采购人评委)     采购人代表: 张雪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9950.00元。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 1.5%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7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地    址: 盐池县解放街96号        联系方式: 0953-601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        联系方式: 0951-6110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雪        电话: 0953-601177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琳        电话: 0951-6110980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7-04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的(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包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6人,营业收入为39023.237103万元,资产总额为107758.717522万元,属于虫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虫节能大地杭州)环修复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印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7月3日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的昊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4319.67)万元,资产总额为(5402.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点限责任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6月26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9172.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3.项目编号:D640300014110000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5483600.006.最高限价(如有):包1:5097900.00元;包2:385700.00元7.采购需求:包1: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依据初查诊断结果,确定详细调查评估范围;(2)详细调查监测布点与测试分析;(3)特征参数补充调查;(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5)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6)提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等。包2:对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还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12至2025-06-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04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采购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联系人:张雪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号联系方式:0953-60117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琳、姜欢、陈柄寰、王超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联系方式:0951-6110980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06-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2采购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联系人:张雪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号电话:0953-6011777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项目负责人:赵琳、姜欢、陈柄寰、王超电话:0951-6110980邮箱:253856144@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4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以上1.3-1.6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2)供应商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或不在有效期内,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5483600.00元;最高限价:包1:50979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4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开标时间:2025-07-0409:00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个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9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5%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2025-07-10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有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标书解密。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标书解密。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二)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未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标书解密,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文件份数: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补足采购人所需投标文件份数。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无。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决定。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2)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工业园区;(3)付款方式: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支付50%,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且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4)质量要求:项目成果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涉及施工内容满足国家建设工程质量要求。(5)验收:采购人与相关专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1.1技术要求:1.1.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工业园区;(2)项目实施范围: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及周边1km范围;(3)项目实施期限:实施总期限6个月,2025年7月-2025年12月。(4)项目目标:本项目以花马池区块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为基础,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工作,排查化工园区污染成因,明确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范围和程度,识别并评估地下水污染风险,从而为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5)园区基本情况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包括花马池主区块(原县城功能区一期)和区块一(原县城功能区二期),花马池主区块四至范围:东至沟沿村、南至南环路、西至城区东顺路,北至国道307,规划面积189.76hm2(占园区面积18.6%)。区块一四至范围:东至盐中高速公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国道307,规划面积154.06hm2(占园区面积15.2%)。花马池区块在2022年的地下水初步调查中,主区块和区块一各布设了9口地下水监测井,共布设了18口,全部为新建井,共采集18个地下水样品送检(不包含平行样),地下水检测指标165项。花马池区块主区块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地下水在所有检测的165项指标中,共检出73项,其中常规指标22项,金属指标20项,有机指标31项;超标检测点位9个,超标指标有17项,分别为色、嗅和味、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钠、氟化物、硼、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苯、石油类、总氮、动植物油。特征污染指标超标点位4个,指标为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苯、石油类、动植物油。花马池区块区块一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地下水在所有检测的165项指标中,共检出62项,其中常规指标20项,金属指标18项,有机指标24项;超标检测点位9个,超标指标有11项,分别为总硬度(以CaCO3)、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氟化物、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氮、动植物油。特征污染指标超标点位2个,指标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6)具体工作内容:①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补充调查详细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总结分析初步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制定园区布点方案及检测方案,开展钻探建井、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污染溯源等工作。在初步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明确地下水污染来源、迁移途径、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等。②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依据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补充调查结果,建立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水文地质与污染概念模型,选择适宜的数值模拟方法,构建园区地下水水流数值模型和溶质运移数值模型,模拟地下水污染迁移情况,分析污染受体受影响程度。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构建、地下水污染现状模拟、地下水污染趋势预测、技术报告编写等内容。③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依据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结果及污染模拟预测结果,应用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识别并分析地下水有毒、有害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暴露情景及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在不同暴露途径下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概率,计算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控制值。④地下水污染管控方案制定根据详细调查、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基础,结合园区实际情况,选择地下水风险管控策略、筛选地下水风险管控技术、制定地下水风险管控技术方案、设计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方案、制定地下水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并编制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⑤质量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岗位,采用自审+内审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实施方案编制、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保存流转、样品分析测试、成果编制等各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具体工作量(7)工作量汇总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现场钻探建井、洗井、采样1.1地下水监测井钻探m817工作内容包括放样测量、钻探、建井、地下水保护井台制作、现场快速筛查检测、土壤采样与前处理、地下水洗井及样品采集等,需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等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1.2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成井洗井+井台制作口432环境样品检测2.1地下水+地表水样品检测组142检测指标至少包含:色、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氟化物、总氮、硼、耗氧量、挥发性酚类、苯、石油类、动植物油、VOCs、SVOCs、石油烃(C10-C40),其中空白样仅检测VOCs。2.2地下水+地表水质控样品组142.3地下水空白样及设备清洗样组152.4土壤样品检测组40检测指标至少包括:GB36600表1中45项必测项+园区特征指标2.5土壤质控样品组43水文地质勘察3.1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套1水文地质勘察报告4补充调查4.1土壤特征参数组12取原状土进行土工试验检验,测试土壤pH值,容重,含水量、天然密度、饱和度、孔隙比和孔隙率、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实验室渗透系数、粒径分布曲线、有机质含量、有机碳含量4.2水文地质试验组6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渗水试验5报告编制5.1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套1报告编制须满足《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要求。5.2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套1报告编制须满足《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等要求。5.3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套1报告编制须满足《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等要求。5.4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套1方案编制须满足《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等要求。1.1.2报告成果要求(1)花马池区块详细调查/补充调查报告根据详细布点采样,进一步明确园区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明确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若开展了补充调查,需要列出满足健康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地质和水文地质特征参数、暴露受体特征等。对详细调查/补充调查过程和结果应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编制详细调查/补充调查评估报告。(2)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报告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成果报告应当完整地体现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的全部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总论、评估区概况、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构建、现状模拟、污染趋势预测、预测评估结论与建议。(3)花马池区块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成果报告应当完整地体现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的全部工作。(4)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方案。1.1.3成果报送清单表7-1项目成果报送资料及有关要求报告名称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格式要求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健康风险评估和模拟预测报告正文类报告正文(含专家意见、修改说明确认单)word、pdf图件类区域地理位置图、区域地形地貌图、区域河流水系图、区域地质图、区域水文地质图等高清jpg详细调查地块分布图、调查范围图、水文地质图、平面布置图、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等ArcGIS工程文件及图件展示各类要素的矢量文件、模拟预测工程文件地下水详细调查点位布设图、地下水环境质量分布图、污染分布图、模拟预测分布图等地下水详细调查点位布设图、地下水环境质量分布图、污染分布图、模拟预测分布图等jpg或word表格类监测井基本信息表、地下水调查信息汇总表、地下水环境管理问题汇总表等excel或word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1投标报价10.0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6.0制定全过程质量保障措施,包括工作前期的准备、工作过程的质量保障、工作成果的质量措施等。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安全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完整详实,编制科学合理,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措施较完整,基本合理得4分;措施缺失,脱离项目实际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档案管理和保密措施6.0制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及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过程中的记录的安全、保密、使用、流转等内容。措施完整详实,编制科学合理,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措施较完整,基本合理得4分;措施缺失,脱离项目实际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工作进度计划与措施5.0针对项目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计划,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完整详实,时间节点明确,措施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有效得5分;工作计划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合理得3分;工作计划不完整、措施不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理解及整体设计思路12.0分析本项目背景及项目要求,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提出可行的设计思路,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原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背景理解;2.项目要求与成果;3.整体设计思路;4.工作原则与工作内容。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3分,方案内容比较详实、编制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陷,编制不科学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详细调查/补充调查工作方案9.0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制详细调查/补充调查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资料收集与园区情况分析;2.详细调查与实施计划;3.水文地质调查。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3分,方案内容比较详实、编制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陷,编制不科学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方案9.0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制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2.模拟预测评估内容;3.技术要点分析。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3分,方案内容比较详实、编制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陷,编制不科学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方案9.0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制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2.健康风险评估方案;3.技术要点分析。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3分,方案内容比较详实、编制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陷,编制不科学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9.0根据本项目需求,编制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2.风险管控方案;3.技术要点分析。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3分,方案内容比较详实、编制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陷,编制不9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9.0科学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0.0编制工作重点、难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编制重点;2.钻探建井重点;3.样品采集重点;4.分析测试重点;5.成果报告编制重点;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编制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2分,方案内容比较详实、编制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陷,编制不科学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1拟投入人员9.0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得3分,副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1: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5分,满分4分。3.项目组成员2:具有水工环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水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5分,满分2分。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职称证、职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公章,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2.相关专业:一人多专业不重复计分。12类似业绩6.0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年月日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中成交,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一、服务名称乙方向甲方的“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提供服务。二、服务内容: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依据初查诊断结果,确定详细调查评估范围;(2)详细调查监测布点与测试分析;(3)特征参数补充调查;(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5)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6)提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等。三、服务地点、期限及标准1、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工业园区;2、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3、服务标准:项目成果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批,涉及施工内容满足国家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式甲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五、项目预期成果六、项目金额及付款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2、支付方式:合同金额分两次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首付款;(2)完成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成果报告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七、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项目费用。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委托费用。5、甲方负责对项目成果的验收,并出具相关意见书。6、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7、根据乙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八、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业务的工作目标、足额完成各项工作及成果报告提交。2、负责项目技术、质量及经费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3、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时,及时向甲方报送专报。4、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5、调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最终的成果报告。6、提交的原始资料、图件和成果报告应满足有关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7、合同履行期间,遵守国家、宁夏有关安全生产作业的要求,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若因乙方责任,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检测,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工作量的检测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并赔偿损失。2、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4、乙方违约责任。4.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4.2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4.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二、纠纷解决办法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十四、附则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联合体)执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按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乙方:名称:(公章),名称:(公章)年月日,年月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本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合同仅为范本,招标人和中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格式等的前提下具体商定详细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9172.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3.项目编号:D640300014110000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5483600.006.最高限价(如有):包1:5097900.00元;包2:385700.00元7.采购需求:包1: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依据初查诊断结果,确定详细调查评估范围;(2)详细调查监测布点与测试分析;(3)特征参数补充调查;(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5)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6)提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等。包2:对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还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12至2025-06-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04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采购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联系人:张雪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号联系方式:0953-60117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琳、姜欢、陈柄寰、王超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联系方式:0951-6110980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06-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2采购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联系人:张雪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号电话:0953-6011777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项目负责人:赵琳、姜欢、陈柄寰、王超电话:0951-6110980邮箱:253856144@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4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以上1.3-1.6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2)供应商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或不在有效期内,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还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5483600.00元;最高限价:包2:3857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元11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4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开标时间:2025-07-0409:00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个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19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5%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2025-07-10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有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标书解密。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标书解密。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二)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未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标书解密,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文件份数: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补足采购人所需投标文件份数。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无。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决定。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2)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工业园区;(3)付款方式: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支付50%,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且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1.对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⑴对调查评估方案评审进行质控;⑵对建设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质控;⑶对现场采样进行质控;⑷对样品运输、存贮进行质控;⑸对样品检测分析进行质控;⑹对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质控。2.项目验收成果⑴编制《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方案》。⑵编制《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项目成果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还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1投标报价10.0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20.0根据投标方提供的项目的必要性、任务和要求等内容进行评审:1.对项目的背景和工作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必要性分析充分,任务和要求把握完全准确,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20分;2.对项目的背景和工作内容有基本的了解,必要性分析比较充分,任务和要求把握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3.对项目的背景和工作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必要性分析一般,任务和要求把握与实际需求有偏差,得10分;4.对项目的背景和工作内容不太了解,必要性分析不足,任务和要求分析较差,与实际需求不相关得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实施方案16.0根据投标方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工作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审:1.工作内容全面、准确,技术路线准确、清晰,工作成果全面,方案总体详实、全面,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6分;2.工作内容较全面、准确,技术路线较准确、清晰,工作成果较全面,较好地满足采购需求得12分;3.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准确,技术路线基本准确、清晰,工作成果基本全面,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4.工作内容缺项较多,技术路线模糊,工作成果不全面,与实际需求不相关得4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4工作进度计划与措施14.0针对项目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计划,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1.工作进度计划完整详实,时间节点明确,措施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有效得14分;4工作进度计划与措施14.02.工作进度计划比较完整、措施比较合理,较好地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3.工作进度计划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4.工作进度计划不完整、措施不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控制措施14.0针对项目制定制定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工作前期的准备、工作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成果的质量措施等。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安全保障措施。1.质量控制措施完整详实,编制科学合理,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4分;2.质量控制措施较完整,编制比较科学合理,较好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3.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4.质量控制措施有缺失,编制不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6服务保障10.0投标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及质量承诺;完成工作进度承诺;应急措施及预案承诺;保密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1.服务承诺全面,所提供应急措施、保密服务承诺全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服务承诺较全面,所提供应急措施、保密服务承诺较完整,较好地贴合采购需求得8分;3.服务承诺基本全面,所提供应急措施、保密服务承诺基本完整,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6分;4.服务承诺措施有缺失,所提供应急措施、保密服务承诺脱离采购需求得4分;5.未提供不得分。7拟投入人员11.0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得3分,副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中级职称证书1分,未提7拟投入人员11.0供不得分。2.项目团队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工程类高级(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8分。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职称证、职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公章,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8类似业绩5.0提供近五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年月日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质控(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中成交,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一、服务名称乙方向甲方的“宁夏盐池工业园区花马池区块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质控”提供服务。二、服务内容:对花马池区块地下水详细调查评估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⑴对调查评估方案评审进行质控;⑵对建设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质控;⑶对现场采样进行质控;⑷对样品运输、存贮进行质控;⑸对样品检测分析进行质控;⑹对调查评估报告进行质控。三、服务地点、期限及标准1、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工业园区;2、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3、服务标准:项目成果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四、验收标准和方式甲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五、项目预期成果六、项目金额及付款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2、支付方式:合同金额分两次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首付款;(2)完成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成果报告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七、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项目费用。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委托费用。5、甲方负责对项目成果的验收,并出具相关意见书。6、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7、根据乙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八、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业务的工作目标、足额完成各项工作及成果报告提交。2、负责项目技术、质量及经费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3、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时,及时向甲方报送专报。4、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5、调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最终的成果报告。6、提交的原始资料、图件和成果报告应满足有关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7、合同履行期间,遵守国家、宁夏有关安全生产作业的要求,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若因乙方责任,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检测,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工作量的检测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并赔偿损失。2、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4、乙方违约责任。4.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4.2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4.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二、纠纷解决办法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十四、附则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联合体)执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按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乙方:名称:(公章),名称:(公章)年月日,年月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本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合同仅为范本,招标人和中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格式等的前提下具体商定详细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价格人民币小写(元):(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写此栏)人民币大写:(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写此栏)单价:(元)(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备注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三、投标价格明细表(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并在填写后将中标供应商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2345678…合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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