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2025)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3-25172211(招标文件编号:0733-25172211)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四期11F-1106室
中标(成交)金额:794.9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培丰、涂晓方、郑敏、宋亚新、高鹏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27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陕西凯德实业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8.9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纳景湖花园5-2-301、302室
联系方式:高老师 0316-2096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层
联系方式:刘通、李玲丽、符群慕;010-87945198转612、60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通
电 话: 010-87945198转612,邮箱地址:liutong@ck.citic.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7:01
评审专家名单
张培丰、涂晓方、郑敏、宋亚新、高鹏举
总中标金额
¥794.9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通
项目联系电话
010-87945198转612,邮箱地址:liutong@ck.citic.com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纳景湖花园5-2-301、302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老师 0316-2096904
代理机构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通、李玲丽、符群慕;010-87945198转612、608、606
附件:
附件1
【发布稿】招标文件-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pdf
T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CITICINTERNATIONALTENDERINGCO..LTD招标文件(发布稿)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招标编号:0733-25172211采购人: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6月中国北京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分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需求I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或liutong@ck.citi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33-25172211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预算金额:804.27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803.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本次公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2.采购需求:按照油气参数井相关标准及规范,在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通过压裂、试气、微地震检测等手段,完成陕坪页1井含气性测试工程,并提交资料及技术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3.本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投标人和中标人作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包投标:(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或liutong@ck.citic.com。方式:现场或邮件,标书售价为每包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7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或邮件领购采购文件相关事宜(1)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③潜在投标人须登记备案,填写《采购文件发售记录》(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详见公告附件)现场: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携上述资料原件至指定地点邮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liutong@ck.citic.com。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转账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包号),提交转账凭证扫描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采购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2)标书款发票:缴费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3.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6.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开户账号:811070101310238360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纳景湖花园5-2-301、302室采购单位联系人:高老师0316-20969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层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通、李玲丽、符群慕;010-87945198转612、608、6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通;010-87945198转612,邮箱地址:liutong@ck.citic.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2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的,其投标无效。5.1澄清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5.2标前答疑会:无7.1招标范围:项目需求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8.1(税显税年的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投标人未提交以下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无效。1.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有效凭据按月或按季度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或按季度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有效凭据应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出具说明;规定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应出具无应纳的说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度财务报表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另附“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声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8.1(税显税年的(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投标人针对本须知1.2条第5项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第一章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盖章或签字、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有效的转授权,但应提供授权关系的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章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章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章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章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组织管理制度及体系2.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及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3.HSE管理制度,井控、H2S等安全设备,应急预案,防污排污等环保措施和设备4.目标任务理解和基于对工作区了解程度的需求分析5.施工方案6.技术要求7.总体工作部署、工作阶段划分、工作程序和进度工作安排8.成果资料、原始资料提交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第七章商务和技术证明文件1.类似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企业履约实力(附相关证明文件)第八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适用)第九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适用)第十章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十一章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十二章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黑体加粗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提供或未按规定签署的,将被视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9.2.2(如有)第六章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或技术参数应逐条响应并填写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否则视为该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加注(“★”)的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导致投标无效。9.2.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关键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响应、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导致投标无效。9.6样品:无9.7其他:无10.1报价货币:人民币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10.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前述10.1条报价条件以外的任何报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2)如果分项报价中某项配置或服务未列明小计价格,一律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单列,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4)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配置及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中标价及合同签订以投标价为准。否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形式:对公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密封递交;以对公转账形式出具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提供对公转账凭证复印件(对公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对公转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保函形式出具的,担保银行应为境内商业银行,并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及条款,或不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所附保函格式条款约定内容的其他格式。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开户账号:8110701013102383606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汇款原路退回。11.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况: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12.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13.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应为完整的正本扫描件;分项报价表另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在U盘上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13.5其他:(1)逐页签署:否(2)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投标人公章可用有效的专用章代替,但应提供其有效证明。14.1①开标信封、②资格审查文件均应单独密封,③投标响应文件另封装在1个或多个密封包内;所有密封包应密封完好、同时提交。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14.1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14.2开标信封应封装内容:①“投标函”②“开标一览表”③“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④“中标服务费承诺书”⑤“投标文件电子版”注:以支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或保函原件须封装在开标信封中递交,或另行单独封装递交,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14.3所有密封包上均应标明:(1)根据封装内容分别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信封”等(2)招标项目名称:(分包项目名称)(3)项目编号:(分包项目编号)(4)投标人名称:(5)“(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文件封面应同时标明以上(1)-(4)项内容。15.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19.4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款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要求之一的,或未提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规定任一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修19.4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有实质性缺漏项或投标函及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组成部分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的;(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但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9)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或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10)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条件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3.2采购人将根据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28.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其他补充1.政府采购担保提供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信息及承诺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或按规定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3.投标人(供货商)中标后,应在进行生产设计前与用户进行技术细节的详细讨论,中标供应商可在采购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在不改变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部分技术方案细节进行修改。其他补充4.本项目不得转包。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6.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联系部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八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符群慕010-87945198转606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本招标文件中字体为黑体加粗的内容是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如未响应或有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8.本项目为中央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因财政预算安排调整或取消、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招标内容和需求调整或项目取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知正文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经认定资格并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互相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详细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三章评分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需求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需要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在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5.2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书面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投标范围须满足招标范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7.2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原版资料,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文件为准。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资料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3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必要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计量单位并说明。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服务标准、技术方法、人员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具体说明,或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款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2.3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和申明偏离时必须提供所投设备或服务达到的具体参数值;9.2.4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指出参考品牌、型号,以及参照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须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所指出的要求。9.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自主知识的产品或已取得合法的使用权。9.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合格来源国/地区。本项目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或者是通过制造、加工或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而该产品在商业上被确认为其基本特征已与其所使用的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可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9.6样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9.7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投标报价10.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10.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价格、所需的技术支持及与之有关的服务,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10.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0.5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配置清单并分项报价,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6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其中的一个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0.7其他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撤销投标的;(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4)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日内保持有效。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8.1条规定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建议双面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3.5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提交。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单独提交一份密封信封正面标明“开标信封”字样,“开标信封”中应封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单独封装的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所附文件内容一致。14.3所有信封上均应标明: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3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7.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17.4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价格折扣声明(如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7.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6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7.7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8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18.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18.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19.投标文件的初审19.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即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是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19.2.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签署的有效性、内容的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9.2.2投标人对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应无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9.2.3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2.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19.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4初审中,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0.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评标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21.4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漏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授标意向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2.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3.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3.1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3.2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4.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4.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依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权利。25.更改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量的权利25.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中标结果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6.2投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中标通知书27.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投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7.2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规定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8.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9.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七招标代理服务费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担。30.1.1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下述标准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代理费标准费率服务招标代理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5000-100000.25%0.1%10000-50000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示例:中标金额633万元,则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100×1.5%+(500-100)×0.8%+(633-500)×0.45%=5.2985万元30.1.2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分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标准格式附后)。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八招标活动终止和废标情况31.招标活动终止31.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终止招标活动。31.2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32.废标情况3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3.特殊规定的依据33.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3.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3.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3.5除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外,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不受影响。34.关于投标的特殊规定34.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以下称“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2依据财库[2014]68号文件,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依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规定35.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5.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5.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36.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划分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符合本须知33条规定条件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6.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6.3符合财库[2014]68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36.4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36.5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第三章评分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即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等。资格审查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一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预算达到1000万元,或如多个采购项目(或分包)由同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总预算达到1000万元的,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四、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签署的有效性、内容的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二。五、详细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A: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B: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评分标准》;(3)技术部分C: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投标人得分=A+B+C。2.评审细则2.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除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计算投标人得分,汇总并按算数平均值计算出每个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评分标准及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评分标准》。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评标结果3.1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推荐排名第1-3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一: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1资格声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1条”规定:提供资格声明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2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3条”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4条”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有效凭据(按月或按季度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或按季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有效凭据应显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出具说明;规定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应出具无应纳税的说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5条”规定: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另附“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声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6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审查文件第6条”规定:提供(1)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7条”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8条”规定: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须知1.2条第5项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9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6审查结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第一部分:资格项目填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审查人签字:附件二:符合性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通过审查条件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投标人名称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分包)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分包)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有实质性缺漏项或投标函及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但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8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或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9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条件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论项目填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附件三: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评审因素评标指标评审要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区间价格30%投标报价(30分)评标价格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注:1.评标价格指经过报价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后的报价,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价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30商务25%工作业绩(10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工作业绩8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业绩,每有1口地层含油气性测试得1分,最高得5分。0-5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首页、体现内容页、签署页、签订日期页)或其他证明材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有1口取得优秀成果的地层含油气性测试得1分,最高得3分。0-3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首页、体现内容页、签署页、签订日期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和证明质量合格的验收证明及成果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仅文字说明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工作区或相似地质环境地区承担的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工作业绩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工作区或相似地质环境地区承担过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业绩,每有1口地层含油气性测试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首页、体现内容页、签署页、签订日期页)或其他证明材料。0-2人员条件(8分)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工作区或相似地质环境地区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业绩,每有1个得1分,0-5最高得5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未提供得0分。0-1注:需提供人员简历(格式可自拟)、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压裂队长、试气队长等主要岗位2压裂队长、试气队长等主要岗位具有: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5口钻井及以上经验;2.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每满足1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人员简历(格式可自拟)、业绩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年限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2设备配置(7分)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气、压裂、测试等)齐全程度3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气、压裂、测试等)齐全、合理,完全满足工作要求,得3分。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气、压裂、测试等)较齐全、较合理,满足工作要求,得2分。2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气、压裂、测试等)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得1分。设备配置存在明显缺项,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得0分。0压裂车等主要设备配置出厂年限3压裂车等主要设备配置出厂年限5年以内(含)得3分。压裂车等主要设备配置出厂年限5至7年(含),得2分。2压裂车等主要设备配置出厂年限8至10年(含),得1分。压裂车等主要设备配置出厂年限10年以上,得0分。0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气、压裂、测试等)性能技术1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气、压裂、测试等)性能技术先进得1分。0-1技术45%组织实施能力(5分)组织管理制度及体系5组织管理制度及体系健全,人财物能统一调配、协调顺畅。关键技术环节对接妥当、组织合理,责任落实明确,能够保证地层含油气测试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得5分。5组织管理制度及体系较健全,人财物能统一调配、协调较顺畅。关键技术环节对接较妥当、组织较合理,责任落实较明确,能够保证地层含油气测试工程施工较顺利进行,得3分。组织管理制度及体系基本健全,人财物基本能统一调配、协调基本顺畅。关键技术环节基本对接妥当、组织基本合理,责任落实基本明确,能够保证地层含油气测试工程施工基本顺利进行,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应答简单、不符合要求,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及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5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及安全生产措施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具体可行,得5分。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质量保证及安全生产措施较明确、可操作性较强,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较具体可行,得3分。3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质量保证及安全生产措施基本明确、可操作性一般,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基本具体可行,得1分。1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应答简单、不符合要求,得0分。安全环保措施(5分)HSE管理制度,井控、H2S等安全设备,应急预案,防污排污等环保措施和设备5HSE管理制度健全,井控、H2S等安全设备齐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应急预案完善,防污排污等环保措施和设备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5分。HSE管理制度较健全,井控、H2S等安全设备较齐全,较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应急预案较完善,防污排污等环保措施和设备较齐全,较满足需求,得3分。3HSE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井控、H2S等安全设备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应急预案基本完善,防污排污等环保措施和设备基本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1分。1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应答简单、不符合要求,得0分。目标任务(8分)目标任务理解和基于对工作区了解程度的需求分析8目标任务理解透彻、分解详细,对区域地质背景和地质条件资料及地层含油气测试资料收集齐全、问题精准,工作重难点分析准确、针对性强。得8分。8目标任务理解较透彻、分解较详细,对区域地质背景和地质条件资料及地层含油气测试资料收集较齐全、问题较精准,工作重难点分析较准确、针对性较强。得5分。目标任务理解基本合理、分解基本详细,对区域地质背景和地质条件资料及地层含油气测试资料收集基本齐全、问题基本精准,工作重难点分析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2分。2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应答简单、合理性较差,对工作区不熟悉,得0分。施工方案(10分)施工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10施工方案内容完整、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阐述清晰具体,符合调查区实际情况,储层层保护、压裂液使用等技术先进适用。10施工方案内容较完整、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强、阐述较清晰,较符合调查区实际情况,储层层保护、压裂液使用等技术较先进适用。7施工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基本符合调查区实际情况。4施工方案内容完整性或合理性缺,应答简单、合理性差。未提供相关内容。技术要求(5分)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范(具体规范标准见“第六章项目需求”)5各环节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范。5各环节技术指标较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范。3各环节技术指标基本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范。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各环节技术指标基本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范。工作安排(5分)总体工作部署、工作阶段划分、工作程序和进度工作安排5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工作阶段划分明确,工作安排合理可行,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总体工作部署较合理,工作阶段划分较明确,工作安排较合理可行,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工作阶段划分明确,工作安排合理可行,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工作部署及工作安排不合理或未提供相关内容。预期成果(2分)成果资料、原始资料提交2提交资料齐全完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提交资料较齐全完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有缺失,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合计100/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地质调查项目外协工作合同外协工作名称:页岩气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所属项目名称:复杂构造区油气调查钻探技术支撑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制定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委托方(甲方):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受托方(乙方):甲方通过下列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采购口框架协议采购;自行采购:口评审口比选口合格供方名录选取口其他采购方式。确定受托方承担工作(口调查类回工程类口研究类口测试加工类口信息类口其他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外协工作条件与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就本外协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外协工作概况1.1外协工作名称:页岩气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1.2外协工作基本情况:在陕坪页1井的5个层段开展含气性测试工作,测试位置1670-2617m(暂定,实际位置根据设计进行论证)。1.3乙方外协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接外协工作相关事宜。在外协业务完成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负责人的,每次支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1.4外协工作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钟宝镇陕坪页1井2.外协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压裂排采,获取牛蹄塘组、石牌组地层压力、流体性质温压等气藏参数,为落实陕坪页1井直井单井产能提供可靠的依据。3.主要工作量3738受托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3.1根据地质设计、工程设计,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工作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任务及工作量、质量要求、工作进度安排、提交资料、成果等。3.2施工前征地、井场平整、道路修理,青苗补偿、环境影响评估、工农关系协调及其他相关工作。3.3压裂、试气、微地震监测、返排液处理等施工作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案并承担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4.预期成果4.1提交技术报告:页岩气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委托业务年度设计、野外工作总结、成果报告;4.2提交原始资料与图件:试气班报表、地质日记等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等资料;4.3提交成果资料与图件:成果报告及压裂施工曲线、放喷排液曲线等相关图件。第二条工作进度安排1.乙方执行任务合同的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钻井加深进度及工程实施进度,工程可顺延至2026年2月)2.乙方执行任务合同的进度:2025年6月:提交年度工作设计、施工组织方案;2025年7月-2025年11月:开展含气性测试工程施工;2025年12月:提交资料,总结成果。第三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及甲方书面确认的技术方案(作为附件)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规范。1.质量要求1.1施工方案需结合储层地质特征(岩性、物性、地应力等)、井身结构及完井方式,确保裂缝扩展方向与储层最优渗透率方向一致。1.2压裂液性能黏度、流变性需满足携砂和造缝需求,与储层配伍性良好,减少伤害(低残渣、低滤失),返排性能优异,避免长时间滞留地层。1.3压裂泵车、混砂车、仪表车等设备需提前调试,确保压力、排量、砂浓度等参数精确可控。1.4高压管汇、井口装置需满足最高施工压力要求(通常按1.5倍设计压力试压)。2.技术规范2.1SY∕T5289-2016油、气、水井压裂设计与施工及效果评估方法;2.2SY∕T5211-2016压裂成套设备;2.3SY∕T5107-2016水基压裂液性能评价方法;2.4SY∕T6334-2013油水井酸化设计、施工及评价规范;2.5SYT5727-2020井下作业安全规程;2.6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3.验收方式外协工作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外协工作野外验收(如有)申请,并提供工程班报表、地质日志等施工报表、材料清单及检测报告等原始资料,原始资料需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通过野外验收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成果评审验收(或合同验收)申请,并提供成果报告及压裂施工曲线图件等成果资料,成果资料需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甲方应在收到完整成果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验收。验收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并提前通知乙方。成果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经济验收。第四条价款、结算方式和质保金1.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大写金额:(或单价,具体金额以经费结算结果为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402.1经费支付由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拨款,乙方于甲方拨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乙方未能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2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经甲方确认工作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付款。2.3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合同金额的10%),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收到保证金后提供到账收据。履约保证金可优先用于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2.4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元(合同价款的30%),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2.5乙方完成人员、设备进场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合同价款的20%),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2.6乙方完成2层压裂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合同价款的20%),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2.7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野外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合同价款的30%),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3.甲方发票信息: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18037B4.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完成外协工作合同履约验收、经费结算、资料汇交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履行方式和地点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取全取准各项资料,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外协工作任务。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0.1%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3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1.甲方安全生产责任1.1负责对乙方在地质调查项目外协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确保乙方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1.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等。1.3向乙方提供项目现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环境、地形地貌、潜在危险源等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入场安全告知,使其了解项目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1.4负责组织乙方人员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检查、应急演练等。2.乙方安全生产责任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严格按照制度和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2.2配备专人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3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2.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2.5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需进行危险作业(如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如安全警示标志、42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7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2.8积极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1按时支付外协工作经费1.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项目管理工作;1.3负责监督乙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1.4根据乙方申请,组织外协工作的野外验收;1.6根据乙方申请,组织外协工作的成果验收;1.7办理项目资料接受;1.8根据乙方申请,组织外协工作的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审查与验收:1.9根据乙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行变更事项;1.10根据乙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1.11甲方对乙方承包项目中工程的安全环保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资质、安全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安全资金投入等。当检查发现存有重大隐患、潜在不安全行为和状态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委托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2.乙方的权利义务2.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足额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2.2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2.2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外协盖公章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等,应及时向甲方报送专报;2.3负责编报技术及财务相关报告;2.4项目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工作,包含安全环保(HSE)、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全部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项目独立建帐,单独核算,编制项目经费年度决算;2.5外协工作完成时应及时编制委托业务结算报告,并配合经费结算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算。2.6按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单位归档或汇交项目成果地质资料,并保管好项目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做好各类资料、技术等保密;2.7接受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8受托方需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勘探技术所和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制度和规定。保障安全环保设施和野外工作条件,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定期开展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依照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缴纳保险。本项目采取总承包方式,受托方对野外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受托方对隐患或危害未加以消除造成安全、环保事故事件,与委托方无关。给委托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受托方损失自行承担,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4第八条资料的归属与保密责任1.资料和知识产权的归属:1.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一切资料均属甲方所有。外协工作结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成果评审验收之后,(合同验收)应全部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在向甲方移交前乙方应妥善保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资料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1.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2.资料的保密:乙方作业所取得的资料及由甲方所提供一切资料均是应当保密的资料。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泄密违约金为合同总价50%且不低于直接损失的两倍,且不免除损害赔偿责任。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密期限为永久,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甲方负担。1.2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被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其在合同提前终止前应付未付的款项,并补偿乙方因合同提前终止所发生的直接损失。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乙方已收取款项超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价款的部分,应当在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返还。1.3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款项,若由于甲方原因未及时付款,由双方协商解决。1.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2.1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配套不符合相应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到达作业现场,每延误1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总价1%计算。2.3因乙方原因造成作业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2.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资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作量。乙方擅自增加的工作量部分甲方不予付款;擅自减少的工作量,乙方应及时完成并向甲方支付减少部分对应合同价款200%的违约金。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条件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变更和解除2.1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变更合同相关条款。2.3合同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以及变更的生效时间。2.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2.5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不影响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等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予以配合,且不视为甲方违约。重大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重大调整指工作量变更超过10%或技术标准变更导致成本增减5%以上。3.本合同其他条款对于变更或解除条件有明确规定,按照其规定执行。4.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另一46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累计收到三次书面违约通知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5日内,乙方应返还全部已接收资料及阶段性成果,逾期未返还的按日息万分之五计付使用费。第十一条第三方权利因工作的需要,一方提供的有关设备、材料、软件、资料等,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情况。若一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软件、资料等存在权利瑕疵,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提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侵权产生的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经济损失等。第十二条廉洁经营1.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并履行本合同,承诺本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从事任何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双方签署的廉洁经营协议、责任书、承诺书、声明书、保证书等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严格遵守,共同执行。3.若一方违反廉洁经营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贿赂、利益输送、虚假发票等行为),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双方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三条保险甲方负责项目和作业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财产的相关保险。乙方应对其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正本备案。乙方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单正本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甲方备案,未按时提交视为违约。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足以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事件。2.声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杂构造区参数井含气性测试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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