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 大气污染防治中标结果公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2025)



项目名称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D04225
招标人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台前县财政局

相关公告

交易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7-07 16:50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
2、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备注信息

E4109005080D04225001001
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福禄街16号奥兰花园18号楼8层37号
1,689,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5分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养杰、董雁如、段周鹤(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25,26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地址:河南省台前县纬七路和经五路交叉口路西
联系人:代永磊
联系方式:1352564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街东侧3号楼1单元9层908
联系人:杨维
联系方式:18763550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维
联系方式:18763550219

发布人: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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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一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2、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7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备注信息E4109005080D04225001001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福禄街16号奥兰花园18号楼8层37号1,689,000.00元评审总得分:95分三、评审专家名单田养杰、董雁如、段周鹤(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25,268.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地址:河南省台前县纬七路和经五路交叉口路西联系人:代永磊项目联系人:杨维,缛铎飚联系方式:135256490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街东侧3号楼1单元9层908联系人:杨维联系方式:187635502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维联系方式:18763550219发布人: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联系方式:135256490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街东侧3号楼1单元9层908联系人:杨维联系方式:1876355021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763550219发布人:,公司发,07F彐名称: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辶。1Ⅱ叫炉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719.84万元,资产总额为984.05万元①,属于尐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河环保料支有限公司E:203年77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年创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9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三、项目预算金额:1700000.00元;最高限价:1700000.00元。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五、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4、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濮财购〔2022〕9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需附《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2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投标人(供应商)请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所有澄清、补遗、补充通知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上通知。因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九、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地址:河南省台前县纬七路和经五路交叉口路西联系人:代永磊联系方式:135256490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街东侧3号楼1单元9层908联系人:杨维联系方式:187635502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维联系方式:18763550219发布人: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6月25日第二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利用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结合国内外气象数据平台及发布系统,提供多种数据可视化效果图,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实时研判,及时发现并汇报点位异常数据、精准分析污染成因,通过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重污染分析、现场巡查监测等技术咨询服务,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1)日常巡查①针对站点实时监测数据异常突高现象,派遣巡查人员对点位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染来源进行定位,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上报,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对污染事件进行处理,降低其对周边环境影响。②对城市监测点周边进行日常重点巡查,对主要道路、重点建筑工地、企业、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各类污染源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上报,协助进行现场督查及处理,并提交污染情况统计及处理报告。(2)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服务结合环境空气实时监测数据、预报气象场数据和污染源监控数据,对当地未来3天空气质量形势进行预测预报,根据实际的污染情况延长预报时长,针对特殊的天气(比如沙尘过境、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发出预警专报。(3)重污染过程分析对每次重污染过程进行解析,摸清污染传输过程及对本地贡献,为未来污染过程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打下基础。(4)气派小程序服务提供空气质量数据分析等产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有:小时数据波报表、站点数据播报表、区域实时、当日、月度、年度等数据排名表、全省103个县月度考核排名表、城市及站点数据分析、日历表、距平分析等功能。(5)激光雷达专项服务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扫描监测服务,定向或走航观察污染物传输、环境质量演变,侧面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应急管控效果评估、重污染天气响应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6)车载空气质量污染六参走航监测服务运用搭载了车辆上的便携污染六参走航监测系统对本县重点区域进行走航监测,对特定区域内污染高排放量进行机动性监测,绘制“污染图”,锁定峰值异常点位,标记问题区域、问题企业,精准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夏季VOCs走航监测及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在臭氧污染高发的7-9月,开展VOCs质谱走航监测,覆盖重点区域(工业园区、交通干道、城区等),通过移动监测车实时扫描VOCs浓度分布,绘制“污染地图”。监测区域按浓度高低以不同颜色(绿→黄→红→紫)实时标注,快速锁定异常点位。探讨不同VOCs物种、不同行业的臭氧生成潜势和对二次有机气溶胶的贡献情况,以及确定对臭氧和PM2.5影响大的重点区域和典型企业,并形成专项的指导报告。(8)秋冬季PM2.5专项服务在PM2.5污染高发的11、12月,跟踪团队进行每日污染会商、应对、重污染过程跟踪研判与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针对PM2.5每日编写污染成因和来源分析简报。(9)站点“一点一策”专项服务根据两个站点的不同污染源、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以及两站点六参数据差异,进行站点具体精细化分析,形成“一点一策”管控方案,实现站点级别的精细化管控。(10)项目总结分析服务对2025年臭氧和PM2.5管控进行总结分析,计算分析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指数、改善率排名及同比情况;分析与其他市县区差距;分析指标目标的完成情况;针对本区域特征污染因子进行重点分析;并提出2026年度管控工作重点及管控措施建议。(11)数据分析服务整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在线污染源监控数据、本地网格化系统、气象信息等多维数据,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研判分析,编制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对各时段的污染数据整理分析,按季节、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时段、区域、站点等等进行细化分析,汇总出每个月、季节的污染管控重点,指导下一年空气质量管控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管控措施。日报:根据前一天当地及其他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含6因子浓度、AQI、空气质量级别)、改善率,计算空气质量排名;对前一天本区域空气站点数据特征因子突变过程的重点分析;对前一天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整体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特征分析;结合气象条件、数值预报结果以及统计预报结果对未来三天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测分析,并给出环境管理措施建议。周报:分析过去一周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含6因子浓度、AQI、空气质量级别类别)、改善率,计算本区域排名;对本区域上周6项污染因子浓度特征变化进行趋势分析;对过去一周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整体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特征分析;对过去一周各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异常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周管控措施和建议。月报:对上月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排名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含6因子浓度、AQI、空气质量级别、改善率);对上月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整体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特征分析;将上月的监测数据与其他市县区对比分析;针对本区域特征污染因子进行重点分析;对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根据月度攻坚方案,分析本区域各项指标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个月重点工作及管控措施建议。季报:每季度分析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含6因子浓度、AQI、空气质量级别、改善率)、分析空气质量(含6因子浓度、AQI、空气质量级别、改善率)与其他市县区差距;针对本区域特征污染因子进行重点分析;对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季度汇总;根据季度攻坚方案,分析本区域各项指标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个季度重点工作及管控措施建议。半年报:半年后,及时对当地的空气质量状况分析,看目标、算余量、找差距、溯原因、再施策、落实处。主要包括:1、分析当地半年度空气质量各项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完成情况;2、当地半年度空气质量的整体状况:综合指数分析、六参数分析、优良天分析、周边城市对比分析;3、当地半年度以来在省、市排名情况:每个月度的省排名情况、每个月度的市排名情况;4、根据各项指标年目标值,结合上半年完成的情况,回顾过去3-5年的历史数据,科学的制定未来半年内每个月各项指标的目标值,指导当地按要求完成当年的目标值的同时,达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5、下半年管控建议:回顾过去3-5年当地历史数据,结合制定的后期月度目标分解,认真解读上半年的污染源分布和占比,查看污染源排查汇总,针对性的制定下半年的各类管控措施。年报:年度结束,及时对当地的空气质量状况分析总结。主要包括:1、分析当地年度空气质量各项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完成情况;2、当地年度空气质量的整体状况:综合指数分析、六参数分析、优良天分析、周边城市对比分析;3、当地年度以来在省、市排名情况:每个月度的省排名情况、每个月度的市排名情况;4、下一步管控建议:回顾过去一整年的数据,按季节、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时段、区域、站点等等进行细化分析,汇总出每个月、季节的污染管控重点,指导下一年空气质量管控方向,针对性的制定下一年的各类管控措施等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地址:河南省台前县纬七路和经五路交叉口路西联系人:代永磊联系方式:1352564900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街东侧3号楼1单元9层908联系人:杨维联系方式:18763550219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1.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1700000.00元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1.3.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1.3.3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1.4.1供应商资质条件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濮财购〔2022〕9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需附《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2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9.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分包☑不允许□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形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回复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3.3.1磋商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3.5.3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3.5.4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注: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4.1.1响应文件加密要求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加密上传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5.9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0.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10.2采购程序1.制定磋商文件2.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成立磋商小组4.磋商5.确定供应商6.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为准。4.履约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5.为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中标人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具体详见附件。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7.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8.由于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或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供应商应在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澄清文件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9.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标书一样的纸质文件(文件份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10.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已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0.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合同履行期限和服务要求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濮财购〔2022〕9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需附《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2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4)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在联合体磋商中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7)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项目的代建人;(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1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分包(不允许)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1.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5)合同草案(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磋商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磋商保证金(不缴纳)☑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3.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5.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计划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竞争性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磋商程序5.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5.1.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5.1.3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1.4磋商(采购人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5.2磋商5.2.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2.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2.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3.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5确定成交人5.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5.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5.6成交结果公告5.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5.6.3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7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5.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6.授予合同6.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5询问、质疑和投诉7.5.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5.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5.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7.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5.6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5.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政府采购政策8.1磋商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8.2如磋商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认证证书的,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8.3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将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8.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8.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8.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审批手续。8.7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8.8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8.9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9.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四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如有)一致磋商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磋商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内容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服务要求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符合第二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详细磋商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2款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一次报价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本章第2.2款内容进行详细性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得分:20分技术部分:56分商务部分:24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报价得分(20分)磋商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超过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对于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进行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计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为保障服务质量及供应商能够诚信履约,供应商的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当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应在评标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2)技术部分(56分)环境现状调查及污染分析(10分)对本项目所在地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大气污染特征、大气污染成因、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机制及治理建议进行分析和描述。供应商的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很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考虑周全,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7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工作方案,以描述内容的准确性、全面性、条理清晰等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的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很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考虑周全,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7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巡查技术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对巡查内容及流程、巡查保证措施和建议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的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很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考虑周全,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7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应急管控预警机制(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的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很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考虑周全,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7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数据分析方案情况(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分析方案、数据分析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的方案内容详实,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很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考虑周全,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7分;供应商的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性方面一般,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服务承诺(6分)根据供应商项目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靠、充分满足采购需要的,得6分;内容完整,满足采购需要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满足项目需要有所欠缺,得1分;缺项得0分。2.2.2(3)商务部分(24分)人员配置(6分)供应商项目人员当中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的,每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人员证书,不提供不得分。车辆配置(2分)供应商拥有污染源巡查车辆的,且登记有1辆车或以上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车辆必须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并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网页查询截图(含网址),否则不得分)。体系证书(6分)供应商具有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否则不得分。注:标书中所附证件、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所附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上报监管部门,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各类证书、证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评审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报价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1.2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2详细磋商3.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交易平台默认顺序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6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2.7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3.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详细评审3.3.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得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供应商得分=A+B+C。3.3.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5评审结果3.5.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各评审专家评审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3.5.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五章合同草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仅供参考)甲方:投标人: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投标人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方式付款。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投标人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投标人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投标人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投标人。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投标人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投标人。第八条违约责任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投标人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2、投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投标人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向投标人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投标人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未经投标人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投标人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投标人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传真: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日期:年月日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封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自拟)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致:(采购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磋商总报价,计划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磋商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邮箱: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编号磋商总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此处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签字)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以我方名义所签署的项目投标文件的内容。同时授权委托该同志代表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开标、合同谈判、处理有关事务等并有权签署有关文件。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电子签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信用信息查询页(建议供应商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不附或少附相关查询页不应视作为投标无效。附件3:证明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经营范围备注附: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其它材料。(二)项目拟投入人员组成表姓名年龄职务拟在本项目岗位六、服务承诺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电子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签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九、其他资料(二)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供应商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磋商总报价大写:壹佰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1695000.00元(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备注无供应商:(盖章南:保科在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字或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7月7日2(二)报价函附录(第二轮报价)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供应商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磋商总报价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1696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备注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盖章)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7月7日报价函附录(第二轮报价)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供应商河南超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磋商总报价大写:壹佰陆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小写:¥16953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备注无供应商:(盖章)河南超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7月7日报价函(第二轮报价)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供应商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磋商总报价大写:壹佰陆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1689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备注无供应商:(盖章)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7月7日报价函附录(第二轮报价)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供应商猿熠(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濮阳市台前县大气环境质量,需聘请专家团队指导濮阳市台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濮阳市台前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科学分析、污染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定科学治理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采购编号台财磋商采购-2025-5磋商总报价大写:壹佰陆拾玖万元整小写:¥169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备注无供应商:(盖章)猿熠(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7月7日-2-评审报告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项目编号:E4109005080D04225001001代理机构: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7日一、项目情况1、采购单位: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项目3、预算金额:17000004、项目编号:E4109005080D042250010015、代理机构: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具体方式: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5日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5-7-710:00:005、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会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猿熠(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超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田养杰,董雁如,段周鹤(采购人代表)五、评审办法评审办法采用濮阳政府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六、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1、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所有供应商均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了符合性审查。3、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数据进行了校对、核对。4、因磋商文件已经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采购人代表明确表示不再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修改。磋商小组决定直接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5、报价情况:序号磋商供应商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9500016890002河南超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69780016953003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169900016960004猿熠(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920001690000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7、最终得分结果如下:序号磋商供应商最终得分1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52河南超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5.933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65.924猿熠(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7.99七、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采购人的委托,磋商小组推荐结果如下:第一磋商候选人:河南善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689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玖仟元整第二磋商候选人:河南超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695300元;大写:壹佰陆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第三磋商候选人: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报价:1696000元;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元整磋商小组签字:田养杰段同鹤董雁如42025年7月7日备注:1、该评审报告仅适用于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2、如在评审过程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了磋商,应将该报告第六项第四段内容变更为具体磋商内容及过程。3、成交结果根据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专家团队 大气污染防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