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 森林防火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江苏省苏州市长桥木材检查站)2025)



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关于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SZJX-C2025-0020

二、项目名称: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91320000551171586G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89.56(均分制)
1991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合同到期(或终止合同)时,供应商必须完好无损地将所维护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文档移交给采购人。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洁冰、田文宇、姜红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不满叁仟按叁仟元收取。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 人民币 贰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叁角陆分(小写:25986.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7号
联系人:田文宇
联系电话:6938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汪业超、丁亚萍、张瑾
联系电话: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丁亚萍、张瑾
电话:652003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506-SZJX-C2025-0020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

品目
森林防火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行政区域
吴中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1: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洁冰,姜红雯,田文宇

总成交金额
¥199.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业超

项目联系电话
65200361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51131071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汪业超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项目编号:JSZC-320506-SZJX-C2025-0020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JSZC-320506-SZJX-C2025-0020)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6-SZJX-C2025-00202.项目名称: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1998760.00元);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苏州市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项目包含森林防火信息系统运维和森林防火专业设备系统运维两个部分,见下表。序号分项内容1森林防火信息系统一期软件、二期软件、互联互通软件、信息化硬件2森林防火专业设备系统吴中一期、吴中二期、无线通讯系统、通信专线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合同到期(或终止合同)时,供应商必须完好无损地将所维护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文档移交给采购人。7.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截止。2.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2.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2.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5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林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田文宇联系电话:0512-693809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联系人:汪业超、丁亚萍、张瑾联系方式:0512-652003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3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不满叁仟按叁仟元收取。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捌拾陆元叁角陆分(小写:25986.36元)。成交服务费账户名: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526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南园支行请成交供应商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szjiexin2011@163.com。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9.1.1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最近一期(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最近一期的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所提供材料需能清晰辨别,否则不予认可);(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以上(1)—(5)项是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还必须提供(6)或(7)或(8)项资料,否则响应无效。9.1.2符合性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磋商响应单位一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六章)(5)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格式见第六章)(6)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7)《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8)《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9)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及情况表、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以上(1)-(9)为符合性审查必须提供的资料,否则响应无效。9.1.3综合评审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实施、服务方案、相关制度、证书、业绩及其他材料、证明等。9.1.4价格折扣文件(如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提供9.1.1中(6)或(7)或(8)项材料,将按照评定成交标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9.1.5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供应商应保证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磋商文件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分项报价表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1.2响应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方案13.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理解、维护保养计划方案、项目维护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方案、项目安全及应急事件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供的线路巡检维护方案、通讯保障方案、备品备件等。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17.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供应商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响应无效。17.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17.5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17.6技术支持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处理。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五、磋商程序20、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20.2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0.2.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0.2.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磋商小组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0.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0.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六、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1、响应文件解密21.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1.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21.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4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1.5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22、响应文件审查22.1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无效。2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2.2.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2.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章)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2.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2.3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22.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2.5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3、磋商23.1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可通过查看【磋商响应】菜单中的待办信息,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按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苏采云”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5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处理。24、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1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24.2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未加盖CA电子公章的澄清无效。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最后报价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各磋商供应商可提供最后报价总价或最后报价总价的明细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本项目采用线上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分项报价表(如有),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报价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交最后报价须加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5.3供应商应提前熟悉线上报价操作方法:若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不见面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发生异常情况后,综合现场各种情况,代理机构也可使用其它应急方案并统一通知到所有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请供应商确保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4磋商小组认为某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线上开评标项目可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提供),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6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项目终止。25.7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6、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形除外。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七、成交27.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八、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8.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8.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8.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8.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8.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8.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期限、质量、技术要求、质量保修期、付款方式、报价文件、响应保证承诺书、服务响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28.7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涉及)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为无效响应。28.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8.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0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响应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8.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9、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29.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29.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0、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0.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0.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0.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30.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0.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九、联合体响应、分包、转包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转包。十、质疑处理32.1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3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采购交易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的《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2.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联系部门: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5200361联系人:王慧通讯地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33、成交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详见本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中的约定。十二、标的物的追加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十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文本甲方: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1乙方负责完成。1.2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1.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响应文件;③采购文件;④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上述文件与本合同书合称“本合同”)二、合同价格及支付:1、合同价格(含税,大写)人民币元(¥元)。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一个季度期满进行考核,按照维保考核评估结果,支付20%;第二个季度期满进行考核,按照维保考核评估结果,支付20%;第三个季度期满进行考核,按照维保考核评估结果,支付20%;第四个季度期满进行考核,按照维保考核评估结果,支付剩余金额。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A、合格的发票;B、甲方验收单;C、其他(若有)。如乙方逾期开票或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4、预付款事宜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协商明确。三、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按实际签订合同内规定的日期计算)四、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如有)、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乙方在响应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五、责任与义务: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1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1.2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2.1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2在合同期内,因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实际金额赔偿。2.3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2.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六、人员保证与变更: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书面报至甲方,并经甲方批准。2、如果乙方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3、若乙方的进度没有达到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乙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所需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八、服务管理内容的调整: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服务管理要求与采购文件中所述要求有差异,以实际要求为准。九、服务管理基本要求:1、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2、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3、对于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惩罚。十、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十五、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JSZC-320506-SZJX-C2025-002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SZJX-C2025-0020二、项目名称: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1998760.00元);最高限价:/。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六、采购内容与要求:(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在苏州市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中,硬件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是保障整个系统效能与安全的基础。硬件设备支撑着系统的基本框架,确保了信息的实时传递与处理,一旦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将直接影响监测指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可能导致火情响应滞后,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此外,硬件设备的稳定运行也是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它能够实时获取现场数据,做出迅速准确的决策,有效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救。因此,确保硬件设备的持续运行,对于提高森林防火监测指挥系统的整体效能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二)维保服务范围苏州市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项目包含森林防火信息系统运维和森林防火专业设备系统运维两个部分,见下表。序号分项内容1森林防火信息系统一期软件、二期软件、互联互通软件、信息化硬件2森林防火专业设备系统吴中一期、吴中二期、无线通讯系统、通信专线(三)森林防火信息系统运维(1)一期软件运维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森林防火三维地理信息平台本次对地图浏览、图层管理、地理查询、设施查询、空间量算、信息标绘、要素编辑、数据分析、二三维联动以及三维实体创建等系统功能进行运维,确保各功能稳定可用,为直观展示森林防火相关地理信息提供有力支撑。1项2森林防火工作管理辅助系统本次对系统内体现防火日常工作的各功能模块,如办公管理、信息发布、防火相关人员管理、物资管理、预案管理、网格管理、规划建设、档案管理、报表图表输出等功能进行维护,确保各功能模块能持续满足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需要,正常发挥相应作用。1项3森林防火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维护系统集成的众多关联业务接口,保障在即时监控发现火情信息时能持续准确定位,并准确实施对护林防火人员、车辆的监控,确保能稳定提供火场准确位置、森林资源、周围自然环境、扑火资源、阻隔条件、交通条件等关键信息,为组织林火扑救提供可靠的辅助决策支持。1项4三维地理信息支撑平台本次持续保障通过该统一地理信息支撑平台,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智慧系统各相关部门稳定提供地理信息展示及查询分析等功能服务,维护平台的接口开发环境,保证各应用系统能顺利基于此平台进行接口开发,实现地理信息的统一管理。1项5安全控制管理系统本次对系统提供的组织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审核管理、系统参数设置等功能进行运维,保障能正常进行系统用户的注册和管理、角色管理以及为各角色准确控制各种资源服务权限,确保整个森林防火智能检测指挥系统的安全性。1项(2)二期软件运维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森林防火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升级对新增开发的火警屏蔽、信息定向推送、周边视频监控、水位自动报警、任务跟踪等功能进行持续的测试、优化与维护,确保各功能稳定运行且能有效协同,实现应急指挥全流程的顺畅衔接,切实满足项目需求。1套2森林防火物资仓库管理系统对物资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月度生产统计报表生成功能,确保能准确直观地呈现月度内出入库情况及库存情况,同时保障系统内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以便为物资管理提供可靠依据。1套3森林防火规划辅助决策系统持续保障森林防火规划辅助决策系统功能,确保多维度空间分析功能的准确性,让水池、水源、道路等设施设备的分布能持续直观呈现,并对用于计算排查设施设备分布盲区的相关模型进行维护和优化,保证其能依据最新数据提供精准的分析结果,从而为后续规划决策持续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撑。1套4森林防火案例培训演练系统持续对森林防火案例培训演练系统进行运维,对系统通过案例复盘及模拟火灾发生情况,结合应急模拟救援场景开展护林员日常防火模拟培训的功能进行维护,确保其能正常发挥作用,切实提升护林员的应急处置能力。1套5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系统维护采用 VR 技术基于三维场景制作的三类典型火灾救援场景救援科普片的展示功能,确保从起火到灭火的全过程三维展示稳定、流畅,保证人机互动体验良好,实现沉浸式火灾扑救情景体验。1套6森林防火APP巡检系统对移动巡检安卓 app 系统包含的巡检工作通知与安排、人员日常巡检、火情定位上报、人员物资查询、人员考勤管理、资源采集更新、通讯录、地图应用、监控视频、值班巡检、设施资源、应急管理和灾后评估等功能进行持续维护,确保各功能正常运行,能实时追踪护林员轨迹,保障日常火情监测以及火灾发生时相关信息的准确采集、及时上报与快速回传指挥中心,便于及时调度扑火力量。1套7森林防火监测指挥平板系统对基于平板开发的三维应用及分析、日常巡检应用及应急指挥决策应用等功能进行持续的维护,保障基于三维的地图浏览、图层管理、地理查询、设施查询、空间量算、坡度分析、视域分析、高线轮廓图等三维应用功能,人员日常巡检、火情定位上报、资源采集更新、人员物资查询等日常巡检功能,以及火情接报、分析研判、视频监控、视频会商、指挥调度、灾后评估、应急预案等应急指挥决策功能都能稳定、高效地运行,满足实际使用中的多样化需求。1套(3)互联互通软件运维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系统架构升级 云联智慧定制1套2用户体系升级 云联智慧定制1套3信息推送建设 云联智慧定制1套4视频监控全集成 云联智慧定制1套5数据资源一中心 云联智慧定制1套6全市管理一套图 云联智慧定制1套7指挥决策一平台 云联智慧定制1套8多媒体调度台软件 踏实 VoIP-Console3套(4)信息化硬件运维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前端工业级网络交换机摩莎 208A23套2流媒体存储/分发/管理服务器恩博 NB3102套3网络交换机华三S5110-52P-SI1套4百兆光纤收发器瑞斯康达 RC001-4FE-S1-AC2套5流媒体存储/分发/管理服务器恩博 NB3102套6前端工业级网络交换机有恒斯康 ISW-005GN-DC26 套7无线网桥优陪快 PBE-5AC-Gen26 套8千兆光纤收发器有恒斯康 定制22 套9流媒体存储/分发服务器恩博 NB3104 套10森林防火边缘检测服务器恩博 NB-BYFWQ11 套11森林防火视频分析云端识别服务器恩博 NB-YDFWQ11 套1224口交换机华为S5735S-L24T4S-A2 套2、森林防火专业设备系统运维(1)吴中一期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云台恩博NB-9000-323台2高清透雾数字网络摄像机恩博 NB500023台3高清红外透雾镜头腾龙 M12ZG34×15IRPF23台4红外热成像恩博 NB39023台5前置式林火识别报警器恩博 NB320-223套6投入式水位计恩博 定制2个7投入式液位变送器恩博 定制50个8嵌入式平台恩博 定制50块9水位监测系统通信行业卡费用\\52张/年104G单兵作战系统智能终端行业卡费用\\30张/年11100M数据电路专用数据链路4条/年12森林防火多媒体终端行业卡费用\\6张/年(2)吴中二期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 中型一体化云台恩博NB800223 套2 小型一体化云台恩博NB80023 套3 前置林火智能识别报警器恩博NB320-226 套7 通信专线中国移动20M MPLS VPN13 条/年8 通信专线中国移动50M MPLS VPN3 条/年9 通信专线中国移动100M MPLS VPN2 条/年10 液位计拓普瑞PN2001V1.050套(3)无线通讯系统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天馈系统巡检通过对现有基站天馈系统的巡检及测试,找出存在故障的基站进行维护,建立一套完整的基站天馈系统数据库。基站天馈系统巡检涵盖了基站的基本信息收集核对;天线巡检;馈线跳线和避雷设施巡检;基站天馈系统数据库的更新等几个方面。巡检设备内容包括玻璃钢天线、避雷器、吸盘天线等。负责与主设备之间信号是否正常传输的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共有6套天馈系统。1项2固定资产巡检协助业主方做好设备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及派发、回收等工作。每月对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行巡检,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1项3系统软件的升级、调整、故障排除通过运行系统日志程序,系统会记录下所有用户使用系统的情形,包括最近登录时间、使用的账号、进行的活动等。日志程序会定期生成报表,通过对报表进行分析,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调度控制软件、调度核心服务软件、视频媒体服务软件,升级,调整及故障排除。若软件出现BUG,将在第一时间内对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不流失,在进行软件的修复,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1项4客户端及调度服务器调度PC客户端及调度核心服务器和进行例行检查、维护,软件版本过低将进行系统升级。1项5网络、线缆链路网络、光缆、专线及综合布线。负责与主机设备之间一切弱电线路的检修,安装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50米馈线、接地件等配件,观察机柜内部线缆标签情况,确保线缆标签清晰、准确,符合规范。1项6终端设备安排专人进行设备点巡检,通过智能手持终端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日常运行情况、运行时间、保养次数等,以便分析、判断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及时准确地消除故障隐患。维保终端设备包括以下设备:东山、西山、七子山、穹窿山、天池山、铜井山通讯基站包括海能达RD980S、DS6250数字中继台、合路器、分路器、双工器、海能达PD680数字对讲机、PD780G数字对讲机、各服务模块、互联网管等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日常保养、优化、系统版本升级。(不含电池更换)七子山、穹窿山的应急自组网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日常保养、优化、系统版本升级。1项7数据专线苏州吴中区缥缈峰游客中心(对讲),100M数据专线;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莫厘峰山顶(对讲),100M数据专线。 1项(4)通信专线序号现有维护项目名称现有维护项目品牌/型号/规格现有数量单位1100M VPN专线吴中区木渎防火中队专线吴中区光福防火中队专线苏州市缥缈峰景区专线3条/年21000M VPN专线防火大队总点1条/年31000M 互联网专线防火大队外网专线1条/年(四)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内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1)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安装、检测检修、保修等工作,确保显示系统正常运作。(2)硬件故障排查及处理,正确提出故障点并修复至正常状态。(3)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及派发、回收等工作。每月对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行巡检,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4)供应商对原有系统中发生故障或无法兼容的系统及设备要提供免费更换,以确保整体系统的兼容性。2、软件维护(1)软件安装、升级、调整及故障排除。(2)定期对服务范围内计算机系统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每月一次,发现安全问题立即修复。(3)要求对超过授权许可使用期的流媒体存储/分发服务器相关应用软件提供原开发企业授权许可继续使用证明,确保软件超期后仍能正常运行。(4)供应商支持对现有软件的升级,并不得另计费用。3、网络、光缆、专线及综合布线(1)负责信息设备之间的一切强、弱电线路及接线盒,包括机房、网线(含电源线)、室内光纤、线盒、面板、接插件等的安装和日常维护工作。(2)通信专线要求速率不低于上表要求,透明传输,网络信号稳定可靠,低丢包率,ping65000的数据包延迟不高于200ms,支持TCP、UDP等多种数据业务类型,具有环保护功能,便于带宽提升。(3)负责网络安装及调试,协助省、市、林场间网络调试,保持网络链路的畅通,确保网络到各前端点、各分控中心、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并尽快协助解决。(4)能够提供通过手机实时查询网络链路状态(支持Android、IOS),(5)负责网段的IP地址增、删、改;VLAN及端口的增、删、改;VPN及防火墙的规则调整等网络数据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作。(6)负责保障电源线路,光纤等布线系统及其配件完好,加强人员巡检,防止安全隐患,有效采取防止电源线缆被偷、光纤中断措施,确保电源供应稳定,网络链路完好,发现问题,随时解决。4、定期对服务范围内设备进行保养、优化(1)每季度维护要求:(1.1)云台全面清洁维护,更换润滑油,更换雨刷条,更换同步齿形带,更换云台所有密封圈,检查云台航空插头状。(1.2)确认网桥天线位置,检查网桥信号强度,网桥天线SMA接口清洁,清洁网桥RJ45口,确认是否更换发射器和功率放大模块,确认是否网桥防水密封圈,确认是否更换网桥电源,确认是否更换网桥防雷器,确认是否更换更换网桥主板。(1.3)清洁交换机,检测交换机主板确认是否更换交换机。(1.4)计算机清洁,机箱除尘,磁盘整理,操作系统病毒扫描。5.系统运行卡顿、调取实时视频缓慢的解决传输优化:更新维护现有网络传输系统,检测更换损坏光缆、网桥、交换机等传输链路设备,保证系统数据传输顺畅;存储优化:定期清理存储缓存,避免因存储碎片化或空间不足导致的卡顿;软件维护与更新:升级相关软件系统,修复性能漏洞;环境检查:确保相关硬件设备散热良好,避免高温降频影响运行性能。6.备品备件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服务范围内设备的备品备件库。当损坏的设备不能及时修复,而影响到日常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硬件冗余服务,对森林防火主要设备,不允许进行现场维修,必须使用设备冗余方式进行替换式维修。常规备件数量要求如下:序号备件名称数量要求备注1中型一体化云台不少于2台与原供应商实际使用型号一致或者不低于原设备要求并保证兼容。2前置林火智能识别报警器不少于2台(1)备件技术参数要求:A.中型一体化云台1)采用直流无刷电机传动;2)★采用高精度数字绝对位置编码器,预置位再现精度优于或等于0.01°;3)支持Pelco-D/P通讯协议;4)支持1200/2400/4800的波特率;5)包含RS-485、UART、电平控制和RJ45;6)水平旋转范围0°~360°,垂直旋转范围优于或等于-90°~+60°;7)水平旋转速度优于或等于0.01°/s~38°/s,垂直旋转速度优于或等于0.01°/s~30°/s;8)地址范围优于或等于0-512,预置位优于或等于1024个;9)云台正常工作温度优于或等于-40℃~+70℃;10)铝合金外壳,表面采取了防盐雾、防腐蚀、防霉点、耐高温等处理措施,可以内置加热器和风扇;11)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12)云台具有水平、垂直、变焦、聚焦四个类型数据返回功能,可对控制量数据直接设定;a.可见光相机参数:1)焦距范围:优于或等于8-360mm;变焦变倍优于或等于40x;2)★总像素:优于或等于400万像素;3)光圈范围:优于或等于1.6-5.0;4)Senor大小:优于或等于1/1.8\"CMOS;5)最低照度:彩色:≤0.001Lux,黑白:≤0.0001lux6)变倍速度:大约6.5s;7)聚焦模式:自动/手动/一次性自动聚焦/半自动聚焦;8)支持2D、3D降噪功能参数调节;9)支持光学透雾,夜模式为光学透雾900nm-1100nm带通滤镜;10)支持时间、通道名称、光学倍率OSD叠加;支持图片叠加、异常OSD叠加和经纬度叠加。b.多光谱相机参数:1)★焦距范围:优于或等于8-180mm;2)变焦倍率:优于或等于22X;3)总像素:优于或等于200万像素;4)感光波段:①370-720nm②800-2400nm;5)噪声等效温差(NETD):优于或等于20mk;6)视频压缩模式:支持丰富的编码压缩模式:H.265/H.264/H.264H/MJPEG;7)视频存储功能:支持EMMC存储功能或最大128G的TF卡存储功能;8)红外热像仪自动保护:具有强光时自动收缩或关闭光栅保护红外传感器的功能;9)图像输出:支持RAW格式原始图像文件输出,并支持raw格式图像帧率可调;10)传输架构及外部接口:采用全数字视频TCP/IP网络传输架构,采用RJ45接口连接。B.前置林火智能识别报警器1)能够对1000万像素及以下的高清视频进行林火图像分析。每路视频可以在五分钟之内完成360度的巡航检测,能够对五公里以内森林火灾进行准确报警;2)支持分区检测,对同一个预置位画面的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检测规则;3)支持正区和负区,在一个预置位中可选择设置烟火检测的检测区域与非检测区域;4)支持分时检测,不同时间段可以对同一个预置位采用不同的检测规则进行检测;5)可根据不同时间段及不同预置位修改前端摄像机图像的亮度、反差、锐度、增益等参数:;6)支持在线学习功能:系统实时将各类报警图像自动上传到服务器,服务器则会自动提取相应特征并添加到特征数据库中,并更新所有的在线检测设备;7)支持检测数据云端存储功能,所有检测服务器的配置参数都同时保存在本地服务器或者云服务器中,出现故障后,能快速更换及恢复数据;8)支持前后端混合识别;9)★可见光烟雾报警像素不大于10*10像素;红外热成像报警像素不大于2*2像素,可见光及热像检测误报率均低于万分之一。(以上标★项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响应。)七、维护服务实施要求(一)车辆要求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监控点分布比较广,相邻监控点间距离较远,要求提供运维车辆不少于1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响应。)(二)制度要求1、维护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森林防火内部规章制度及所有维护操作守则及规范。2、所有现场维护服务的人员佩戴工作证。工作人员及工作证必须报有关部门备案。3、维护人员在上岗前须签署保密协议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用户资料或数据。4、维护期间驻现场维护人员不得从事维护工作范围以外事务。5、保持维护团队人员的稳定,如需更换维护人员必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如维护人员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离职后两周内提供同等资质人员作替补。说明:对于经常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维护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合格的维护人员。(三)应急维护1、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维护方案,在运维服务场所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时,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有维护范围内的所有系统和设备能发挥应有的作用。2、遇到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供应商须派出不少于5人的应急抢修人员,全力协助修复吴中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系统。3、遇到上级领导视察,供应商须视情况派出足够的讲解人员进行现场演示。(四)响应时间1、成交单位应7*24小时响应.2、收到服务要求电话后:(1)30分钟内作出电话响应。(2)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3)一般软件故障2小时内修复,4小时排除故障(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特殊配件更换除外),否则成交供应商必须联系原系统软件开发商到现场恢复系统。(4)本项目中的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影响重大。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设备疑难问题3小时内修复,重大设备故障24小时内修复,否则提供相应设备给采购人应急使用,直到修复为止。(五)故障现象指标1、要求前端监控点视频信号良好,云台运行控制正常。2、前置林火智能识别报警器运行正常,确保森林防火识别软件识别准确,如森林防火识别软件准确度不高、误报及时应供应商协商解决并报告采购人。3、保障森林防火控制中心、分控中心所有软硬件正常,控制良好,随时可以启用。(六)维护登记制度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制定的维护流程和文档登记制度,及时对各项维护工作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登记、维护日志、参数及一切维护所需资料。一切资料必须及时更新(必须在系统或设备配置改动后一周内对资料进行更新),并确保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的维护、例检工作登记表、分类汇总报表及有关资料图纸,供采购人分析,为更好的开展维护服务工作提供依据。(七)罚则1、若成交供应商调走驻场维护人员或采购人要求更换维护人员,成交供应商在三个月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替换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维护费,若仍然没有改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当期合同款。2、因成交供应商维护人员在维护操作过程中造成重大故障或蓄意破坏信息系统设施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一经查证,则视作成交供应商严重违约,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同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3、若成交供应商在单月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磋商文件要求三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部分或全部当季维护费。4、考核方式:详见附件。(八)人员要求:根据项目需求自行配备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项目实施负责人1名,涉及技术、安全、实施等方面须专人负责。八、综合说明1、供应商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响应价格采取二次报价,以最终第二次价格为准,包含了本项目所有服务期间所需费用及标的物。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成交单位需严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合格,成交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4、成交单位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汇报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同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向采购方汇报或接受检查。5、成交单位需严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合格,成交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6、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成交单位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8、响应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中小企业的评定应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1.3新成立企业无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数据的,根据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可其为中小企业;1.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5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条所称大企业是指按照其自身所属行业和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大型企业的企业;1.6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未勾选或未注明企业所属类型导致无法判断其所属类型的不认可其《中小企业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1.8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2、绿色采购(如有)2.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涉及。2.2本项目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工程量清单中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范围内的,供应商可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如有)。本项目不涉及。3、信用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十、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果技术指标优劣顺序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的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也不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响应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时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一)报价得分(10分)第一步:响应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金额价的,为有效响应报价。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注: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方案:65分1、项目理解:(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供的项目理解,论述内容至少包括:①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②对项目环境的理解和分析;③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和应对方案;④对项目成效的评估和分析;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3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内容较为简单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2、维护保养计划方案:(12分)①维保服务内容统筹;②维保服务标准;③维保服务机制;④对故障修复的评估和分析;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3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内容较为简单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3、项目维护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方案:(8分)①对维保进度时间节点的理解和分析;②对各节点维保内容的理解和分析;③对维保人员组织架构安排;④对维保期间安全措施的评估和分析;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2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4、项目安全及应急事件方案:(10分)①对可能遇到的安全事件应对措施的理解和分析;②对紧急情况上报架构的理解和分析;③对日常排障计划的理解和分析;④对后续应急培训的评估和分析;⑤对应急人员责任人安排的评估和分析;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2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供的线路巡检维护方案:(8分)①VPN专线方案;②定期巡检服务内容;③巡检维护方式;④巡检频率安排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2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6、通讯保障方案:(9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供的通讯保障方案,论述内容至少包括:①网络通讯保障;②通讯SLA规范;③可印证的文件等的说明;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3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内容较为简单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7、备品备件方案:6分①备品备件清单、参数等;②备品备件技术支持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每项得3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内容较为简单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三)人员服务能力:(14分)1、项目经理(3分)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互联网与信息系统方面)的得1分;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2、技术负责人(3分)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证书的得1分;3)具有IT服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安全负责人(3分)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3)具有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CCSRP)认证证书的得1分;4、项目实施负责人(2分)1)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得1分;2)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互联网技术专业相关)的得1分;5、其他服务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实施负责人外,其他服务团队成员如存在一人多证情形不重复计分)(3分)1)具有IT服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IT运维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具有物联网应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四)履约综合能力:(11分)1、管理体系认证比较:(4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综合能力(3分)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业务领域与本项目内容相关得3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类似业绩比较:(4分)供应商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成交。2、付款步骤、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磋商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采购文件中要求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代替;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可用扫描件代替。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磋商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磋商文件中所有服务,磋商报价及明细见《磋商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8、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9、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履约期限备注1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注:响应人对《磋商响应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报价。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序号费用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      2      3      4      5             磋商响应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1、“合计金额”应与《磋商响应报价表》中“磋商总报价”一致。合计金额应与《磋商响应报价表》相同,否则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2、响应单位可自行添加表格中项目明细的内容。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等,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及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注:1、响应单位须如实填写与其他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如不存在上述情形,需填写“无”。如不填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持证职称承当过同类项目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可加行)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年 月 日专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务职称执业资格主 要 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规模金额完成日期获奖情况业主单位名称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可加行)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响应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考核方式(一)服务考核总体采取季评、年审。季度考核由甲方负责整理日常使用数据,并对乙方进行会议通报,必要时发函提出改进要求和措施,并作为年度考核的数据支撑。1、季度考核指标及年考核指标数据是支付和扣除服务费的依据。每个服务季度,由采购人负责整理日常使用数据,并对乙方进行会议通报,必要时发函提出改进要求和措施,并作为年度考核的数据支。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采购人结合季度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并作为服务费用支付或扣除依据。2、考核办法整体考核分值满分100分,由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两部分组成。考核评分以扣分的方式计分值。2.1产出指标2.1.1数量指标前端监控设备在线率此指标为季度周期指标。计分标准:设备在线率=监控设备累计在线时长/(该时期天数×24小时)。计分规则:(1)防火期、非防火期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期间及国家、市和区县级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设备在线率≥90%,其余时段设备在线率≥80%,该项目不扣分;未达到前述标准的,扣1分。(2)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归为非在线时长。注: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5月1日;国家、市和区县级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以林业主管部门提前通知的时间为准;非防火期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期间,以区县发布的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间段为准,区县未发布的以市级发布的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间段为准。2.1.2质量指标2.1.2.1火情漏报率计分标准:在智能监控的图像范围内,火点面积达到最小识别面积,或连续两个巡航周期内同一火源位置均发生起烟或火的现象时,未能有效发现并上报火情,则视为火情漏报。其中,烟和火的识别面积达到《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LY/T2581-2016)要求。计分规则:单台监控摄像机日漏报次数每增加1次,扣1分。计分说明:火情漏报率为单台摄像机日漏报率≤1‰;漏报率计算方法为在智能监控的识别范围内,火点面积达到最小识别面积,或连续两个巡航周期(6-20分钟,根据前端设备预置位数量、旋转速度设置不同,巡航周期随之变化)内同一火源位置均发生起烟现象时,未能有效发现并上报火情,则视为火情漏报。火情漏报率=火情漏报次数/火情发生总次数。火情智能监控区域示意如下: 监控点位非智能监控区域智能监控区域夜不考油智智能监控区域能监控区城智能监控区域黑夜不考技智监控区域火情智能监控区域示意图注:黑夜期间,对烟的识别不纳入考核,仅考核可视智能监控区域内对火的识别;白天、黑夜区分以吴中区日落、日出时间为准。详见上图。对于超出监控设计的监测范围的火情,系统未发现的,不作为漏报处理;极短天气情况/现象下,如沙尘暴、重度灰霾、日食等,对于监控范围画面内,无直视火源的林火系统未报警的,不作为漏报处理。对于火情发生但没有报警、或火情发生有报警但报警时间严重延迟的,均作为漏报处理。2.1.3时效指标2.1.3.1故障处理及时率计分标准:对中标人设备故障处理效率进行考核,发生一级、二级故障时需在24小时内修复,视为故障处理及时。火情监测服务、数据传输服务和业务展示服务出现中断时,恢复时限小于24小时视为处置及时。故障处理及时率=故障处理及时的次数/故障发生次数。发生三级故障时,应在24小时之内给出对当前故障的判断与解决方案,并以书面说明的方式告知业主。计分规则:(1)故障处理及时率≥95%,不扣分;(2)故障处理及时率<95%,故障处理及时率每减少1%,扣1分。2.2满意度指标在发生较大以上的森林火灾、重要人员来访等事件时,经采购人提出需求,成交供应商须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撑。计分标准:对成交供应商运营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进行满意度打分。计分规则:(1)服务运营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良好、积极,不扣分;(2)发现运营人员不积极配合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每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3.考核实施季、年度考核结果85分(含85分)以上100%支付进度款;85分以下,按比例支付(如得分为70分,按照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注:①整合的视频监控不纳入本次服务考核范围。②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况,不计入考核。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等。4.考核结果运用服务季度考核结果运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当季考核扣分依据,按季度考核分值扣除该季服务费。服务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扣分依据,按年度考核分值扣除该服务年度服务费,并结算支付。5.考核指标评分表考核内容指标值确定依据计分标准扣分分值备注前端监控设备在线率(1)防火期、非防火期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期间及国家、市和区县级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设备在线率≥90%,其余时段设备在线率≥80%,该项目不扣分;未达到前述标准的,扣1分。(2)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归为非在线时长。详见考核要求火情漏报率单台监控摄像机日漏报次数每增加1次,扣1分。详见考核要求故障处理及时率(1)故障处理及时率≥95%,不扣分;(2)故障处理及时率<95%,故障处理及时率每减少1%,扣1分。详见考核要求满意度指标(1)服务运营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良好、积极,不扣分;(2)发现运营人员不积极配合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每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详见考核要求此项扣分最高分为10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指挥系统运维 森林防火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