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征管服务 税费征管服务承中标结果公示(清镇市财政局2025)
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GZC-GKZB-2025-016-3
二、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3111900.00
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云岭中路阳光领地2单元7层1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
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
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林海、顾琴先、张超、孙一平、段逢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镇市财政局
地 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1808500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
联系方式 :18585852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
电 话:18585852651
十、附件信息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附件.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文件预览: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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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GZCGKZB20250163二、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3111900.00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云岭中路阳光领地2单元7层1号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林海、顾琴先、张超、孙一平、段逢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财政局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18085002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联系方式:185858526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电话:18585852651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附件.pdf招标文件正文.pdf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GZCGKZB20250163二、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1,3111900.00责任公司,云岭中路阳光领地2单元7层1号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号合同签订生效采购税费征管采购税费征管,后3年(合同一年清镇市税费征,满足国家现行1服务承接供应商服务承接供应商,详见采购文件一签,经采购人考管服务。相关规范或标准。(三次)(三次),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林海、顾琴先、张超、孙一平、段逢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财政局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18085002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联系方式:185858526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电话:18585852651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附件.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清镇市财政局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文件(2025年6月)项目序列号:P52018120250005DB项编号ZFCG20250613005项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品编号P52018120250005DB001品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清镇市财政局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第五节开标第六节资审审查第七节评标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2第一部分专用部分3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为进一步提升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水平,确保税费征收工作的高效、精准开展,清镇市财政局拟采购一家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提供不低于41个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完成每年28.5万件税费征收服务工作。采购预算为3153555.00元/年,服务期3年。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清镇市财政局2.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43.联系人:何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8085002166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3.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4.联系电话/传真:18585852651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清镇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2529953详细地址:清镇市数据湖城清镇市财政局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竞标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5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无(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交采购文件内法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划型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品目编号:P52018120250005DB001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备注1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项1一、为确保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现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承接服务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1.提供税费征收辅助服务:负责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务注销、10万元以上发票代开、退税、税收优惠备案等所有涉税事项;2.提供自助机辅导服务: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辅导纳税人自助机开具发票等服务;3.提供社保及非税辅助服务:非税及社保征收开票、数据查询、受理咨询等服务;4.提供不动产交易征收辅助服务: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的征收、咨询、资料收集;5.提供简易处罚辅助服务:逾期申报、1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项1逾期报送报表、发票丢失等金额及期限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的处罚事项、不动产台账登记等服务;6.提供导税岗辅助服务:对进厅纳税人进行指引分流,辅助其快速办税,自助办税区相关业务辅导、表单填写辅导;7.提供潮汐窗口辅助服务:平时在自助办税区辅导纳税人开发票、领发票、网上申报、社保打单、窗口上有人请假时顶岗;8.提供税收优惠咨询岗辅助服务:一网通业务处理、纳税服务平台业务处理、对外电话接听、办税资料分类移交、政务外网业务处理等服务;9.提供网票发放辅助服务:网上申请发票业务受理、税视通接听、退税数据审核推送、尽职免责平台数据处理、征管收核等部门提取的征管数据清理等服务;10.提供ukey发放服务:Ukey发放、解锁、注销、清卡;11.其他采购人安排的服务工作。二、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无犯罪违法记录,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税务、财会、经济及相关专业者或有税务征收工作经验者;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操作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服务质量考核要求考核标准:使用方每月根据《清镇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特别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对采购清单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核心产品进行标注。9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日历天/工作日):1.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内规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为标准2.验收规范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3.验收方式按照《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筑财采〔2022〕4号)要求执行,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三、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预案四、质保期/五、付款方式使用方每月结合服务人数、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并根据服务内容要求和服务人员增减,调整支付金额六、履约保证金无七、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八、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投标文件内提供的服务人员为实际到岗人员。如中标后服务人员与投标时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服务人员服务标准不达标或售后服务未达到投标时承诺,经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3次(含)后仍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提供服务,如擅自将未经审定的人员安排服务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其相关费用。(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供应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过10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采购人、自身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项目实施第2年,项目预算做出调整时(如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以财政部门调整后的预算作为结算价。如双方对调整后的预算金额协商不成功,则项目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能保障所有提供服务人员收入,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按国家相关要求缴纳社保;根据服务质量,按照采购考核结果予以服务人员绩效等。备注:釆购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声明、书面说明及保证等,投标单位均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声明函、书面说明和保证书,若釆购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范本的均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格式的除外),格式自拟,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12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13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二节商务要求”1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15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无8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采购文件内法定格式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6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凡由系统推送给评委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均视为满足投标保证金交纳条件,评委不再对此进行审查。17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商务实质性响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二节商务要求”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实质性响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18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0.0~10.0分主观分(15.00)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程序及方法;2.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3.应急预案等。(1)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得15分;(2)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得12分;(3)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的得9分;(4)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差的得6分;(5)以上内容齐全,但不具备操作性的得3分;(6)不提供不得分0分。0.0~15.0分客观分(75.00)1、项目负责人拟派至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1年(含)-2年(不含)的得1分;2年(含)-3年(不含)的得3分;3年(含)及以上的得5分;0.0~5.0分客观分(75.00)1、项目负责人注: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0.0~5.0分2、服务人员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人员数不低于41人且能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3个工作日内能安排到位的,得5分;5个工作日内能安排到位的,得3分。注: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0.0~5.0分3、服务人员经验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中有25人及以上,均具有在政务大厅、企事业单位有窗口接待、辅助业务办理服务等类似服务经验。(1)服务经验均达到1年的得10分;服务经验均达到2年的得15分,服务经验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得25分。(提供人员花名册、人员基本情况简历表及人员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经验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人员姓名,否则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不齐全的不得分);(2)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服务人员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0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本项满分25分。0.0~25.0分4、供应商人员储备承诺能在有人员离职或其他不可抗力出现服务人员无法提供服务时,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服务人员且能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得5分。0.0~5.0分20提供相关承诺,不提供不得分。5、人员培训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外聘专家对拟投入人员组织进行不少于一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得1分;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外聘专家对拟投入人员进行不少于二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得3分;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外聘专家对拟投入人员在进行不少于三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得5分。本项满分5分0.0~5.0分6、综合实力投标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盖章)0.0~5.0分7、管理制度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①考核制度②风险控制制度③财务制度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⑤应急处理制度。每提供1项得1分。共5分。0.0~5.0分8、业绩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0.0~10.0分9、服务反馈意见提供与评分表中业绩相对应的业主评价意见表。评价意见为优(好)或满意等同等表述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评价意见为基本满意或合格等同等表述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满分10分。注:佐证材料须有业主方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0~10.0分21和评价意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与服务评价意见表不能相对应的不得分。政策性加分(5.00)政策性加分1.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2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0.0~5.0分得分105.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4.价格分的计算(总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22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23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24详细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委签名:开标时间: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27第二部分通用部分28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项目延期: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29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零元整(小写¥0.00元)三、交纳截止时间银行转账:投标截至时间前1小时。电子保单:投标截至时间前一日24点前。四、交纳方式(如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选择银行转账的,通过系统分配的随机码直接通过供应商账户转到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经银行确认后交纳完成,系统进行记录。选择电子保单的,供应商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办理,并按流程提交相关申办资料,担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保单推送到交易系统,系统进行记录。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具体交纳方式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交纳方式为准。30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保证金交纳后方可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31第五节开标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三、开评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标会议结束。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2第六节资审审查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审小组通过系统通知其未通过理由。33第七节评标一、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四)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五)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34(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35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6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5000.00。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910120030008801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37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法定情形外,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38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和方式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3.终止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4.废标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40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4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三)标的;(四)数量;(五)服务标准;(六)价款或者报酬;(七)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GZCGKZB20250163二、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3111900.00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云岭中路阳光领地2单元7层1号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林海、顾琴先、张超、孙一平、段逢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财政局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18085002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联系方式:185858526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电话:18585852651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附件.pdf招标文件正文.pdf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GZCGKZB20250163二、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1,3111900.00责任公司,云岭中路阳光领地2单元7层1号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号合同签订生效采购税费征管采购税费征管,后3年(合同一年清镇市税费征,满足国家现行1服务承接供应商服务承接供应商,详见采购文件一签,经采购人考管服务。相关规范或标准。(三次)(三次),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林海、顾琴先、张超、孙一平、段逢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金额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文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财政局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18085002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联系方式:185858526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电话:18585852651十、附件信息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附件.pdf招标文件正文.pdf(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清镇市财政局)的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96人,营业收入为2849.60万元,资产总额为1361.4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7月04日(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附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清镇市财政局)的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96人,营业收入为2849.60万元,资产总额为1361.4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贵州省清镇市乐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7月04日清镇市财政局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文件(2025年6月)项目序列号:P52018120250005DB项目编号:ZFCG20250613005项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品目编号:P52018120250005DB001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清镇市财政局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第五节开标第六节资审审查第七节评标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2第一部分专用部分3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为进一步提升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水平,确保税费征收工作的高效、精准开展,清镇市财政局拟采购一家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提供不低于41个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完成每年28.5万件税费征收服务工作。采购预算为3153555.00元/年,服务期3年。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元整整(¥小写3153555.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清镇市财政局2.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综合办公楼43.联系人:何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8085002166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3.联系人:赵健、王雷、沈斌4.联系电话/传真:18585852651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清镇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2529953详细地址:清镇市数据湖城清镇市财政局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清镇市税费征管服务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竞标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5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无(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交采购文件内法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划型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品目编号:P52018120250005DB001品目名称: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三次)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备注1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项1一、为确保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现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承接服务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1.提供税费征收辅助服务:负责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务注销、10万元以上发票代开、退税、税收优惠备案等所有涉税事项;2.提供自助机辅导服务: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辅导纳税人自助机开具发票等服务;3.提供社保及非税辅助服务:非税及社保征收开票、数据查询、受理咨询等服务;4.提供不动产交易征收辅助服务: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的征收、咨询、资料收集;5.提供简易处罚辅助服务:逾期申报、1采购税费征管服务承接供应商项1逾期报送报表、发票丢失等金额及期限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的处罚事项、不动产台账登记等服务;6.提供导税岗辅助服务:对进厅纳税人进行指引分流,辅助其快速办税,自助办税区相关业务辅导、表单填写辅导;7.提供潮汐窗口辅助服务:平时在自助办税区辅导纳税人开发票、领发票、网上申报、社保打单、窗口上有人请假时顶岗;8.提供税收优惠咨询岗辅助服务:一网通业务处理、纳税服务平台业务处理、对外电话接听、办税资料分类移交、政务外网业务处理等服务;9.提供网票发放辅助服务:网上申请发票业务受理、税视通接听、退税数据审核推送、尽职免责平台数据处理、征管收核等部门提取的征管数据清理等服务;10.提供ukey发放服务:Ukey发放、解锁、注销、清卡;11.其他采购人安排的服务工作。二、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无犯罪违法记录,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税务、财会、经济及相关专业者或有税务征收工作经验者;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操作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服务质量考核要求考核标准:使用方每月根据《清镇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特别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对采购清单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核心产品进行标注。9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日历天/工作日):1.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内规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为标准2.验收规范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3.验收方式按照《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筑财采〔2022〕4号)要求执行,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三、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预案四、质保期/五、付款方式使用方每月结合服务人数、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并根据服务内容要求和服务人员增减,调整支付金额六、履约保证金无七、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八、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投标文件内提供的服务人员为实际到岗人员。如中标后服务人员与投标时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服务人员服务标准不达标或售后服务未达到投标时承诺,经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3次(含)后仍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提供服务,如擅自将未经审定的人员安排服务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其相关费用。(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供应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在项目实施过10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采购人、自身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项目实施第2年,项目预算做出调整时(如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以财政部门调整后的预算作为结算价。如双方对调整后的预算金额协商不成功,则项目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能保障所有提供服务人员收入,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按国家相关要求缴纳社保;根据服务质量,按照采购考核结果予以服务人员绩效等。备注:釆购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声明、书面说明及保证等,投标单位均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声明函、书面说明和保证书,若釆购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范本的均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格式的除外),格式自拟,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12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13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二节商务要求”1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15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无8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采购文件内法定格式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6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凡由系统推送给评委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均视为满足投标保证金交纳条件,评委不再对此进行审查。17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商务实质性响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二节商务要求”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实质性响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18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0.0~10.0分主观分(15.00)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程序及方法;2.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3.应急预案等。(1)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得15分;(2)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得12分;(3)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的得9分;(4)以上内容齐全,且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差的得6分;(5)以上内容齐全,但不具备操作性的得3分;(6)不提供不得分0分。0.0~15.0分客观分(75.00)1、项目负责人拟派至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1年(含)-2年(不含)的得1分;2年(含)-3年(不含)的得3分;3年(含)及以上的得5分;0.0~5.0分客观分(75.00)1、项目负责人注: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0.0~5.0分2、服务人员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人员数不低于41人且能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3个工作日内能安排到位的,得5分;5个工作日内能安排到位的,得3分。注: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0.0~5.0分3、服务人员经验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中有25人及以上,均具有在政务大厅、企事业单位有窗口接待、辅助业务办理服务等类似服务经验。(1)服务经验均达到1年的得10分;服务经验均达到2年的得15分,服务经验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得25分。(提供人员花名册、人员基本情况简历表及人员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经验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人员姓名,否则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不齐全的不得分);(2)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服务人员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0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本项满分25分。0.0~25.0分4、供应商人员储备承诺能在有人员离职或其他不可抗力出现服务人员无法提供服务时,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服务人员且能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得5分。0.0~5.0分20提供相关承诺,不提供不得分。5、人员培训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外聘专家对拟投入人员组织进行不少于一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得1分;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外聘专家对拟投入人员进行不少于二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得3分;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外聘专家对拟投入人员在进行不少于三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得5分。本项满分5分0.0~5.0分6、综合实力投标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盖章)0.0~5.0分7、管理制度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①考核制度②风险控制制度③财务制度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⑤应急处理制度。每提供1项得1分。共5分。0.0~5.0分8、业绩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0.0~10.0分9、服务反馈意见提供与评分表中业绩相对应的业主评价意见表。评价意见为优(好)或满意等同等表述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评价意见为基本满意或合格等同等表述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满分10分。注:佐证材料须有业主方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0~10.0分21和评价意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与服务评价意见表不能相对应的不得分。政策性加分(5.00)政策性加分1.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2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0.0~5.0分得分105.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4.价格分的计算(总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22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23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24详细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委签名:开标时间: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27第二部分通用部分28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项目延期: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29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零元整(小写¥0.00元)三、交纳截止时间银行转账:投标截至时间前1小时。电子保单:投标截至时间前一日24点前。四、交纳方式(如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选择银行转账的,通过系统分配的随机码直接通过供应商账户转到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经银行确认后交纳完成,系统进行记录。选择电子保单的,供应商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办理,并按流程提交相关申办资料,担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保单推送到交易系统,系统进行记录。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具体交纳方式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交纳方式为准。30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保证金交纳后方可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31第五节开标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三、开评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标会议结束。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2第六节资审审查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审小组通过系统通知其未通过理由。33第七节评标一、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四)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五)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34(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35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6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5000.00。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910120030008801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37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法定情形外,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38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和方式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3.终止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4.废标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40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4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三)标的;(四)数量;(五)服务标准;(六)价款或者报酬;(七)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费征管服务 税费征管服务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