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外送服务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测定 甲状旁腺激素测定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 抗胰岛素抗体检测 胰岛素自身 血清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测定中标结果公示(灌云县中医院2025)





项目编号
:JSZC-320723-JSXI-G2025-0008



项目名称: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南京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91320115698353990M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创新园北区11号楼(江宁高新园)
96(均分制)
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外送标本检测(具体项目见《灌云县中医院外送项目一览表》)、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等全部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晓超、李继阳、林青、赵忠顺、李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收取,共计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中医院
单位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北路7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58902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凯旋广场312号
联系人:陈圣敏
联系电话:0518-8526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圣敏
电话:0518-852623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723-JSXI-G2025-0008采购文件.doc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3-JSXI-G2025-0008采购人:灌云县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合同文本28第四章采购需求38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3第1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723-JSXI-G2025-00082、项目名称: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4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折扣率最高按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以最新版本为准)收费标准的23%,高于此折扣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下浮执行,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策性收费价格下调,结算价格等比例下调。不在目录内的项目,按医院价格标准同比例下浮执行)。5、成果要求:符合采购人的相关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医学检验科”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云县中医院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北路7号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15358902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18-852623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苏招协[2022]2号文件标准计取;以上费用最终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7.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可)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联系电话:0518-85262399。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一正三副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须封面、骑缝加盖公章。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0.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8、政策功能33.1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准。33.2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10%。3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支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第三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灌云县中医院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鉴于乙方具备提供检测技术服务的资格、技术条件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的基础上,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一、委托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检测服务: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结算价格检测周期说明:1、检测报告周期是自乙方接收到合格样本至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2、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下浮执行,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策性收费价格下调,结算价格等比例下调。不在目录内的项目,按医院价格标准同比例下浮执行。3、如果任何一方拟对协议提出修改或补充,需提前30天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协议附件形式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受检者咨询:甲方负责告知受检者及家属关于检测项目的相关必要信息及各种检测技术的局限性,并对受检者给予咨询解答工作,安排和指导受检者在接受检测前签署相关的知情同意书。2.样本采集和前期处理:甲方负责样本采集并保证样本的合法性、合格性。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检测项目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其所采集的标本进行符合规范的前期处理和存储。3.样本递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样本及每份样本的检测申请单、患者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并确保样本、申请单、知情同意书中受检者信息一致,受检者和送检医生均需签字。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将上述资料和样本递送至乙方,同时提供签字确认的交接单。4.报告接收与发放:甲方应及时接收乙方所发放的检测报告单,根据检测结果及解释向受检者提供合理的医学建议。5.样本重采:由于受检者个体差异及不可控因素导致样本不符合检测要求、需要重新采样的,甲方需根据乙方的反馈信息及时与受检者沟通并安排重新采样,重新采样检测不收取费用。6.检测收费:甲方每月(定期)统计一次,并及时和乙方提供的对账单核对,准时结算检测费用。7.甲方对乙方有监管权利,对乙方实验室以及提供的检测服务内容、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控监督。8.甲乙两方均按江苏省卫健委和医保局发布的标准收费。特殊项目和科研标本以双方协商价格批价,收费。以双方的签字记录为准。9.其他:。(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临床培训和资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分析前样本的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服务。乙方负责提供标本采集、运送所需的技术方法、递送所需的相应文本和材料。2.样本接收: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甲方递送的样本,并将签字确认后的交接单交还甲方。乙方接收到样本后核对样本、检测申请单和知情同意书信息;若发现信息不一致、样本破损或外观异常、无受检者和送检医生签字等现象,则该样本视为不合格样本,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确认送检信息或重采样本、补签字等。3.样本检测:乙方负责在接收到合格的样本、相关知情同意书及临床申请单后,安排样本的检测。所有经过检测后的剩余样本,均由乙方按相关法规负责处理或长期保管,并保证不提供给甲方之外的第三人。(1)乙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本合同委托检测工作,不得转包、分包,保证工作全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并严格保障受检者个人隐私及数据安全,所涉及检测内容及结果不外泄。(2)乙方检测时使用的设备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环境符合标准检测要求。(3)乙方对标本的全程管理符合检测需求和生物安全的要求。(4)乙方保证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5)乙方根据行业标准保留检测后的标本以备复检。由于标本量不够导致无法复检的,乙方不负责复检。检测后的标本保存期不少于7天,检测报告保存期同病历保管要求。(6)乙方仅对来样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委托书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检测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诺的检测周期内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全部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周期内出具报告,应及时告知甲方。(8)检验结果的信息化,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具体落实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9)乙方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解释各项检测方法、质控标准、结果。(10)配合甲方不定期对样本运输、检测流程、检验结果及检验质量的监督检查。4.报告发放:乙方应根据约定的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周期将检测报告单以纸质报告和电子报告两种形式发给甲方,乙方自收到标本后,按照不同的检测项目所需周期完成相关检测。若由于样本自身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无法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若出现检测项目危急值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异常结果报告,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及时出具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报告。5.实验数据及样本回收:乙方应按检测周期将所有检测项目的原始实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等)返还甲方,血液或DNA样本需返回甲方或按国家有关要求保存。如需要返回甲方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样本保存期内,向乙方提出。6.配合甲方筛选、推荐适于医学临床的新检验项目及新检验技术。7.负责按市场需求积极调整检测时间和出报告时间,配置相应的资源满足客户要求.8.危急结果通知: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短信、邮箱等任一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危急值联系人,发送即视为乙方完成通知义务,甲方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甲方的危急值联系人:电话:邮箱:三、受检样本的交接(一)交接时间: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接收甲方递送的样本和资料。(二)交接地点:。(三)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包装符合运输和保存的要求;乙方接收或者在甲方通知后小时,视为乙方已接收。(四)乙方应当在交接时应对样本及以下资料进行核对:。(五)受检样本由乙方自行或者指定的具有样本运输条件和资质的物流进行运输,并由该方承担相关费用。四、费用结算(一)结算规则:供应商每月(周期)以采购人收费凭证与供应商收到的样本数量作为统计业务量的依据,供应商将统计量同时发送至采购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的发票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符合采购人财务部门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证明),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采购人自收到发票按照采购人的财务制度及财务流程审核后10个工作日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无息),按“业务量×结算价格”向供应商结算该周期内的检测费用。(二)乙方收款信息:单户名: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账户信息变更说明并盖章(与合同签章相同即可)。若因乙方未提供正确的支付账户信息导致合同价款未能按时完成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3)禁止现金交易,甲方将款项打入上述账号,即视为完成付款。(4)甲方一律不接受委托付款及现金支付的方式付款。五、保密义务(一)在合作期内及以后,协议内容及双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数据、受检者信息、检测报告、样本、价格、商业信息)均为保密资料。除非保密资料已通过正当途径为公众所知,或除非由拥有资料一方事先书面授权透露,双方均应各自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得向除对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也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与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不相符合的任何目的。(二)双方只能向因职责所需而需要了解上述保密资料的工作人员透露保密资料,且该工作人员经双方协商授权确定,并应与授权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以防止未经授权向第三人披露。(三)双方保证对受检者所有信息保密,除非该信息已经由受检者主动公开。(四)除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检测信息用于科研、宣传等。(五)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中止而失效,除非相关资料依法成为公开信息。六、违约责任(一)延期责任1.如因甲方提供的样本及相关临床资料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等原因导致的检测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未尽临床培训等相应义务造成上述结果的情形除外。2.如因乙方原因(包括实验室内样本丢失、检测、出具报告等环节)不能按时提供检测结果导致的出具诊断报告延误等,乙方应按检测项目上一季度结算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误工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3.乙方在检测或数据处理过程中因样本活性低、个体差异、结果疑难复杂需进一步验证性检测等原因而出现培养或检测困难,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将相应延长,在该情况下乙方应在规定的报告时限结束前及时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积极协商解决。非因乙方过错且乙方尽通知义务造成的延期的情形,不属于乙方的违约情况。4.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延误或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证明材料。不可抗拒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或政府政策等相关因素。5.特殊情况下,需要重新取样进行重新检测的,取样和检测均不重复收费。如遇无法出具报告的案例,由甲方负责退回受检者相应的检测费用,这种情形下甲方无需就该样本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二)检测结果的争议1.乙方保证对甲方送检的合格样本收费(包括完整的临床申请单及受检者知情同意书)按照甲方申请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承担责任。2.乙方保证在技术检测范围内完成全部检测内容。3.除上述情形之外,若甲乙双方对收费的样本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异议,可以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通过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用相应技术方法进行验证并组织专家论证,若确定为乙方检测结果不准确而造成的临床诊断失误,乙方应按照第六条(一)中的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收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乙方将视同甲方完全接受检测结果。如因乙方检测结果有误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的,因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负责(不因甲方接受检测结果而免除乙方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知情同意书不全面并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三)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保密义务的任何规定,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扩大,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并支付20万元作为违约金。因违反保密条款引发侵权责任诉讼或赔偿事项的由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四)禁止转包、分包乙方应亲自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将检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进行检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测的,乙方应按年度项目结算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误工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五)检测不准确、不真实的责任承担如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甲方对外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并按年度项目结算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误工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7、协议履行(一)协议和管理为确保协议的全面履行,在整个项目执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积极沟通,协调一致,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为保证沟通及时有效,合作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分别指定各方项目联系人。甲方指定(科室、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科室、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自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协议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进一步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本协议的各个补充协议均须与本协议的编号相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争端的解决1.当协议执行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2.甲乙双方完成标本交接后,乙方负责检测标本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并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对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检验结果只对被检测标本负责)。4.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检验报告单送达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同没有异议。5.对于检测结果有异议的标本,乙方提供免费复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协议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当另行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八、协议终止如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作:1.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规范或不符合技术规范等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达次或份。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检测,不能及时提供检测结果达次或份,不可抗力除外。3.实验室不诚信,出现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篡改室内质控数据、受检者检验数据等。4.实验室管理不善,出现生物安全隐患。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泄露受检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6.发生严重纠纷、事故,影响医疗秩序的或存在严重纠纷、医疗事故隐患的,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甲方声誉情况的;7.乙方发生转包或分包行为的;8.发生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九、廉洁条款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特约定以下廉洁条款,以资合同各方共同遵守:1.合同各方按照《民法典》及廉洁条例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及行政办公物资等。2.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甲方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5.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乙方指定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7.乙方承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中无甲方级以上干部,且无医院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子女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或者与其同城生活来往密切、有借贷关系或照护关系的亲属等。8.乙方如违反本廉洁条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9.本廉洁条款在产品购销过程中,合同各方均需严格遵守。十、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一、其他(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限为年。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三)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协议进行更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需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如需补充协议条款及承诺,应另行签订,签订的补充的协议条款和承诺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六)本协议各条款相互制约,不可断章取义。(七)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协议的解释之用。(九)《反商业贿赂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灌云县中医院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遴选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外送标本检测(具体项目见《灌云县中医院外送项目一览表》)、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等全部工作。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一)灌云县中医院外送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1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测定(TRAb)2甲状旁腺激素测定(PTH)3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4血清反T3测定(rT3)5血清胰岛素测定(Ins)6血清C肽测定(C-P)7抗胰岛素抗体检测8胰岛素自身抗体(IAA)9血清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测定(GAD-Ab)10糖化血清蛋白测定11血儿茶酚胺测定(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多巴胺)12尿儿茶酚胺测定(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多巴胺)13血皮质醇测定(COR)1424小时尿血皮质醇测定15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ACTH)16血醛固酮测定17尿醛固酮测定18血清泌乳素测定(PRL)19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FSH)20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LH)21睾酮测定(TTE)22孕酮测定(PGN)23雌二醇(E2)24性激素结合球蛋白测定(SHBG)25降钙素测定(CT)2625羟维生素D测定(25-OH-VD)27维生素D三项(VD,VD2,VD3)28血清骨钙素测定(BGP)29β胶原特殊序列测定(β-CTX)30总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测定(TPINP)31巨细胞病毒抗体IgM检测(CMV-IgM)32巨细胞病毒抗体IgG检测(CMV-IgG)33单纯疱疹病毒I型IgM抗体检测(HSV-I-IgM)34单纯疱疹病毒I型IgG抗体检测(HSV-I-IgG)35单纯疱疹病毒II型IgM抗体检测(HSV-II-IgM)36单纯疱疹病毒II型IgG抗体检测(HSV-I-IgG)37风疹病毒抗体IgM检测(RV-IgM)38风疹病毒抗体IgG检测(RV-IgG)39弓形虫抗体IgM检测(TOXO-IgM)40弓形虫抗体IgG检测(TOXO-IgG)41抗心磷脂抗体IgG42抗子宫内膜抗体IgG检测(EmAb)43抗精子抗体IgG检测(AsAb)44抗卵巢抗体IgG检测(AoAb)45抗缪勒氏管激素测定(AMH)46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抗线粒体抗体亚型抗体分型2型IgG、抗肝/肾微粒体1型抗体、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平滑肌抗体、抗核抗体、抗线粒体抗体、抗肝细胞浆抗原1型抗体)47抗核抗体十九项(抗核抗体检测;抗核抗体主要荧光模型;抗核抗体检测滴度;抗双链DNA抗体;抗nRNP抗体;抗Sm抗体;抗SS-A抗体;抗SS-B抗体;抗Scl-70抗体;抗Jo-1抗体;抗着丝点抗体;抗心磷脂抗体IgG;抗线粒体抗体抗体2型抗体IgG;抗核糖体P蛋白抗体;抗SS-A抗体52KD;抗组蛋白抗体;抗PM-Scl抗体;抗增殖细胞核抗原抗体;抗核小体抗体)48微量元素六项测定(铜Cu、锌Zn、钙Ca、镁Mg、铁Fe、铅Pb)49淋巴细胞亚群十二项检测(CD3、CD4、CD8、CD19、NK、CD4/CD8以及对值计数)50免疫球蛋白五项(IgG,IgA,IgM,C3,C4)51总IgE52混合组过敏原53庚型肝炎抗体检测IgG(HGV-IgG)54血清透明质酸测定(HA)55血清III型前胶原测定(PC-III)56血清IV型胶原测定(CG IV)57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LN)58抗肺炎支原体抗体IgG(MP-IgG)59结核杆菌抗体(TB-Ab)60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61胃蛋白酶原组套测定(PGI,PGII,PGR)62幽门螺旋杆菌抗体分型检测63降钙素原(PCT)64曲霉菌半乳甘露聚糖检测(GM试验)65G试验66胸腹水培养组套(需氧+厌氧)67血培养及鉴定(不做药敏)68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不做药敏)69真菌培养及鉴定70药敏试验71支原体培养及药敏72衣原体检查73血清铁蛋白测定74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75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2)76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77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78糖类抗原153(CA15-3)79糖类抗原724(CA72-4)80糖类抗原242(CA242)81人附睾蛋白4测定(HE4)82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83甲胎蛋白(AFP)和甲胎蛋白异质体(AFP-L3)联合检测84肝癌三项(AFP、AFP-L3、PIVKA-II)85铁蛋白(Fer)86血清维生素B12测定(VB12)87叶酸(Folate)测定88血清转铁蛋白(TRF)89网织红细胞分析90胃泌素测定(GAS)91血清生长激素测定(GH)92铜蓝蛋白测定(CER)93血清铁Fe94环孢霉素测定95他克莫司测定(FK506)96地高辛测定97丙戊酸测定98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TCT)99手术样品检查与诊断(小样品)100手术样品检查与诊断(中样品I)101手术样品检查与诊断(中样品II)102手术样品检查与诊断(双样品)103手术样品检查与诊断(大标本)104免疫组织化学检测105胰岛素生长因子-1测定(IGF-1)106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107人S100蛋白(S-100β)检测108白介素-6(IL-6)109人类白细胞抗原B27(HLA-B27)110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测定111高灵敏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测定112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扩增测定(HCV-RNA)113人乳头瘤病毒6型和11型(HPV6/11)114人乳头瘤病毒16型和18型(HPV16/18)115人乳头瘤病毒分型全套(23型)116人乳头瘤病毒分型全套(25型)117淋球菌核酸(NG-DNA)测定118单纯疱疹病毒II型核酸检测(HSV-II-DNA)测定119解脲脲原体核酸(UU-DNA)120沙眼衣原体核酸(CT-DNA)测定注: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完成以上所有检测服务项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如在服务过程中需要检测本表之外的项目,双方协商确定,不可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二)其他技术要求1、服务要求:外送标本需委托检验机构安排固定人员每周至少6天在医院收集,标本采集运送须达到生物安全及冷链运输标准以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检验外送标本每日需登记患者姓名、病区、床号、检验项目等,检验标本接受登记时按照网络条码化,避免标本登记差错;外送标本检验报告单发放时间按国家规定检验报告时间发放;检验标本及检验报告单需与检验科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并保留交接记录;委托检验机构需无偿提供采购人异常结果复查比对、部分检验项目质控等,检验科外送委托机构能够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使临床可以更快地接收到患者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机构须提供网络、电脑、打印机等可以在检验科查询打印患者检验结果。2、标本收取及报告:周一至周六每天上午11时30分前到医院收取标本,标本检验报告单发放时间按国家规定检验报告时间发放;特殊标本在得到采购方的同意下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3天。3、运输冷链系统要求: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4、标本安全管理: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江苏省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检测完成后剩余的标本必须按国家有关要求保存和处理,投标必须体现处理承诺书、制度、实施方案等。供应商须承诺检测完成后剩余的标本必须按国家有关要求保存和处理,并提供制度、实施方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函及制度、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标本运输要求:运输车辆拥有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如生物安全转运箱,并装有处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急箱及消毒用品等,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6、标本转运制度:标本转运物流流程规章制度(包括标本运输应急预案)及工作各环节操作说明书。7、物流规划方案:投标人须有完整物流书面规划方案,如配置的车辆多少,冷链箱的数量,每天物流运送的路线和车次的安排,如何保障样本每天的及时送达,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8、考核要求8.1报告时间延迟半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一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甲方有权利提前解除合同。8.2结果的准确性: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要求复查,如引起医疗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三、服务保障和承诺要求★1.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服务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如后期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不合格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中标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中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关。因中标方人员在工作中造成了第三方的人或财产损害的,也一概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服务期间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要求复查,如引起医疗纠纷,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中标人负责医院LIS与其自身系统的互联互通或与采购方建立外网数据传输服务并提供工作电脑及报告单打印机,以便于招标人查阅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接口费用与硬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中标人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室内质控数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部分阳性标本室间比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1投标报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20分。其他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2实验室资质(16分)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ISO 15189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临床检验项目领域包括临检、生化、免疫、微生物、病理、分子诊断得5分,少一项扣1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并提供2024年度相关证书。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3、通过江苏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本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PCR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类别包括感染、代谢、肿瘤的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验室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3质量认证(3分)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投标人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及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2分)1、针对本项目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要求,每提供一个正高或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8分;2、提供至少一位具有ISO15189评审工作经验的专家协助服务,得2分。3、拟为本项目配置的运送、对接服务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未提供不得分。5信息安全(6分)投标人需获得省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有效认证得6分。注:提供本公司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未提供不得分。6冷链物流(5分)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冷链物流资质的冷链运输车,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的得2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及采购发票或采购合同、租赁合同。7合作业绩(8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公立二级及以上医院项目合作案例,每提供合同1个得2 分,该项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技术服务方案(10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合理、可靠、完善、针对性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 服务方案较为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服务方案差的得1分;完全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投标人制定信息系统对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检测信息基本概况,②LIS系统数据回传与我院HIS系统对接③患者信息隐私保护,④数据传输安全性,④检验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等)方案合理、可靠、完善、针对性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较为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方案差的得1分;完全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9质量控制方案(10 分)投标人提供项目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重点阐述质量管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需求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基本满足需求的得7分,;方案可行性差得3分;完全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0检测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10分)1、投标人提供一家省内应急备用实验室注:提供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审核合格证书、地点、照片等证明材料,满足条件得3分。2、检测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满足需求,应急预案内容具体,实用,经济,切实可行。 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的计3分;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计2分;方案可行性一般计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提供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样本运送中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服务标准、应急时间响应承诺及保障措施,由评委评议: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的计4分;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计2分;方案可行性一般计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备注:供应商单位须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响应文件中所提供人员及资质证书原件给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完全响应项目需求所有内容,并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标题内容响应报价(折扣率)%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各投标人报价以本表为准,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的优惠率填写与本开标一览表折扣率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格式3、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单位】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灌云县中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遴选项目(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单位】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9、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主要标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请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外送服务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测定 甲状旁腺激素测定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 抗胰岛素抗体检测 胰岛素自身 血清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测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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