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结果公示(住房建设局2025)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Z1310002502522301 二、项目名称: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7层E1
91321302MA20WXDB8G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
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
7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永青(主任)、任大海、张国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57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五折计取,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住房建设局 地址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空港道58号临空中心 联系方式: 张工 0316-686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 联系方式 : 付立英 0316-220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316-6860020 十、附件 公示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承诺书磋商文件-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
公示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502522301公示内容:标段: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9:00开标地点: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7月7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7月8日1.3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由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3)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编制及复核;(4)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5)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6)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由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3)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编制及复核;(4)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5)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6)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1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理;(7)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8)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9)对付款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10)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11)与项目相关的水、电、气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及限价编制工作;(12)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理;(7)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8)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9)对付款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10)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11)与项目相关的水、电、气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及限价编制工作;(12)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情况1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已响应3.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1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9.939.939.932中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010.0010.003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819.819.814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939.939.935廊坊市广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889.889.88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1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58.0073.0066.002中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1.0078.0076.003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5.0072.0065.004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7.0063.0057.005廊坊市广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0032.0044.003.3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9.9375.602中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075.003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9.8173.814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9358.935廊坊市广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9.8837.884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空港道58号临空中心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联系人:张工联系人:付立英电话:0316-6860020电话:0316-220679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单位名称)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标的名称),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7人,营业收入为1824.256414万元,资产总额为4891.6814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本单位在参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1310002502522301)的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9.我公司投标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7月2日9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1310002502522301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采购代理: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5月1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主要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002502522301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金额:77.04万元最高限价:77.04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由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3)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编制及复核;(4)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5)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6)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理;(7)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8)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9)对付款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10)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11)与项目相关的水、电、气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及限价编制工作;(12)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3、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9点00分磋商时间:2025年7月2日9点00分磋商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天9:00-17:00(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政府采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磋商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磋商文件。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空港道58号临空中心联系方式:张工0316-68600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联系方式:付立英0316-22042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316-68600204.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楼2层电话:0316-292061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采购人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空港道58号临空中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0316-686002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付立英0316-2204298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4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131000250252230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其中:105国道公路附属设施工程位于机场北线高速与105国道交叉口北侧,其中值班用房位于临空检查站东北侧;九州公安检查站位于九州连接线与首都环线高速互通区内;临空大道附属设施工程位于临空大道右侧与安兴道交汇处;翔宇公安检查站位于G95环线与翔宇路相交处;武榆公安检查站位于武榆路与首都环线高速交汇处附近公路;依托机场北线高速、首都环线高速、京台高速及临空大道设置的物理围网。7采购内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由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3)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编制及复核;(4)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5)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6)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理;(7)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7采购内容实施;(8)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9)对付款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10)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11)与项目相关的水、电、气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及限价编制工作;(12)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8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9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10评审程序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采购项目的服务事宜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对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得分多少排列其名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推荐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响应情况顺序排列,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审报告。具体评分内容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11磋商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联合体申请不接受14付款方式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出具成果文件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过程审核至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按施工进度每月度进行支14付款方式付),结算审核完成、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配合委托人完成审计决算后28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10%。15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2、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3、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就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17磋商时间时间:2025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18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天)19磋商保证金不收取20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印章)2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22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报价、响应有效期、付款方式等。24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处理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标处理。25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五折计取,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26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04万元。28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2、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不享受报价优惠。3、其他未列明行业规模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无纸化开评标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不见面开评标一: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不见面开评标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响应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二: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响应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响应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4、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2.采购内容2.1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支付。4.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各种意外因素和工作量,本项成交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再额外追加经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5)响应文件格式;(6)主要合同条款。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3天内,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书面答复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请供应商及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信息延误影响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以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日期。7.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放。7.5无论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作出的任何更正均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项目信息以免造成信息延误,影响投标。因投标单位查询不及时而造成影响投标或结果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8.语言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报价货币9.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磋商总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9.2磋商报价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9.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10.知识产权10.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0.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0.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包含的内容。11.1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及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政府采购-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11.3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磋商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11.4供应商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11.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1.6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1.7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FTF格式和*.nLF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删改,否则对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3.磋商保证金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财库【2021】7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申请将被拒绝。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响应文件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个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供应商应签字和盖章。16.响应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平台【交易业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四)会议程序及磋商17.说明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供应商参加磋商。17.2磋商小组评审时,“申请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7.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4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函、磋商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一览表内容为准。18.会议程序18.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形式组织开标,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8.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并选择投标人-CA登录,输入CA密码,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会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1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网上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18.4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8.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18.6网上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理由推脱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8.7开标18.7.1主持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开标。18.7.2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18.7.3主持人在投标人全部解密响应文件成功后,导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根据投标报价进行唱标环节。18.7.4唱标环节结束后,投标人确认有无疑义,若投标人有疑义,可一一作出答复,所有投标人确认无疑义后开标结束。18.7.5在唱标完毕后开标会结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附表一)”。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评审(附表二)”,不通过的做无效标处理。19.磋商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9.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令)、《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规定的程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19.3磋商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19.4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相应程度进行审查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磋商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是否具有响应性的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9.6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9.7磋商过程应做好记录,相关各方签字确认。19.8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而未签、盖的;(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红色)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评审表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文件的;(4)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编制响应文件的;(6)响应文件重要指标描述不清和文字、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7)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8)供应商真实名称和递交响应文件时名称不一致的;(9)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五)确定供应商20.确定成交供应商与公示成交结果20.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得分多少排列其名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响应情况顺序排列,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审报告。20.2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由磋商小组组长制作标签,由甲方代表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递补,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22.履行合同2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署地进行处理。(七)其它23.中小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①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二),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⑤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25.关于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①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2017]141号)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④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⑤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2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进行网上查询。28.关于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知28.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28.2财政部门发现政府采购领域的涉嫌串通投标案件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1)损害采购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成交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8.3交易平台向评审委员会提示的异常数据预警(如有),供评审委员会成员参考;评审结束后,发现有异常数据的及时向采购人预警,相关采购人应当认真核查,形成处理意见报告同级财政部门。28.4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主动提出回避。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串通投标情形或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应对其做无效投标,并在评审报告中载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的、袒护或参与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及时停止该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28.5其他内容按照《关于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知》执行。(八)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格式可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事项:质疑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提交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联系方式等);被授权人提交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联系方式等)。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2、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附件: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本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9.我公司投标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功能或者目标本项自新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5个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68968.62平方米,其中检查站总用地面积24388.66平方米,附属道路总用地面积4457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884.99平方米,其中:105国道公路附属设施工程建筑面积为5578.16平方米,翔宇公安检查站建筑面积为767.04平方米,九州公安检查站建筑面积为3535.5平方米,武榆公安检查站建筑面积为767.04平方米,临空大道附属设施工程建筑面积为3237.25平方米。依托机场北线高速、首都环线高速、京台高速及临空大道设置物理围网35.804公里。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等,详见招标文件;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1)在造价咨询过程中,本工程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2)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造价咨询。(3)中标人在造价咨询工作中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三、采购标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由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预结算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3)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编制及复核;(4)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5)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预算进行审核;(6)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理;(7)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8)根据施工进度,对月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9)对付款及竣工结算进行审核;(10)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11)与项目相关的水、电、气等管线迁改造价审核及限价编制工作;(12)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标的数量:供应商1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其中:105国道公路附属设施工程位于机场北线高速与105国道交叉口北侧,其中值班用房位于临空检查站东北侧;九州公安检查站位于九州连接线与首都环线高速互通区内;临空大道附属设施工程位于临空大道右侧与安兴道交汇处;翔宇公安检查站位于G95环线与翔宇路相交处;武榆公安检查站位于武榆路与首都环线高速交汇处附近公路;依托机场北线高速、首都环线高速、京台高速及临空大道设置的物理围网。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1)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2)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为止。(3)服务效率: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保证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采购人解决问题。确因特殊情况导致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不能到位时,成交单位需提前向委托人提交申请,委托方同意后,本项目方可继续实施。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规定,由采购人按照磋商和响应文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应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验收基本标准为:项目验收时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如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内容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最高限价:770400元。2、付款方式: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出具成果文件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过程审核至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按施工进度每月度进行支付),结算审核完成、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配合委托人完成审计决算后28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10%。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一、磋商及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磋商和评审程序首次响应文件递交之后,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抽签确定磋商顺序。磋商小组先做准备工作,再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详见附表一)及符合性评审(详见附表二);然后进行一对一形式的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现场决定;磋商完成后,要求供应商进行磋商内容确认及最后报价;最后按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综合打分。1、评审工作准备磋商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磋商小组还应熟悉如下情况:(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情况的介绍。(2)阅读、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获取磋商和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磋商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及磋商和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其中有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且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3、竞争性磋商资格及符合性评审完成后,按磋商顺序,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仅针对可磋商内容进行,包括技术、服务及合同主要条款。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作为磋商代表,磋商过程中应有商务及技术等人员(总人数不超过3人)共同参加磋商。磋商过程所作承诺的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按手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结果进行记录,磋商记录(包括磋商过程中明确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经签字(或签章)确认后的磋商记录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署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4、磋商内容确认及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详见附表四)。5、综合评审打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附表三)。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得分多少排列其名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响应情况顺序排列,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报告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由磋商小组组长制作标签,由甲方代表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附表一:资格评审表资格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2承诺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5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有效(开标现场查询留存)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1、以上资料须由供应商提供的,均须附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格式的,供应商可选择直接编辑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也可选择编制完成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后扫描上传至磋商文件指定位置,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本项目,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进行网上查询。查询结果随开评标资料一并存档。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符合性评审标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通过□不通过2、是否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通过□不通过3、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通过□不通过4、是否响应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通过□不通过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附表三:综合评分表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项目实施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所涉及的总体实施方案(对项目的理解、总体实施思路分析、方案与项目采购需求的契合度、对该地区现状分析、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以上相关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得5分,满分25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质保体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相关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得4分,满分20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4分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本项目难点、重点分析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难点、重点分析(包括对本项目难点和重点分析理解及相应处理措施、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以上相关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得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等)。后续服务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时间进度保证措施(包括对成果文件后续服务工作的解释、答疑及相应的技术咨询工作及工作安排及服务承诺安排全面、响应时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以上相关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得5分,满分15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前后不一、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等)。人员配置12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每增加一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以上评分中单个人员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有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类似项目业绩8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说明: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由评委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后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磋商归档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缺项得0分。附表四: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表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可根据以上格式准备好空白表格并盖好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待最终报价时按采购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填好数据并上传扫描件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及扉页二、申请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五、磋商一览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服务方案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附表)的,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附表格式编写(表格可以扩展,另有规定的表格除外),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请供应商自行编写。一、响应文件封面及扉页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磋商方名称(公章):日期:二、申请函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经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决定该项目的磋商报价为(小写)(大写)。服务期限,,服务标准:。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意甲方支付方式,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FTF格式,在廊坊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同意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日历天,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页)身份证扫描件(照片页)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页)身份证扫描件(照片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页)身份证扫描件(照片页)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企业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资格文件。注:以上资料响应文件中,磋商文件提供相关格式的,供应商可选择直接编辑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也可选择编制完成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后扫描上传至磋商文件指定位置,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五、磋商一览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磋商报价(元)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后附相关证书(如有)。(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如有)专业备注备注:后附相关证书(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京公安检查站及防线围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