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 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BZXH-ZB-25146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推荐理由

1
报价:812000(元)
大连今泰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20号1单元6层2号
大连今泰科技有限公司、华阴市康尔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辽宁中康商贸有限公司、医联讯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中大连今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更适宜本项目。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今泰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83.64
1
-

1
华阴市康尔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65.75
2
-

1
辽宁中康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
53.8
3
-

1
医联讯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通过
38.7
4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
中航创世机器人(西安)有限公司
NV-ADV
2
243100

2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
中航创世机器人(西安)有限公司
NC-SLIM-F
2
85300

3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
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LGT-5100S
2
77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秀锦,吕竹青,陈松(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王志东,尚文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1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椒北路6号       
联系方式:0411-39531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联系方式:0411-8379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丰瑞
电 话:0411-83798619

附件信息:

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发售版)(1).doc786.7K

中小企业声明函59.9K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ZXH-ZB-25146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样本附:评分标准表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项目编号:BZXH-ZB-25146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为其所需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XH-ZB-2514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内容:上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投报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特定条件: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全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8.87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0日起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方式: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投标人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清)文件(如有)用于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供应商信息(详情页面的“供应商信息”中选择“意向标项”并填写提交),未按规定录入的,将无法在线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免费下载。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版(.jmbs)格式投标文件。8、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流程。供应商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CA锁办理流程: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入驻与配置后办理数字证书(辽宁CA)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与账号绑定,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articleId=172&filterPublishStatus=true;供应商可咨询电话0411-39014467,自主办理数字证书(CA)。3.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4.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客服:95763)。招标人: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椒北路6号电话:0411-39531096联系人:刘主任招标代理机构: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电话:(0411)83798619联系人:田丰瑞邮政编码:116001E-mail:17615009179@163.com开户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账号:3400200509006321657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XH-ZB-25146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特定条件: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全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招标文件售价:无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5年05月30日起至2025年06月09日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至之日起90个日历日。6★供货要求:(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二)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jmbs(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知识-采购培训(网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供应商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未按要求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30分钟。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鉴。投标人参与多个包的,各包须分别制作、上传并在规定时间分别进行解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当开标时遇到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开标人员应联系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由开标人员现场确定解密30分钟是否需延长)将备份标书提交开标人员。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标书,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箱的形式将备份文件递交给代理机构。邮箱:Lnzxcd3@163.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的形式将备份文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联系人:田丰瑞,电话:0411-83729660-803(以收到快递时间为准)。注:不再接受现场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8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日(2025年06月24日)09:00前,网络递交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文件解密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找到本项目。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评分标准表)。12合同签定: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1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投标人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清)文件(如有)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供应商信息(详情页面的“供应商信息”中选择“意向标项”并填写提交),未按规定录入的,将无法在线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14(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8.87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供货、运输、安装等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内调试、验收、第三方检测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后续服务费用、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为实现合同的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不可预见风险、责任、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费用,以及第三方责任险和参与投标所发生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投标人所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能少于3家。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7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备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参加项目开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须知(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上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无息)。货款支付后,中标人仍需按照承诺的保修年限予以免费保修到期满。供应商应先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等责任。(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特定条件: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全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检察机关及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的其他官方认可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5.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八)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扫描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4.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若未按规定提供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无效。6.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1)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5%的加分,对技术项目给予5%的加分。(2)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7.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函;3.投标报价表;4.规格及技术响应表;5.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6.售后服务承诺书;7.其他;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9.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10.信用承诺书注:1-6项、9项、10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八)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鉴。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网络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二)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2.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未按要求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30分钟。3.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系统导入的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对唱标记录进行确认,未确认视为对唱标记录无异议。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细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5)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9)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2)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未达到三家以上;(13)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14)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采购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可对中标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采购人还可以对中标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采购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6.在中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按规定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中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六)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①现金;②电汇:请汇至户名: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34002005090063216572.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4.4+4+5=14.9(万元)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八)质疑与接收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单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两种形式提出质疑。联系单位: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1-83798619邮政编码:1160003.其他具体质疑和投诉的事宜投标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质疑函格式可参考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品 名数量(台)预算(万元)备注1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260(核心产品)2(床旁)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2203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218.87合计698.87 二、技术要求1.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核心产品)1.1设备能在训练前和训练中调节踏步速度、踏步角度、训练时间;1.2左右腿能分别独立设置痉挛灵敏度;1.3设备具有多种训练模式,包括可调力的被动训练模式,健侧带动患侧的单侧主动模式和主被动自动切换模式;1.4能实时显示训练过程中患者腿部肌力大小变化;1.5具有实时显示患者足底压力大小的功能;1.6具有实时显示左右腿运动角度功能;1.7具有声音提示功能;▲1.8具有一键快捷进行站立角度调节功能;▲1.9设备配备蓄电池,具有断电保护功能;1.10床面平起升降范围:应在485mm~835mm范围内可调,允差±5mm;▲1.11床体起立角度调节范围:应在0°~90°范围内可调。允差±2°;1.12床体背板角度调节范围:前倾角度0°~15°可调,后仰角度0°~10°可调,允差±2°;1.13大腿腿长调节范围:大腿长度分为S、M、L、XL,4挡可调节,4挡间每挡间隔40mm,允差±2mm;1.14腿长调节范围:应在0mm~250mm范围内;1.15脚踏板上下活动角度:踏板上下活动角度0°~30°,允差±2°;1.16电动减重范围:通过穿戴部件调节人体延床面方向向上的减重距离为0mm~200mm;▲1.17踏步角度:大腿踏步角度应在0°~50°范围内。2.(床旁)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2.1具备下肢圆周运动训练功能;2.2具备上肢圆周运动训练功能;2.3上肢训练或下肢训练可快捷切换使用;2.4具备多种训练模式:具有被动、主动、主被动、助力及可自定义训练模式的功能,不同训练模式可以进行切换。主被动模式下设备可根据患者状态自动切换主动模式和被动模式,且状态指示在训练过程中连续显示;2.5自定义模式能提供至少三个阶段可自定义设置参数,参数至少包括模式选择、时长、转速、助力、阻力、方向;2.6能对患者左右肢肌力进行对称性监测;2.7主动训练模式下,能通过阻力限制的方式防止患者蹬速过高受伤;2.8设备能识别痉挛或肌张力,能触发保护,保护功能触发后设备应具有反向缓解或停机功能,并伴有语音或显示提醒;2.9具有患者训练信息显示与生成报告功能,患者训练信息显示与生成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训练时长、左右腿发力情况、训练速度、训练里程、训练阻力、训练助力;▲2.10具有云平台功能,可远程查看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2.11具有步进式控制电机功能,可触控锁定电机,方便辅助治疗师进行穿戴;▲2.12具有智能患者保护增强配件,可通过体感和语音动作远程控制设备工作状态,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患者安全;▲2.13训练机构高度可调,高度调节范围不小于250mm;训练机构水平方向长短可伸缩,伸缩范围不小于300mm;2.14屏幕尺寸应不低于10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280*800;2.15屏幕水平可进行水平、俯仰、绕屏中心旋转,角度不小于90°;2.16能设置助力模式下的助力阈值,范围不小于0-20级;2.17能设置阻力模式下的阻力等级,范围不小于0-20级;▲2.18能设置打开或关闭痉挛保护功能,能设置并显示痉挛保护阈值,阈值设置范围不小于0-20级;2.19设备输出动力等级可调,动力等级不低于16级。3.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3.1上下肢型主被动康复训练器,双电机设计,可供患者进行上肢或下肢肢体运动功能训练;3.2上肢训练工作臂可180°旋转,方便进行上肢或下肢训练;3.3上肢训练器高度可调节:0~150mm可调,满足不同身长患者选择最佳高度进行训练;3.4小腿支架长度可调:根据患者的小腿长,选择最佳固定位置,有效防止膝关节外倾;3.5显示屏:≥8英寸液晶电容屏,旋转角度可自由调节及锁定,显示直观,操作简便;▲3.6不少于四种训练模式:包括主被动训练、助力训练、对称训练、等速训练四种训练模式可供选择,主动模式与被动模式可智能切换,满足临床不同治疗需求;▲3.7具备肌张力显示、痉挛识别及缓解、痉挛缓解速率可调等功能,痉挛识别灵敏度10级可调;3.8设备具有手动急停开关,触发后可停止设备所有电动产生的机械运动;3.9训练时间可调:1~120min可调,满足不同患者的训练时长的需求;3.10速度调节范围:被动运动中,运动速度5~60r/min可调;3.11阻力等级:主动模式与助力模式下,电机阻力0~24档可调;3.12训练方向转换:训练过程中,具备方向转换功能,满足不同方面的训练;3.13训练结果分析:训练结束后,系统自动分析出总训练时间、训练里程、功率、能量消耗等数据;▲3.14设备可导出患者训练数据;▲3.15设备具有蓝牙连接功能,可通过蓝牙和心率传感器连接,训练过程中实时显示心率值.三、供货与服务要求:1.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一年,免费保修不少于两年;2.厂商提供免费安装;3.厂商提供免费使用培训;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5.交货地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6.交货方式: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无息),货款支付后,中标人仍需按照承诺的保修年限予以免费保修到期满。供应商应先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等责任。8.验收标准:达到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1.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3甲方(全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2总价(小写)(大写)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2总价(小写)(大写)(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无息)。合同款支付后,乙方仍需按照承诺的保修年限予以免费保修到期满。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等责任。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2)履约验收时间:到货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如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5)履约验收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外观、材料等进行现场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代理公司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甲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在货到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的7天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同时履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无指定现场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参照项目要求内“送货运输”等内容填写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无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乙方对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 日起计算。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响应时间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在24小时内。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按“付款条件”填写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无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运行监督、维修期限为 年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无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在交付阶段,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验收后,在使用阶段,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1.乙方未按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2.如乙方在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采购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无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投标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医院将拒绝付款并退货,中标方必须赔偿医院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2.乙方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修或维修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支付 元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约定的,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因向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大连市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无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项目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产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与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与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订地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日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样本一、投标函(项目编号:BZXH-ZB-25146)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1.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1.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1.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1.5.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1.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1.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BZXH-ZB-25146)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制造厂名称交货单价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货物单价运输、保险、调试、安装、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合计12…总报价(小写): (大写): 元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填报。投标人公章:4.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5.投标人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日期:6、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三、规格及技术响应表(项目编号:BZXH-ZB-25146)货物名称参考规格投标规格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规定;(2)报价规格由投标人填写;(3)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规格及技术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4)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产品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BZXH-ZB-25146)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偏离说明12345…注:(1)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产品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五、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三)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③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五)信用承诺书(六)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注:上述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地址:注:1、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该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3、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所属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生产应在本表后自拟格式单列中小企业产品报价表,以便评审时对小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非监狱企业提供货物的无需提供)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用承诺书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的证明材料。注:1、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2、本文件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若有缺少,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7、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售后服务方案)8、培训方案九、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1.4.(二)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甲方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甲方联系人及电话注:1.类似业绩及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件、商务与技术评审表。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产品说明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检测报告等等。(四)其他文件和资料(五)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十、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联系人:联系电话:2.附件1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价因素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3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技术指标响应程度201、满足技术要求的,得基础分20分; 2、“▲”项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非 “▲”项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产品质量101、优秀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稳定性、关键零部件质量等方面十分优越(得10分);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稳定性、关键零部件质量等方面比较优越(得6分);3、合格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稳定性、关键零部件质量等方面一般(得3分)。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20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如下内容①供货计划②供货时间③现场安装调试④项目风险管理⑤项目管理与监控⑥现场验收测试⑦安装人员配置⑧项目合理化建议。1、提供优于采购需求的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陷,得20分;2、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陷,得12分;3、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方案,内容完整、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6分;4、提供方案,内容完整,但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中缺少上述8项中任意一项内容或机械复制采购需求,得0分。注:完整指包括但不限于上述8项全部内容且不能机械复制采购需求内容。优于采购需求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能够保障投标人在实际工作中达成的效果高于采购需求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时间要求、服务内容要求等方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不符合客观逻辑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商务售后服务方案101、优秀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6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得1分)。培训方案8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内容、人员、课时安排的合理和完善程度高 (得8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内容、人员、课时安排的合理和完善程度较高(得5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内容、人员、课时安排的合理和完善程度一般(得3分)。投标单位业绩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相同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的加1分,满分2分。(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1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60×K1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1。(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60×K2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2。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情况。4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5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6信用承诺书声明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7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8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1各有效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是否达到三家以上。12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13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NV-ADV),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中航创世机器人(西安)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3026.05万元,资产总额为14921.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NC-SLIM-F),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中航创世机器人(西安)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3026.05万元,资产总额为14921.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LGT-5100S),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所属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生产应在本表后自拟格式单列中小企业产品报价表,以便评审时对小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企业名称(盖章);大连今泰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6日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 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