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DCY-2025-260(招标文件编号:CDCY-2025-260)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熊猫优福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2栋6层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71.757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熊猫优福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
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蓉(组长)、魏艳、张清志(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比选代理机构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105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221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3228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 2385 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 栋 5A02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28-86026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8-832281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0: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蓉(组长)、魏艳、张清志(业主代表)
总成交金额
¥71.757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228181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22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028-83228181
代理机构名称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 2385 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 栋 5A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老师028-86026626
附件:
附件1
评审报告.pdf
附件2
发售稿-比选文件-年度招标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docx
项目编号:CDCY-2025-260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比选文件比选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比选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比选邀请....................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第三章附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5第四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五章项目概况及要求....................23第六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第七章合同条款....................32第一章比选邀请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的委托,对委托组织的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竞争。一、比选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二、比选项目编号:CDCY-2025-260三、项目情况:详见“第五章项目概况及要求”四、比选内容:序号分包名称控制经费(人民币:万元)备注1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69.6无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品牌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购买。提示:(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线上发售:供应商请先发送公司名称及报名项目至邮箱19136249425@163.com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并按照表上相关要求填写。(2)将已填写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报名费支付截图》(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19136249425@163.com,报名费缴纳信息如下:开户行:农业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账号:6228480468731846878户名:杨雅月报名费也可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缴费方式缴纳。(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4)投标人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投标人的经办人邮箱。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10:00(北京时间)开启。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八、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2号本项目开标室。九、投标邀请发布方式: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211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3228181采购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2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6026626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第1章1.1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69.6万元;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69.6万元;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适用。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5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6比选保证金一、比选保证金缴纳比选申请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比选申请人从其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日北京时间16:00。单位名称: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85050120000026357开户行: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支行 行号:3146637000121.各比选申请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比选申请人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比选申请人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响应无效和无法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比选申请人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保证金必须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二、比选保证金金额比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三、保证金退还方式1.比选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息)。2.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及其他中选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不计息)。7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后5日内。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9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 系 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6026626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 系 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6026626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2投标人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 系 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35036947113投标人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 系 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350369471递交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 2385 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 栋 5A02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4比选服务费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比选代理机构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10500元整。收款单位: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光大银行成都神仙树支行 银行账号:5117018080961388815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6响应文件数量响应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PDF电子文档U盘一份)17采购范围通过本次比选确定1名中选人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的员工集体福利采购提供服务。第1章2.2总则第1章2.21.1.1适用范围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2.本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比选单位享有。第1章2.22.2.2有关定义1.“比选人”和“甲方”系指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比选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比选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3.“比选单位”系指“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统称。4.“比选申请人”系指获取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服务的比选申请人。第1章2.23.3.3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第1章2.23.3.31.1.1.1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比选文件“比选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向比选代理机构获取了比选文件并登记在册。第1章2.23.3.32.2.2.2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前期参与比选申请人处理。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比选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比选申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回避。比选活动中,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比选申请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与比选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担任比选申请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是比选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比选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比选人员是指比选人内部负责比选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比选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比选代理机构负责比选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比选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比选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比选小组成员。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比选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第1章2.23.3.33.3.3.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比选申请人和采购产品、服务的技术、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第1章2.23.3.34.4.4.4比选费用比选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全部费用。第1章3.3比选文件第1章3.31.1.1比选文件的构成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比选申请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比选邀请;(二)比选申请人须知;(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四)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比选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六)评审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第1章3.3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比选单位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选申请人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一天前按比选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比选文件的要求。4.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单位可以视比选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第1章3.33.3.3答疑会和现场踏勘根据比选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比选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第1章4.4比选申请文件第1章4.41.1.1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单位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的签字(或印章)、护照除外。2.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可视为无效材料。第1章4.42.2.2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第1章4.43.3.3比选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第1章4.44.4.4联合体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第1章4.45.5.5知识产权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第1章4.46.6.6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2)比选申请书(3)分项报价明细表(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6)服务偏离表(7)商务应答表(8)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9)项目实施方案(如有)(10)比选资格承诺函(十一)知识产权承诺函(十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十三)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第1章4.47.7.7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第1章4.48.8.8比选报价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比选申请人对每一种服务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申请处理。第1章4.49.9.9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第1章4.410.10.10比选有效期1.比选有效期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2.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第1章4.411.11.11比选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比选申请文件。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3.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文件为准。4.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证明材料除外)。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6.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7.比选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8.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比选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2、比选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的,系指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9.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参与比选的,除文件明确要求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外,其余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盖章,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章4.412.12.12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2.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第1章4.413.13.1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比选邀请”,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2.因比选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的,按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1章4.414.14.14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可对其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改比选申请文件”或“撤回比选申请”字样。3.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第1章5.5开标、评审和中选第1章5.515.15.15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选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比选申请人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7)按照宣布的开选顺序当众开选,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比选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第1章5.516.16.16评审(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第1章5.517.17.17中选、中选通知书1.按比选文件约定确定中选人,并由比选代理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2.中选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应按比选文件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如逾期或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比选人确认后,可由第二中选候选人候补,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因中选人自身原因放弃中选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不良情况,比选人保留对其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原因放弃中选情况出现的,应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执行。4.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或者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选无效情形的,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开展比选活动。第1章5.518.18.18代理服务费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章6.6签订及履行合同第1章6.61.1.1签订合同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4.在签订合同前,比选人有权对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比选申请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比选申请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第1章6.62.2.2合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第1章6.63.3.3比选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第1章6.64.4.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10%收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第1章6.65.5.5履行合同1.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1章6.66.6.6验收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第1章6.67.7.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比选申请人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2.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选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选无效;中选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选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中选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比选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第1章7.7纪律要求第1章7.78.8.8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3.与比选单位、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4.向比选单位、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第1章7.79.9.9保密1.不得透露有关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的任何情况。2.有关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第1章8.8资金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第1章9.9询问、质疑对比选文件的询问、质疑应于递交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没有异议,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结果公告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询问、质疑,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第三章附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比选申请文件比选项目编号: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比选,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1)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要求提供的全部申请格式文件以及对比选文件的申请(响应)文件。(2)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价为,包括人工费、保险、国内税费、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一切其它相关费用。2.我方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完成全部内容,并按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比选申请文件自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有效期为90天。5.我方完全理解您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全称、公章)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人名称):本授权声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被授权人无转授权。特此声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日期: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时才能生效。2)比选申请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但应附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非联合体参与申请时适用,如为联合体参与申请可删除本附件,采用附件4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编制比选申请文件。附件3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编号服务要求比选文件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偏离说明12...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技术、服务条款均默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日期:附件4比选资格承诺函比选项目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致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一、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即: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二、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没有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六、若我方中选,我方承诺按照本比选文件约定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带来的一切后果。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日期:注: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并进行承诺,如无调整可直接引用。附件5比选申请人认为应附资料(格式自拟)附件6比选申请人报价函报价函项目名称:序号标的名称可使用品牌供应商报价可使用可消费总价(元)返利金额(元)1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 采购人最高结算总价:696000(元)注:1、供应商报价总价为成交可使用总价,此价格非采购人结算总价。2、返利金额=供应商报价可使用可消费总价-采购人最高结算总价注:采购人按最高结算价696000(元),供应商所报价格是履行合同供应商所支付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设备、培训、税金和保险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第四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关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比选资格承诺函原件;3.如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品牌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权书格式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提供;②如比选申请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的,则可不提供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第5章项目概况及要求一、基本要求1.采购标的明细类型标的名称采购内容(产品数量)服务类2025年度集体福利平台机构采购按在职职工福利2400/人,共290人。控制价为69.6万 2.采购内容2.1、采购目标: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生活福利。2.2、采购内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含:采购集体福利平台机构,平台机构提供购物卡券,采购人结算最高总价为69.6万元。最终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3.服务技术要求3.1总体要求: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应提供电子购物卡和实体购物卡,购物卡可消费场所应包含但不限于实体商超、实体蛋糕店等。3.2如供应商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合同相应约定,如不及时提供所承诺的货物或服务、不及时更换不合格产品或服务等,采购人将视情况进行合同解约。3.3采购预算总额每年约69.6万元,服务地点为业主指定地点。3.4参选人所提供的电子卡及实体卡均不得限制消费次数及消费金额。如(某参选人报价提供可使用品牌包含:自有小程序、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自有超市、四川舞东风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自有超市、盒马(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自有超市、安德鲁森食品集团旗下自有烘焙门店、上海元祖食品有限公司旗下自有烘焙门店等,禁止对提供给采购人的卡券限额、限时、限次等方式限制使用,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对所提供的品牌无限制使用)★4.响应要求服务期间,团队须随时待命,并协助采购人解决关于本次采购项目后续的一切突发问题。5.执行要求须制定科学合理、内容全面、机制完整的服务方案,有完备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等,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为含税总价,并且为投标人履行合同所有义务,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或全部货物、售后服务等的固定总承包价。★2.投标人报价应为成交可使用价格,采购人最高结算价格为:696000元采购集体福利平台机构,平台机构提供购物卡券。★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券卡发货。★4.交付地点和方式满足采购人指定要求5.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时间:按每次供货验收本项目完成供货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视为项目完成。6.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中标后签订总合同,后续按照采购人供货需求单次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单次货到交付、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7.售后服务:从供应商发货之日起开始计算1年内。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未能达到规定标准的,供货供应商需按规定免费进行退换处理。所有的退换费用已包括在总价中,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因采购方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维修服务除外。★8.安全责任: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三、其他要求1.采购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2.供应商按采购人通知要求供货。★四、报价方式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总价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搭建、运输、维护、拆卸、更换、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以及比选文件和合同文本规定的其他费用。2、采购人最终结算价为本项目最高预算价,供应商成交价按照其报价进行支付。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六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办法前附表(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由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对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1.注册地在中国,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比选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9.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果有)10.比选保证金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环节,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或盖章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实施方案(如有)只能有一个方案比选申请。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比选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比选申请文件内容符合比选文件要求4商务部分比选申请文件内容符合比选文件要求。5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比选申请有效期为比选申请截止时间起90天。6其他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完全响应比选文件所有实质性内容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比选申请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比选申请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比选申请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比选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比选申请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审委员会汇总每个比选申请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一至三名比选申请人为本包(项目)中选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比选申请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申请报价相同的并列。特别说明:如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一至三名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评审委员会依然推选第一中选候选人,由比选人最终确认第一中选候选人。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30%30分以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最高返利得 30分,其他返利每低于最高返利的1%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扣完为止。1、最高返利利率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0分;2、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0.5】举例说明:如三个供应商分别返利为10%、5%、2%,则10%为评标基准价,2%的报价得分为:30-【(10-2)X0.5】=26注:1、采购人最高结算总价:696000元,供应商报价总价为成交可使用总价,此价格非采购人结算总价。共同评分因素2服务方案20%20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实施方案(包含①交货时间安排、②配送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④人员配置方案、⑤项目进度保证等)进行评定。方案完整、详细、合理、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0分;每有一项缺项扣4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有偏差/有漏洞/与实际不符/过于简略/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共同评分因素3售后服务方案20%20分1、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内容、②承诺及增值服务、③售后服务体系、④售后服务人员结构(对上述内容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以上所有项内容且方案完备优质、无漏洞和缺陷的,得20分,缺少每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有1处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或凭空编造或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地点区域错误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不利于项目实施等。)共同评分因素4使用便捷性25%25分1、四川省可提货门店数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四川省可提取的门店数量进行评分:有可提取门店≥5家,得5分;有可提取门店≥10家,得6分;可提取门店数量≥30家,得7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50 家,得8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70家,得9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100家,得10分;小于5家和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投标时提供可提取的门店数量的承诺函并附门店地址清单,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全国(除四川省外)可提货门店数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可提取的门店数量进行评分:有可提取门店≥5家,得1分;有可提取门店≥10家,得2分;可提取门店数量≥15家,得3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20 家,得4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25家,得5分;小于5家和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时提供可提取的门店数量的承诺函并附门店地址清单,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使用方法:根据使用便捷性进行评分,①供应商提供支持线上配送到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应与线下产品一致),②配送范围为承诺至少采购人使用的所有区域,且配送时间快捷、方便。根据提供的承诺书、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便利性综合评审(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后附线上配送使用方法等)。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整齐全,方案承诺内容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有偏差/有漏洞/与实际不符/过于简略/存在无关的内容或分析内容的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4、提取卡券有效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提取卡券有效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5类似项目案例5%5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具有类似项目案例,每个项目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注:1、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2、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3、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共同评分因素注:①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相应得分的丢失。②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④涉及评审的资料都应当清晰可辨,对于模糊或分辨不明的资料,评审专家可以不予认可。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申请处理。四、无效比选申请条款比选申请人或其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比选申请:(一)比选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比选申请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的;(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限价,比选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七章合同条款合同编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制定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一、委托事项甲方因本项目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并指派其专人为甲方提供专项服务。二、乙方的服务范围按实际清单内容为准。三、合同价格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全部费用(币种:人民币),甲方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阶段验收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30日内,支付进度款项。(特殊情况除外)。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要求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8、验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验收标准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十、甲方的义务及承诺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仓库及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查看。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十一、乙方的义务及承诺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十五、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定。3.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协议。4.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甲方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军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财务联系人及电话朱冬燕028-66677230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211号邮政编码610218传真028-66677234开户银行零余额账户建行成都铁道支行账号51001880836050274001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工行成都铁路支行账号4402266009100000120乙方名称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财务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附件1廉政承诺书为确保采购项目质量和效率,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规定,乙方特向甲方作出如下廉政承诺:一、不得以参加项目工作为名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专家费、劳务费等。二、不得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安排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不得为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得与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项目活动。六、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廉政承诺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全额赔偿。七、《廉政承诺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项目委托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并决算完毕合同终止时止。八、本《廉政承诺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在与甲方签订委托合同前签订廉政承诺书并交双方的监督部门各一份。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承担或参与完成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过程中获得的所有甲方技术资料应负的保密义务事宜,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特签订如下条款以兹遵守。一、保密事项范围1.1本协议所称保密事项是指乙方在承担或参与完成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1.1.1甲方提供或告知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资料;1.1.2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所取得的所有资料。1.2本协议所称项目技术资料及信息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等信息资料。1.3资料的归属: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所取得的一切资料均属甲方所有。项目结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审定验收之后,应全部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在向甲方移交前乙方应妥善保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资料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保密事项的排除范围2.1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予以公开的信息。2.2根据法律规定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需公开的资料和信息。2.3本协议签署时,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三、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3.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在完成甲方委托项目过程中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资料,以保持其机密性。3.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3.3除了完成委托事项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资料,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资料。3.4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作业所取得的一切资料及由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要保密,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出版发表全部或部分资料。3.5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复制、保留应属于甲方的任何资料、图件,更不可以任何非法的手段保留、泄露、索取应属于甲方所有的资料。四、知识产权4.1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的所有技术资料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4.2乙方当事人保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3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后,发表、出版相关研发成果时应注明本项目知识产权,并按成果贡献大小共同商定研发人员排序。五、违约责任5.1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协议情形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2本协议所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即守约方对外已支付或可能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资金利息、因守约方对外解决纠纷而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执行费、质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等。5.3除赔偿甲方上述全部损失外,乙方还应额外支付项目交易价款总额10倍的现金作为惩罚。六、保密期限乙方对本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成果承担永久性保密义务。乙方承担保密义务自其知悉相应的技术资料、信息资料之日算起,且其保密义务不因委托项目的完成而终止。七、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8.1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其法律效力不因本项目的结束而失去效力。8.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8.3本协议抬头处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地址。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8.4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福利平台服务公司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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