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维修中标结果公示(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2025)
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YCG-2025-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7-2025-00567
三、项目名称
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拖柴土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77(万元)
综合评分法:93.99(分)
工程类
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 施工范围:教学楼维修总建筑面积2342.34平方米,实验楼周围场地硬化,修建围墙,建设面积约1300平方米。(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项目经理:文明生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070807137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代俊杰,涂军华,詹大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07
2、评审地点: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鄂建文【2023】35 号文收费标准计算。
2、收费金额:1.54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
地址:松滋市陈店镇西街75号
联系方式:1812034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
联系方式:13227665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玲俐
电话:13227665661
相关下载
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磋商文件_20250708090152.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_20250708090343.pdf
相关合同
湖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5-00567项目编号:ZYCG-2025-06项目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采购人: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项目评审(六)成交(七)签订合同(八)质疑和投诉(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三)其他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标方法二、评标原则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四、评标步骤五、响应文件的澄清六、投标的评价七、授标八、评标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一)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YCG-2025-06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5-005673、项目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867789.00元6、最高限价:1867789.00元7、建设规模:教学楼维修总建筑面积2342.34平方米,实验楼周围场地硬化,修建围墙,建设面积约1300平方米。(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9、项目建设地点: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校园内。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函);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3、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地址:松滋市陈店镇西街75号联系方式:181203402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联系方式:132276656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龙玲俐电话:132276656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2.3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松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2.5项目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2.6建设地点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校园内2.7建设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工程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867789.00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0合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19171071302其他联系方式:400-112-9919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2.1实物样品不提供开启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电脑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正常运行,网络正常访问,硬件设备正常使用等,并按照电子化采购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开标公告中的约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展示。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磋商环境要求: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参与视频磋商的人员所在的背景环境应保持专业、整洁,避免无关物品入镜,确保磋商过程严肃、正式。现场环境噪音应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语音交流清晰可辨,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当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面部特征清晰可见,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视线范围。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等待主任评委发起视频邀请,磋商邀请发出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鄂建文【2023】35号文收费标准计算。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867789.00元。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书到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登陆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4.128.70:9999/songzishi/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成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龙玲俐13227665661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5.费用承担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合同分包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组成1.1磋商书;(附件一)1.2磋商报价表;(附件二)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1.5投标情况一览表;(附件五)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1.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网站截图加盖鲜章)(附件七)1.8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八)1.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九)1.10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附件十)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8.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19.4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实物样品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并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项目评审24.响应文件开启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结果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3.质疑答复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5.收取方式和标准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6.无效响应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7.终止采购活动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三)其他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适用法律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44.解释权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2.项目地点: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校园内。3.建设规模:教学楼维修总建筑面积2342.34平方米,实验楼周围场地硬化,修建围墙,建设面积约1300平方米。(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4.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为60日。5.本工程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867789.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三、其他要求1.报价应包含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包括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工费、材料检测费、附属工程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施工水电费等全部费用。2.各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如下承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常驻现场,并不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3.成交投标人必须在项目完成后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的交接工作。4.安全与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产生的渣料必须及时自行处理,不能对道路产生污染影响周边环境。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配戴并安全着装,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牌(椎)等设施。6.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注意防火、防盗,撤离现场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全撤离。7.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等),确保无人身伤害、机械、火灾事故。工作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施工过程中,如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带病上岗。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保护工作,施工时现场未装修部分要遮盖保护,如有损坏和污染,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四: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评标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二、评标原则评委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3人组成,分别是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评审专家2人。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四、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一)响应文件初审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件证明文件与响应文件中相对应的内容进行核对。资格证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投标。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之间是否存在异常一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响应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磋商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负偏离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二)商务评议在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3.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合同履约期限不能满足磋商要求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要求的;6.付款方式不能满足要求的;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8.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9.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三)技术评议在技术评议时,评标委员会依据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及功能的响应程度等其他技术性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具体参数值,如原文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一部分的;3.符合磋商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的。(四)价格评议1.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评标委员会不认可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废标处理。五、响应文件的澄清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章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的书面形式作出。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投标的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七、授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编写书面评标报告,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名。2.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八、评标标准评标的依据和对象:评标的依据是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评标的对象是响应文件,而不依据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或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资金的良好记录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函);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1磋商报价(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响应文件编制(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2响应文件编制(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3响应的要求(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2)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4其他实质性要求(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4)满足磋商文件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或合同分包相关规定【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5)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围标串标情形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6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一)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因素内容分数评分要求业绩证明15分近五年2020年07月07日-2025年07月0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个得3分,满分15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本项不得分。]商务部分30分服务评价3分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20年07月07日-2025年07月0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获得过用户好评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用户好评意见单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资历2分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工程师)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内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3分近五年2020年07月07日-2025年07月0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3分)企业荣誉2分(以证书下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市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5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管理要求得5分。(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内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二)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标准技术部分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6分提供主要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6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40分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6分提供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6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提供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提供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环境保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5分提供环境保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4分提供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4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4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4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价格部分评审内容及标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第五章合同成交结果公布后,合同具体内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拟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签订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年月日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人):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材料。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附件二: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项目经理工期日历天填写说明:1.磋商响应报价应与报价表中报价相一致,且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2.价格应按照“磋商须知”中报价条款的要求报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附件五: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单位名称)的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滋市陈店镇陈店初级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9人,营业收入为10410万元,资产总额为2644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无(标的名称),属于无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无(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无人,营业收入为无无万元属于无万元,资产总额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湖业奉汉(盖章)柑市日期:2025年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