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481-DCHR-C2025-0032

二、项目名称: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413772499710K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长塘新村107
90.33(均分制)
3210233.1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
施工范围: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具体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红伦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32201420150259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骁、左建华、葛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中标服务费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及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计取,共计陆万肆仟柒佰零肆元肆角(小写:¥64704.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溧阳市茶亭古县南路58号
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898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519-8763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19-876309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1(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481-DCHR-C2025-0032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4人,营业收入为28942.7万元,资产总额为4924.9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6日袁自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4人,营业收入为28942.7万元,资产总额为4924.9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6日袁自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项目编号/包号:大成恒睿[溧]采竞磋[2025]024号采购人: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四章采购需求3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大成恒睿[溧]采竞磋[2025]024号2.项目名称: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370万元5.项目最高限价:3697606.23元6.采购需求:(1)工程地点:溧阳市。(2)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缺陷责任期:24个月。(4)本次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沥青面层,宽20米,总长度约210米(具体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参保缴费证明从2025年3月至资审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4点00分。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溧阳市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保障服务:“苏采云”系统使用期间,由系统开发商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指导软件操作,维护系统稳定运行。运维保障联系方式:0519-85588210、0519-855881632.1办理CA认证证书申请人登录常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地址:锦绣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1-1号楼。CA办理窗口联系方式:0519-85588120。2.2注册供应商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地址:溧阳市茶亭古县南路58号联系方式:0519-878988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联系方式:杨女士0519-876309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19-876309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室 ;联系电话:0519-87630906;通讯地址:溧阳市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中标服务费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及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计取;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信息安全产品4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8.8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绿色采购政策48.81.1.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8.82.2.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8.83.3.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48.84.4.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2.22.2.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2.23.3.3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4其他无效标情形141.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41.11.1.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41.12.2.2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141.13.3.3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单价超过每个子目的控制单价的;141.14.4.4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一致的;141.15.5.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41.16.6.6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采购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41.17.7.7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41.18.8.8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41.19.9.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41.110.10.10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41.111.11.11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41.112.12.12采购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141.113.13.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6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8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8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8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8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8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88.8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磋商小组19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9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终止23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签订合同24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4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询问与质疑251.1询问25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5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2.2质疑25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5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5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5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5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6代理费26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2.2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参保缴费证明从2025年3月至资审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无效标条款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5最终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未高于首次报价的。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7.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本项目至少二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最终报价只需报总价,该报价作为评分依据。在合同签订时必须附最终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签订合同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按照总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28.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9.9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0.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72.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2主观分592.1施工总体部署10对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等施工总体部署进行综合评审。1、施工总体部署全面、合理的,得10分;2、施工总体部署较全面、合理的,得7分;3、施工总体部署基本全面、合理的,得4分;4、施工总体部署编制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1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2施工进度计划8对施工进度计划、各阶段的进度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施工进度计划完整、各阶段的进度保证措施可行性强的,得8分;2、施工进度计划较完整、各阶段的进度保证措施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3、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完整、各阶段的进度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4、施工进度计划一般,缺乏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3重难点分析9对项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重难点分析全面,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9分;2、重难点分析较全面,解决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3、重难点分析基本全面,解决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重难点分析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1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4人材机配置8包括现场项目部人员配置科学、合理、齐全,组织严谨;劳动力配备齐全,机械配置科学合理、适用,材料投入计划和进退场计划具体,及时、可行的。1、人员配置齐全、科学、合理,组织严谨,劳动力分配合理,施工机具配备科学合理的,得8分;2、人员配置齐全、较科学、较合理、组织较严谨,劳动力分配较合理,施工机具配备较科学合理的,得6分;3、人员配置齐全、科学、基本合理、组织基本严谨,劳动力分配基本合理,施工机具配备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分;4、人员配置齐全、组织一般,劳动力分配一般,施工机具配备一般的,得2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5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健全性,安全生产隐患分析全面及保障措施落实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评价。1、安全生产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分析全面、措施落实非常合理的,得8分;2、安全生产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分析较全面、措施落实较合理的,得6分;3、安全生产体系基本健全、安全隐患分析基本全面、措施落实基本合理的,得4分;4、安全生产体系一般、安全隐患分析缺乏、措施落实情况一般的,得2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6质量保证措施8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体系、技术保证等),科学合理、措施可靠、全面可行、针对性强的。1、质量保证体系内容详尽、措施齐全、可行性高的,得8分;2、质量保证体系内容较详尽、措施较齐全、可行性较高的,得6分;3、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基本详尽、措施基本齐全,基本可行的,得4分;4、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一般的,得2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7环境保护措施8施工期环境保护(包括扬尘管控)措施的落实合理可行。1、措施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高的,得8分;2、措施描述较详细、较全面、可行性较高的,得6分;3、措施描述基本详细、全面,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4、措施描述简单、措施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3客观分313.1企业实力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2项目负责人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须在附件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中填写,否则不得分。3.3拟投入人员14除拟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拟投入人员:1、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3、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得2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2)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缴纳从2025年3月至资审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否则不得分。(3)以上人员须在附件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中填写,否则不得分。3.4业绩1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的,每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书;(3)须在响应文件中的附件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中填写,否则不得分。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具体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项目地点:溧阳市。3.工期:60日历天。4.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商务要求(一)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二)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评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付清。采购人见发票付款,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和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国家税率如有变化,双方另行商定后退还。3、其他要求1.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文件(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2.1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者依据相关规范及现场踏勘情况。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考察现场实际情况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得以清单描述未体现为由,要求调整综合单价。2.2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复杂性、所涉及的各项措施费及风险因素后再进行投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对接后施工,不得盲目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否则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2.3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绿色建材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涉及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供应商须全部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并在材料进场时提供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注:①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②承诺书格式自拟。)★4.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全部使用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并在材料进场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注:①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②承诺书格式自拟。)四、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造价软件版投标文件1份。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合同书(项目编号:)发包人: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2.工程地点:溧阳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具体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天数:6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现场验收合格工程量计算,结算人、材、机参照施工同期常州(溧阳)市场信息价执行,无信息价的材料需进行四方定价(形成书面的协议,否则视为未约定),结算时审定价不超合同价的,以审定价结算;超过合同价的,以合同价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年月日。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响应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报价)(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与采购文件澄清有关的文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2、图纸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肆份。根据需要承包人可自费复印更多的份数。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须按国家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及总承包要求编制整理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叁份(其中最少两份原件),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汇总后统一移交给发包人。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保密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如果由于合同的需要公开有关信息,对于其公开的必要性产生争执,则以发包人的决定为准。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2、项目经理2.1项目经理姓名:职务: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2.2承包人投标书所列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提出人员变更,则承包人必须直接向发包人下列金额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每人5万元作为违约金,其余每人1万元作为违约金。在违约金递交以后,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所报更换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要求其重新更换,同时按上述对应重新处罚。承包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且必须承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月不得少于22天,必须参加现场的工地例会、专题例会),若未能达到该承诺,发包人将每人每次扣除500元。若有项目经理变更,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扣款将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3、发包人工作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中所需的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报价时综合考虑此因素,结算时不另行调整。(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好施工许可证。(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规划测量部门测定后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实际施工时发包方会同承包方负责做好保护工作。3.2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组织召开施工准备会、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审核结算送审资料等。3.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按现场具体施工情况,双方协商解决。3.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3.5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6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3.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8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承包人工作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每月25日以前应提供下月(21日—次月20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及用款计划。②施工过程中每月25日以前提供本月20日前已完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并按规定格式编制月进度支付报表交监理工程师审查。③每月25日以前应提供本月工程计划(至本月20日止)执行情况报告,如进度滞后应提供所采取的赶工措施。(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施工方负责。(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两间现场办公用房。(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排污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噪声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垃圾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垃圾弃置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道路占用费:承包人办理占用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由承包人负责;(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清洁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及承担相关费用。4.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4.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4.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5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4.6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4.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4.8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4.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4.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1在开工前3天,承包人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若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批准。1.1.2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在阶段性工程开始实施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该阶段、季度或月度施工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计划的3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若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计划而造成发包人方面工作的延误,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若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计划而造成承包人自己的延误,承包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如因承包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延误工期(包括上述时间点和招标总工期未能达到,如最终招标总工期达到,则对时间点的延误工期不计)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元/天承担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1.3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其它内容。(1)进度计划;(2)主要技术方案;(3)劳动力安排和设备使用计划;(4)甲控乙购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5)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付款计划;(6)发包人应配合的相关工作及要求。1.1.4承包人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已确认的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费用补偿要求。1.2现场施工方法1.2.1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1.2.2承包人应在施工计划中对于施工中有可能会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或有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的施工方法进行说明,并对有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提出应急措施并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方法的批准不排除承包人对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应负的全部责任。四、质量与验收1、工程质量1.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遇有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后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因承包人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两年。缺陷责任期内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无条件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费用从合同价款里扣除。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履行材料报验手续,对材料质量负责。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发包人进行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承包人要限期解决。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3、工程试车3.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施工方负责。5、安全、文明施工:由施工方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1)工程造价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2)遗漏项目和其他增设事宜由发包人确定。(3)与图纸相符的正常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按实际计量签字并报发包人签字认可。(4)实际施工中,发生的隐蔽工程必须先由承包人书面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由监理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方案报发包人,经发包人集体研究签字认可后实施并拍照存档;发生的隐蔽工程及图纸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变化必须先书面上报监理组及发包人,经监理组及发包人审计后方可计量,否则不予计量,调整较大的工程量须报请监理单位、发包人、审计等部门共同现场确定后方能施工,否则不予计量。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结算按合同单价计算,合同外单价按中标下浮率统一折算。工程总价包含暂定金额等全部费用;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负责组织。本工程采取全包形式,禁止承包人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则立即终止该单位承包合同。(5)中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中标价[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工程质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工程预付款:无3、工程量确认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评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发包人见发票付款,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和发包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国家税率如有变化,双方另行商定后退还。七、材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3、关于甲控乙购材的有关规定:。八、工程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方法、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若上述变更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或由非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引起,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请发包人代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4其它变更:在合同履行中,若发包人要求对工程标的进行实质性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九、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前承包方负责将各种技术资料和竣工图(含电子文档)送至建设单位审验,并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交三份,资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将对承包人采购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如检验结果材料不合格,严禁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延误工期(包括上述时间点和招标总工期未能达到,如最终招标总工期达到,则对时间点的延误工期不计)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元/天承担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达到该质量目标,按合同总价的3%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达到,则免除承包人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核定后计取。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争议2.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2.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人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1、不可抗力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见通用条款。2、保险2.1工程保险:(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投保和机械设备财产投保,费用自理。3、担保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否。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期限的:/。4、合同份数4.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份。5、补充条款5.1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协调及配合好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项目经理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提前安排好人员,以应对紧急情况。5.2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5.3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5.4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审核确认发包方将按拖欠金额的50%对承包方进行处罚。5.5承包人协调好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行解决在施工中与居民之间引起的各种纠纷,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5.6本工程的结算最终审定核减额超过送审价10%以外部分以7%计取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5.7所有涉及设计方案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现场签证等,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予签证和结算。6、合同附件6.1附件一:绿色建材承诺书6.2附件二: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承诺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功德路道路工程(水东路至茶山路段)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室外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响应函附录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员材料人员造价人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的报价应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施工总体部署;2)施工进度计划;3)重难点分析;4)人材机配置;5)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环境保护措施;8)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