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 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示(2025)
一、项目编号:1408292025CCS00122
二、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水文水资源局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和平路西段7号
投标报价:749000(元)
94.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
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
本项目采购是对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影响史家滩水位站进行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水英,翟初民(第1包采购人代表),董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平陆西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359-3526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3号楼8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0351-2979151 /19834991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女士
电 话:0351-2979151 /19834991345
附件信息:
三次-磋商文件-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pdf452.0K
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8292025CCS00122采购人:平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相关附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92025CCS001222.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0261.21元5.简要规格描述: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平陆县茅津村,项目占地面积:11283.23平方米,本项目采购是对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影响史家滩水位站进行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等8.分包情况:不分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27日23:59:59至2025年07月04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元):0.0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介为《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平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平陆西大街35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59-3526437电子邮件:/2.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3号楼8单元601室联系人:楚女士联系电话:0351-2979151电子邮件:sxcmzx@yeah.net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983499134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平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平陆西大街35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59-3526437电子邮件:/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帝景华府3号楼8单元601室联系人:楚女士联系电话:0351-2979151电子邮件:sxcmzx@yeah.net3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4项目编号1408292025CCS0012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750261.21元磋商报价必须低于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7出资比例100%8磋商范围具体磋商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等。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9、★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1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1、★报价函(在投标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2、★报价一览表;3、★商务、技术偏离表;4、同类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5、★服务方案;6、★服务承诺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6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或银行保函方式之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开户名:山西成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账号:485110100100240853行号:309161005113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注意事项:(1)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采购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sxcmzx@yeah.net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17响应文件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7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8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并提示。19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磋商供应商应在评标结束前积极响应由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函和最终报价。)20纸质文件的递交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即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包含word格式投标文件)1份密封邮寄或送至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金兆大厦1101室、收件人电话:19834991345。(纸质版文件需按磋商要求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辅助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磋商及评审的依据,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21响应文件的解密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响应文件解密”通知,启动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采用的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3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3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是(授权磋商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直接确定。)□否25供应商代表出席要求不要求26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7招标代理服务费1.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代理服务费:10400元。28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中小企业1.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1.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折扣。3.3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2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折扣。2、监狱企业2.1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福利企业3.1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3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31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2其他事项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磋商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公告所要求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4“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6“授权委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被委托人行使供应商有限权利的活动,被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2.7“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0“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7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3.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相关附件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对磋商文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澄清。7.2招标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3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4如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发出,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7.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9.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并加盖公章。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9.4保证金9.4.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9.4.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9.4.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4.4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4.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9.5磋商报价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5.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5.2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部分进行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9.5.3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全部服务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4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5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9.5.6供应商应提供服务的单价(包括服务人员的费用、投入的设备费、保险费用、税金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5.7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8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5.9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本次中标的保证。供应商不得以低价中标业绩作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8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0.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0.8.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0.8.3供应商应保证递交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电子评标不一致的以线上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10.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签章”指签字并盖名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3.2纸质响应文件(须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1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6.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16.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16.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6.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6.6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16.7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或“★”条款的负偏离的。16.8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16.9磋商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16.10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项目名称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16.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6.12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6.1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五、采购程序17.成立磋商小组17.1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3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8.响应文件的解密18.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8.2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响应文件解密”通知,启动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2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备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9开户许可证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1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19.3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要求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方式缴纳保证金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经审查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的,磋商小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9.4响应性的确定(1)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将被拒绝。(3)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负偏离项数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4)在详细磋商之前,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20.确定磋商方案20.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20.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21.磋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1.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1.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提出的要求,完整提交相关补充材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内容存在关键信息缺失、核心条款未响应等不完整情形,磋商小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直接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22.最后报价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2.2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2.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商务、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商务、技术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服务,享受所报服务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3.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3.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4.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4.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6.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评审办法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6.2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及标准项目评分标准满分商务资信部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6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开标当日起的前三年)签署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同类型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6分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3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管理团队配备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注册证(如有)、毕业证、职称证,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分技术部分1、实施方案: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整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及针对本项目的准备工作;(2)对历史和现状调查及资料收集;(3)对项目实施阶段的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对策;(4)有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安排,合理的成果提交计划。每提供一项得4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2分,共16分,不提供不得分。16分2、进度控制目标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进度控制措施目标;(2)进度控制措施。每提供一项得5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310分分,共10分,不提供不得分。3、专业人员及拟投入设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开展本项目业务的人员和能力;(2)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3)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每提供一项得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分,共15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4、服务质量、安全及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及保障措施;(2)安全保障措施;(3)保密服务措施。每提供一项得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分,共15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5、突发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风险防控预案;(2)质量保障预案;(3)知识产权保护预案。每提供一项得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分,共15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6、后续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1)在项目实施期间,能接受甲方合理的安排和建议;(2)在项目实施期间,积极配合且服务承诺完整。每提供一项得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分,共10分,不提供不得分。10分价格部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1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0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10分合计100分27.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28.磋商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8.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与采购人协商后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30.成交通知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成交服务费30.1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并由成交人支付。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1.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1.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2.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质疑与投诉35.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5.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5.5质疑应当以在线质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质疑应严格按照晋财购10号规定及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受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5.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提出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投诉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36.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单位:平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0261.21元项目概况: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平陆县茅津村,项目占地面积:11283.23平方米,本项目采购是对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影响史家滩水位站进行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主要内容包含水文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外业查勘、调查、测绘工作、计算分析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咨询审查工作等内容。分包情况:不分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否是否组织现场勘查:不组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等。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约定。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四、技术要求1.具体要求:依据按照《水文站网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4号)和《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内容包括:(1)查勘项目区域内河道基本情况、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水利规划实施情况;(2)收集工程影响的水文站的基本情况、测验河段情况、测验设施设备、水文要素观测、测站特性及特征值(3)依据河道现状及项目方案,进行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计算;(4)依照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壅水、河段冲刷等;(5)进行水文影响综合评价:对测验河段及测站控制的影响评价、对水文监测设施的影响评价、对水文要素监测的影响评价、对水文情报预报的影响评价、对水文数据资料及水文相关关系的影响评价、对河势的影响评价、对水环境及水质的影响评价、其他影响评价(6)根据影响提出相应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2.其他要求2.1成交人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2.2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指定工作联络人,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2.3成交人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度要求对工作进度进行控制,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交进度报告,确保按服务周期要求完成工作。2.4成交人根据采购人安排或自身需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对协调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解决措施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并跟踪、检查、落实。2.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通过现场调查与检查检测,应查阅尚存的相关档案或辅以仪器检测。对调查、查勘、测绘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规范要求和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文件。2.6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7成交人应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相关事宜,不得因沟通协调不畅导致工作受阻,延误项目的整体进度;2.8成交人包括但不限于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吿编制资料收集、整理及相关报告编制、修改、上报等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评审,满足流域管理机构和水行政部门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取得审查意见及相关成果。五、成果文件要求1.成交人提供包括成果文件的组成、深度、格式要求、份数、载体等,应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等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及采购人要求,协助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行政许可意见。2.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足量的完整的成果文件纸质文本,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及相关图表。同时并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3.成果文件提供数量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下,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4.成果文件成交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进行编制,文本要求正规、美观,文本图纸应采用防水、防潮、防霉材料上绘制,关键的图纸黑白方式不能说明问题时应使用彩色图,纸质成果报告6份。六、验收标准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七、其他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甲方:乙方: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项目服务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2.要求:。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工作:(1);(2);(3)。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项目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2);(3)。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项目服务报酬总额为:元整。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2.项目服务报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年月日前,金额:元整。年月日前,金额:元整。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期限: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泄密责任:乙方:2.保密期限:泄密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项目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2.项目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项目服务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黄河流域平陆干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影响史家滩水位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项目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月银行帐号:月日37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电子签章)二〇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9、★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商务、技术偏离表……………………………………………………………4、同类项目及相关证明资料………………………………………………………5、★服务方案…………………………………………………………………………6、★服务承诺………………………………………………………………………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七、★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八、★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招标、谈判、磋商)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九、★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十、★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 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