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C2025-0125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华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91320000763584665X
南京市江宁区创研路16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D区2号楼
85.3(均分制)
一年期340000元三年期10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首签一年,在完成采购人年度检测任务的情况下,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下一年合同,最多签订两次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欣、王芳、杭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50%计取招标代理费用,项目招标完成后,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代理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超1.5万元按1.5万元计;75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成哲
联系电话:0514-87903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联系人:金雨薇
联系电话:0514-82129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雨薇
电话:0514-821295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1000-SWGC-C2025-012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
品目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行政区域
扬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1: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芳,杭力,刘欣
总成交金额
¥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雨薇
项目联系电话
0514-82129596
采购单位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5275938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雨薇
JSZC-321000-SWGC-C2025-0125号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W苏维工程管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目录第一章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6第一章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C2025-0125号2.项目名称: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0万元/年×3年,合计120万元,报价按一年期报。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6.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首签一年,在完成采购人年度检测任务的情况下,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下一年合同,最多签订两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1.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3.1.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试验检测专项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3.1.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桥梁工程专项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3.2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格其中之一:3.1.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桥梁专业)或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桥梁隧道专业)(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3.2.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检测技术培训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xzzx/art/2023/art_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8.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9.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0.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1.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地址:扬州市五台山路18号联系人:成哲联系方式:0514-8790371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联系人:金雨薇联系方式:0514-8212959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金雨薇联系方式:0514-82129596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50%计取招标代理费用,项目招标完成后,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代理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超1.5万元按1.5万元计。(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4.3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质疑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人可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履约保证金无33、其他3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_________见证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及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2)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项目需求、考核细则;(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甲方权利义务4.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4.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管理人员进行追责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违约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需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4.3甲方不承担与乙方员工的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乙方与员工或乙方员工之间产生纠纷影响甲方工作秩序或给甲方带来任何声誉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更换员工并赔偿相应损失。4.4对乙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更换;4.5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4.6无偿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水、电等供应;5、乙方权利义务5.1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5.2按磋商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提供服务5.3按照磋商文件配置全部服务人员,配备的工作人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能够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5.4对不认真履职的员工以及甲方依据本合同4.3、4.4提出需更换的员工,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5.5爱护甲方财物,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设施,乙方应合理使用,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予以全额赔偿;5.6负责处理员工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事故,劳动劳资)、乙方员工不得对甲方工作环境、声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六、履约保证金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成交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4履约保证金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8.1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首签一年,在完成甲方年度桥梁检测任务的情况下,甲方与乙方签定下一年合同。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甲方指定时间9.2交付方式:甲方指定方式9.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合同履约期满且完成完成甲方年度桥梁检测需求,经甲方确认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年付剩余余款。以上资金支付须待财政资金到位。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磋商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三、交付和验收乙方按磋商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提供服务,甲方按项目需求及考核细则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考核验收,按考核评分结算服务费。十四、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2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3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5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10%赔偿金。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7.2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十八、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下款所列双方地址、电话,为本合同项所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发票和诉讼等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上述文件送达到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19.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一、项目技术要求1、检测依据(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2)《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3)《公路缆索结构体系桥梁养护技术规范》(JTG/T5122-2021);(4)《公路桥梁水下构件检测技术规程》(T/CECSG:J56-2019);(5)相关桥梁设计图纸及检测、维修资料;(6)特殊结构桥梁养护手册。本次专项检查桥梁列表如下:桥梁专项检查任务一览表序号项目数量桥梁结构形式备注1江扬大桥新老桥开锚检测并提出相关分析评价及维修建议(开锚检查及恢复)92下承式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右幅老桥50根吊杆,左幅新桥42根吊杆。2水下桩基检测(包含桩基及周边河床检测)106文昌大桥:变截面箱梁现浇桥广陵大桥:预应力混凝土梁拱组合体系仙女庙大桥:变截面箱梁现浇桥扬州运河大桥:钢架组合桥人工水下高清摄像法:文昌大桥:10个;广陵大桥:60个;仙女庙大桥:24个;扬州运河大桥:12个。3开发大桥开锚并提出相关分析评价及维修建议(开锚检查及恢复、索力检测、拉索外观检查)48斜拉索桥斜拉桥拉索开锚检查及恢复、索力检测、拉索外观检查4桥梁荷载试验2(数量待定)董子桥、骑鹤桥注:桥梁专项检查任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中的数量,供应商还需在三年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做好桥梁特殊检测等应急检测任务。二、服务内容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系杆拱结构开锚检查,斜拉桥结构开锚检查、索外观检查及索力检测,桥梁水下桩基检测等专项检查服务,检查过程中将进一步明确桥梁病害的程度及主要原因,为后续桥梁养护提供依据。1、锚专项检测系杆拱、斜拉桥锚头检查主要利用桥梁检测车、人字梯、登高检测车等逐一接近锚头,通过人工开锚的方式对锚头进行打开检查,并辅以必要的检查仪器和设备,如游标卡尺、钢直尺、照相机等仔细检查其功能的缺损状况,如实地判断缺损原因,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填写桥梁检查记录表,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确定构件缺损程度及构件缺损对结构构件使用功能的影响状况。检测吊杆或拉索锚头内有无渗水,钢绞线是否锈蚀,锚具内夹片完整无松动、脱落等情况出现,对于系杆拱及斜拉桥打开锚头护罩进行检测,掌握锚头内部缺陷情况并记录、判断内部病害情况并进行分析,现场检查结束后进行封锚恢复,按照业主的需求进行相关锚头检查工作。检查方法:①通过收集桥梁相关设计图纸及以往检测资料,确定吊杆和拉索锚头的设计构造情况以及封锚混凝土的厚度情况;②现场通过以支架搭设、登高检测车或桥梁检测车为平台等方式接近锚头,通过人工开锚的形式凿除封锚混凝土或打开封锚护罩;③通过目视结合检查设备(如直尺、游标卡尺、照相机等)检查锚头内有无渗水,钢绞线是否锈蚀,锚具内夹片完整无松动、脱落等情况出现,记录其功能的缺损状况,如实地判断缺损原因,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填写检查记录表,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作出技术状况评分,确定构件缺损程度及构件缺损对结构构件使用功能的影响状况;④完成检查工作后应立即对锚头重新封锚,恢复至原样。2、水下桩基检测重点检测桩柱有无相对偏位、错位、倾斜、缩颈、破损、剥落、露筋、裂缝等,基础有无滑动、掏空、倾斜等病害,需要量化记录桩基混凝土破损、剥落、露筋、偏位等病害的范围和深度,并拍摄清晰的录像及照片,分析桩基病害原因及影响程度,编制检测报告,为下一步病害处治提供建议。表观缺陷检测应包括:混凝土结构包括构件的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空洞、孔洞、冲蚀、腐蚀、裂缝等。表观缺陷检测应在水下从构件低处开始,在水下检测人员的指挥监督下,采用潜水员、水下机器人或其他专用平台抵近水下构件进行检测,按指定增量向上移动,水平圆形或半圆形扫视水下构件;同时对各缺陷类型进行摄影记录照片宜显示缺陷所处位置及局部特征,可采用清水箱、水下照明、成像声呐等设备获取清晰影像。3、斜拉桥索力检测(1)振动法测试原理振动法测量索力的原理是,在一定条件下索股拉力与索的振动频率存在对应的关系,在已知索的长度与分布质量时,可通过索股的振动频率可计算索的拉力。该法要求索两端的约束条件要比较明确,否则要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换算索长。(2)测量系统及技术要求测量系统由传感器、放大器、信号采集与分析装置组成,配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传感器、放大器系统要有足够的灵敏度,以便可以测量索的自然环境随机振动微弱信号。2)测量系统要满足不同索长自振频率对仪器频率响应特性的要求,一般需要有0.3~100Hz的带宽。3)信号采集与分析装置,应有频率分析功能,以便获得索的前3~5阶自振频率。测量时应能同时监测记录信号的质量。(3)测量与记录1)索的自振频率测量,可采用随机环境振动的测量方法,测量索在风等环境激励下的振动信号。若由于测试系统灵敏度不够,可采用人工激振。2)测量时应临时解除索的阻尼器。3)将传感器用专门的夹具或绑带固定在索股上,测量索的横向振动。4)由信号采集装置记录索股环境随机振动或人工激振的振动信号,同时注意观察信号质量。5)用分析装置对信号进行频谱分析,获得索的前1~5阶自振频率。对信号进行分析时分析参数的选择按随机信号处理的规定,合理选择采样频率、频率分辨力和滤波器的截断频率等以减少信号处理误差。谱分析时的频率分辨率应不大于拉索基频的1%。(4)影响因素及结果的修正1)影响测量准确性的因素振动频率法测量索股张力,影响测量结果的主要因素有两点:a)索两端约束条件以及索长的取值与理论假设的差异;b)索抗弯刚度的影响。2)减少误差的措施及结构的修正a)尽量采取低阶频率,并用前5阶频率计算结果的均值作为索力的实测值。b)将索按长度分成若干组,对不同长度组,选取1~2根索在其锚下或索股上安装了传感器,通过振动频率法和传感器直接测量法进行对比测量修正。4、斜拉桥拉索外观检查检查斜拉索的表面封闭、防护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老化。A、斜拉索外观检查①采用缆索检测机器人检查拉索表面的涂装,若发现漆膜损坏(如开裂、粉化、碎片、针孔、气泡或剥落),应予及时记录。②检查外表面有无粉化、开裂、起泡、脱落和破损,有无机械碰损现象。B、斜拉索结构的检查①在外观检查时若发现缠绕钢丝已严重破坏,如锈蚀或断丝严重的部位,应打开缠丝,将主缆暴露出来以进行更深入的检查。②对锚室内的索股进行目视检查,看有无钢丝松弛、鼓丝和断丝现象。③对锚头、锚板、拉杆和连接器的涂装进行检查。逐束检测索体是否开裂、鼓胀及变形,必要时剥开护套检查索内干湿情况和钢索的锈蚀情况。5、检测报告要求(1)检测目的、依据、概述检测的一般情况、检查的组织、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2)典型缺损和病害的数码照片及说明,缺损状况的描述应尽量采用专业标准术语,应说明缺损的部位、类型、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提供检测过程的数码录像资料(制作成光盘)一张;(3)桥梁总体照片,桥面正面照片,桥梁侧立面照片;(4)桥梁检测的详细结果,需指明数量及测试部位;(5)根据检测明确被检测桥梁的技术状态,并对检测中发现的重点病害进行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养护维修建议;(6)递交的检测成果文件应通过业主组织的相关部门的审查。三、质量、现场安全与管理、技术规格等要求1、质量要求:全面、真实,满足最新的规范、标准要求。2、现场安全与管理要求: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测现场的人员、设备的安全负责,保证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符合要求,同时做好交通管制的协调工作。3、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技术要求,确保检测质量。四、数量、实施地点、检测期要求1、实施地点:各桥梁现场,具体详见桥梁清单。2、检测期要求:确定的成交单位在11月前完成当年度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以及检测维修建议。五、验收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规范》(CJJ/T233-2015)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七、其它1.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服务问题,成交人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及时解决问题。否则,由于成交人原因导致的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事件的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2.成交单位不得随意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如需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和备案。(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系统)3、供应商应运营正常,制度完善,且人员综合素质满足或高于项目相关实质性需求。八、节能产品要求本次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各供应商应当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内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有:无)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包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标标准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分)10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100%(保留2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60分)10根据检测工作的程序、检测的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报告描述的详细、完整、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描述的详细程度、完整程度、可行性及针对性基本满足文件要求的得7分;描述的详细程度、完整程度、可行性及针对性有瑕疵但不影响实施的得4分;描述的详细程度、完整程度、可行性及针对性有欠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10根据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全面,认知切合实际,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认知基本切合实际,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准确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全面性、可操作性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10对本项目技术咨询的特点、重点、难点等方面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措施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合理性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措施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合理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措施全面性、合理性有瑕疵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建议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建议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建议全面性、可操作性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方案方案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全面性、可操作性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0突发事件解决方案,供应商需列举在其他类似项目中的突发事故情况或者预估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4分;方案全面性、可操作性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30分)9项目负责人: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最多得3分。2、在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8其他人员: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的,或者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检测技术培训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最高得8分。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4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桥梁检测车、缆索检测机器人、声呐成像设备、索力无线测试仪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6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续签的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特定资格条件9投标人满足下列要求其中之一9.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试验检测专项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9.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桥梁工程专项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10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要求其中之一10.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桥梁专业)或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桥梁隧道专业)(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10.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检测技术培训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其他资格条件13磋商响应函14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后将公示。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5、《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名称第一次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备注备注: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由于苏采云系统设置,本项目所有响应报价名称均为“优惠率”。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号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7、其他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项目名称:序号岗位姓 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专业备注 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殊桥梁专项检测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