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中标结果公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项目编号:XYCG2025-39
二、项目名称: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贵州金益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以价格数值表示):2900400.00(元)
9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
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
详见投标文件

0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辉,黎春鳌,汪天寿,黄仁君,黄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259.4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贵州省威宁县五里岗工业五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方式:15286505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        
联系方式:1878575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秋月(项目负责人)、周印、吴亚(项目组成员)
电 话:18785752025
 
 

附件信息:

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发售稿)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pdf
开标一览表--贵州金益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pdf
中标结果公告(B).pdf

一、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5HE二、项目名称: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中标(成交号)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综合得分12900400.00贵州金益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小海镇松棵村大路组98.20四、主要标的信息序标项名称号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1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五、评标委员会成员:汪天寿,黄勇,黄仁君,胡辉,黎春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259.46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贵州省威宁县五里岗工业五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系方式:152865058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联系方式:187857520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秋月(项目负责人)、周印、吴亚(项目组成员)电话:18785752025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6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2招标内容3投标须知4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5开标评标程序6评标标准7合同主要条款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附件第1章招标公告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公开招标公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5-520526-D01-D01-4275项目概况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5HE项目名称: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00元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采购需求:采购一批试马铃薯晚疫病防控药剂、综合农药。(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招标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出具相应证明);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满1个月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3.2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经销商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10点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00前解密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联系人、电话: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交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5年07月09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2.投标保证金绑定:交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交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交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3.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4.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1.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账号:17710121050000969;3.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三)关于投标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四)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询问、质疑联系人:严秋月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8785752025(五)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贵州省威宁县五里岗工业五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系人:李才盛联系方式:152865058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联系人:严秋月(项目负责人)、周印、吴亚(项目组成员)联系方式:18785752025第2章招标内容2.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试马铃薯晚疫病防控药剂、综合农药。2.2标的物规格及参数要求: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包、瓶)备注1★丁子香酚可溶液剂+烯酰吗啉悬浮剂丁子香酚可溶液剂含量:≥0.3%烯酰吗啉悬浮剂含量:≥25%(100克+100克)x25套21000登记作物含马铃薯2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全络合)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含量:≥80%1000克x10包2800登记作物含马铃薯3★氟菌·霜霉威悬浮剂总含量:≥687.5克/升霜霉威盐酸盐:≥625克/升氟吡菌胺:≥62.5克/升500毫升x20瓶4180登记作物含马铃薯4★丙森锌可湿性粉剂丙森锌可湿性粉剂含量:≥70%1000克x10包3080登记作物含马铃薯5茶•黄液生物助剂总含量≥7.5%茶皂液:≥7%黄连液:≥0.5%100毫升x50瓶140006赤·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总含量:≥0.136%赤霉酸:≥0.135%吲哚乙酸:≥0.00052%芸苔素内酯:≥0.00031%10克x200包84007大量元素水溶肥P2O5+K20>400g/L;P2O5:50g/L,K20:350g/L,有机质:50g/L,B:2g/L产品形态:水剂500克x24瓶33002.3交货地点:板底乡、观风海镇、黑石头镇、麻乍镇、么站镇、双龙镇、小海镇、秀水镇、雪山镇、盐仓镇、中水镇。2.4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5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实施方案相关要求。2.7其他要求:2.7.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若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提供中标产品的样品至采购人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产品的样品送交相关部门检测、检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样品未达到采购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上述要求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2.7.2投标产品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06月及以后。2.7.3供应商在确认参加投标前,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相关人员投入及供货能力,以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保障采购人紧急所需。若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交货或货物质量不达标,严重影响采购人使用要求,则视为供应商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供应商违约情况上报监督部门,且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按上述要求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供货、售后服务等;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运输费、吊装搬运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3.“第2章招标内容”标的物规格及参数要求中“★”标记部分为采购核心产品,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4.投标产品须满足《农药管理条例》及国发〔2020〕13号、农办农(2020)1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5.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本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代理服务费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委托代理协议》为准)。。第3章投标须知3.1总则3.1.1本招标文件由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1.3定义:(1)《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2)《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商;(5)“甲方”是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6)“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8)本项目采购的核心产品为招标文件“第2章招标内容”中“★”标记部分。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应承诺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1.5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07月09日10点0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投标人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1.6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书》及《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即是对本项目标的物的投标报价(包含货物采购、运输及二次倒运费(上下车费)、检验检测费、技术指导服务费、保险费、人员工资验收、质保期、维护费及售后服务、税金、装卸费(含搬货物下车送到采购人指点地点)及二次装卸费、代理服务费等及其它相关一切费用的总价),中标后此报价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项报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项报价计算金额为准。3.1.7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8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1.9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2投标人资格获得3.2.1必须是生产(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3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5《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3.2.6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3.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质疑投诉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者修改通知,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2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询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报名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或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询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针对质疑或询问的内容进行书面答复,询问的答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质疑的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未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报名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外,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作答复。投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3.3.4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按前款(3.3.2条)要求提出书面质疑或询问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提出质疑或询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作答复。3.3.5在开评标期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3.6质疑函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监督部门:威宁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57-6338798。3.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由于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的构成顺序编制,评审委员会在相应位置未找到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技术商务材料不清晰,评审委员会无法辨认,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或技术商务及政策性加分未得分等情况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1投标文件的构成和格式:(1)投标文件由《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书》两部分文件构成;(2)供应商必须承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符合性审查项)。3.4.2投标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限于):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上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出具相应证明);【原件扫描上传】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满1个月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G.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原件扫描上传】①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②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经销商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H.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I.投标保证金的凭证。(2)技术文件:A.项目实施方案: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B.供货方案: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C.售后服务方案: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D.产品质量保障措施: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E.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3)商务文件:A.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B.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C.交货地点:板底乡、观风海镇、黑石头镇、麻乍镇、么站镇、双龙镇、小海镇、秀水镇、雪山镇、盐仓镇、中水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D.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项)E.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若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提供中标产品的样品至采购人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产品的样品送交相关部门检测、检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样品未达到采购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上述要求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符合性审查项)F.投标产品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06月及以后。(符合性审查项)G.供应商在确认参加投标前,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相关人员投入及供货能力,以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保障采购人紧急所需。若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交货或货物质量不达标,严重影响采购人使用要求,则视为供应商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供应商违约情况上报监督部门,且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按上述要求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符合性审查项)H.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与标的物要求比较偏离情况说明(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4”格式制作);(符合性审查项)I.信誉承诺: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J.售后服务: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K.伴随服务: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L.履约承诺:结合评分项进行编制;M.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A.《投标总报价书》: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3”制作(报价符合性审查项);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3.4.3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书》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投标人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上午10:00,并于当日上午11:00前解密投标文件。3.5投标3.5.1投标人必须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投标文件;3.5.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3.5.3投标人必须承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6投标资格的丧失3.6.1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6.2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3.6.3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4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3.7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7.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3.7.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7.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3.7.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7.5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要求的;3.7.6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承诺要求作出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要求的;3.7.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7.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7.9属于本章3.6款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7.10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第4章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标方法4.1.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105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4.1.2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满分7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价格分(满分30分)将由自己在《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为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与报价分之和。4.1.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定标原则4.2.1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4.2.2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列为中标候选人。4.2.3在此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中标通知确定了中标结果后,本公司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出中标公告(1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期终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标纪律4.4.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保密的原则。4.4.2开评标会议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派专员主持。评标工作由本公司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临时随机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4.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4.4.4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投标人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开标会议,更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4.4.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4.4.6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发表诱导性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4.4.7评标的标准是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依据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评审行为独立承担责任。4.4.8在评标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的,由财政部门代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解释;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由本公司负责解释。4.4.9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必须对所有的评审文件保密,不得在会后泄露评标情况和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会议结束后全部交本公司归档。4.4.10评标工作接受同级财政等部门的监督。4.5会场须知4.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4.5.2评审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4.5.4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5评标委员会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6采购人代表对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5章开标评标程序5.1开标前1小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5.2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代表登录系统签到。5.3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5.4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代表熟悉招标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本公司询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5.5解密投标文件:5.5.1各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后,代理机构解密投标文件;5.5.2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5.6投标文件审查:5.6.1资格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所载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6.2技术与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7比较与评价:5.7.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8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价格分(系统计算)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名确认。5.9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编写《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5.10在线公布中标候选结果;5.11开标、评标结束。第6章评标标准6.1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70分):6.1.1技术分评分标准(满分15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说明1项目实施方案(5分)方案内容应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目标、人员配备安排及管理措施、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覆盖度及贴合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成熟可行、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且适用、内容详细、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4.5分。3.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可行、内容详细、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3分。4.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1.5分。5.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货方案(2分)方案内容应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储备、运输、装卸、派发及售后技术保证措施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覆盖度及贴合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成熟可行、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2分。2.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且适用、内容详细、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1.5分。3.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可行、内容详细、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1分。4.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0.5分。5.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3分)方案内容应包括本项目的售后体系、服务内容、响应措施、技术指导方案、售后服务团队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覆盖度及贴合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成熟可行、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3分。2.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且适用、内容详细、切实可行且符合项3售后服务方案(3分)目实际需要得2.5分。3.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可行、内容详细、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1.5分。4.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5.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4产品质量保障措施(5分)方案内容应包括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保障承诺与方案、质量保障体系与措施、产品的正确使用规范、人员培训方案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覆盖度及贴合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1.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成熟可行、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且适用、内容详细、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4.5分。3.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可行、内容详细、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3分。4.方案内容完整(至少涵盖以上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要得1.5分。5.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55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说明1信誉承诺(10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未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劳资纠纷或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满足上述承诺要求的得10分,未承诺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2售后服务(15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15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10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5分。满分15分。未承诺不得分。注:若在合同履行期内,投标人未能按照此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责任。3伴随服务(15分)投标人承诺如采购人需要,提供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或政策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咨询、现场解答、座谈会形式。承诺提供以上服务内容的得15分,承诺不全或未3伴随服务(15分)承诺不得分。4履约承诺(15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如若中标,合同履行期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供货及服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满足上述承诺要求的得15分,未承诺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分项1少数民族产品加分项(3分)据黔财采﹝2014﹞15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2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2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2报价分计算方法(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上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供应商《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书》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附件3”的格式填报并盖章签名的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7.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本公司备案。7.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3交货期限、地点、验收与付款:7.3.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7.3.2交货地点:板底乡、观风海镇、黑石头镇、麻乍镇、么站镇、双龙镇、小海镇、秀水镇、雪山镇、盐仓镇、中水镇。7.3.3验收:①全部货物到齐完毕,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预验收申请,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技术要求逐一验收,如不满足视为虚假应标,甲方有权不支付所有货款且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经甲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应召集乙方及相关部门等相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报告须经甲方、乙方、相关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后生效,所有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3.4付款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合同约定。7.3.5违约责任:⑴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甲方还必须赔偿我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甲方和本公司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本公司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⑵当乙方承担的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⑶当乙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的,其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且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⑷乙方承担的本项目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需甲方支付违约金。⑸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除了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1日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⑹如乙方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了要将合格产品备齐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外,还将承担其它经济、法律责任。7.3.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及采购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第8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需在投标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8.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8.3根据【黔财采〔2017〕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2017〕6号】文件要求的采购内容,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8.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5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对投标产品属于“中国节能产品”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中国节能产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8.6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9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投标总报价书致: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2、《投标报价书》。二、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向采购方提供《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全部货物(详见“第2章招标内容”,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采购货物的全部要求。如果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招标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三、我方愿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如果我方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我方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且有权视其情节追究我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七、本项目投标指定我单位(姓名)同志为投标操作员。八、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2(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致: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操作员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特此委托!附被委托人情况及身份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3(指定格式):开标一览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制造商名称投标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品牌(如有)产地单价(元)数量其他投标报价(元)123……投标总报价(元)大写金额:小写金额:注: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运输费、吊装搬运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4(指定格式):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标的物名称采购标的物规格及技术参数投标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我单位承诺:本表偏离情况完全属实;若因我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实际情况与本偏离表阐述情况不一致的,应视为我方属于虚假应标,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没收我方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同主管部门对我方按照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我方应负的所有法律责任。注:投标人将“第2章招标内容”中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在上表中逐一列明。“偏离情况”根据投标产品参数情况填写为: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第2章招标内容”中带“★”项的参数要求为实质性参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B.《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3”制作(报价符合性审查项);附件3(指定格式):开标一览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制造商名称投标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品牌(如有)产地单价(元)数量其他投标报价(元)1★丁子香酚可溶液剂+烯酰吗啉悬浮剂保定市亚达益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丁子香酚可溶液剂含量:≥0.3%烯酰吗啉悬浮剂含量:≥25%薯达康河北3621000单位:(100克+100克)x25套7560002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全络合)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含量:≥80%双吉星河北622800单位:1000克x10包1736003★氟菌·霜霉威悬浮剂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总含量:≥687.5克/升霜霉威盐酸盐:≥625克/升氟吡菌胺:≥62.5克/升银法利浙江1404180单位:500毫升x20瓶5852004★丙森锌可湿性粉剂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丙森锌可湿性粉剂含量:≥70%安泰生天津1003080单位:1000克x10包3080005茶•黄液生物助剂镇江市润宇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含量≥7.5%茶皂液:≥7%黄连液:≥0.5%看我的江苏3614000单位:100毫升x50瓶5040006赤·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山东焱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含量:≥0.136%赤霉酸:≥0.135%吲哚乙酸:≥0.00052%芸苔素内酯:≥0.00031%碧护山东408400单位:10克x200包3360007大量元素水溶肥日本糖化学株云会社(GiycochemicalCo..Ltd)P2O5+K20>400g/L;P2O5:50g/L,K20:350g/L,有机质:50g/L,B:2g/L产品形态:水剂格喜日本723300单位:500克x24瓶237600……/////////投标总报价(元)大写金额:贰佰玖拾万零肆佰元整小写金额:2900400.00注: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运输费、吊装搬运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贵州金益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贵州金益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983-一、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5HE二、项目名称: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综合得分12900400.00贵州金益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小海镇松棵村大路组98.20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1威宁县2025年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项目(B包)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五、评标委员会成员:汪天寿,黄勇,黄仁君,胡辉,黎春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259.46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贵州省威宁县五里岗工业五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系方式:152865058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联系方式:187857520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秋月(项目负责人)、周印、吴亚(项目组成员)电话:18785752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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