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中标结果公示(邵阳市中心医院2025)


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1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67号
代理机构编号:XYSY-ZX-2025-09
二、 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医药集团衡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南三环 19 号衡阳综合保税区内综合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柒万陆仟元整(¥127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1:货物类

货物名称:
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

货物品牌:
万孛力

规格型号:
WBL-ED

数   量:
1套

单   价:
1276000元

合    计
1276000元

五、评审小组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陈建新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龙雅江森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彭艳云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何金财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宁坷平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与中心医院签订的代理协议中约定的计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人民币107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2、中标候选人排名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评审报价(元)
投标报价(元)
评审得分
推荐排名
是否为中标候选人

湖南医药集团衡阳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148400元
1276000元
98.8
1


湖南存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232100元
1369000元
78.54
2


湖南博睿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239300元
1377000元
75.06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360号
联系方式:邹沛      联系电话:1580739661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室
联系方式:舒鸿坤    联系电话:1867392227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鸿坤
电   话:186739222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附件.zip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电子标)采购人:邵阳市中心医院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67号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编号:XYSY-ZX-2025-09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8投标须知正文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9六、中标信息公布20七、合同签订21八、政府采购政策22九、其他规定23第三章资格审查261.资格审查主体262.资格审查263.资格审查结果264.其他26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27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28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29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0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0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3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6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37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38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0附页1评标办法及标准表4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4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2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3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54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5附件1-3: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56附件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57附件1-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58附件1-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59附件1-7:信用查询情况60附件1-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61附件1-9:分包承诺62第二部分商务文件63二、投标函64三、开标一览表66四、分项报价明细表67附件4:分项报价明细表67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68附件5: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69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70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71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72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适用于中小企业)72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3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74附件8-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75附件8-4-1: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76附件8-4-2: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77附件8-5: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清单78第三部分技术文件80九、技术要求的响应81附件9:标的物响应一览表81十、技术条款偏离表82附件10:技术条款偏离表82十一、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3十二、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84第七章采购需求851.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邵阳市中心医院的 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月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67号2、代理机构编号:XYSY-ZX-2025-093、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4、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0.00元6、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详见(采购需求)1套160140否否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详见(采购需求)1套160140否否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类型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月日上午9:00至2025年月日17:00时止。(详见外网公告)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说明:(1)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2)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详见外网公告)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3、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4、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详见外网公告)5、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3、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4、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4.1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4.2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5、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360号联系人:邹沛联系方式:158073966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室项目联系人:舒鸿坤联系方式:18673922277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23.第二章投标须知3.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否第2.1款采购人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360号联系人:邹沛电话:15807396618 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号电话:18673922277联系人:舒鸿坤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2款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第6.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 二、招标文件第8.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非实质性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10.1款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整体报价第14.2款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 160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400000元(人民币).第14.7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整体报价。第15.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中的要求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19.1款分包不接受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1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37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总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一、采购人1、联系人:邹沛2、联系电话:158073966183、通讯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360号二、招标代理公司1、联系人:舒鸿坤2、联系电话:186739222773、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19楼1906号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第33.1款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九、其他规定第35.1款(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的相关要求。第35.1款(2)项质量保证金不要求提供第35.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照招标代理协议规定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第36.1款样品不要求提供 第38.2款其他规定1、信用记录(1)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纸质投标文件为便于签订合同、项目验收、采购文件保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2.投标须知正文3.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1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财库〔2022〕31号)。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7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3.2.2.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七章采购需求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8.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9.询问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10.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3.2.33.2.4.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明细表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第三部分技术文件九、技术要求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表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中同一个合同项(包)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及“零”报价、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无效。14.5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14.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5.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6.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3投标人提供货物以及配套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8.投标保证金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9.分包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0.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20.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20.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53.2.6.四、投标2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1.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2开标程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规定的时间,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开标时间后,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4.3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4.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4.6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2.8.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及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10.八、政府采购政策33.采购政策支持33.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采购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33.2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到的服务承接方或工程承接方做出要求;(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3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4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5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4)投标人提供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或价格扣除。33.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第33.4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3.2.11.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代理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代理机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6.样品3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37.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7.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电子交易平台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7.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电子交易平台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1纸质投标文件为便于签订合同、项目验收、采购文件保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8.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资格审查4.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4.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4.0.4.4.其他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0.4.1.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第二章14.2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或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第二章15.1款(1)项3投标保证金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二章第18.1款4主体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5.1款(2)项5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第二章第15.1款(3)项6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本项目如果有,必须提供)第二章第15.1款(4)项7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本章第2.4款(2)项8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第二章第15.3款9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提供)第二章第15.2款、本章第2.4款(3)项4.0.4.2.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4.0.4.3.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4.0.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节第1.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节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第二节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见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二节第5.2(1)项价格评审优惠□专面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的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非专面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3)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 / %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节第5.2(2)项优先采购一、加分比例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2、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评标因素权重分4%的加分;3、两型产品:分别给予价格、技术、商务评标因素权重分的4%的加分。二、计算方式如下: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权重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权重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权重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权重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权重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权重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权重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第二节第5.3款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总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总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总报价相同并且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二节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总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4.1.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章,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5.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3款规定处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总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2.0.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签署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第四章第三节2.1款(1)项2实质性响应与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对非实质性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是否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第四章第三节2.1款(2)项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达到到90个日历日第四章第三节2.1款(3)项4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第四章第三节2.1款(4)项5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第四章第三节2.1款(5)项4.2.0.2.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4.2.0.3.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4.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2(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2(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总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确定中标候选人。4.3.1.附页1评标办法及标准表(一)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32技术(A2)0.43商务(A3)0.3 合计1.00附表。评分表表评审因素评分细则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2=100分)采购需求响应程度50一、采购需求响应程度(5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计50分;①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条款(非标“★”、“▲”参数)、、非实质性商务条款有负偏离(包括:配置不祥、提供的技术或商务服务资料描述不清楚或有负偏离、技术条款或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缺漏项,视同负偏离处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②重要技术条款、非实质性商务条款(标“▲”参数)有负偏离(包括:配置不祥、提供的技术或非实质性商务服务资料描述不清楚或有负偏离、技术条款或商务条款响应缺漏项,视同负偏离处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8分,扣完为止(带“▲”为重要参数,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参数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负偏离不计分)。③负偏离大于或等于10项,为无效投标。④标“★”核心条款或商务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方案10方案包括产品配置、质量保证措施、技术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和组织实施计划等,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有欠合理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所投产品技术优势和附件配置规定9所投产品具备水循环功能,且大小可调节的,计9分。注:提供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佐证,(其中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10所投产品治疗头为水囊型治疗头,且治疗头正常使用时无循环水泄漏的计10分。注:提供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佐证,(其中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21所投产品附属配置:治疗区域挡板、防护门、可调节治疗床、支撑台、机械臂、多媒体显示器、VR设备眼镜具备医疗机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21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附属配置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如果产品名称与本评审项所列产品名称不一致,但实际功能一致的也视为响应(须提供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的扫描件进行佐证其功能一致)。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详见本章第一节第5.2(2)项∑F2=F+ F优先采购加分商务部分(F3=100分)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3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产品运输与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计30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6分,有欠合理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业绩30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时供应商所投同型号设备在国内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计6分,最高计30分;(提供中国指定官方媒体政府采购网上的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人员培训方案1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从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人员师资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有欠合理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3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日常维护、维修响应时间、维修人员安排、售后服务计划、应急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计30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6分,有欠合理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详见本章第一节第5.2(2)项∑F3=F+ F优先采购加分价格部分(F1=100分)投标报价100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详见本章第一节第5.2(2)项∑F1=F+ F优先采购加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综合得分前 3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百分比亦取 2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标准涉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567891011121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3.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1.2采购计划编号:1.3项目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元/套)数量合计(元)1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元(小写): 元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þ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þ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2、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运输、包装、保险、装卸货、安装及人工费、验收费用、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3支付:2.3.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2.3.2支付凭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邵阳市中心医院资产验收单》表单);固定资产入库单;合同全款发票(含发票真伪查询单)。2.3.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期付款,第一次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支付凭证2个月内,甲方支付第一笔款即合同总额的95%。第二次付款:保修期满,在不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经甲方对维保服务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递交《邵阳市中心医院医学装备部付款申请表》1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2.3.4因乙方不能提供支付凭证或支付凭证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支付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知晓甲方的付款流程,若非因甲方过错发生付款迟延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交货要求、时间与地点3.1交货要求:所交货物生产时间与交付甲方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3.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3.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院区及地点。3.4风险转移: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丢失的法律风险转移给甲方。4、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4.1货物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4.2货物的合格证、保修卡等;4.3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详细介绍资料;4.4有关货物的权威性检验报告;4.5所有货物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4.6测试记录、测试报告、合格证等;4.7技术培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的高级技术培训资料和甲方用户单位工作人员的操作使用培训教材。4.8货物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应当提供电子文档)5、产品安装、调试与验收:5.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5.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产品和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安装所需配件应由厂家免费提供,乙方应予协调、督促,以保证配件供给。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乙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现场安装设备、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5.3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产品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4验收:5.4.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提供齐全的随货商品合格证明资料(涉及进口的货物,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和报关单;涉及特种设备检测的货物,需提供特种设备备案或检测合格证等资料),甲方方可开箱验收。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验收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甲方可要求乙方在验收前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5.4.2验收地点:设备安装地(甲方指定)。5.4.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5.4.4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甲方指定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5.4.5乙方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甲方对产品的参数、质量、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进行验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中存在技术指标与招投标文件要求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的,有权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上报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处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5.4.6验收结果以《邵阳市中心医院资产验收单》或其他甲方认可的验收单据或报告为准。6、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6.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其在响应文件中做的承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6.2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较高的标准为准。产品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保证按产品产地、型号、交货期供货及安装调试。安装后,须经检测部门计量检定合格;若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6.3质量保证期起算时间:自甲方签署完验收单时间起计算。6.4质量保证期:提供货物(整机)免费原厂保修期年。保修期内的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停机时间每超过1天,保修期延长3天,以此类推。保修期内厂家工程师每三个月上门免费保养一次,并提供维护报告。(原则上以乙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保期为准,若中标后甲乙双方经商务谈判延长质保期,则以延长的质保期为准),乙方提供制造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其他质保期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6.5在质保期第一年内,如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缺陷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不能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或三台同种货物出现同类型故障,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正常运行,相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6.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6.7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或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收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网上报修通知等),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详见第八条“售后服务”)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6.8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6.9乙方应就所提供的产品与制造商签订享有完全质量保证及产品保修和维修权利的合同,并向甲方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书面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甲方支持乙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乙方代替制造商承担全部责任。6.10由于设计问题或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第三方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11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货物,乙方有义务尽快通知甲方,并按双方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6.12设备软件终身提供免费升级到最新版本。7、培训要求7.1乙方应在设备安装、检验、调试等阶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临床操作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使用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现场、异地应用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能正确操作设备、熟悉各种功能、日常维护等。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等。7.3培训地点:交货现场或集中培训地点。7.4时间与人员:由乙方制定具体计划并经甲方书面确认。8、售后服务8.1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整机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售后(7×24)+2(即7天×24小时服务+2小时内响应)服务,24小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配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均价。8.3在保修期间,乙方应保证提供原厂商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本地服务等。对于设备的一般问题,如关于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提供原厂商7×24小时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维护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乘坐当地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并对损坏的设备完成备品备件或备机的替换工作。8.4乙方应制定售后服务措施并提交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作为合同附件。乙方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由此而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8.5乙方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9、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因知识产权瑕疵或权利争议所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0、包装要求与处理10.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10.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等。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如有)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10.3设备安装后,包装物应由乙方即时妥善处理,若乙方随意堆放,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收取不少1000元/次的处置费,费用可在待支付合同金额中扣除。11、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1.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可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招投标文件若有载明验收具体事宜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办理。11.2乙方供应的如为进口产品,则应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及商品报关单复印件,资料不全或有误时,甲方应拒绝验收。11.3甲方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为7个工作日,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应,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或作出说明。甲方按照合同协议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条款进行审核,如未通过,甲方有权利不进行验收。12、违约责任12.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超过1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2.2乙方所交标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投标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数量、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确认不合格,需要重新补货、换货等其他情形,由此导致迟延交货的,不免除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按照12.1条执行。12.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0日内,仍然不予纠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2.4质保期内乙方未及时响应甲方的通知对产品进行维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2.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3、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按照公平原则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另一方而给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一方违约后才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4、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应当交本合同约定的政府部门备案。15、破产终止合同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1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说明: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明细表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第三部分技术文件九、技术要求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表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并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将“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评审索引表”置于《商务文件》的第一、二页,将“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评审索引表”置于《技术文件》第一页,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13.2.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年月日13.2.1.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本附件,同时应提供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13.2.2.附件1-3: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人):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3.2.3.附件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注:按第二章第15.1(2)项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3.2.4.附件1-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统一社会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日期有效期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手机号:投标人座机号码:13.2.5.附件1-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如果本项目设有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二章第15.1(4)项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13.2.6.附件1-7:信用查询情况说明: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13.2.7.附件1-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说明:此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13.2.8.附件1-9:分包承诺说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投标文件13.3.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年月日13.4.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明细表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证明材料第三部分技术文件九、技术要求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表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3.5.三、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1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其他事项申明: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6款规定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_日期:年月日13.6.四、分项报价明细表13.6.1.附件4: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1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标的物名称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元)备注:(1)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4.6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3.7.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及偏离说明: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所投的包号,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和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相应内容(或要求)自行编写合同及商务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3.7.1.附件5: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1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和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所投的包号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合同条款”、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填写本表,不满足或负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采购合同条款》中的“合同条款”、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合同条款”、第七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六、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说明:提供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七、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说明: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无需提供。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应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八、享受政府采购13.7.2.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适用于中小企业)(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所有采购标的物(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无需填写此函。评审时,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方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部分承接方或工程部分的承接方作出要求。4、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5、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3.7.3.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13.7.4.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13.7.5.附件8-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1、招标文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否则,优先采购加分或价格扣除不予以考虑。13.7.6.附件8-4-1: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包号:1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优先采购政府采购政策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产品名称价格(元)类型(节能/环境标志)备注                    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此表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说明:1、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填写在本表内,本表所称的节能产品是指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类型”栏填写“节能”或“环境标志”,只能填写节能或环保产品中的其中一种类型,提供的产品中既有节能产品也有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的产品填报本表,不得重复填报。附: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3.7.7.附件8-4-2: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包号:1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优先采购政府采购政策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元) 两型产品目录页码 备注           两型产品总价(元)   注:以上所列产品应提供最新批次两型产品目录有效所在页复印件和此附表,未按此表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两型产品目录有效所在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包号:1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元)产品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备注(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总价(元)  注:投标人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投标时应提供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价格评审优惠。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满足条件的无需填写本表。2、“备注”栏填写: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其中一种类型。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6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3.7.7.1投标文件13.8.第三部分技术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投标人:年月日九、技术要求的响应13.8.1.附件9:标的物响应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1序号标的物名称具体功能、技术参数与配置备注说明:投标人应将标的物具体功能、技术参数与配置以本表形式列出,如本表格式不能反应所有内容,可以另制格式。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十、技术条款偏离表13.8.2.附件10:技术条款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1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所投的包号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相应要求填写本表,并作出说明;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不满足或负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投标文件本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3.9.十一、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证明文件;(2)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说明:提供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第7章采购需求邵阳市中心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预算(人民币):16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0元;数量:1套。二、技术要求:★1.工作波类型:超声波,有效声强:≤3W/cm2。▲2.工作频率:≤1.7MHz,误差为±10%。3.波束不均匀性系数:最大波束不均匀性系数≤8.0。4.波形:调幅波。▲5.占空比:10-30%。6.连续工作时间:≥4h。7.治疗时间:0min-30min,可连续设定,步进为1min。8.输出功率多档可调,档位不小于6档,功率在0~15W可调,误差±20%。9.治疗时间误差:治疗时间≤10min,误差为±10%;治疗时间>10min,误差为±1min。▲10.可安装配置多种治疗头,治疗头的波束类型:准直型(Y型)、发散型(F型)。11.有效声强,在额定输出功率标称值下有效声强范围:治疗头分别0~0.44W/cm2、0~1.3W/cm2,误差为±20%。12.有效输出功率:治疗头分别为0~1.8W、0~3.5W,误差为±20%。13.提供符合医疗需要的治疗区,包括治疗舱(含治疗区域挡板和防护门)、可调节治疗床、支撑台、机械臂、多媒体显示器等。14.治疗仪的通用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GB9706.15-2008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15.治疗床治疗体位可调节。16.机械臂:可为治疗探头作支托,移动性好。17.多媒体显示器:尺寸不小于32寸,提供多媒体操作平台及治疗操作教程,且操作教程免费升级。18.治疗软件提供心理辅导平台:专家向患者科普ED相关疾病知识,让患者正确认识并了解疾病,解决心理负担。19.治疗平台配置有治疗情景模拟器,通过软件可控制升降功能,治疗床可通过遥控器调节。20.VR影像:VR眼镜呈现影像,显示器不小于21寸,VR眼镜配套计算机后台;VR视频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VR性唤起系列视频根据性感集中法设计,360度、5D场景随患者意愿自由切换。VR触摸球随患者观看的视频场景可与患者互动,模仿夫妻同治。21.治疗舱:提供符合医疗需要的治疗空间(有挡板和防护门),可在治疗过程中有效保护患者隐私。▲22.治疗舱外显示器:治疗参数可在治疗舱档板外的多媒体显示器上同步显示,便于医护人员操作和患者沟通,方便医护和患者隐私保护。23.治疗舱门可设置自动开关,并可通过磁卡锁门,断电自动解除门禁功能。24.操作屏:触摸屏控制,设备启动后,曲线图示区内需出现治疗曲线,并随时间的延长进行延时,实时显示治疗时间最大输出的功率和时间最大声强,到设定的时间后停止。25.治疗软件:需要有病例浏览及存储管理软件,且治疗软件可免费升级。26.治疗软件界面:要有曲线图示、电子功能键、功率选择、提示栏、时间设定等模块。27.曲线图示:由栅格组成横坐标为时间轴,显示实时的治疗时间;纵坐标显示时间最大输出功率(单位:W)和时间最大声强(单位:W/cm2)。28.功能键:需具有治疗总时间、治疗剩余时间、时间最大声强、时间最大输出功率、超声模式、治疗头选择键等内容。29.电磁兼容试验应符合YY0505-2012及GB9706.7-2008的要求。★30.主机基本配置:主机系统1套、配套治疗软件1套、治疗头4个;附属配置:治疗舱(有挡板和防护门)1套、可调节治疗床1张、支撑台1个、机械臂1个、多媒体显示器2个、VR设备眼镜1副。注: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产品参数描述进行响应,不得曲解采购文件产品参数描述意思或以其它参数描述来响应采购文件参数,不得以“正偏离”为由偷换技术参数描述方式进行响应,否则自行承担被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的风险。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行业标准过期失效,在投标文件中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均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采购人不再对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说明。三、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期付款,第一次付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支付凭证2个月内,采购人支付第一笔款即合同总额的95%。第二次付款:保修期满,在不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对维保服务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邵阳市中心医院医学装备部付款申请表》1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3.交货地址:邵阳市中心医院(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360号)4.设备维保:整机及附属设备设施原厂免费维保≥3年,投标人须提供主机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维保承诺函。5.网络5.1报价包含全套设备与院内网络连接费用。5.2设备接口要求:提供符合医院信息化建设所需的所有标准接口,不得以授权、密码等各种方式进行限制。6.报价内含设备验收后软件升级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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