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房建设中标结果公示(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



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JZB2025-012(招标文件编号:XJZB2025-012)
二、项目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5174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中标(成交)金额:45.90719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房屋内部装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90日历天
李瑞
注册编号:沪131201620170873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云昌、宋卫国、邓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计取,不足5000按50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专家综合评审,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较完善,综合得分最高83.67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昆明路39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1-65272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4号楼            
联系方式:张继发 电话:19169735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继发
电 话:  191697352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虹口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17: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云昌、宋卫国、邓焘

总成交金额
¥45.90719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继发

项目联系电话
19169735259

采购单位
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昆明路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1-6527257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4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继发 电话:19169735259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XJZB2025-012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B2025-012项目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762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475873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房屋内部装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方式:现场报名:携带(1)法人报名需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售价:¥80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昆明路399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21-652725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联系方式:张继发191697352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继发电话:1916973525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内容规定和要求1招标人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昆明路399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21-6527257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联系方式:张继发191697352593项目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XJZB2025-01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房屋内部装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762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5873元。若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9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交齐竣工资料,且工程监理、审计审价结束,乙方支付工程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给甲方后,甲方支付至审定价的100%。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1招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2工期要求90日历天(划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开工令为准)1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4投标人资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7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18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19提问方式及截止时间提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问传真或邮件至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疑问,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无疑问函。收件人:张继发电话号码:19169735259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21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开标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2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4质量保修期(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25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文本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U盘):电子文件未全部投标文件的盖章扫描的PDF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GBQ6和TBQD文件26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27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2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2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3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桂林支行帐号:033872000400199301、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2、投标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3其他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的,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中标服务费支付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参考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计取,不足5000按5000计取。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1.4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有相悖之处,以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施工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5“成交人”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施工服务的供应商。2.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供应商磋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3.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4.合格的施工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未成交通知以及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质疑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采购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递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70号,联系电话:19169735259。7.6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磋商响应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将拒绝其磋商响应,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6)合同格式(7)工程量清单(8)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磋商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磋商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10.4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磋商有关活动。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期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11.2对在磋商响应截止期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磋商响应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告知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5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2.踏勘现场12.1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12.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2.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相关证明文件三部份构成。13.2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4.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4.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5.响应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从磋商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有效。响应有效期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响应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5.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6.商务响应文件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响应函;(2)响应报价一览表;(3)资格条件响应表;(4)实质性要求响应表;(5)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书面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1份:可装订在商务标正本中,也可以另行成册);(10)自报材料设备品牌表;(11)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磋商响应函17.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函》。17.2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响应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审时将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磋商响应函》的,为无效响应。18.响应报价一览表18.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施工服务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8.2响应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评审。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响应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18.3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响应报价一览表的,评审时将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19.响应报价19.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施工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9.2除《项目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响应的每一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响应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19.3最优优惠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9.4响应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响应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19.5响应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评审。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响应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19.6磋商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19.7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供应商自主报价。20.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响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21.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2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审。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实际响应内容为准。22.技术响应文件22.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施工服务方案,以证明其响应的施工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22.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施工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23.相关证明文件23.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24.响应保证金24.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保证金。24.2本次响应保证金额:详见前附(置)表24.3响应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24.4响应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如供应商系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的,请供应商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日前2天(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支付,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保证金确已如数到账。24.5如因供应商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前未收到供应商保证金,进而导致供应商不能正常参加磋商响应活动事宜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6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24.7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予以拒绝。24.8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按供应商须知29.3款予以无息退还。24.9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24.10发生以下情况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24.10.1磋商开始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4.10.2成交人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5.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本内容(不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图纸)宜双面打印或复印,需盖章和签字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供应商应写明全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5.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响应文件在评审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25.4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磋商小组主要是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2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书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全部投标文件的盖章扫描的PDF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包括*.GBQ6和TBQD文件文件)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6.3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供应商须知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人将不承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2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7.1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并正式磋商响应。27.2在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7.3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均将拒绝接收。27.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内规定的指定地点。2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规定的要求办理。五、磋商29.磋商29.1采购人将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有)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29.2磋商在供应商须知指定的地点进行,所有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按时参加。六、评审30.磋商小组30.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的评审代表(若有)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且不得存在与采购业务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30.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对磋商响应公正评审产生影响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1.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2.评审32.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2.2供应商应根据规定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按竞争性磋商公告内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3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1)在评审(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2.4磋商小组负责人在磋商小组中产生,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意见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及磋商小组形成的书面评审报告上签字。七、定标33.确认成交人除了《供应商须知》第36条规定的采购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人。34.成交结果公示及成交和未成交通知34.1采购人确认成交人后,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4.2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成交结果改变以外,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将及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4.3成交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供应商即可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退还其响应保证金。3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处理所有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6.采购失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审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磋商小组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失败公告。八、授予合同37.合同授予除了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6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38.签订合同38.1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8.2成交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九、其它39.1本项目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中标价为计价基数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标准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费。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屋内部装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响应报价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两者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响应报价内容应使用广联达兴安得力13清单电子组价文件(*.GBQ6文件)和电子响应报价文件(*.TBQD文件)生成。一、报价方式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严格控制在项目限价以内,不得超出。2、本项目为施工磋商采购,由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来编制相应响应报价清单。3、施工服务报价:1)、本项目的响应报价均应采用人民币“元”报价。施工费用报价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上海地区应用导则(两者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设计方案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咨询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应列明计价中所含人工费。(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定额进行报价。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响应报价中考虑。3)、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报价应列明计价中所含人工费;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措施项目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不应出现下列情形:1)该措施项目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2)该措施项目仅以人工费报价;3)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等为由作明显偏低的报价;(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磋商文件约定的供应商成交后施工、竣工、交付本项目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4)、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计日工由各供应商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5)、税金:增值税税率为9%。6)、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7)、管理费应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8)、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应考虑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响应报价应按规自主确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成本。9)、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本项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0)、有关响应报价的其他说明:(1)采购人并不放弃对主要材料(设备)的甲定乙购或甲购或甲认可乙购权利,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材料的供应方式。(2)成交后,主要材料均须在采购前一周,将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相关内容,并提供小样,报工程监理(如有)、投资监理(如有)及采购人审核材料及价格后方可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3)供应商应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规定采用预拌砂浆,并在响应报价时考虑。(4)本项目响应报价不允许总价一次性下浮,若供应商如需下浮,须摊消在各项目的单价中,并分别列出各项目下浮后的单价,作为最终投标综合单价。5、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相关要求。6、工程结算1)、施工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按实结算。2)、响应文件的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结算时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3)、材料报价应与将来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材料相符,否则在实施过程或结算时,采购人有权对响应材料报价进行复核,如提供的材料市场价低于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按市场价进行调整。4)、因竞争性磋商存在二次报价,以验收审价后的审定价乘以二次报价下浮率作为最终结算价格。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商务标(1)磋商响应函;(2)响应报价一览表;(3)资格条件响应表;(4)实质性要求响应表;(5)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书面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1份:可装订在商务标正本中,也可以另行成册);(10)自报材料设备品牌表;(11)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技术标(1)施工组织设计;(2)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相关证明文件格式(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3)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5)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6)供应商基本资料;(7)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三、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响应文件中单独编制的具体措施,并在措施费中考虑该费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质量达不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的,按中标价的10%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四、交付日期本项目要求交付日期(工期)为90日历天。五、工程承包要求1、供应商须取得有关与投标报价有关的资料,以便理解工程范围和所需的工作,特别是应明确知道建设工作的内容,并在其报价内包括一切的准备并进行工程前所需的工作,而所需的费用将被认为已包括在总投标价内。供应商所报的费用和工期必须以目前工地现状为前提,供应商所报工程造价是指施工单位从开工至交付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工程实体部分和非实体部分),除非提供的实物工作量有变动,其他费用均按投标价包干使用,不得调整。2、本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比较紧张,采购人不提供施工区域内场地。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材料临时堆场、材料加工用地,住宿用地(施工现场不得开伙)等。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并在措施项目中报出。若供应商认为现场条件还有缺口的,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任何施工用地。各供应商必须自行安排施工材料的临时堆放(采购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场地除外)、材料加工、食宿等施工及生活用地。同时,各投标施工单位应根据以往类似工程之经验,须为采购人提供足够的甲供材料或设备的储存、中转场地。如有自行外借的场地由中标人自己承担诸如安全、保卫、防火、防灾等一切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请各供应商在综合单价内予以考虑,不单独报价。现场施工时采购人会提供水电接入点和表具,每月按实际见抄数由采购人从工程款中代扣代付。4、工程检测费:根据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用于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材料的检测及其他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需发生的各类工程检测均须由采购人与检测机构签订合同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此类检测复试费用在措施费中报出(未作报价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干使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若由采购人代付的,招标将根据实际支付的检测复试费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5、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各项措施费用,供应商应根据组织设计和自身施工经验充分考虑并作合理报价,漏报、少报、不报的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今后不再增加。6、本采购文件中所述和介绍的只是工程的概况,不能视为完整无缺,供应商应全面研究所有资料,如图纸、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等一切可获得的所有资料,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全面情况。工程量清单中叙述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是了为帮助供应商更好地了解清单的项目而提供的信息,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和合价时不应仅以这点信息为依据,而应在全面了解和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等一切信息和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料后,作出一个合理报价。采购人对供应商仅就工程量清单罗列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在未全面了解、研究全部招标资料特别是施工图纸或低价竞争而中标情况下作出的不合理报价将不负任何责任,更不作任何补偿。因供应商的忽视、误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将不能得到补偿或赔偿。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一、资格审查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二、投标无效情形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三、评审方法与程序(一)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为30分,技术分为70分。(二)磋商小组1、本项目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成交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各评委按照评审方法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供应商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成交候选人。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情况、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三)评审程序本项目评审工作程序如下: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分细则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审基准价/评审价)(2)评审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响应报价即评审价;有缺漏项的报价,对投标价中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即按照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算)修正后的投标修正价为其评审价;报价严重不符合要求或者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修正后,修正价超过其响应报价10%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后,其价格评分为0分。评审价不等于成交价,一旦成交,仍按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签订本项目合同。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投标评分细则(10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30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限价,否则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视为无效报价。二次最终报价为各供应商的评审价。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公式为: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施工重难点分析5分根据现有工程情况,对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进行分析且进行综合评审:1、充分考虑本项目操作中的特点,对本项目理解透彻,重难点分析明确,描述详尽得5分。2、对本项目操作中的特点理解较深,有重难点分析,描述较详尽得4分。3、对本项目理解不深,重难点分析不到位,未详尽描述得3分。未提供分析的得0分3技术方案20分根据应答人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综合评审:1、施工方案目标清晰、重点明确,各项技术措施完整,内容、资料详尽的,可行性强的得20分;2、施工方案目标较清晰,重点针对性尚可,各项技术措施有欠缺或些许瑕疵,资料基本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15分;3、施工方案目标模糊,重点不明,各项技术措施表述不清,资料略有缺失的得10分。未提供的得0分。4安全管理措施12分根据各应答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措施等综合评审:1、措施完整,内容详尽,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2分;2、措施有欠缺或些许瑕疵,具有一定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8分;3、措施表述不清,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5质量保证措施12分根据各应答人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完整,内容详尽,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2分;2、措施有欠缺或些许瑕疵,具有一定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8分;3、措施表述不清,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6资源配备计划8分根据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综合评审:1、资源配备较好、各项资料描述详尽、针对性强的得8分;2、资源配备有欠缺或些许瑕疵、资料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6资源配备计划8分3、资源配备较差、资料略有缺失、针对性较弱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7完成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8分根据各应答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综合评审:1、项目管理机构完善,拟投入人员完全满足项目需要,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强、相关经验丰富的得8分;2、项目管理机构较完善,拟投入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相关经验较少的得6;3、项目管理机构不完整,拟投入人员较少,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较弱、无相关经验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8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5分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6月至今(合同签订时间)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不计分,未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分。合计100分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1、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投标承诺书(2013版)(本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二、不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采购人或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十、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十一、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二、其他承诺:。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盖执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年月日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采购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本投标函附录A所载明的投标总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函附录A载明的工期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投标函附录A载明的质量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A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大写):(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A,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附录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建设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位工程名称报价(元)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备注总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其他项目报价措施费报价增值税项目报价合计备注:○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2自报施工工期日历天,自报质量。质量、工期奖罚条款:○3安全文明措施费(元):○4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函附录A-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报价情况汇总表(最终报价)建设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位工程名称报价(元)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备注总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其他项目报价措施费报价增值税项目报价合计备注:○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2自报施工工期日历天,自报质量。质量、工期奖罚条款:○3安全文明措施费(元):○4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请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最终报价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供应商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最终报价表。-32-2、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备注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资质满足采购公告及供应商须知中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3、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备注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3)、在响应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交付日期(工期)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要求满足一次性验收合格。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不得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2)增值税按照国家及上海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计费基数投报。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响应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响应最终报价应是唯一的,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响应报价;3、报价不得超出项目最高限价;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合同转让与分包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加注星号(“★”)的条款、参数、指标或要求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者供应商承诺的相关条件不满足此类要求,其相应的投标将被否决。其他其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4、与评审有关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项目名称:投标汇标表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备注1报价得分2施工难点3技术方案4安全管理措施5质量保证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7完成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8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审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6、自报材料设备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投标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价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特殊气候条件下(高温、冬季、雨季、台风等根据工程实际工期确定)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1)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2)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投资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3)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三、相关证明文件格式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格式(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在册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上海熙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司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贵司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磋商响应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3、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施工服务时间业主情况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1234附:类似项目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复印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即可。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5、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基本资料(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网上备案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保证金递交凭证(若采购文件有要求)(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提供递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汇款凭证、银行汇票等)(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加(单位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项目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曲阳站功能房建设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16822.0165410万元,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公章)2025年07月1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1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功能房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