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EZC2025-D3-00842-YNKZ-0056

二、项目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富本村隧道管理站旁
成交金额(万元):100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实施“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租用一批考场信息化设备(含软件系统)和考场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及考场环境布置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租用考场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松林,胡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忠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
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价: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46号
联系方式:0879-2142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
联系方式:0879-301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识鉴
电 话:0879-30133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15: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松林,胡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忠华

总成交金额
¥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识鉴

项目联系电话
0879-3013333

采购单位
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214283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9-3013333

附件:

附件1
成交公告.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澜沧)(定稿).doc

附件4

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PEZC2025-D3-00842-YNKZ-0056二、项目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富本村隧道管理站旁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范围:通过实施“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租用一批考场信息化设备(含软件系统)和考场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及考场环境布置服务。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租用考场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其他: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组长:彭松林,组员:杨忠华、胡玲(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1.5万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价: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879-2142832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46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联系人:龚识鉴联系电话:0879-3013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识鉴联系电话:0879-3013333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普洱市财政局0879-2165930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供应商为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335万元,资产总额为16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7月8日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项目编号:PEZC2025-D3-00842-YNKZ-0056采购人(盖章):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正文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采购需求21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22第1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一、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二、协商概况1.项目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2.采购单位: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项目编号:PEZC2025-D3-00842-YNKZ-00564.采购预算价: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内容:通过实施“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租用一批考场信息化设备(含软件系统)和考场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及考场环境布置服务(具体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协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协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协商文件”)。注: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方式:网络获取5.标书售价(元):0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普洱市紫荣驾驶人考训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富本村隧道管理站旁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协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开标室。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46号联系方式:廖老师,0879-21428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联系方式:龚识鉴,0879-3013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识鉴电话:0879-3013333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普洱市财政局0879-21659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2采购人名 称: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46号联系方式:廖老师,0879-2142832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联系方式:龚识鉴,0879-30133334采购范围见本协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8采购上限价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9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11报价说明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2报价1、 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在采购报价书中进行报价。采购报价书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协商小组可以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最终报价按最后一次报价计算,最终报价为采购合同价。4、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16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17履约保证金无1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19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20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21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22签字和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在需要签章的地方进行签章,无需逐页签章23响应文件份数(1)本次为远程开标,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2)成交人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叁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给代理公司(内容须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24响应文件密封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26开标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2025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27成交公告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http://www.yngp.com)。2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9本招标文件的解释解释权属于采购人3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31未尽事宜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32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的相关内容互为补充。如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仅适用于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具体详见技术附件。2.定义2.1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货商”(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符合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要求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4协商文件—单一来源协商文件。2.5谈判申请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等有关法律,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人。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5.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5.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8信用要求:供应商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5.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二、单一来源协商文件7.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正文;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并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若递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未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做出全面响应的,则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根据文件规定有可能导致谈判被拒绝。8.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在获得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采购人。采购人的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9.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修改在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采购人为了澄清或修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发出的全部补充通知,均作为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对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疑函发给所有购买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等内容均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并作为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对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修改、澄清和答疑等内容与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供应商在收到澄清、修改和答疑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10.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文字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本项目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中文。11.计量单位除在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12.1供应商应使用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供应商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12.2供应商在采购中提供的一切证件、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作否决投标处理。12.3谈判报价说明谈判报价应包含完成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所提出的采购范围全部内容,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提供相关文件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成员考察调研、报告编制费、差旅、住宿、后期修改费、税费及收集所需资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一切责任。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成交价即为合同价。1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13.1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13.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14.采购答疑及踏勘现场14.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1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单一来源协商文件和所附资料及提出问题的书面答复,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供应商据此做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14.3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1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谈判截止日期17.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7.2由于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力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谈判截止日期履行。17.3在谈判截止日期与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五、谈判18.谈判18.1谈判会谈判会议将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唱标结束后,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18.2评审小组。18.2.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18.2.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8.2.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3评审评审小组按照“六评审”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通过资格评审标准及符合性标准后,可参与二次报价,并为最后签订合同的依据。18.4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申请作废标处理。(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六、评审19.评审评审小组将按照公平、公正,维护本次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本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之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评审标准,不符合以下情形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不予通过资格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信用要求供应商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协商会议记录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所列的商务条款及技术规范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最终形成协商会议记录,协商会议记录应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署。七、成交通知21.成交通知书21.1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向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21.2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合同的签订22.合同的签订22.1被确认的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或在采购人认可的延期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22.2成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2.3如成交单位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则该成交单位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11.2.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但最终签订合同不得变更采购内容、合同价款、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政府采购廉政合同(模板)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话(传真):邮编:邮编:1.3.第四章采购需求4.1技术要求1.(1)在服务期内,按实际考试人次计收考试服务费。(2)除按约定时间保障采购人的考试外,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训练业务。2.(1)负责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含系统等)、考试车辆维护和维修、秩序维持、考试系统运行;保障所需工作人员(系统维护管理员、系统平台操作员、考试车安全员)支撑。(2)按采购人要求负责系统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使用设备,考试过程中遇到系统、设备等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按考试规范需求按时对考训系统进行相应升级改造,系统和设备必须满足考试的标准和要求。(4)成交供应商应拥有合法的考场所有权,科目三考场考试道路的使用应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考场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5)成交供应商考场用地、考试设施、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应当符合《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场地、设备通过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验收,考试系统必须接入采购人监管平台。(6)成交供应商考场应当设立并满足实际需求的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等)、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并具有安防设备、人员和设备安全防护等必备条件。(7)成交供应商考场应配备满足考试需求的考试车辆,小型汽车考试车型应包含C1、C2。(8)成交供应商考场应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9)成交供应商考场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禁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所有考场工作人员不得与驾培机构有关联。(10)成交供应商考试系统应使用采购人认可的质量稳定、信誉可靠的产品,并符合如下规定:①考试车辆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检验,保持车况良好;②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必须为考试专用,不得用于训练,严格执行考训分离,考试车辆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规范停放,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驶离采购人指定区域;③考试车辆应设置和喷涂统一的考试标志,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④考试车辆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⑤考场的相关系统必须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总队和辖区支队(大队)的监督管理;⑥考场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符合有关标准,总队和辖区支队(大队)可以通过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有效监控,对考场的考试秩序、考试过程、考试评判等进行巡查和事后倒查,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1)当***或有关部门对相关考试管理方面的规定公进行调整时,成交供应商考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考试系统、专用考试车和考试设备进行调整。(12)成交供应商考场和考试系统提供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心安全管理协议,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人员接触考试专用网络和设备,必须严守协议相关事项,若违反协议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13)成交供应商考场应配套考场运行、生活保障等设施,如:发电机、工作人员食堂、休息区、应急交通车等。(14)在考场使用中暴露出设计缺陷、安全隐患,如采购人提出整改完善的,成交供应商须整改完善。(15)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的部分,可以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关于考场的标准和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义务。(16)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属性,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履行合同时应当尽到更多的相关义务,若遇机动车考试相关政策调整,成交供应商须及时、无条件按照新政策执行,以保障考试服务的正常运行。4.2商务要求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报价要求:项目全部内容,必须整体报价。注:以上项目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工资(包含基本的福利、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设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场地、网络、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验收书。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投标人有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或拒绝履行合同内容等一系列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相关款项,并有权无条件提出解除采购合同,一切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及损失等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争议解决办法: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要求★1、保密要求:投标人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采购项目以及在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资料和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2、采购人享有数据资源的所有权以及独占的使用和管理权限。(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4.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PEZC2025-D3-00842-YNKZ-0056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的编排,编制目录及对应页码)1、投标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万元)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其他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谈判报价。1、愿意按照协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贵局购买澜沧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待定))的租赁任务,承诺严格执行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2、我方现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壹份。3、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保证按协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履行供货方应承担的义务。注:最终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现场直接填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和《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本公司向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企业职工(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25条和第56条之规定,我司(单位)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信用要求:提供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电话联系人传真电子邮箱注册证号注册年份资质等级主营范围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信誉承诺本企业作为参与_____________项目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竞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不出租、不出借证照、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竞选。4、不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5、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廉政承诺书承诺书(供应商)本企业参与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普洱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商务要求投标相关技术商务内容偏离说明供应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应急预案及措施(格式自拟)十一、保密承诺(格式自拟)十二、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5.十三、政策性评审因素(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企业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企业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三)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