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中标结果公示(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项目名称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

项目编号
E4104815144D00395
招标人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舞钢市财政局

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48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成交公告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5-20
2、采购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
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9层902号
1082000

评审总得分:82.3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90 日历天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省级、国家验收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群柱(采购人代表),刘英强,刘延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1798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投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四】: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监督单位:舞钢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12410481798222576K
联系电话:0375-7063076
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舞钢市垭口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3733766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3783644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783644661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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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7、最终得分结果如下:序号磋商供应商最终得分1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82.332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60.983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60.324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8.97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5-202、采购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5、评审日期:2025年7月15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1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9层902号1082000元评审总得分:82.33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详见文件详见文件90日历天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省级、国家验收三、评审专家名单:李群柱(采购人代表),刘英强,刘延利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金额:17984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2.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4.投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四】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工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未中标。6.监督单位:舞钢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统一信用代码:12410481798222576K联系电话:0375-7063076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舞钢市垭口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13733766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7836446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783644661专家一技术部分表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395001001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包)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395001001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项目的总体理解1088792主要仪器设备计划1098893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1077894项目实施技术方案1087895进度计划安排和服务方案1088796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088797质量与保证措施107889合计55545363客观因素评分表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包)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合理化建议(8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性、特色的服务内容或想法建议、前瞻性进行综合对比:1.内容详细具体、逻辑清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分:2.内容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但合理的,得5分:3.内容详细但不具体、有针对性,得3分:4.内容简单、逻辑混乱、无针对性,得1分:5.缺项得0分。3152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除外)(4分)4项目组成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加1分,最多加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143服务承诺(8分)8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所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保障、业务培训等多方面进行合理化的服务承诺,并有实质性措施。1.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2.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5分:3.内容完整但不详细,方案基本科学,措施基本到位,有针对性,基本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3分:4.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得1分。5.缺项得0分。3315合计68314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395001001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包)专家二技术部分表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包)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项目的总体理解1055382主要仪器设备计划1056483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1066584项目实施技术方案1067585进度计划安排和服务方案1066586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067587质量与保证措施106658合计40433256客观因素评分表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395001001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合理化建议(8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性、特色的服务内容或想法建议、前瞻性进行综合对比:1.内容详细具体、逻辑清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分:2.内容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但合理的,得5分:3.内容详细但不具体、有针对性,得3分:4.内容简单、逻辑混乱、无针对性,得1分;5.缺项得0分。3152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除外)4分)4项目组成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加1分,最多加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143服务承诺(8分)8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所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保障、业务培训等多方面进行合理化的服务承诺,并有实质性措施。1.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2.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5分:3.内容完整但不详细,方案基本科学,措施基本到位,有针对性,基本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3分:4.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得1分。5.缺项得0分。3315合计68314客观因素评分表技术部分表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395001001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395001001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包)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项目的总体理解1055382主要仪器设备计划1064583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1066394项目实施技术方案1066385进度计划安排和服务方案1055386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053377质量与保证措施105338合计38322356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包)专家三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河南沅林测绘有限公司河南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归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合理化建议(8分)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性、特色的服务内容或想法建议、前瞻性进行综合对比:1.内容详细具体、逻辑清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分;2.内容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但合理的,得5分;3.内容详细但不具体、有针对性,得3分;4.内容简单、逻辑混乱、无针对性,得1分:5.缺项得0分。3152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除外)(4分)4项目组成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加1分,最多加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143服务承诺(8分)8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所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保障、业务培训等多方面进行合理化的服务承诺,并有实质性措施。1.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2.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5分:3.内容完整但不详细,方案基本科学,措施基本到位,有针对性,基本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3分:4.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得1分。5.缺项得0分。3315合计68314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6人,营业收入为1548.03万元,资产总额为562.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章):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提醒: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舞采磋商-2025-20招标人: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2.竞争性磋商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4.响应文件的递交5.竞争性磋商6.授予合同7.履约验收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内容10.其它第三章评审办法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5-202、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090687元,最高限价:109068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1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10906871090687是1090687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范围及内容:5.2.资金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省级、国家验收。5.4服务工期:90日历天(省厅下发任务之日起计算)。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报表);3.3、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3.5、具有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下载。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完成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舞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的相关说明;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至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舞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舞钢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统一信用代码:12410481798222576K联系电话:0375-706307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舞钢市垭口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13733766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7836446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783644661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电子文件制作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下载“投标人工具箱”,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1.1.6服务地点舞钢市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采购预算金额1090687元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3.1采购内容舞钢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项目1.3.2服务工期90日历天(省厅下发任务之日起计算)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省级、国家验收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报表);3.3、具有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1.4.1供应商资格条件(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3.5、具有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2答疑会不召开1.10分包、转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答疑文件(如有)3.3.1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本项目不再向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3.5.3签字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盖供应商单位的企业电子印章。(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报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3.5.3签字盖章要求章为准。(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4.1.1响应文件的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并用企业CA锁加密;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4.2.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1、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2、根据“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全程不见面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上上传响应文件,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竞标)。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供应商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注: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建议供应商填写联系方式时,同时填写座机号码及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5.3.1磋商小组的组建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3磋商小组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的人数3名5.9.1履约保证金无9需要补充的内容9.1最高磋商限价本项目最高磋商限价为:1090687元最终磋商报价高于最高磋商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9.2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9.3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豫招办【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给招标代理公司。9.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划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6政府采购政策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优惠。(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7其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9.7其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9.8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9.9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电子化注意事项(仅供投标企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以招标文件评审要求为准)备注:(仅供投标企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软件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18237501770温工1、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同时供应商应打开IE浏览器,通过账户口令或数字证书登录澄清页面并保持实时登录状态,以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要求澄清的信息。即供应商应保持两个页面都实时处于登录状态。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供应商5分钟刷新一次。无论是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投标人(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5、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6、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可通过评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供应商可使用自带的笔记本电脑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澄清答疑在专家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供应商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7、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供应商)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8、评审专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10、投标文件的固化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需依照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操作规范及要求进行固化和加密。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11、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固化后,将企业数字证书插入电脑,打开加密程序,按照提示选择固化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应急密码是数字证书无法正常使用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唯一途径,请务必牢记。无论是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投标人(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5、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6、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可通过评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供应商可使用自带的笔记本电脑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澄清答疑在专家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供应商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7、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供应商)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8、评审专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10、投标文件的固化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需依照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操作规范及要求进行固化和加密。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11、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固化后,将企业数字证书插入电脑,打开加密程序,按照提示选择固化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应急密码是数字证书无法正常使用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唯一途径,请务必牢记。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2答疑会:不召开。1.10分包、转包不允许。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11.2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1.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知识产权1.13.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投标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3.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变动,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动2.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予以答复。逾期未提出的,将视同供应商认可磋商文件,之后再提出的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接收。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公布给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澄清或修改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澄清或修改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磋商文件内容的质疑。2.2.4因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名单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变动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2.5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2.6在采购需求明确以后,采购人会依据磋商会议纪要及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变动。磋商文件的变动主要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并将磋商文件的全部变动内容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1.1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写,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3.2磋商价格3.2.1供应商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应报出本次采购全部产品的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除非有特别声明或磋商未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磋商价格中。采购人不再支付磋商价格外任何费用,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2.3磋商价格中不应含有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过程中不予核减。3.2.4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3.2.5采取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2.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否决。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磋商保证金3.4.1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本项目不再向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3.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5.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盖供应商单位的CA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印章或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件上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4.1.1电子响应文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并用企业CA锁加密。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供应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加密响应文件为准。5.竞争性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5.2磋商程序根据“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全程不见面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退出磋商)。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供应商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5.3磋商5.3.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3.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除采购预算、磋商有效期、采购内容、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外,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3.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4.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否则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5.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5.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7成交结果公告5.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磋商小组成员名单。5.8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5.9履约保证金5.9.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5.9.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5.9.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6.授予合同6.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4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服务标准、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5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6.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履约验收7.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5询问、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8.5.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5.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8.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5.6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供;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9.需要补充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其它10.1.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1.2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若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签署合同后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解除项目合同。10.1.3执行国家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定。第三章评审办法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税收及社保证明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用查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服务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磋商价格不高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最高磋商限价其他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评分细则评分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报价部分(10分)磋商报价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特别提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优惠。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分商务部分(20分)合理化建议(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性、特色的服务内容或想法建议、前瞻性进行综合对比:1.内容详细具体、逻辑清晰、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分;2.内容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但合理的,得5分;3.内容详细但不具体、有针对性,得3分;4.内容简单、逻辑混乱、无针对性,得1分;5.缺项得0分。8分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除外)(4分)项目组成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加1分,最多加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4分服务承诺(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所提供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保障、业务培训等多方面进行合理化的服务承诺,并有实质性措施。1.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2.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5分;3.内容完整但不详细,方案基本科学,措施基本到位,有针对性,基本可以满足项目需要,但有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3分;4.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得1分。5.缺项得0分。8分技术部分(70分)1.项目的总体理解(0-10分)70分2.主要仪器设备计划(0-10分)3.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0-10分)4.项目实施技术方案(0-10分)5.进度计划安排和服务方案(0-10分)6.确保项目服务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0-10分)7.质量与保证措施(0-10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内容以上分间进行打分,缺项不得分1.评审办法(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4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3)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1.5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详细磋商3.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6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最高磋商限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2.7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3.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详细评审3.3.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供应商得分=A+B+C。3.3.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磋商报价为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进行价格优惠。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5评审结果3.5.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5.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外业举证和内业处理,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包括国家下发图斑和地方自主新增图斑)外业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设和需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相关联的调查入库项目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印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五、项目实施方案六、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八、投标承诺函(注:目录可自行增加)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了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报价为(大写)人民币(RMB¥:元)。(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我方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有效期的规定。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方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5)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方承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企业电子章)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报价(大写)报价(小写)项目负责人服务工期质量标准保证金0元磋商有效期其他声明服务地点备注: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最终报价(仅在最后报价时提交)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其他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手机号: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无后附:资格审查项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日期:年月日五、人员配备及项目实施方案六、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章或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章):日期:(提醒: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企业电子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附件4: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5:,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日常变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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