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中标结果公示(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
一、项目编号:ZZHY2025021022
二、项目名称: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大寨村光学元器件生产基地内
298,988.00元
91.1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
工程类(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交通安全设施
详见工程量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姚智斌
陕261161796326
298,98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鹏(采购人代表)、刘红、赵建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
5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泾阳县金柳大街
联系方式:029-3621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联系方式:029-6256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淑桦
电话:029-62567222
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二次报价函(4).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ZZHY2025021022磋商文件.pdf
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采用进行采购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项目编码:ZZHY202502102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98988.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公共设施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姚智斌陕2611617963261.00项298,988.00298,988.00-第1页-二次报价函致:(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次磋商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承诺:1.根据磋商情况,我方提供的(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的最终报价如下:1880098人民币:2(元):式拾改万捌件改后捌拾指大写:2.成交后,合同单价同比例下调。3.其它承诺事项:快冠丰进领安装工程有个公司供应商: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025年77月14日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六部分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企业不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名称)的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属于建筑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2389万元,资产总额为30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7项目编号:ZZHY2025021022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审方法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HY2025021022项目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公共设施施工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3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五、开启3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进行现场获取;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4(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泾阳县金柳大街联系方式:029-362150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联系方式:029-625672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淑华电话:029-625672225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磋商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提示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泾阳县金柳大街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联系人:张淑华联系方式:029-62567222传真:/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无2.2.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2.2.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磋商响应为无效。3.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7.2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1、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格式: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3、联系人:张淑华4、联系电话:029-625672225、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7.3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7.4质疑内容要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代理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形式的质疑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7.4质疑内容要求权代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或者盖章(鲜章),并加盖公章(鲜章)。质疑函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12.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2、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磋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规费、税金及后期服务相关费用等,是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3、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4、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因此而提出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采购人将不予批准。备注:防止磋商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为书面解释及证明材料不成立,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3.1资格证明文件1、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1资格证明文件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人必须完全提供,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磋商文件处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资格部分。13.2要求单独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无15.1是否要求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5.2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要求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15.2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要求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16.1磋商报价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7.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7.2电子版文件要求有。格式和载体要求:1、word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载体为:U盘。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载体为:U盘。4、密封方式:与“正本”一起封装。17.3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所有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也可以加盖法人代表名章代替。18.1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密封要求1、磋商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密封包装方式:(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及电子版一包密封。(2)副本一包密封。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磋商供应商的全称(2)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8.1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密封要求(3)正本及电子版或副本(4)“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1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整磋商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22.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2.2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磋商程序为:1、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供应商按照要求密封提交二次报价;4、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4.1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29采购代理服务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庆支行账号:61130109601300112804811311、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12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和资金来源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1.2本次磋商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2.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代理机构。2.2合格的供应商:2.2.1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人须知前附表);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见人须知前附表)。2.2.2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用户)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事13实,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2.5如果在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报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报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报价协议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进行磋商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报价。2.2.6供应商必须在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磋商文件售后不退。2.2.7磋商报价费用自理。不论磋商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报价有关的费用。2.2.8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存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其响应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3.质量要求3.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3.2工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4.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报价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报价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14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审方法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质疑答复7.1磋商采购单位如果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质疑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报价截止时间。15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长8.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报价语言和磋商报价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2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10.1.1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磋商报价书,磋商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10.1.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组织措施、劳动力安排及施工机械配备投入计划、服务承诺、业绩情况等。10.1.3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响应意愿,详细说明磋商响应方案和报价。11.2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报价,按照磋商报价表的内容标明磋商报价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1612.2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供应商还应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未能提供原件或者提供原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4.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磋商保证金15.1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有效期与磋商报价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一部分。15.2磋商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3磋商后经审查,未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15.4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5.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5.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5.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16.磋商报价有效期16.1磋商报价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报价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7.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17.2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17.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和包装密封要求见本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8.2如果供应商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磋商截止时间19.1供应商必须派出代表,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递交至磋商地点并签字确认。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19.2若磋商文件未规定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20.磋商报价的修改与撤回18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0.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报价做任何修改或撤回。20.4在磋商结束之后,对于供应商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成交通知书、经济合同等),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五.磋商与评审21.磋商小组和磋商评审原则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21.2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22.磋商及评审程序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22.2本次磋商的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2.3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2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19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所有变动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评审过程的保密23.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24.评审方法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人、成交通知与签约25.确定成交人25.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2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25.4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5.5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出《成交通知书》。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并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7.成交合同的签订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评审中形成的最后报价等补充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2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成交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向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9.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2130.其他30.1磋商开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2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的情形:(一)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第十八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30.3磋商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采购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采购产品或供应商属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供应商属于(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第三章合同格式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施工合同甲方: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乙方:二O二五年月(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事情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3为了明确责任,保证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一、订立合同单位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主要内容:三、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一切费用)。四、施工工期1.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五、双方主要责任1、甲方:1.1提供相关资料、作为乙方工程施工依据;1.2与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1.3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2、乙方:2.1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按时向管理及运行部门报送开竣工报告;2.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国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出现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元人民币。2.3工程竣工后,及时编制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并报有关部门审批;2.4做好施工现场原有设施的保护工作;242.5乙方自行安排进场事宜,并按甲方要求将设备材料送到指定位置;2.6工程完工后,乙方定期对该项目的设备运行及情况进行检查,并报送相应的检查资料;2.7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设备设施、人员、疫情防控等的安全责任)。2.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六、工程质量及验收1、工程质量: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按照国家以及陕西省最新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全面贯彻制定的质量标准,执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本工程建成优质工程。2、按照施工图、施工图会审纪要、设备变更通知单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由甲乙双方组织检查、验收。3、由于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和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所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负。4、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包括:)及设备需经甲方确认材料的产地、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等后方可投入使用。5、乙方完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甲方。6、自检完成后需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检验,因工程存在超标或不合格而引起的返工由供应商负责。七、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八、设计变更该工程项目原则上不进行变更。施工中若出现施工图和现场实际不相符,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时,由设计部门和甲方代表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办理技术、经济25签证手续,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后方可施行,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否则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九、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十、保修条款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2、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起1小时内到场处理,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3、整个项目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4、整个工程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合格。5、质保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保修金。十一、争议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若未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任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二、补充内容:1、乙方未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工程在投标承诺中认定的工程范围、施工组织方案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响应文件中应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备检查)。2、乙方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分包。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应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技术骨干队伍,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操作。3、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中的承诺以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4、乙方如确因(不可抗拒)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需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时,需会同甲方商定。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5、本工程若出现因设计变更或用途变更等所造成的变增或变减项目,以双方签26证认可,乙方依据签证施工,并进入工程结算,其签证工程价款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对此所发生的工期相应增减。6、施工前甲方有权现场抽检材料并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7、乙方报价中需包含原场地清洁保洁,工完场清全部费用。8、施工结束后,应向甲方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十三、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监管机构备案一份。3、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为准,磋商文件未做要求的,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27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29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响应书及附录------------------------------------第二部分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部分磋商方案说明------------------------------------------第五部分磋商供应商承诺书------------------------------------第六部分附件-------------------------------------------------------X30第一部分磋商响应书及附录(一)磋商响应书致: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我方承诺如下:(1)磋商总价(第一次):小写:元(大写:元)(2)工期:日历天。(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号:。(5)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7)我们同意在磋商报价有效期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本磋商报价书对我方具有约束力。(8)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9)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10)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二)磋商响应书附录项目名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情况备注:磋商响应人应承诺是否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如磋商响应人不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对不响应部分的内容予以具体说明。如磋商响应人不填写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则视为磋商响应人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2第二部分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竣工质量标准备注说明:1.投标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响应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3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清单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内容填写,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计价。34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3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致: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致: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上如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授权项目与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范围全权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企业信息企业名称法定地址营业执照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38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致: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权限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业名称法定地址营业执照注册证号工商登记机关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9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本次磋商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0第四部分磋商方案说明一、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2)项目经理部组成(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8)服务承诺二、业绩三、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41第五部分供应商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42第六部分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企业不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3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4三、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非监狱、戒毒企业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戒毒企业,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戒毒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提供的《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5第五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物防)项目,主要包括减数带、标志牌、警示灯、热熔标线等安装施工。二、工程量清单(详见电子版)三、编制依据1.本清单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编制的,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清单不得随意改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和工程数量。四、报价说明1.本清单报价是依据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和答疑纪要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编制。2.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量是按发包人所发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计取的,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差异按合同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3.人工费调整依据陕建发[2021]1097号文件执行。4.本清单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五、商务要求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竣工;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4、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46第六章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审查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1.1资格性检查1.1.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1.1.2具体资格要求见前附表13.1。1.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磋商响应为无效。1.2符合性检查1.2.1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1.2.1.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参考格式编写;1.2.1.2磋商报价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1.2.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2.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47资料是否有效。1.2.3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审查。1.2.3.1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1.2.3.2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2.3.3磋商报价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2.3.4响应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重大偏离;1.2.3.5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小组逐一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4、政策性价格优惠折扣规定4.1经初审并磋商之后,对于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格的确定。4.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审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4.2.1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审价计算规则:4.2.1.1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磋商)报价给予4%的扣除,48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4%)4.2.1.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2%)4.2.1.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2.1.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3.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3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2.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计算规则:4.2.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4%)4.2.2.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2%)4.2.2.3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2.2.3.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4.2.2.3.2磋商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服务。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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