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成交公告2025-07-16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金额(中标费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1
7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志升、卢彩云、梁梦竹、王纬天、石琦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15楼
联系方式:0771-3900920
联系人:吴工

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5日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4..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拟定的合同文本..3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我集团拟对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进行磋商采购。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2.项目概况: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位于广西南宁市境内,工程设计灌溉面积71.54万亩,为大(2)型灌区。工程位于南宁市东南部郁江左岸,以郁江左岸支流为主要水源,灌区研究范围涉及南宁市横州市、青秀区、兴宁区和宾阳县30个乡镇1个农场。建设征地主要范围:伶俐水库淹没枢纽区建设永久用地主要涉及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横州市、宾阳县;伶俐灌区干渠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横州市4个镇14个行政村,建设征地总面积为2256.38亩,其中永久用地148.49亩,临时用地2107.89亩,涉及人口17户共68人;伶俐灌区支渠工程建设征地涉及3个县14个镇62个行政村,建设征地总面积为5388.75亩,其中永久用地1594.92亩,临时用地3793.83亩。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需求:本次主要为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6.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2.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3.竞标人不在《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结果的通告》的名单中。4.竞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三、磋商文件获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在如下时间和地点获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15楼。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15楼。方式:由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公告发布网址:(nnxczxjt.com)。3.中标公示:将中标结果在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栏公示三天。4.本文件解释权归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3900920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15楼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30日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竞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3.竞标人未在《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结果的通告》被通报的承诺函。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承诺函);5.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1-4项属于必须提供材料,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书(须提供费率系数报价,格式后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4.代理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保障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后续服务方案、对本次业务的理解等);5.项目组成员配置方案,拟派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自拟);6.与评标办法计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7.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1-5项属于必须提供材料,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12.1.2无效响应处理。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竞标人自行拟定。12.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竞标人自行拟定)。15.2(一)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有效竞标报价费率系数≤80%,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二)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本项目按费率报价,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专家评审费等,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保险、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算后乘以报价费率系数计取。计费基数为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四)本项目无预付款,对应项目完成招标工作后,由该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结清招标代理服务费。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7.1无。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组建(5人以上单数组成)。26.2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30.1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竞标人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拟定的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30.1更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0.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竞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竞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竞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竞标人的“签字”是指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竞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竞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2.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4“竞标”是指竞标人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5“响应文件”是指:竞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6“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7“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8“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9“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0“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1“首次报价”是指竞标人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竞标人的资格条件竞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竞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竞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竞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竞标人所拥有。7.2竞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2)竞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拟定的合同文本。9.竞标人的询问竞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竞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竞标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竞标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送达给所有潜在竞标人、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竞标人应密切关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竞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份数。12.2.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竞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竞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竞标人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格式后附。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竞标人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竞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竞标人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竞标人、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竞标人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竞标人须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竞标人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竞标人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并合并装订成册。18.3响应文件须由竞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竞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竞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竞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承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竞标人公章或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示密封。19.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竞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此处竞标人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竞标人必须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及密封响应文件的,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竞标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递交2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3.特别说明:无。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组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5.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7.确定成交竞标人及结果通知27.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办法程序确定成交竞标人。27.2采购人向成交竞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7.3采购人认为竞标人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竞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竞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竞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竞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无。29.签订合同29.1成交竞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29.3成交竞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竞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竞标人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竞标人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总体要求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为大型灌区,本次主要为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二、服务要求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招标文件编制。2、交付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报价要求(一)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有效竞标报价费率系数≤90%,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二)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本项目按费率报价,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专家评审费等,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保险、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算后乘以报价费率系数计取。计费基数为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合同估算价。▲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招标工作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结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响应文件开启磋商小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开启后,进行评估和比较。2.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竞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竞标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竞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人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竞标人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竞标人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竞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竞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标人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竞标人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服务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竞标人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竞标人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竞标人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竞标人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竞标人。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竞标人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竞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竞标人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3.4竞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标人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竞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竞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比较与评价4.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竞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竞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4.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竞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竞标人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4.4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竞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5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竞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5.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竞标人的竞标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5.1报价分(满分20分)报价费率:75%(不含)-80%(含),得16分;报价费率:70%(不含)-75%(含),得18分;报价费率:70%及以下,得20分。5.2营业场所考评(满分10分)营业场所分别设置有独立的办公区、评标区、开标区,营业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0分,营业场所面积在3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之间的得5分,营业场所面积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之间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现场照片、租赁合同(如有)及产权证明)5.3服务方案分(满分35分)一档(35分):招标方案全面合理、突出重点;招标文件编制结合项目特点,文件内容表述清楚合理,评分办法设置科学、合理、细化;质量控制具体详尽、切合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具有相应质量保障措施,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具有指导性。满足或优于该项要求的得35分。二档(25分):招标方案基本合理;招标文件编制合理,评分办法设置基本合理;质量控制满足基本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且具有相应质量保障措施,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具有一般指导性。满足该项要求的得25分。三档(15分):招标方案不全面;招标文件编制未提供相关内容材料或者存在明显偏差不符实际的,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质量控制不明确且缺失质量保证措施,对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具针对性。该项得分15分。5.4团队资质及荣誉(满分25分)5.4.1拟投入人员(15分)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3分;满分5分。②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中级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6分。满分10分。备注:应提供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应显示缴纳单位,且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认可。5.4.2业绩分(10分)根据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大型灌区的规划设计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完成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10分。备注:须提供项目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业绩个数以中标通知书份数为准,完成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5.5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满分5分)5.5.1服务承诺(3分)必须承诺绝不参与、不组织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如若查出,同意采购方解除代理合同并承担所有责任。无此项承诺该项不得分。5.5.2保密措施(2分)一档(2分):保密措施内容详细、具体,有相应的管理及技术保障条件,违约处罚具体的。二档(1分):保密措施内容一般,有保障措施和违约处罚,无针对性也无明显错漏偏差的。三档(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材料,或者无保障措施,或者无技术保障条件,或者无违约处罚的。5.6信誉分(满分5分)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财政部或自治区级(省级)财政监管部门或项目招标监管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招标代理机构,得5分;磋商活动前二年内未被财政部或自治区级(省级)财政监管部门或项目招标监管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招标代理机构,得3分;磋商活动前一年内未被财政部或自治区级(省级)财政监管部门或项目招标监管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招标代理机构,得1分。总分=报价分+营业场所考评+服务方案分+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信誉分6.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竞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7.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费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费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竞标报价费率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磋商无效处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外包装)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封年月日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日期: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竞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报价商务技术文件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竞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竞标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竞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竞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竞标人的实际情况,可参照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竞标人(盖公章):日期:报价书格式:报价书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竞标人),正式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据此报价书,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投标报价费率为%,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相应的采购内容。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遵循本报价书,并承诺在第二章“竞标人须知”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竞标人(盖公章):日期:第六章拟定的合同文本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委托人:受托人:签订时间:年月日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地点:广西南宁市项目内容: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合同估算价:亿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算后乘以报价费率系数计取。计费基数分别为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对应的合同估算价。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南宁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违反第5.7条约定的;(5)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约定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文)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招标。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提交招标申请前两天。(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提交招标申请前两天。(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职务:电话:(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6)应尽的其他义务: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后,由中标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全部招标代理费支付给受托人。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①、协助委托人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请招标申请;②、拟订招标方案;③、编制评标办法,提交委托人审定;④、根据有关范本文件编制与送审经委托人审定的招标文件;⑤、发布公告并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⑥、发售招标文件(图纸由业主发放),商请有关单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⑦、协助委托人组织评标小组,按规定从专家库抽取专家;⑧、主持开标会议,组织审查投标文件的截标、密封情况及文件效力;⑨、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委托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⑩、编写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代理工作报告;⑪、协助签订工程合同;⑫、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资料。(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4)应尽的其他义务:①、完成评标后10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②、非受托人及委托人原因导致的招标不成功,受托人不收取费用,且受托人继续配合委托人完成后续的重新招标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招标并确定中标人。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专用条款第8.1款办法计取后由中标人支付。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7.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算后乘以报价费率系数计取。计费基数分别为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对应的合同估算价。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无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给受托人。如发生流标废标,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均由受托人自行承担。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结清。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不支付代理报酬。(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当年考评列入不良记录。(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受贿或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当年考评列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如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除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受托人按本合同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情况具体定。12、争议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南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肆份,委托人贰份。17、补充条款: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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