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2025)
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505000202502000060
二、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包
供应商名称:东营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98号底商2号楼98-19号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142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包
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施工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苟新望
执业证书信息:鲁237200520228395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志峰、姜海玉、张炳翠
标包A:东营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9.60、95.30、91.30)、山东格远建设有限公司(86.89、94.19、90.29)、山东高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7.39、93.99、90.39)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12954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格远建设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部分评审得分较低);
2、山东高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部分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0546-2088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区)利兴路6号5号楼明珠大厦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546-6368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46-6368577
十一、附件
1、磋商文件定稿
2、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开标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最终报价.pd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说明
区NWaCHTE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03日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基本情况说明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三章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第四章采购程序主要时间安排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第六章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第七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第八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第九章采购人责任第十章供应商责任第十一章供应商质疑程序第十二章其他内容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505000202502000060;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沟、清淤、管涵、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1424040.55元;最高限价:1424040.55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内进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注册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注:①未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②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指定栏目。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询价室)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驻地联系方式:0546-20888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垦利区绿岛御园西门物业楼三楼联系方式:0546-63685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546-63685774、软件技术客服电话:0512-58188535技术支持电话:0546-8388055客服电话:400-998-0000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内容规定本表为磋商须知的主要内容,请供应商注意2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3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境内4项目概况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沟、清淤、管涵、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6计划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质量要求合格9安全目标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10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10供应商资格要求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0时00分前,各供应商通过东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我的项目】-【提问】模块进行网上提问。★供应商获得工程量清单后应认真审阅工程量清单,若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问题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的,各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3网上答疑回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答疑文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确认。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若供应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13网上答疑回复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可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答疑时间过后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供应商提出新的问题。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与磋商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dongying.gov.cn/TPBidder。16纸质响应文件份数磋商现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纸质版与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打印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PDF版的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一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为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打印纸质版。17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1)磋商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2)磋商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询价室)(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磋商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17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话:400-998-0000/0546-8388055、0512-58188535。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18磋商程序(1)磋商会议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3)公布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供应商。(4)解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分别解密响应文件。(5)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6)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磋商小组进行逐一磋商。(7)供应商按照磋商程序,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轮报价】菜单进行网上报价。(8)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9说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对公用设施造成损坏的,施工方承担责任并及时进行恢复。20温馨提示供应商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60.214.233.37:81/BidOpening)【帮助手册】,提前下载远程解密流程,熟悉远程解密操作。21证件证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评审审查及评审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需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所有证件扫描版,必须清晰可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磋商小组评审时,仅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评审,视为原件。有关证件证书中公司、个人、主要信息及有效期的页面必须上传。若发现虚假、不合格资料等行为,依据政府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24040.55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零肆拾元伍角伍分)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整个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管。第一章基本情况说明一、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预算金额:1424040.55元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沟、清淤、管涵、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境内。五、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六、质量要求:合格。七、安全目标: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九、工程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具体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供热及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装饰装修工程2年;5、其他约定:本工程其他项目保修期为2年。十、工期要求: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十一、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参加此次磋商活动发生的交通费、餐费、资料印刷及装订费等相关费用。不管评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十五、报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十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2、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一、供应商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扫描件。(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证书;(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是指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②若供应商拟投报的项目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④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近一年来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五)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供应商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六)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注: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且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本单位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2.以下情形不适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反馈无相关信息的。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4)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八)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是指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②若供应商拟投报的授权委托人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④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近一年来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十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详见附件);(十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十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证件、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位置上传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场提交。用于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真实、清晰可辨,若因资料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清楚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仅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供应商符合承诺制要求的可提供证明告知承诺书,不符合承诺制要求的供应商仍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适用承诺制的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三章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条款如下:一、按照规定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二、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三、电子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四、供应商按时解密响应文件。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六、不得对统一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等不允许调整项进行调整。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八、供应商所提供的“磋商报价表”中不得出现两个(含)以上最终报价。九、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十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可以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十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得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十四、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十五、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未显示为同一机器码或同一IP。响应文件中有一项内容未响应以上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四章采购程序主要时间安排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二、答疑有关事项安排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中存在需要明确的问题,2025年7月10日10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模块进行提问,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汇总答复后,将澄清答疑文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发布,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确认。逾期未下载,视为已知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答疑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若供应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可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电子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三、磋商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0512-58188535。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四、磋商最终报价本项目共两轮报价,第一轮为磋商前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为磋商后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完成后,通过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起最终报价要求,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应当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最终报价。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等待磋商及磋商最终报价,直至磋商结束。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一、供应商编写电子响应文件内容1、响应函;2、企业基本概况等;3、资信证明材料;4、报价情况:磋商前基础报价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6、技术方案(具体详见评标标准);7、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全部证件、资料等;8、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如有);9、质量保修期;10、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但不得超出标书内容的范围。注: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ytf),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版)】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确认CA证书未到期,若CA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4、供应商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一律据此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说明: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件的PDF/word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谈判过程中评审时,仅依据电子报价文件评审,视为原件。有关证件证书中公司、个人、主要信息及有效期的页面必须扫描提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纸质版与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打印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PDF版的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一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为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打印纸质版。二、供应商报价及说明供应商使用工程量清单和各类单项价格汇总形成总价,按总价磋商。总价以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编制的。具体办法是:(一)工程量及最高限价编制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含税):1424040.55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零肆拾元伍角伍分)(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3.人工费:执行《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的通知》(东建字〔2020〕125号文),市政工程117元/工日;4.规费:执行《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转发鲁建标字〔2023〕2号文件的通知》(东建字〔2023〕7号),住房公积金不计取;5.增值税税金计税方法:一般计税办法,增值税税率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件规定计取;6.材料价格参考《东营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三)其他说明1.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2.交通运输条件: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3.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4.本工程投标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有更正的以勘误和解释为准;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四)明确工程量1、工程量清单的每一单项均由供应商计算填报,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单价和合价中。2、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承包范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地面硬化、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工程量清单中已考虑因素除外),供应商在确定综合单价时须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有关费用。3、供应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答疑后工程量清单的任意变更是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中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应计入总报价中。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供应商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6、在成交后或施工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为由提出更改综合单价的,取消其成交资格。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作出充分考虑。7、工程量清单是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8、如果发现磋商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错误,则将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改:①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以书面形式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无效。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以书面确认。(五)材料定价1、对工程结算文件中不允许调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以成交供应商磋商报价为准,不进行调整。2、暂定价部分结算时根据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共同认可的市场价格据实调整。3、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管单位共同签证认可的暂定价及其它材料结算时不执行磋商时的优惠率。(六)材料及设备采购本项目工程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对材料和构配件等,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供应商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生产质量,必须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成交供应商三方共同协商,并由采购人签证认可。(七)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工程报价。1、各供应商可以参照执行相关工程定额、取费标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以统一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预算价并确定工程磋商报价,供应商在确定工程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报价包括: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施工费、施工中的运输费、检测费、水电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自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款,在报价时一并测算在内。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在确定磋商报价时,不得抬高报价、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等不平衡报价。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三、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二)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CA锁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三)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随时撤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新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将不能撤回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第六章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一、磋商总则磋商会议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管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一)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二)解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分别解密响应文件。(三)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四)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五)供应商按照磋商程序,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最终报价。(六)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二、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项资信证明所必需的条款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1、供应商未按照规定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4、资格审查时供应商证件资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5、供应商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6、磋商基础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上限值)的;7、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最终报价的;8、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的;9、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10、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的;11、供应商对统一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等不允许调整项进行调整的;12、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3、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文件创建标识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显示一致的;14、同供应商之间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方雷同;15、响应文件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6、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或具有重大偏差的;17、被磋商小组认定为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8、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19、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显示为同一机器码或同一IP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经确认的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磋商小组成员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小组在磋商时按有关工作纪律进行。(二)磋商说明1、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管理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四)磋商程序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评标系统-澄清)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印鉴或者电子签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当通过“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回复。(二)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评标系统-澄清)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印鉴或者电子签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三)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四)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轮报价】菜单进行最终报价,并签章确认。2、最终报价之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最高限价,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另行采购。(五)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规定的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六、资料保存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项目电子资料,并按规定进行保存。其他未在交易系统记录保存的档案资料,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保存。第七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评标标准。本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根据施工程序或技术方案,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一)投标报价(10分)采购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本磋商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上限值与磋商基准价之间为磋商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上限值的,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报价,并将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二)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4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三)技术部分(86分)专家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1、承诺工期目标得分:承诺的工期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承诺质量目标得分:承诺的质量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承诺安全目标得分:承诺的安全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施工方案80分专家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6-8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6-8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8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6-8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8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6-8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8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8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6-8分;(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6-8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二、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开标后,磋商小组要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计分办法,认真打分,进行分项计分,本项目总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三、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市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上进行公告。五、质疑投诉程序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六、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会议结束后无论是否成交一律不予退还。第八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一、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三、合同主要条款本项目资金支付方法: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进行分批次付款。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定值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视资金情况拨付)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境内。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第九章采购人责任一、采购人应与采购代理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二、采购人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第十章供应商责任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照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二、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及时上传解密。四、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五、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六、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第十一章供应商质疑程序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二、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三、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四、供应商不得虚假或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书面纸质质疑函或者电子邮件,同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需将word版质疑函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wdztb@163.com)。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第十二章其他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附件:1、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3、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授权委托书6、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7、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8、工程量清单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监狱企业证明函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15、采购项目验收单16、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17、节能产品明细表18、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9、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明细表20、商务偏离表附件1:响应函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内容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1.我方成交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4.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遵守贵公司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5.按照贵公司要求,提供与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我方的报价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日。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和澄清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日期:202年月日附件2: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供应商磋商前基础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磋商前基础报价(含税价)(总价)备注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小写:大写:项目经理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或印鉴或签章):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磋商最后报价(含税价)(总价)备注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小写:大写:项目经理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或印鉴或签章):附件3: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我单位清楚知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不参与串通投标。二、我单位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禁止串通投标的相关条文规定。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失信惩戒、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相应刑事责任,无任何异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年月日附1:串通投标情形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MAC主机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加密工具编制响应文件;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或者响应文件相互混传;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13、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附2:串通投标的相关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附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磋商最后报价(含税价)(总价)备注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小写:1422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贰仟元整项目经理苟新望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东营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入签字(签字或印鉴或签章)interface return error大材]Ctrl+Q退出F5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0505000202502000060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55万元中标成交金额1422000.00元评审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评审时间2025年07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11时3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元)确认签字备注记玉合计总计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孙年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磋商最后报价(含税价)(总价)备注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小写:1422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贰仟元整项目经理苟新望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东营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入签字(签字或印鉴或签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的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东营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9310.436971万元,资产总额为9470.16991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对上述叻内容门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东营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03日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基本情况说明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三章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第四章采购程序主要时间安排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第六章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第七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第八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第九章采购人责任第十章供应商责任第十一章供应商质疑程序第十二章其他内容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505000202502000060;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沟、清淤、管涵、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1424040.55元;最高限价:1424040.55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内进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注册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注:①未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②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指定栏目。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询价室)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驻地联系方式:0546-20888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垦利区绿岛御园西门物业楼三楼联系方式:0546-63685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546-63685774、软件技术客服电话:0512-58188535技术支持电话:0546-8388055客服电话:400-998-0000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内容规定本表为磋商须知的主要内容,请供应商注意2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3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境内4项目概况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沟、清淤、管涵、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6计划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质量要求合格9安全目标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10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10供应商资格要求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0时00分前,各供应商通过东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我的项目】-【提问】模块进行网上提问。★供应商获得工程量清单后应认真审阅工程量清单,若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问题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的,各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3网上答疑回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答疑文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确认。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若供应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13网上答疑回复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可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答疑时间过后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供应商提出新的问题。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与磋商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dongying.gov.cn/TPBidder。16纸质响应文件份数磋商现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纸质版与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打印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PDF版的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一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为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打印纸质版。17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1)磋商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2)磋商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询价室)(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磋商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17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话:400-998-0000/0546-8388055、0512-58188535。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18磋商程序(1)磋商会议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3)公布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供应商。(4)解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分别解密响应文件。(5)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6)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磋商小组进行逐一磋商。(7)供应商按照磋商程序,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轮报价】菜单进行网上报价。(8)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9说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对公用设施造成损坏的,施工方承担责任并及时进行恢复。20温馨提示供应商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60.214.233.37:81/BidOpening)【帮助手册】,提前下载远程解密流程,熟悉远程解密操作。21证件证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评审审查及评审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需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所有证件扫描版,必须清晰可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磋商小组评审时,仅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评审,视为原件。有关证件证书中公司、个人、主要信息及有效期的页面必须上传。若发现虚假、不合格资料等行为,依据政府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24040.55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零肆拾元伍角伍分)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整个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管。第一章基本情况说明一、项目名称: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预算金额:1424040.55元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沟、清淤、管涵、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境内。五、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六、质量要求:合格。七、安全目标: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九、工程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具体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供热及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装饰装修工程2年;5、其他约定:本工程其他项目保修期为2年。十、工期要求: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十一、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参加此次磋商活动发生的交通费、餐费、资料印刷及装订费等相关费用。不管评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十五、报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十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2、董集镇潍坊路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一、供应商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扫描件。(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证书;(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是指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②若供应商拟投报的项目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④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近一年来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五)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供应商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六)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注: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且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本单位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2.以下情形不适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反馈无相关信息的。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4)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八)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是指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②若供应商拟投报的授权委托人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③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④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近一年来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十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详见附件);(十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十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证件、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位置上传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场提交。用于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真实、清晰可辨,若因资料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清楚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仅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供应商符合承诺制要求的可提供证明告知承诺书,不符合承诺制要求的供应商仍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适用承诺制的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三章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条款如下:一、按照规定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二、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三、电子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四、供应商按时解密响应文件。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六、不得对统一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等不允许调整项进行调整。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八、供应商所提供的“磋商报价表”中不得出现两个(含)以上最终报价。九、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十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可以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十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得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十四、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十五、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未显示为同一机器码或同一IP。响应文件中有一项内容未响应以上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四章采购程序主要时间安排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二、答疑有关事项安排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中存在需要明确的问题,2025年7月10日10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模块进行提问,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汇总答复后,将澄清答疑文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发布,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确认。逾期未下载,视为已知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答疑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内若供应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完全认可并能完全履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将来不管成交与否不可再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异议。电子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三、磋商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二轮报价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0512-58188535。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四、磋商最终报价本项目共两轮报价,第一轮为磋商前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为磋商后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完成后,通过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起最终报价要求,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应当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最终报价。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等待磋商及磋商最终报价,直至磋商结束。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一、供应商编写电子响应文件内容1、响应函;2、企业基本概况等;3、资信证明材料;4、报价情况:磋商前基础报价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6、技术方案(具体详见评标标准);7、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全部证件、资料等;8、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如有);9、质量保修期;10、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但不得超出标书内容的范围。注: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ytf),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版)】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确认CA证书未到期,若CA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4、供应商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一律据此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说明: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件的PDF/word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谈判过程中评审时,仅依据电子报价文件评审,视为原件。有关证件证书中公司、个人、主要信息及有效期的页面必须扫描提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纸质版与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打印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PDF版的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一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为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打印纸质版。二、供应商报价及说明供应商使用工程量清单和各类单项价格汇总形成总价,按总价磋商。总价以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编制的。具体办法是:(一)工程量及最高限价编制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含税):1424040.55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肆仟零肆拾元伍角伍分)(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3.人工费:执行《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的通知》(东建字〔2020〕125号文),市政工程117元/工日;4.规费:执行《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转发鲁建标字〔2023〕2号文件的通知》(东建字〔2023〕7号),住房公积金不计取;5.增值税税金计税方法:一般计税办法,增值税税率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件规定计取;6.材料价格参考《东营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询价。(三)其他说明1.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2.交通运输条件: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3.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4.本工程投标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有更正的以勘误和解释为准;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四)明确工程量1、工程量清单的每一单项均由供应商计算填报,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单价和合价中。2、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承包范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地面硬化、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工程量清单中已考虑因素除外),供应商在确定综合单价时须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有关费用。3、供应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答疑后工程量清单的任意变更是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中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应计入总报价中。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供应商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6、在成交后或施工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为由提出更改综合单价的,取消其成交资格。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作出充分考虑。7、工程量清单是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8、如果发现磋商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错误,则将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改:①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以书面形式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无效。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以书面确认。(五)材料定价1、对工程结算文件中不允许调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以成交供应商磋商报价为准,不进行调整。2、暂定价部分结算时根据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共同认可的市场价格据实调整。3、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管单位共同签证认可的暂定价及其它材料结算时不执行磋商时的优惠率。(六)材料及设备采购本项目工程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对材料和构配件等,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供应商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生产质量,必须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成交供应商三方共同协商,并由采购人签证认可。(七)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工程报价。1、各供应商可以参照执行相关工程定额、取费标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以统一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预算价并确定工程磋商报价,供应商在确定工程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报价包括: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施工费、施工中的运输费、检测费、水电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自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款,在报价时一并测算在内。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在确定磋商报价时,不得抬高报价、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等不平衡报价。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三、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二)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CA锁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三)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随时撤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新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将不能撤回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第六章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一、磋商总则磋商会议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管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一)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二)解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分别解密响应文件。(三)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四)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五)供应商按照磋商程序,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最终报价。(六)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二、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项资信证明所必需的条款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1、供应商未按照规定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4、资格审查时供应商证件资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5、供应商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6、磋商基础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上限值)的;7、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最终报价的;8、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的;9、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10、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的;11、供应商对统一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等不允许调整项进行调整的;12、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3、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文件创建标识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显示一致的;14、同供应商之间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方雷同;15、响应文件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6、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或具有重大偏差的;17、被磋商小组认定为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8、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19、电子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显示为同一机器码或同一IP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经确认的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磋商小组成员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小组在磋商时按有关工作纪律进行。(二)磋商说明1、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管理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四)磋商程序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评标系统-澄清)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印鉴或者电子签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当通过“东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回复。(二)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评标系统-澄清)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印鉴或者电子签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加盖印鉴确认。(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三)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四)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轮报价】菜单进行最终报价,并签章确认。2、最终报价之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最高限价,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另行采购。(五)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规定的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六、资料保存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项目电子资料,并按规定进行保存。其他未在交易系统记录保存的档案资料,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保存。第七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评标标准。本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根据施工程序或技术方案,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一)投标报价(10分)采购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本磋商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上限值与磋商基准价之间为磋商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上限值的,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报价,并将磋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二)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4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三)技术部分(86分)专家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1、承诺工期目标得分:承诺的工期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承诺质量目标得分:承诺的质量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承诺安全目标得分:承诺的安全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施工方案80分专家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6-8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6-8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8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6-8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8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6-8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8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8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6-8分;(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6-8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二、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开标后,磋商小组要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计分办法,认真打分,进行分项计分,本项目总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三、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市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上进行公告。五、质疑投诉程序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六、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会议结束后无论是否成交一律不予退还。第八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一、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三、合同主要条款本项目资金支付方法: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进行分批次付款。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定值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视资金情况拨付)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境内。工期:2025年7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17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第九章采购人责任一、采购人应与采购代理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二、采购人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第十章供应商责任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照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二、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要求及时上传解密。四、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五、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六、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第十一章供应商质疑程序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二、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三、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四、供应商不得虚假或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书面纸质质疑函或者电子邮件,同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需将word版质疑函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wdztb@163.com)。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第十二章其他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附件:1、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3、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授权委托书6、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7、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8、工程量清单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监狱企业证明函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15、采购项目验收单16、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17、节能产品明细表18、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9、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明细表20、商务偏离表附件1:响应函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内容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1.我方成交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