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华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项目编号:[350629]ZZXH[TP]2025002

二、项目名称: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磐石路18号 时代广场2东区2楼
968,160.00元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9681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

工程类(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监理或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日

贺新
闽1512006201007944
968,16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华兰

评审专家:
吴文珠 、 林海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各合同包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工程类[0-100]万元1.00%*80%;[100-500]万元0.70%*80%;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367510104002822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江支行。c、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0.77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路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解密时限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其自动放弃报价。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81号
联系方式:0596-736208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胜利西路向荣大厦12C室
联系方式:张艺敏、黄艺艺0596-206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敏
电话:张艺敏、黄艺艺0596-2068933

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招标要求.pdf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我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7月15日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我单位非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名称)的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66.717599万元,资产总额为427.832682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7月15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一)工程概况: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谈判文件以及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二)建设规模及标准:本项目位于华安县仙都镇,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为K0+418.633,全长0.418公里。维持原有公路四级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路基及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其他技术指标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等规定。(三)项目预算价(万元):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总造价为136.5572万元,其中建安费造价为119.0742万元。该项目预算审核总价为108.7826万元。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四)成交人须在谈判文件报价部分按照采购人工程量清单提供分项报价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单价,凡漏项报价者,成交后不得调整价格。注:①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②成交供应商因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因决(结)算审计金额调整造成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变化,成交供应商已缴纳而无法退回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本项目所列的保险费、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用及施工标准化(如有)专项费用均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相关金额(即最高限价相关部分)为计费基数计算相关费用,或直接引用采购人发布的具体金额。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路基路面设计:本项目为旧水泥砼路面改造升级,采用加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10米,其中路面宽度为6.5米,两边各1.75米路肩硬化。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米,路面结构层为4cm厚SBS改性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厚SBS改性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兼调平),详见施工图设计。(二)桥梁涵洞:本项目内无新建桥梁及涵洞。(三)质量要求: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四)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五)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①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③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2.技术负责人:①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路桥、公路路桥、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与桥隧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职称。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余同】(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③拟派出项目总工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六)施工要求:1.本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进场前,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用。2.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不能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确认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3.成交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4.成交人必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工程质量技术措施等专项方案,以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七)工期要求:1.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以监理或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日。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2.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八)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项目合同期内不调价。(九)合同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可能存在的投标风险。具体风险范围包含: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原因导致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等变化的,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合同单价(采购文件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调整的除外);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及施工期间安全警示,采取的临时措施;3.施工设备、材料等到达施工现场后,堆放场地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自行保管施工设备、材料,现场产生的垃圾,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预算编制说明另有约定说明的按编制说明内容执行);4.针对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所有措施费用(包括施工便道,临时占地以及抽水台班、基坑支护、材料的二次运输等措施费用等),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预算编制说明另有约定说明的按编制说明内容执行);5.本项目如有停水、停电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设施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工期延误与费用赔付;6.渣土受纳费、排污费、环保费、交通协管费、交通维护费、供电及通信设施等“三杆”加固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确定,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实际施工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7.预制场地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如需办理租用,所产生的租赁费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计入;8.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应协调配合,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若因此引起施工方案的变更而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今后均不予调整合同价款;9.与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及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可能带来的干扰;10.如发生甩项,采购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收益损失;1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地面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和运输。如隐蔽物、电缆、电杆、水沟、地下管涵线缆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其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计入;1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于地下军用光、电缆、地下电力通道、地下高压走廊、地下燃气管道等地下设施的保护措施引起的费用,结算时均不做调整(预算编制说明另有约定说明的按编制说明内容执行);13.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14.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所产生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计入;15.应充分考虑施工可能导致的周边房屋震裂或损坏,因施工措施不当所产生的补偿或加固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补偿。综合以上投标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以上投标风险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及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十)材料和工程设备: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后,成交人应按有关材料检验的规定及频率立即进行自检,并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结果应通知监理人,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十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雨量等级指标:24小时连续降雨量达50mm以上)、台风(台风等级指标:8级及以上)、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2.战争、骚乱、暴动,但纯属成交供应商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5.瘟疫;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十二)暂列金的使用: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采购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对于经采购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成交供应商完成,监理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十三)检测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和监理人组织的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安排。如检测结果出现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要求复检,因此产生的一切整改和复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十四)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十五)收尾要求:工程实施末期,成交供应商对所在合同段收尾的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零星扫尾工程、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完工机械设备的撤场、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等),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根据监理人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从保留金、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任意一款项中扣回,并报省交通运输厅按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十六)环境保护:本项目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十七)其他:1.成交供应商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因决(结)算审计金额调整造成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变化,成交供应商已缴纳而无法退回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临时便道、临时便桥、便民道、便民桥、围堰、涵洞施工抽水等临时设施或辅助工程及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各项临时性措施费、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保持畅通等费用,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计入。3.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每人次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它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4.成交后需重新调整最终谈判金额的投标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提交至代理机构(3份)。(十八)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监理或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日3交货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照合同约定6合同支付方式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其他合同支付方式以此条为准: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④剩余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8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8履约保证金10%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期限:同施工工期。其他商务要求:9、违约责任①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②违反合同约定变更为其他同等资历人员:无论是否经采购人同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可变更为其他同等资历人员,变更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即技术负责人,下同)每人次支付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更换专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应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1万元违约金。若人员因意外伤亡、病亡,变更人员可不支付违约金。若未经允许擅自更换人员,将按对应数额双倍进行违约处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采购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人员每个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0天,并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采购人实行请销假制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人员为重点管理人员,请假均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同意,其他人员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请假超过两天需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成交供应商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采购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或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人请销假制度,或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请假经批准但每个人到岗时间少于20天的,则采购人可按重点管理人员5000元/天·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2000元/天·人次课以违约金。因成交供应商缺岗支付违约金超过合同价款的1%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③无正当理由未能合同条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位的施工,采购人可在监理人或采购人每次发出通知后,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每天1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认为成交供应商已符合加快进度的要求;或者直接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可将本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割让给指定的其它成交供应商,所需费用和一切后果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被割让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参照市场行情由监理人与采购人确定,费用由采购人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如还不足,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追索。④经监理人和采购人检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采购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求成交供应商每处支付人民币5000元~5万元的违约金。⑤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采购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支付人民币5000元~5万元的违约金。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每处或每项支付人民币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上述各项违约金根据实际违约情况,由成交供应商另行向采购人支付,不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处理不代表免除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成交供应商仍应按时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工作,以避免受到再一次或进一步的违约处罚。四、其他事项1、成交人应当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成交人应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及漳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购单位: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因本项目预算超100万元,根据《漳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漳财购〔2021〕2号),工程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需先在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资金分配方可采用6.0系统进行采购,预算一体化资金只可分配至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因此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做为采购人进行采购,项目具体事宜由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作为项目业主与成交人协商实施。4、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