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临湘市水利局2025)



临湘市水利局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临湘市水利局的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5年06月24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C023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1083723-20250612-285

预算金额:668,295.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
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工程,配套管理设施建设等,本项目为其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68,000.00
93.33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45,000.00
87.61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620,000.00
84.66
3
第三成交候选人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568,0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洋 电话:17607121380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企业类型
大型企业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
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工程,配套管理设施建设等,本项目为其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采购需求
90日历日
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国家相关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6680 元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专家评委(主任评委)
万文钊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专家评委
李菁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沈藏龙
自行选定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廖先生
电 话:0730-3799660

2、采购人

名 称:临湘市水利局

地 址:临湘市水利局

联系人:柴龙
电 话:15200252999

邮 编:4143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0730-3799660 13874038064

邮 编:414300
电子邮箱:2574374196@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

品目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临湘市水利局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2: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文钊,李菁,沈藏龙

总成交金额
¥56.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30-3799660

采购单位
临湘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临湘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柴龙:15200252999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其言:1867306225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附件2
监督表.jpg

附件3
磋商文件(忠防6.12).doc

附件4
成交明细.jpg

附件5
报价明细.jpg

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我公司非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家企业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i1:FS.·...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一2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L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采购单位(盖章)临湘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开标日期:2025年06月24日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C023委托代理编号:HNFY-CG-20250031代理机构履职情况食好专家评委履职情况皮话其他异常情况元填表人:沈藏尤采购单位监督人(纪检监察)备注:此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时发放到采购人,由采购人填好并加盖公章后代理机构负责回收,并于发布成交公告时交市财政局采购科存档。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C023委托代理编号:HNFY-CG-20250031采购人:临湘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6第一章磋商公告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湘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C0233、委托代理编号:HNFY-CG-202500314、采购项目预算:668295.00元支持预付款,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工程,配套管理设施建设等,本项目为其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668295.00元668295.00元//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优化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起至2025年06月19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5:00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4日15:00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六、质疑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1)名称:临湘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地址:临湘市水利局(3)联系人:柴龙(4)邮编:414300(5)电话:15200252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地址: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3)联系人:廖先生(4)邮编:414300(5)电话:0730-379966013874038064(6)电子邮箱:2574374196@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1)名 称: 临湘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地 址:临湘市水利局 (3)联系人:柴龙(4)邮 编:414300(5)电 话:15200252999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1)名 称: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地 址: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3)联系人:廖先生 (4)邮 编:414300(5)电 话:0730-3799660 13874038064(6)电子邮箱:2574374196@qq.com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优化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须取得《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取得《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按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同比折算(如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 10 %,则扣除比例为 0.5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分、价格 4 %分,按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同比折算(如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 10 %,分别给予技术 0.4 %分、价格 0.4 %分的加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按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同比折算(如所投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的 10 %,则扣除比例为 0.5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标注出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将该部分产品单独列表且计算该部分产品占总投标报价的比重,否则本项不加分。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 否□是,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期数《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七批)内的,显著标注出清单中所投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磋商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 —2%)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3、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优先采购特别约定企业同时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能选择享受一项优先采购,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从2025年06月12日起至2025年06月19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15:00(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68295.00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临湘市搬运公司院内)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25.2款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岳阳市政府采购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无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咨询(电话:0730-8852901)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李莅财源支行行长13874998873孙永恒客服经理13807300518李建湘客服经理15973018898季芳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1330730281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附页4-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合格标准供应商1参加磋商的人员(符合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可只提供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或三证合一)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4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credit.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6结论供应商有一项资格证明未提交,或不符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或资格证明有重大瑕疵、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的,视为无效资格。附页4-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3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项目预算4响应投标有效期5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6结论附页4-3评标因素和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0分经评审专家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所投标段的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最后磋商报价修正或调整)× 报价权重分。注: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20分供应商在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完成的勘察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20分。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不良行为记录10分供应商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记10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该项扣5分,扣完为止。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即可,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3技术部分50分对项目的理解和把握程度10分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清晰、了解程度深、关键点有准确详细的描述,分析项目的重点,正确设置每个阶段的控制要点,有准确的工作定位和工作目标,重点突出,依据明确的得10分;不满足、有缺漏项、与项目建设不相符的每处扣2分,不合理或不全面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勘察设计技术方案15分投标人勘察设计技术方案科学、技术路线合理、设计深度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得15分,不满足、有缺漏项、与项目建设不相符的每处扣5分,不合理或不全面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15分投标人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应对措施得当,合理化建议科学可行得15分;不满足、有缺漏项、与项目建设不相符的每处扣5分,不合理或不全面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10分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完全满足各阶段的服务要求、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得10分;不满足、有缺漏项、与项目建设不相符的每处扣4分,不合理或不全面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合计100分注: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上述证件正处于换证时期无法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对应评分项不予计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5)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2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组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最终格式采购人可自拟)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__。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__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__。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1.1.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甲方名称、地址临湘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30天。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在工期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所有事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5响应时间90天6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7伴随服务第四章“采购需求”8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9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四章采购需求1.2.第一节服务要求1.基本情况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位于岳阳市临湘市境内,涉及忠防镇、桃林镇、五里牌街道和云湖街道,受益人口1.37万人,是以忠防水库为主水源的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74万亩,现状有效灌溉面积2.43万亩。灌区渠系主要由1条干渠,12条支渠组成,总长度35.8千米2.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规划设计灌溉能力2.74万亩,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0.3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0万亩。工程总投资约为3575.85万元。3.主要建设内容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连续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工程,配套管理设施建设等。三、勘察设计服务内容1、可行性研究:完成可研文本、估算及相关图纸的编制,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协助采购人办理可研批文。2、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文本、概算及相关图纸的编制,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协助采购人办理初设批文。3、工程勘察:完成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测量工作成果及报告文件。四、项目的成果与时间要求1、成果电子文件要求:文本文件采用可编辑的原始(word或ppt或pdf排版文件)格式,图形文件采用dwg、jpg格式,数据库文件采用*.gdb格式。电子版图文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2、纸质文件图件要求:需满足政府汇报及审批要求。3、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可研批复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所需的勘察、测量,提交初步设计成果。6、成果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获得相应批文。六、其他说明及要求1.结算方法1.1付款人:临湘市水利局1.2付款方式:可行性研究通过评审并经相关审批部门出具批复报告后支付可研费用的90%,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并经相关审批部门出具批复报告后支付初步设计及本阶段勘察费的80%,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差旅费、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投标人应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勘察三个阶段进行分项报价,其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1.3.第二节商务要求一、主要商务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可研批复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所需的勘察、测量,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进度和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响应时间实时响应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4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四、服务实施方案附件4-1服务实施方案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报价一览表附件6-1报价一览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7-5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注册号:_注册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日期:年月日(注: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份,不装入投标文件,与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注:1、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份,不装入投标文件,与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法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相应要求提供。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附件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提供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3-4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1)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附件3-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四、服务实施方案附件4-1服务实施方案(服务类适用)供应商根椐内容自行编制,格式不限。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或评分条款分包提供。供应商名称: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6-1报价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盖单位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日期:_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日期:年月日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9.1款或者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本章附7-6《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7-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8-1: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9、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由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提供格式填写,不放入磋商响应文件。湖南富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附表9-最终报价表临湘市忠防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项目最终报价表采购人名称:临湘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日期:2025年06月24日政府采购计划号:临财采计[2025]C023采购代理编号:HNFY-CG-20250031投标人名称:中式大供对集因有限公司工程总报价(小写):5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材件元整注:后一轮报价只允许作价格调整,不允许调整第一次报价表中其他内容。后一轮报价可在第一次报价的总价基础上进行整体比例向下调整(报价表中的所有单价、合价均按该比例调整)投标人名称(盖章):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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