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建设 冷库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

二、项目名称: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巨大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百花新村第27幢A1单元14层1401室
1,566,600.00元
87.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
货物类(陕西巨大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冷库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00(批)
1,566,600.00
1,566,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星(采购人代表)、樊满良、李新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
2.1233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彬州市新民镇建设西路1号
联系方式:029-3486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
联系方式:029-8987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双艳 王茹
电话:029-89871668

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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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pdf

附件:品牌及型号.pdf

二次报价一览表.jpg

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项目编码:SSJY-CG(H)-202502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巨大制冷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5666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冷库设备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00批1,566,600.001,566,600.00-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聚氨酯冷库板、冷库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陕西汇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0人,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I小型企业;2.压缩机组、冷冻机油、温度控制电柜,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欧菲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2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322.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冷凝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扬州瑞斯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1246万元,资产总额为18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冷风机,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陕西华航冷气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56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阀门管件,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河南省新丰氨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第187页6,地面挤塑板,属于工业;制造商为西安晓成建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7.水电动发,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陕西雅尔特阀门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膨胀阀、电磁阀、截止阀供液和回气,钢管及铜管弯头直接,三通等管件、干燥过滤器、连接管道、钢管及铜管弯头直接,三通等管件,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3人,营业收入为29975万元,资产总额为2384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9.风幕机,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佛山贝澳乐电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0.冷媒,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加湿系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河南中硕电气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2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2.水泵,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上海人民水泵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150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i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巨大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15日第188页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合同协议书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项目名称: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67,7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567,7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567,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冷库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567,700.001,567,7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第1页(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第2页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2、注意事项:(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地址:彬州市新民镇建设西路1号联系方式:029-34861027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第3页名称: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联系方式:029-89871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双艳王茹电话:029-89871668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2日第4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地址:彬州市新民镇建设西路1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3486102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联系人:张双艳王茹电话:029-898716683项目名称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4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5采购内容冷库设备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6采购预算1567700.00元7最高限价1567700.00元8交货期及实施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10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1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否12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3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4:30(北京时间)2.磋商时间:2025年07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4点3.磋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15磋商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16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数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采用U盘)。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和电子版文件,用单独的封袋分别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字样,封袋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方式装订和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18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2025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1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9供应商资格要求(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时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备查。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评审中的任何时间,磋商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备注:(1)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2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22招标代理服务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2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3知识产权供应商应对所供服务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向采购人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2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25履约验收是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是,验收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支付,费用标准按成交金额的5‰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否。26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27响应文件和证明资料签字、盖章要求1.按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和盖章;2.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8其他1.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项目属性:货物。第8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A、总则1、资金来源本次竞争性磋商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2、名词解释2.1、采购人: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2.2、监督机构:彬州市财政局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7、书面形式: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3、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合格的供应商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4.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磋商无效。4.5、供应商必须在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第9页4.6、联合体磋商:(1)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合格的货物(产品)和服务5.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5.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保证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B、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合同协议书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10页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3、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汇总后统一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收到后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文件。8.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5、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8.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中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情况,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某个或多个条款依我国法律、法规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该无效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亦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性和可执行性。9、备选磋商方案本项目不得提供备选方案。C、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10.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参考给定格式编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扩展,但不得随意删减格式要求内容。第11页10.2、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11.1、语言采购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11.2、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包含磋商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磋商方案、偏离表、供应商承诺书、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其他资料等内容。12.2、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包号”,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3.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承诺及价格。13.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4、磋商报价14.1、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项目的货物价格、货物运达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检测验收费、其他(含人工费、向税务部门交纳的各项税费等)等至交付采购人使用的一切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14.2、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项目概况、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后自主报价。14.3、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14.4、磋商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14.5、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第12页14.6、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若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7、本次磋商采取二次报价,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在磋商供应商初审合格后,第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通过初审的各供应商单位与磋商小组进行背靠背磋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14.8、供应商在二次报价后,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报价根据磋商二次总报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降。14.9、磋商后所确定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14.10、第一次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磋商程序。14.11、本项目不公开任何一次报价。15、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文件处理。16、保证金16.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16.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1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18.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需盖章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2份),正、副本须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各第13页自装订成册。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但签字盖章处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含PDF格式和WORD格式,采用PDF格式的,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采用U盘刻录。18.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8.6、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19、踏勘和磋商预备会19.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19.2、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磋商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代理机构。D、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2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内。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袋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20.2、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2025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20.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所有密封袋/箱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等字样。20.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概不负责。20.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处。20.6、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第14页任何责任。20.7、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1、磋商截止时间21.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统一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送达“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递交地址。21.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3、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将被拒绝接收。21.4、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供应商在递交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供应商已撤回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版)。22.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E、磋商及评审23、磋商大会23.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23.2、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磋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参加。23.3、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磋商结果。23.4、磋商大会程序:(1)宣布磋商大会现场纪律。(2)公布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名称。(3)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3.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24、评审程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第15页25、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25.2、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25.3、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25.5、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出现下列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3)监标人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需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资格审查结束后,监标人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应予以废标。25.7、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16页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若供应商在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25.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5.9、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1)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为准;(2)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6)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7)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同意后,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5.10、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11、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第17页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2、综合评分法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6.3、磋商小组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6.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8、评审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人。29、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29.1、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9.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5)参与磋商结果报告的起草;第18页(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29.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9.4、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收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9.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0、磋商小组的职能:30.1、对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30.2、与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的实施方案、磋商报价、同类业绩、履约能力等进行磋商;30.3、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30.4、排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30.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31、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31.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1.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1.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31.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1.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31.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31.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F、确定中标32、成交程序32.1、磋商小组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标排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人,作为磋商结果。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标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3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32.3、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第19页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32.4、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2.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33、成交通知33.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采购合同的签订3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3、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备案。35、合同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6、转包与分包36.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36.2、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本项目“主体和关键性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36.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第20页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G、招标代理服务费37、招标代理服务费37.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37.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7.3、缴费账户单位名称: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105017558000000041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徐家湾支行H、其它38、磋商开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8.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8.4、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3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的情形:39.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9.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第十八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40、磋商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40.1、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40.2、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0.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结果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1、评审现场人员的保密责任第21页41.1、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小组名单负有保密责任。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41.2、评审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前,磋商小组、采购人及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向与评审无关的单位和人员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它信息。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巨大的,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3、合同履行及验收43.1、履约保证金缴纳43.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43.2、履约验收的费用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43.3、采购人按《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等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合同款项。44、特殊情况的处理44.1、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4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3、核心产品为:聚氨酯冷库板、压缩机组、冷凝器、冷风机。44.4、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45、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45.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第22页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代理合同》,针对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技术或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45.2、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受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下地址: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9-89871668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6楼11603室(2)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范本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第23页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6)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5.3、投诉(1)质疑人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投诉书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投诉书范本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45.4、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46、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规定,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第24页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成交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需求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了解。第25页第四章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磋商价格: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2)技术参数: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3)实施方案: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4)质量保证: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5)应急方案: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6)培训方案: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7)售后服务: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8)业绩:见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3、评审程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3.1、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将依据本章附件1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本章附件2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第26页(1)在评审期间,根据磋商小组的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3.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获取采购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不符;(2)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资质、虚假证明、虚假应答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4)响应文件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5)在政府采购或其他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6)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7)磋商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8)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第27页(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投标;(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得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综合评审: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下列《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6、评审内容、原则及标准(满分100分)6.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2、评审过程的保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单位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6.3、评审原则和办法:(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顺序推荐成交候选单位。(2)磋商小组各专家独立评分,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比较技术指标得分,此技术得分高者排在前。(3)专家评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时,该专家的该项评分作废,不计入汇总;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待磋商小组确定后,再行评定。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28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7.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7.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第29页清单中的产品。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7.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7.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政策性扣减8.1、小微企业依照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8.2、支持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第30页8.3、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但应满足下列条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5、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1)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8.6、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第31页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1资格评标标准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第32页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时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可不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原件备查。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且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原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第33页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2.1.2符合性审查表与项目的一致性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第三部分分项报价表第四部分磋商方案第五部分偏离表第六部分供应商承诺书第七部分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第八部分其他资料响应文件份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签章签章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无遗漏。语言和计量单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交货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货币单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3)未超出最高限价(4)符合《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的填表要求响应程度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4页附件3:〖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评分因素权值(%)评价要素价格3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优惠政策。技术参数20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基本分20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测试报告等相关技术支持性资料,未提供则按负偏离处理;若佐证材料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时视为负偏离。实施方案15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符合文件要求,内容详尽,有针对性且有利于项目实施,得(10-15]分;方案基本完整,有相对的可操作性,内容合理,得(5-10]分;内容一般,有待完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101、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使用、技术保障方面的承诺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提供的相关承诺、保证措施完善、详细,可行性高,得(3-5]分;承诺、保证措施较为完善,有相对的可操作性,得(1-3]分;承诺、保证措施较差,不完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进行评审。资料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个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资料扣0.5分,扣完为止。应急方案5针对本项目提供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候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提供具体响应措施。措施方案详细、完整,且响应时间满足采购文件,得(3-5]分;措施方案基本完整,内容一般,得(1-3]分;措施方案较差,承诺简单,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5针对本项目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课程计划表,列出每种培训的地点和时间,培训内容应包括所提供产品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进行评审。培训方案明确,方案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5]分;方案基本完整,响应较全面,有相应针对性,得(1-3]分;方案内容较差,响应有缺项,与实际需求不符,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9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具有建全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售后人员;承诺维修服务具体时限与优惠措施;备品备件提供情况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充实详细且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9]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响应较全面,有相应针对性,得(3-6];方案内容较差,响应有缺项,与实际需求不符,得(0-3];未提供不得分。业绩6具有2022年至今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应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页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第36页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温度要求:±5℃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一库体保温及冷库门部分1聚氨酯冷库板1.120mm聚氨酯,双面彩钢厚约0.426mm,约38公斤容重;2.彩钢板负差-0.03mm,投料密度38KG正负2KG;3.12cm厚B1及阻燃;4.定制。36382结构辅材1.吊顶、承重、拉丝结构(角铁、蘑菇头、丝杆、钢绳、固定件等)2.钢丝绳φ8,L50角码:约15cm*12蘑菇头3.国标36383地面挤塑板地面双层5cm厚挤塑板错层铺设,带上下塑料隔膜12804冷库门1.平移式冷库门:1/8*2.8米2.门板厚度10cm3.定制套85风幕机1.约1.8米轴流式2.电机功率约0.85KW3.国标8二制冷设备及系统部分1压缩机组1.ADL3-50H,150P螺杆并联机组电压380V2.工况-10/35℃,制冷剂R22,制冷量:约315.9kw,功率:约96.6kw,制冷剂约3200kg3.国标12冷凝器1.蒸发式冷凝器散热量约1500KW2.排风扇2台,每台功率约4KW;水泵功率约5.5KW,流量约140m³/h,进气管DN89,出液管DN76,补水管DN32,溢流管DN80*2,排水管DN40。3.国标13冷风机1.吊顶式冷风机,DD-350水化霜风筒型风机2.四个约1.5KW电机带风筒,制冷约65.5KW,制冷剂R22。3.国标64冷风机1.吊顶式冷风机,DD-450水化霜风筒型风机2.四个约1.5KW风筒带电机,制冷量约84.2KW,制冷剂R223.国标25风机吊架1.自制2.国标L506膨胀阀18冷顿,接口22和28,国标7电磁阀22接口,国标8截止阀供液和回气,风机后用直径约22,直径42,国标9干燥过滤器22接口,国标10连接管道磷化无缝钢管φ57--φ159壁厚约3mm11连接管道紫铜管φ6-38国标12钢管及铜管弯头直接,三通等管件国标13冷媒R22,国标瓶3014冷冻机油150LB螺杆压缩机专用国标桶5三电器控制部分4温度控制电柜微电脑控制器(液晶显示、多种保护)具有过载,缺线,高压,低压,过热等保护功能24电缆电线国标线管、线槽、附件24桥架铁制桥架,约100*100mm国标2四化霜水及冷却水系统4水泵约2.2KW,扬程约19米台24水管道UPVC110、UPVC65国标24阀门管件DN38-DN189钢制管件,DN22-DN28铜管件国标24水电动发DN50国标只65加湿系统耗水量约12KG,功率约3600W,电压约220V国标五安装及运输费4库板库门部分安装费含人工费、机械费24制冷设备及系统安装费含人工费、机械费24库板及设备运输费1.吊顶式冷风机,DD-450水化霜风筒型风机2.四个约1.5KW风筒带电机,制冷量约84.2KW,制冷剂R223.国标22、商务要求2.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合格。2.2、质量保证(1)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配件必须保证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国第38页家环保和节能的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应全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货物主流设备的标准配置配备或以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供货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所提供技术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确保达到最佳使用要求。(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1)成交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期限,将按违约终止合同。(2)成交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2.5、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产品价格、货物运达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输费、保险费等)、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检测验收及其它费用等一切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2)合同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工作量变化等其它因素的影响。2.6、款项结算(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库板发货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制冷、设备及材料发货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25%;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3%;一年后设备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不计息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2)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发票直开采购人。(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7、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到货后,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规格、产品构件材质等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2)所验产品的指标通过验收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发现采购人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3)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性能,成交供应第39页商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4)货物运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5)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成交供应商填写验收单,并向采购人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6)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2.8、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配备多名维护人员,并提供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服务热线),随时解答各种疑问。(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消耗品除外)。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修。货物发生故障,在接到用户货物故障通知后,应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如属于三包产品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对于存在短少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负责调换、重新制作或补齐。(5)质保期内免收全部维修费用,终身维护保养。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质保期满后如出现此类问题亦应负责。(6)成交供应商应承诺的质保期、维保期的售后服务条款(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维修措施及时限、维护响应计划等方面),未提供任何质保期、维保期的售后服务条款或提供的内容不实的以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待;成交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2.9、培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安装和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使用及维护培训,直到操作人员掌握并熟练设备操作系统。第40页第六章合同协议书(合同模板仅供参考,除实质性内容外,其他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为保证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期合计(元)小写:大写:2、合同价款2.1、合同总价:2.2、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产品价格、货物运达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输费、保险费等)、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检测验收及其它费用等一切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2.3、合同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工作量变化等其它因素的影响。3、款项结算3.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库板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制冷、设备及材料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5%;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3%;一年后设备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不计息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3.2、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发票直开甲方。3.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4、交货条件4.1、交货地点:第41页4.2、交货期:5、包装运输5.1、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乙方对本次采购的产品进行包装。5.2、乙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货物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5.3、所有货物在运输、搬运、调试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甲方修复或更新。6、质量保证6.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6.2、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配件必须保证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国家环保和节能的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应全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乙方须按采购货物主流设备的标准配置配备或以甲方的补充要求为准,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2、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供货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所提供技术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确保达到最佳使用要求。6.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7、售后服务7.1、乙方应为甲方配备多名维护人员,并提供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服务热线),随时解答各种疑问。7.2、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消耗品除外)。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修。货物发生故障,在接到用户货物故障通知后,应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7.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如属于三包产品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7.4、对于存在短少的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负责调换、重新制作或补齐。7.5、质保期内免收全部维修费用,终身维护保养。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质保期满后如出现此类问题亦应负责。7.6、乙方应承诺的质保期、维保期的售后服务条款(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第42页间、响应方式、维修措施及时限、维护响应计划等方面),未提供任何质保期、维保期的售后服务条款或提供的内容不实的以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待;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8、验收8.1、到货验收:货物到货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规格、产品构件材质等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8.2、所验产品的指标通过验收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8.3、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性能,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8.4、货物运行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8.5、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8.6、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9、权利与义务9.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货的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能够通过国家验收。(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所采购项目内容的预验收工作以及正式验收工作。(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进行免责。(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5)协调乙方供货时与其他单位的关系。(6)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的同时,甲方有权利与评审报告中排名第二的乙方签订新的供货合同。(7)因乙方原因供货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被第三方要求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9.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供货,并保证产品质量。(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预验收、正式竣工验收工作,并确保所供货物符合本项目国家现行标准。第43页(3)乙方产品进场时应充分了解甲方的现场各项管理标准文件,并在进场后全面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等。(4)按甲方指定地点将货物码放整齐,及时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保持现场整洁。(5)在货物验收时,向买方提供《货物合格证》、《货物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6)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全部由乙方协调办理,且支付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办理其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7)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当免费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10、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争议的解决11.1、因货物(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1.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11.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份,备案份。12.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12.4、生效时间:年月日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地址: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44页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是磋商供应商的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逐一做出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注:非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本次磋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涉及到法人签字盖章的部分均可由负责人签字盖章,授权书格式参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第45页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时间:第46页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第三部分分项报价表第四部分磋商方案第五部分偏离表第六部分供应商承诺书第七部分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第八部分其他资料第47页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第一次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3、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书贰份。4、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5、投标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最低磋商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7、我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8、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印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48页附件:品牌及型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一库体保温及冷库门部分1聚氨酯冷库板1.120mm聚氨酯,双面彩钢厚度0.426,38公斤容重2.负差-0.03MM,投料密度38KG正负2KG3.12CM厚B1级阻燃汇通陕西汇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36382结构辅材1.吊顶、承重、拉丝结构(角铁、蘑菇头、丝杆、钢绳、固定件等)2.钢丝绳φ8,L50角码:15CM*12蘑菇头国标/36383地面挤塑板1.地面双层5CM厚挤塑板错层铺设,带上下塑料隔膜晓成西安晓成建材有限公司12804冷库门1.平移式冷库门:1/8*2.8米2.门板厚度10CM汇通陕西汇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套5风幕机FM-125-18贝澳乐佛山贝澳乐电器有限公司二制冷设备及系统部分1压缩机组OBBL3-150M上海汉钟山东欧菲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冷凝器YFL-S_1500瑞斯德扬州瑞斯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3冷风机DD-350华航陕西华航冷气有限公司64冷风机DD-450华航陕西华航冷气有限公司25风机吊架/自制/套6膨胀阀1.18冷顿,接口22和28鸿森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7电磁阀1.22接口鸿森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8截止阀供液和回气,风机后用1.直径22,直径42鸿森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附件:品牌及型号9干燥过滤器1.22接口鸿森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个810连接管道1.磷化无缝钢管φ57--φ1592.壁厚3mm凤宝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11连接管道1.紫铜管2.φ6-38鸿森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12钢管及铜管弯头直接,三通等管件DN20-DN125鸿森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13冷媒R22东岳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瓶3014冷冻机油POE欧菲特山东欧菲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桶5三电器控制部分1温度控制电柜OFTD欧菲特山东欧菲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套2电缆电线YJV2.5*3+1希飞陕西希飞电缆有限公司3桥架10*100天大西安天大桥架有限公司四化霜水及冷却水系统1水泵QY40-12QY25-17人民上海人民水泵有限公司台22水管道PVC110兰德陕西兰德塑胶有限公司3阀门管件DN50新丰河南省新丰氨阀有限公司4水电动发DN50雅尔特陕西雅尔特阀门设备有限公司只65加湿系统10KG/H;中硕河南中硕电气有限公司套8彬州市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新民镇东沟村农业示范园冷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表项目编号:SSJY-CG(H)-2025023磋商时间:2025年07月15日14时30分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备注7西巨大和的程有1566600.0211TTT小写:¥元41566660.09n交江,丰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网。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日期:2025、7、15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冷库建设 冷库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