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关辅警警服被装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2025)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5-H-0601)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5-H-0601)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一、项目编号:SXGC2025-H-06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津纺服饰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北草坝金坪路4号
91120106086588000Q
18722067232
79.935395
83.72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津纺服饰有限公司
79.935395
83.72

2
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68.75912
83.61

3
安徽蓝剑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68.532392
83.43

4
天津国鹰标志服饰有限公司
76.12929
83.01

5
山东升阳服饰有限公司
73.321991
78.67

6
山东启蒙标志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77.57448
76.79

7
天津斯卡地尔服装有限公司
81.5017
76.66

8
运城市威派服饰有限公司
72.90984
76.49

9
盛世普安服饰有限公司
83.251117
74.1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货物类
辅警 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
津纺
量体裁衣
1544
0.0236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息来丽,刘伟,肖荣武,陈凤文,田桂芳
采购人代表:苏纪,刘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99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27204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022-86439786/13034345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昱,李志宇

电 话:022-8643978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终稿-发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其他附件文件:
中标明细.pdf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XGC2025-H-0601)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6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二)项目编号:SXGC2025-H-0601二、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1辅警 夏执勤服(文职)件15442辅警 夏执勤服(勤务)件1583辅警 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套15444辅警 春秋执勤服(勤务)件1585辅警 长袖制式衬衣(文职)件7726辅警 长袖制式衬衣(勤务)件797辅警 单裤(文职)条7728辅警 单裤(勤务)条799辅警 帽徽(金属)个170210辅警 领花(金属)个170211辅警 胸徽(金属)个85112辅警 号牌(金属)个85113辅警 领带条85114辅警 布面执勤帽/作训帽顶85115辅警 硬式肩章副85116辅警 软式肩章副170217辅警 套式肩章副85118辅警 丝织帽徽枚85119辅警 臂章个85120辅警 胸徽(丝织)枚170221辅警 号牌(丝织)枚255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项目预算:85.9489万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标准,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5.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7000元;计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2)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302.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303.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康佳良,李昱,李志宇2.联系方式:022-86439786/13034345403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老师,022-27204628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439786/13034345403(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300384电子邮箱:SXGC2018@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帐号:0302017109300334767(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三、《“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主料费、辅料费、制作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1或2个专业的量体队伍,按需求实地进行量体,并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量体号码清单,清单应注明净身尺寸和成衣尺寸。2.采购物品发放后出现质量问题和穿着不适体的应负责包换、包退、包修,提供一年免费上门调换期。3.对不合格的警服执勤服提供7*24小时调换、维修服务,应急供货6-8小时内送达。(三)交货要求1.交货期: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制作货到各单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及其分局、所、队,具体地址、联系人由采购人提供(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四)付款方式货物交收完毕,产品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2.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领取,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验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对每一项技术、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并按照***交收验收规划,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须于2025年7月17日9:30前递交所投产品样品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每件样品明显处粘贴样品标签(样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样品名称)。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1、样品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1辅警 夏执勤服(文职)1件2辅警 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1套3辅警 长袖制式衬衣(文职)1件2、未递交样品的,该项样品评价分得0分。3、样品处置:(1)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由采购人负责封存,其余供应商的样品请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样品视为放弃样品,由代理机构统一销毁。(2)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4、样品评审,不作为判定投标人无效投标的依据。(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3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0分第二部分 客观分(18分)分值1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2分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分其他:0分2分2投标人认证评价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1份证书得2分,最多6分6分3投标人实施能力评价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二)上述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上述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印章)。1个业绩2分,最多6分。6分4投标人承诺评价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时间要求”、“付款方式要求”、“项目需求书”的:4分,其他0分。4分第三部分 主观分(52分)分值1▲辅警 夏执勤服(文职)样品评价样品无瑕疵:10分;样品存在1处瑕疵扣2分,最低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样品款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材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领子面里不平服,领窝不圆顺,领角反翘;前身胸部不挺括,里、面、衬不服帖;口袋左右袋高低、前后不对称,袋盖服帖反翘;后身背部不平服顺直,不贴身但上吊,后领窝起臃;肩部不饱满,肩缝不顺直但后甩,肩袢不端正,左右不对称;绱袖不圆顺,吃势不均匀,两袖前后、长短不一致;卡夫不平直,有斜皱,有吃纵,卡夫袢不平展、不端正;刺绣标志位置不准确,图案不完整、不端正,针脚不整齐,针迹疏密不均匀,有露底。)10分2▲辅警 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样品评价样品无瑕疵:10分;样品存在1处瑕疵扣2分,最低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款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材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线迹不规整,松紧不适宜,明线距边宽窄不一致,有抽皱;领子面里不平服,领窝不圆顺,领角反翘;止口不顺直不平挺、左右两边卡夫不方正,拉链不平服、起翘;前身胸部不挺括,里、面、衬不服帖;口袋左右袋高低、前后不对称,袋盖服帖反翘;后身背部不平服不顺直,贴身上吊,后领窝起臃;肩部不饱满,肩缝不顺直后甩,肩袢不端正,左右不对称;绱袖不圆顺,吃势不均匀,两袖前后、长短不一致;卡夫不平直,有斜皱,有吃纵,卡夫袢不平展、不端正;裤腰面、衬、里不平服,成型不挺括、不规整,腰口不平服不顺直有抽皱;臀部定型不充分、外形不圆顺、不对称、不丰满;裆缝不顺直、熨烫不平实;裤腿烫迹线不顺直不平挺、长短不一致、左右不对称,有开步;脚口熨烫不平实,不顺直、不平齐,有起吊;刺绣标志位置不准确,图案不完整、不端正,针脚不整齐,针迹疏密不均匀,有露底。存在刺激性气味)10分3▲辅警 长袖制式衬衣(文职)样品无瑕疵:10分;样品存在1处瑕疵扣2分,最低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领子领面不平服,面里松紧不适宜,有反翘、起泡、渗胶,领型左右不一致,折叠不端正、不平挺;胸袋位置高低不准确,不平服,不端正,纱向不顺直,左右不对称;袖子吃势不均匀、不圆顺,左右袖长短不一致;袖头不平整、歪斜,左右圆头不对称,袖开衩长短不一致;底边宽窄不一致、不平整、有斜绺;刺绣标志刺绣位置不准确,图案不完整、不端正、针脚不整齐,针迹疏密不均匀,有露底)10分4项目进度安排评价至少包含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按时限完成的保障措施、进度落后时的挽回措施等进度安排合理、进度计划详细、可操作性强,能满足交货期要求,无瑕疵:11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1分5售后服务方案评价应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瑕疵:11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1分合 计100分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500万-1000万0.8%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二)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为:022-86439786;电子邮件:SXGC2018@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三)其他1.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2.评标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证明材料类、资质证照证书类的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完成详细的应答文件。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5.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6.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7.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程序。8.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2025年市局辅警被装保障工作,购置辅警警服装具1批。2、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辅警 夏执勤服(文职)★1、按照辅警服装文职夏执勤服《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夏执勤服(文职)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件15442辅警 夏执勤服(勤务)★1、按照辅警服装勤务夏执勤服《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夏执勤服(勤务)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件1583▲辅警 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1、按照辅警服装文职春秋执勤服《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套15444辅警 春秋执勤服(勤务)★1、按照辅警服装春秋作训服/勤务春秋执勤服《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春秋执勤服(勤务)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件1585▲辅警 长袖制式衬衣(文职)★1、按照辅警服装文职长袖制式衬衣《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长袖制式衬衣(文职)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件7726辅警 长袖制式衬衣(勤务)★1、按照辅警服装勤务长袖制式衬衣《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长袖制式衬衣(勤务)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件797辅警 单裤(文职)★1、按照辅警服装文职单裤《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单裤(文职)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条7728辅警 单裤(勤务)★1、按照辅警服装勤务单裤《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单裤(勤务)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条799辅警 帽徽(金属)★1、按照辅警服饰金属帽徽《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帽徽(金属)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个170210辅警 领花(金属)★1、按照辅警服饰金属领花《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领花(金属)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个170211辅警 胸徽(金属)★1、按照辅警服饰金属胸徽《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胸徽(金属)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个85112辅警 号牌(金属)★1、按照辅警服饰金属号牌《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号牌(金属)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个85113辅警 领带★1、按照辅警服饰领带《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领带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条85114辅警 布面执勤帽/作训帽★1、按照辅警帽布面作训帽《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布面执勤帽/作训帽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顶85115辅警 硬式肩章★1、按照辅警服饰硬式肩章《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硬式肩章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副85116辅警 软式肩章★1、按照辅警服饰 软式肩章《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软式肩章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副170217辅警 套式肩章★1、按照辅警服饰套式肩章《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套式肩章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副85118辅警 丝织帽徽★1、按照辅警服饰 丝织帽徽《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丝织帽徽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枚85119辅警 臂章★1、按照辅警服饰 臂章《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臂章生产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个85120辅警 胸徽(丝织)★1、按照辅警服饰 丝织胸徽《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 胸徽(丝织)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枚170221辅警 号牌(丝织)★1、按照辅警服饰 丝织号牌《GA XXXX-XXX》(试用稿)技术标准中号牌(丝织)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辅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枚2553注:1、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1.4条款执行。2、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一、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4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5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5.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需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1.4条款执行。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11.2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3.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14.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4.4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5.投标报价15.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5.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5.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7.技术投标文件17.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7.3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投标保证金18.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8.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3)对于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无息返还,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18.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20.3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版本,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0.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20.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20.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1.2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见下图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文件1份21.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2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和第2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4.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五、开标和评标25.开标25.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2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6.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6.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7.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7.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7.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7.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开标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10)围标或陪标的;(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3)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14)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1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7.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28.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8.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9.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0.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0.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1.其他注意事项31.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1.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1.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1.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32.中标供应商的产生32.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2.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33.中标通知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履约保证金35.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5.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6.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合同分包37.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7.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投标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第一包,¥元(人民币),大写。第二包,¥元(人民币),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包号包名称品牌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12…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项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注: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2.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交货要求(四)付款方式(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序号采购项名称条款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码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投标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背面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附件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书面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保修期内2保修期后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保修期内2保修期后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金额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元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金额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元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2. 所投货物中无大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元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中小企业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标的技术文件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主要技术指标管理及售后服务方面123…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3若制造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日期:20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中标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若制造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4: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附件15: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方案等附件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勿无(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5年天津市公安局局机关辅警警服被装购置项目(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_▲辅警夏执勤服(文职)、辅警夏执勤服(勤务)、▲辅警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辅警春秋执勤服天油辅警长袖制式衬衣(文职)、辅警长袖制式衬衣(勤务)、辅警单裤(文职、车辅警单裤(勤务)(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请填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津纺服饰有限公司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_523.87_万元,资产总额为685.45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辅警帽徽(金属)、辅警领花(金属)、辅警胸徽(金属)、辅警号牌(金属)、辅警领带、辅警硬式肩章、辅警软式肩章、辅警套式肩章、辅警丝织帽徽、辅警臂章、辅警胸徽(丝织)、辅警号牌(丝织)(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爱尔达实业有限公司(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78人,营业收入为11,950.566_万元,资产总额为39,998.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辅警布面执勤帽/作训帽(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请填129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天津市红桥区北洋衣蛆厂(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3万元,资产总额为435.6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根据325.5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侬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天津津纺服饰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17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0中标明细单位:元项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1▲辅警夏执勤服(文职)津纺量体裁衣8815441358722辅警夏执勤服(勤务)津纺量体裁衣91158143783▲辅警春秋执勤服(文职、含裤子)津纺量体裁衣2361544套3643844辅警春秋执勤服(勤务)津纺量体裁衣266158420285▲辅警长袖制式衬衣(文职)津纺量体裁衣93772717966辅警长袖制式衬衣(勤务)津纺量体裁衣1127988487辅警单裤(文职)津纺量体裁衣81772625328辅警单裤(勤务)津纺量体裁衣1137989279辅警帽徽(金属)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4.8517028254.710辅警领花(金属)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41702680811辅警胸徽(金属)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3.658513106.1512辅警号牌(金属)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3.758513191.2513辅警领带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14.585112339.514辅警布面执勤帽/作训帽北洋54-6225851顶2127515辅警硬式肩章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11.658519914.1516辅警软式肩章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7.1170212084.217辅警套式肩章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4.18513489.118辅警丝织帽徽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1.48511191.419辅警臂章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2851170220辅警胸徽(丝织)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1.717022893.421辅警号牌(丝织)爱尔达按采购人要求1.72553434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关辅警警服被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