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中标结果公示(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099-GXYD
二、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93245.12(元)
广西正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河南路2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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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修建排污管道DN300管908米,DN200管181米,联通各家各户排污水管,同时修建污水集中处理站2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期为120日历天。
韦崇磊
桂2451617610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旭明(自行抽取),岑李静(自行抽取),王正扬(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计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32.4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或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67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48号       
联系方式:0778-5812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71号      
联系方式:0778-22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筱茜
电 话:0778-2271915

附件信息: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2、竞争性磋商文件.zip781.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099-GXYD采购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一鼎项目咨甸有限公日期:2025年07月02日1.1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0第二卷80第六章图纸80第三卷8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1第四卷82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822.第一卷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099-GXYD)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099-GXYD;采购计划文号:DHZC2025-C2-00676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陆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叁角柒分(¥696265.37)最高限价:陆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叁角柒分(¥696265.37)采购需求:修建排污管道DN300管908米,DN200管181米,联通各家各户排污水管,同时修建污水集中处理站2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上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逾期下载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模块获取的采购文件制作,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或详见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附件《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代理机构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供应商通过邮件传输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5)请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认真填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电子备份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传输递交、无法正常谈判(磋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电子备份文件为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上传投标文件时自动生成的备份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监督管理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8-58276603.1.7.项目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Fxt6OekS6Xltoa1sBbc2sQ==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48号项目联系人:韦元湖联系方式:0778-58121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71号联系方式:0778-22719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筱茜电话:0778-2271915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2日4.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48号联系人:韦元湖电话:0778-5812129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71号联系人:覃筱茜电话:0778-2271915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099-GXYD1.1.5建设地点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1.2.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1.3.2要求工期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资质条件:竞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注:本项目属于建筑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请在响应文件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格式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格式)财务要求: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要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财务状况报告等证明材料;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业绩要求:无。 诚信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人。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内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竞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1(10)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竞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3日前。竞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竞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顺延。2.2.2竞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网站发布。2.2.3竞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竞标人已收到该澄清。竞标人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3.1.1构成竞标文件的材料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复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单位电子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竞标文件时提供)或者竞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竞标文件时提供);(2)竞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3)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5)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内连续3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缴税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材料复印件;(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11)竞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商务标部分:(1)竞标函;(2)竞标报价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3)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信誉实力文件(如有)1.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格式后附);2.在建类似工程一览表(格式后附);3.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格式后附); 4.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1.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要求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 3年。3.3.1竞标有效期60天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进行电子签章。CA 签章上关于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字后扫描编制成 PDF 的格式或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使用 CA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均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4.2.2递交竞标文件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 (CA 认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4.2.3是否退还竞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5.2开标程序采用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随机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6.5.1(3)封存的其它材料/6.6.1成交结果公示的媒介在竞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6.7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如果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如采购人认为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数:3名 7.3.1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转账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成交供应商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采购人以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支付,若采取保函形式的,应为独立的见索即付式保函。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如提交的是保函且保函期限无法一次性覆盖至约定期限,则在履约保函到期之日的前一个月,成交供应商应当续开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的价款中相应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作为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成交供应商无违约事项的,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否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无要求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 竞标控制价(采购预算)竞标控制价陆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叁角柒分(¥696265.37)有效报价范围:为竞标总价低于或等于竞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竞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10.3技术标 “暗标”评审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 竞标文件电子版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10.5 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竞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竞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 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除竞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竞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在分析采购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采购。10.7 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竞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竞标人”进行理解。10.8 监督本项目的采购竞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10.9 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竞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补遗或澄清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竞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竞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0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成交人支付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计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0.10.2竞标报价模式本工程为二次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10.10.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请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认真填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电子备份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传输提交、无法正常磋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项目,无需供应商达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6、电子备份文件为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上传响应文件时自动生成的备份文件。7、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9、在确定成交人后,成交单位需在3日内打印盖章二份响应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作为成果文件装订使用。10、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松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八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26号,本建设工程不得使用松木及其包装材料。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竞标人须知正文部分5.1.1总则5.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1.3.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1.4.1.4竞标人资格要求1.4.1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诚信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专职安全员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2“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竞标。1.4.3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停业整顿的;(10)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竞标期间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竞标均无效。5.1.5.1.5费用承担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5.1.6.1.6保密参与采购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5.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1.9.1.9踏勘现场1.9.1竞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竞标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竞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1.10.1.10竞标预备会不召开。5.1.11.1.11分包竞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5.1.12.1.12偏离不允许。5.2.2竞争性磋商文件5.2.1.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竞标控制价;(7)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9)竞标文件格式;(10)“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2.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竞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应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竞标截止时间。2.2.3竞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5.2.3.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竞标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人。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竞标截止时间。2.3.2竞标人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后,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澄清文件确认的相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为使竞标人在编制竞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5.3.3竞标文件5.3.1.3.1竞标文件的组成3.1.1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竞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的,或竞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竞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近年财务状况、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3.2.3.2竞标报价3.2.1竞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1.1本项目竞标提供电子形式工程量清单。严禁竞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构、标段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顺序和序号。竞标人不得对采购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2.1.2竞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竞标文件应符合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2.1.3竞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应从已编制完成的电子文件中选择符合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的相应表格直接编制,不得弄虚作假。3.2.2竞标人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竞标函中的竞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5.3.3.3.3竞标有效期3.3.1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5.3.4.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5.3.5.3.5备选竞标方案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不得递交备选竞标方案。允许竞标人递交备选竞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竞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竞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竞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竞标方案。5.3.6.3.6竞标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竞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法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4.4竞标5.4.1.4.1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5.4.2.4.2竞标文件的递交4.2.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4.2.2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4.2.3供应商进行电子竞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4.2.4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5.4.3.4.3竞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5.5磋商5.5.1.5.1磋商小组5.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一)竞标人或者竞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三)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人员;(四)在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五)与竞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5.1.3磋商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1.4磋商程序1、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供应商通过邮件传输提交电子备份文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竞标无效。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应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有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并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磋商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标。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解密后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后的响应文件可再次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最多三轮),直至磋商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磋商,磋商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最终的应答文件。4、磋商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当磋商条件书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内容不得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形式报价。5、作最终报价时磋商小组将书面告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文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的总价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完全一致除外),不得以总价报价或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因此各供应商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提交最终报价文件,最终报价高于竞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竞标处理。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磋商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8、磋商内容应作记录,并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9、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2评标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竞标文件。5.2.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竞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2.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标准,对商务和技术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3)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视该响应文件为无效。(4)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进入详评的所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5.3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竞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竞标无效。5.5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5.5.2.6成交结果及履约能力5.5.3.6.1成交结果公示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6.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1.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5.5.4.6.2履约能力审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如果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如采购人认为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原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5.6.7合同授予5.6.1.7.1定标方式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6.2.7.2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成交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竞标人。5.6.3.7.3履约保证金7.3.1成交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5.6.4.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竞标有效期内以及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采购项目的成交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或者磋商小组依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成交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的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5.7.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5.7.1.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竞标截止时,竞标人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所有竞标被否决或者部分竞标被否决后,有效竞标不足3个,导致竞标明显缺乏竞争的;(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采购的情形。5.7.2.8.2不再采购重新采购后竞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竞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采购。5.8.9纪律和监督5.8.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竞标人串通竞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竞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竞标人;(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竞标人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竞标人压低或者抬高竞标报价;(4)采购人授意竞标人撤换、修改竞标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竞标人为特定竞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竞标人为谋求特定竞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5.8.2.9.2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标人相互串通竞标:(1)竞标人之间协商竞标报价等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竞标人之间约定成交人;(3)竞标人之间约定部分竞标人放弃竞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标;(5)竞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竞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8)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不同竞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等费用,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5.8.3.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5.8.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5.8.5.9.5投诉质疑竞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5.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9.1.10.1词语定义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2.10.2竞(招)标控制价竞(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采购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向所有竞标人公布。潜在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采购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竞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9.3.10.3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4.10.4竞标文件电子版竞标文件电子版的具体内容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5.10.5知识产权采购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6.10.6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7.10.7同义词语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8.10.8监督本项目采购的监督部门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9.10.9解释权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9.10.10.10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合格制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竞标文件签署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诚信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专职安全员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评审视为不合格竞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竞标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竞标内容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竞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竞标价格竞标总价低于(含等于)采购人公布的竞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竞标条件的相应情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竞标条件的相应情况。其他响应文件无本章附件B否决竞标条件的相应情况。2.2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竞标人,只有通过了符合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分:30分技术分(施工组织设计):66分商务分:4分2.2.2(1)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1、磋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竞标总价低于或等于竞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经磋商小组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竞标人竞标总价。(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及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以竞标人的最终竞标报价为评标价。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最终最低的评标价为磋商基准价。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竞标单位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竞标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终竞标报价。(3)磋商小组认为某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2、报价分评分标准某竞标人的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某竞标人最终竞标报价的评标价)×30分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66分)合格标准: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0~5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得5分,否则此项不得分。其他主要人员(0~5分)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数量充分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得5分。技术负责人没有提供职称证件、四大员中若缺一员或没有提供岗位证书或岗位证书无效该项即为0分。施工组织设计(56分)主要施工方法(满分10分)优(10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已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7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3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差(0分):对项目施工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5分)优(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具体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材料数量完全满足或优于施工材料要求,切实满足施工需要。良(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较详细的组织计划,计划较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材料数量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中(1分):投入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相呼应,选型配置、材料数量基本满足施工材料要求,进场时间基本合理。差(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不呼应,材料计划数量不能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进场时间不合理。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5分)优(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中(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没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没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优(10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完全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7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满足质量要求。中(3分):工程质量技术组织具体措施可行,基本满足质量要求。差(0分):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不可行,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8分)优(8分):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完全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良(5分):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制度较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定针对性,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中(2分):有基本合理的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差(0分):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不合理,采用规范不正确。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8分)优(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完整的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可行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可行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安排合理。中(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的措施基本可行。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基本合理。差(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没有措施。没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没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优(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详细实现现场文件施工目标的承诺。良(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具体、有效。有实现现场文件施工目标的承诺。中(1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合理的文明施工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差(0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没有合理的文明施工措施,采用规范不正确。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满分5分)优(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且措施得力。良(3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案。中(1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工程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案基本可行。差(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对重点、难点有表述,但解决方案不可行。2.2.2(3)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4分)信誉业绩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同类项目(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份得2分,满分4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备注:竞标人的最终报价文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的总价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完全一致除外),不得以总价报价或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竞标人汇总得分竞标人汇总得分=该竞标人的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8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9.1.1评标方法磋商小组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本章2.2条款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但竞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磋商小组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9.2.2评审标准9.2.1.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竞标文件的竞标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2.1.2符合性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2.2.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3.3评标程序9.3.1.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竞标处理。3.1.2竞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标作否决竞标处理:(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竞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标作否决竞标处理。(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9.3.2.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竞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标分+技术标分。3.2.4磋商小组发现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竞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竞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9.3.3.3.3竞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的竞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竞标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磋商小组书面提出、竞标书面答复,否则无效。磋商小组不接受竞标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竞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4对竞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9.3.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磋商小组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10.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10.1.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10.2.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及提交评标报告。10.3.A2评标准备A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磋商小组的组建和分工磋商小组应按照“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主任。磋商小组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磋商小组全体委员进行。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磋商小组主任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10.4.A3初步评审A3.1资格评审磋商小组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A3.2.1供应商竞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采购人公布的采购人公布的竞(招)标控制价(其中分项报价也必须低于或等于相应的竞标控制价)。凡供应商的竞标总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竞(招)标控制价的,该竞标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A3.3判断竞标是否为否决竞标A3.3.1判断供应商的竞标是否为否决竞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3.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竞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竞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3.3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竞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竞标是否为否决竞标。A3.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10.5.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备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A4.2算术错误修正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竞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A4.3详细评审的程序A4.3.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3)汇总评分结果。A4.4判断竞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由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A4.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6汇总评分结果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10.6.A5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A5.1汇总评标结果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评标结果进行汇总。A5.2推荐成交候选人A5.2.1除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根据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2)如果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竞标处理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A5.2.2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供应商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A5.3直接确定成交人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的,磋商小组对有效的供应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人。A5.4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竞标一览表;(5)否决供应商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9)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则为“确定的成交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10.7.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0.8.A7补充条款/。11.附件B否决竞标条件11.1.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竞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竞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11.2.B1否决竞标条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标作否决竞标处理: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竞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在技术标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竞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6不按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B1.7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B1.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B1.9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条的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的;B1.10供应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响应文件的;B1.11供应商没有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的;B1.12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的;B1.13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B1.14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B1.15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采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竞标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16竞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B1.17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竞标时未按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竞标总报价中的;B1.18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B1.19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竞标条款。备注:1、如果工程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磋商小组对判定为否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说明否决竞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竞标情况说明,否决竞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否决竞标条件以及响应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2、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否决竞标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竞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1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碧草村龙诺屯一队、二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099-GXYD发包人(甲方):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乙方):12.1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竞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12.2发包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48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8-5812129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基本银行账号:12.312.3.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文全文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本文略)。12.3.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如果通用合同条款中在专用合同条款引用了,则被引用的通用合同条款部分仍有效。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如有,双方另行协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双方另行协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竞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双方确认的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其他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由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提交文件后7个工作日之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代表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双方确认的建筑红线为边界,公共道路的通道为现有道路施工条件,如果无现有的公用道路的,另外做好施工道路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道路。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7天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至施工场地外边缘即可,其余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及保养等。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1款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提供给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2款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许可,发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提供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4款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发包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移交项目档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竞标时明确;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个月在工地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5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3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条款规定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3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3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本专用条款第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的主体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的2%的履约保证金金交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承包人须按中标价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账户上,待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后,并经网络公示和现场公示无异议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保证金及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全额退还给承包人。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要求监理单位提供报监报建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改正。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待定;职务:待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待定;联系电话:待定;电子信箱:待定;通信地址:待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待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签订合同时约定;(2)签订合同时约定;(3)签订合同时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文)的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相关标准及制度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文)和河池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七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之日起十天内予以确认,如有重大异议必须在收到上述资料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之日起十天内予以确认,如有重大异议必须在收到上述资料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发出开工令后10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由于以下原因之一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顺延:(1)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时间超过4小时。(2)不可抗力。(3)工程师同意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六级以上的地震;(2)十级以上持续3天的大风;(3)暴雨级且降雨量60-100mm以上持续3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38℃以上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0℃以下严寒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大化瑶族自治县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大化瑶族自治县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审定。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照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3期大化瑶族自治县信息价。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④其它:/。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以国家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为准。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为完成工程量的100%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发包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号。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由发包人编制付款申请单。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4条款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4条款相关规定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4条款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伍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发包人按合同价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可转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返还(无息);(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并在质保期满后两周内无息返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合同附件3质量保修期)。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3。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4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六级以上的地震;(2)十级以上持续3天的大风;(3)暴雨级且降雨量60-100mm以上持续3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38℃以上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0℃以下严寒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投保内容: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发包人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垫支,由承包人承担;或承包人在办理开工手续前直接购买);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万元。承包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或投入使用)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18.2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自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投保。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18.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4.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保险条件:/。18.4.2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额不足的补偿由承包人负责;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变更人3天内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施工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