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河流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中标结果公示(大同市云州区水务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02152025CCS00050
二、项目名称: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昇葆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102号中正亲贤们2号楼1单元602室
报价:295400(元)
90.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开展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
开展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且完成所有相关配合工作之日止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大俊,刘雅青(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月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计费方法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43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云州区水务局
地 址:大同市云州区坪邑西街13号
联系方式:0352-8012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田文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桐城金域致和创投大厦1303
联系方式:0352-556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宏亮
电 话:0352-5566688
附件信息:
三条河河湖健康评价磋商文件.docx1.2M
中小企业声明函318.7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项目编号:1402152025CCS000501采购人:大同市云州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田文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7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19第六部分合同原则26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5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2152025CCS00050项目名称: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采购需求:开展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且完成所有相关配合工作之日止。服务地点:大同市云州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2日00时0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同市云州区水务局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坪邑西街13号联系方式:任先生联系电话:0352-80127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田文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前进街1号致和创投大厦13楼1303联系人:刘宏亮联系方式:0352-5566688电子邮件:154542301@qq.com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任先生联系电话:0352-801271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大写:叁拾万元整 小写:¥30万元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如高于本限价的供应商,则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否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见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信用信息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由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标★项为不可缺项,否则否决投标权),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4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报 价 函★4、报价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近3年内类似项目主要业绩;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8、偏离表格式9、服务方案 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标★项为不可缺项,否则否决投标权)5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6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收款单位:山西田文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425 9001 0400 40475行号:103162025900请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如未注明您的汇款无法确认,将可能被财务退回,一切以银行票据为准未按前述要求交纳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额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7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8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政采智贷”融资模式(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1)申请“政采智贷”业务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2)凡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均可向“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上开展“政采智贷”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商务条款。11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1名,经济技术专家2名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1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14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计费方法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3“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项规定。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部分磋商公告。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发布。所有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密切关注采购平台信息,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否则,所发生的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或补充通知,并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和报价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报价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5条。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八部分。9.3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4磋商报价9.4.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本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税金等费用,在采购内容不改变情况下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9.4.3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0.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电子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八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4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7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电子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五、采购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各1人,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5.2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15.3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从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6.响应文件的解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解密指令,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平台进行响应文件解密。17.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7.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7.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缴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确定磋商方案18.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18.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19.磋商19.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3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19.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开标大厅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电子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开标大厅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开标大厅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0.最后报价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解密报价进行记录。20.2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线上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折扣最高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23.磋商保密23.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4.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他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成交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收费标准如下: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成交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7.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七、保密和披露28.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之前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质疑3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答疑会时以电子形式提出。31.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1.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质疑函”格式电子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产品参数、性能等有异议的,但在磋商截止日之前未提出质疑的;(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电子形式提出的;(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7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其他规定3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是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期),如不提供相关证明不予优惠。34、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如涉及)。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4%、价格分4%。(如涉及)如不提供相关证明不予优惠。3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自制相关表格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标明所在页数。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2、采购内容:开展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河流基本情况如下:序号河流编码河流名称河流级别流域面积(km²)省内流域面积(km²)河流长度(km)省内河流长度(km)跨界类型组织实施主体河流评价划分18CC4CB000000L西坪河266.766.72020县内云州区河长办C类19CC44B000000L东紫峰河154.954.91212县内云州区河长办C类20CC44A000000R东浮头河150.350.31717县内云州区河长办C类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且完成所有相关配合工作之日止。4、服务地点:大同市云州区;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审核。二、编制依据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2、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3、国家现行标准及技术规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三、河流健康评价编制原则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设置合理,体现普适性与区域差异性评价方法、程序正确,基础数据来源客观、真实,评价结果准确反映河流健康状况。实用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符合我国的国情水情与河流管理实际,评价成果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流真实健康状况,有效服务于河长制工作,为各级河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流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所需基础数据应易获取、可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开放性,既可以对河流健康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对河湖“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或其中的指标进行单项评价;除必选指标外,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备选指标或自选指标。四、“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意见》提出的六大任务,梳理河流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河流施策,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河流健康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协调。目标任务要与相关规划、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协调,妥善处理好水下与岸上、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目标任务关系,整体推进河流管理保护。五、成果提交1、系统整理调查与监测数据,根据《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及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对河流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计算赋分,评价河流健康状况,并编制健康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核。2、根据《“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及河流健康评价报告,查找问题,剖析“病因”,研究并提出对策,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并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核。第5部分评定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如有)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有效。8“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信用信息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由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公章一致2报价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写,必须符合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5磋商报价有效、首轮和最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同时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6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7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8服务期限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1、采购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提供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投标货物中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三、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排名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确定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第6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工程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将磋商报价、服务方案、商务部分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服务方案标评审。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标。5、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采购人原则上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较低的排名在前。如果第一名放弃中标,则重新招标。7、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8、近三年业绩指从开标截止日向前递推3年;业绩的考核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9、本办法中没有列入的评分项目不得作为评分依据。二、评审内容及标准(一)报价评审(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二)服务方案(60分)评审内容评分标准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20分)有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编制依据;②目标任务③河湖健康评价;④一河一策等内容;以上①、②、③、④项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2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不详细不清晰、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扣2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控制 (10分)项目方案包括不限于①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以上①、②项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不详细不清晰、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扣2分,扣完为止;服务进度控制 (10分)项目方案包括不限于①进度控制目标;②进度控制措施等内容;以上①、②项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不详细不清晰、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扣2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 (10分)项目方案包括不限于①调查和监测成果数据和图片的保密制度、保密措施;②服务过程相关报告、数据、图片等调查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内容;以上①、②项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不详细不清晰、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扣2分,扣完为止。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10分)依据磋商文件的具体内容及实际情况分别配置人员,①各阶段人员调配计划;②岗位职责及分工等内容。以上①、②每详细描述一项得5分,最高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不详细不清晰、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或者完全不符合技术评分标准评分要求时可打0分,对某项打0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注明评审依据或理由,没有依据或理由的评审结果按无效处理。(三)商务部分30分1、供应商业绩(15分)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同类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内(从开标截止日向前递推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签署的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15分。同类项目指:水环境评价类或河湖健康评价类,规模不限。2、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5分)项目团队成员中,每配一名具有环境类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5分,每配一名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或环境类中级技术职称、或水利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件的得3分,每配一名具有环境类或水利类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5分;注:考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如有),人员证件非本单位名称的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或聘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磋商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合同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合同履约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章生效。甲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联系人: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联系人:日期: 年 月 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磋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包装服务和伴随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详见专用条款。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2.10.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2.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磋商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服务方案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提到的文件。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地址:日期:目录一、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商务及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4、报价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近3年内类似项目主要业绩;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8、偏离表格式9、服务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三、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注:以上目录可根据实际内容进行调整和统一编制页码。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账户信息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商务及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3、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完成。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4、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近3年内类似项目主要业绩(近三年指从开标截止日向前递推3年)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质量标准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所有内容须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或漏项,否则此项内容可能记零分。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序号职务姓 名年龄学历职称证书及编号注册证书及编号1234567.....注:后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件名称非单位的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或聘书。8、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评分办法中所列内容。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第八部分相关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大同局文件----同财购【2025]7号大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采智贷3.0”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市直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各供应商: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推进“政采智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市“政采智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政采合同融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途径,更是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增强市-1-附件2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方法。该模式以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为信用背书,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融资不再受授信额度限制,实现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单笔单批融资。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采智贷”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推动以“财政搭台、企银双赢”为主要内容的“政采智贷”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明确覆盖范围(一)申请“政采智贷”业务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二)凡是在大同市进行工商登记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均可向“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上开展“政采智贷”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三、强化流程管理(一)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存在融资需求,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以进入“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智贷”模块-“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选择所在地区-试点银行机构,点击立即申请-立即登录,进行合同融资申请。(二)供应商在填写完申请信息后,选择需要申请政采智贷的中标项目,完成贷款申请。-2- (三)银行线上锁定收款账户。政府采购合同中资金支付账号应与贷款银行的开户账号保持一致,并作为此次采购唯一收款账号。在未取得采购单位和贷款银行同意前,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收款账号。(四)银行审查供应商资格及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审查通过后及时发放贷款。为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收款唯一账户中,不得支付到其他账户。四、把握政策要求(一)金融机构提交相关备案资料,进驻“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上传“政采智贷”融资产品,并及时将“政采智贷”合同贷款情况反馈,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二)采购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配合供应商开展“政采智贷”业务,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政采智贷”业务工作,在中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环节过程中,主动宣传“政采智贷”业务;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单位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变更资金支付账户,确需变更的,需与金融机构、供应商协商一致后变更。(三)供应商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充分利用“山-3-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了解金融机构融资产品信息,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支持,自愿使用“政采智贷”融资业务,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配合金融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并按照融资协议偿还债务。(四)各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政银企之间建立互信、互利、互助的良好关系。要完善平台内各类信息,督促采购单位及时签订并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在合同履约验收后,及时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附件:1.大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2.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太同市财政局2025年5月8日-4- 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同市云州区水务局(单位名称)的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州区西坪河、东紫峰河、东浮头河河流“一河一策”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昇葆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32.326733万元,资产总额为92.344654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昇葆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滚动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