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银河培训 中小企业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



[政采云]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0634-254XZ2ZF0323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时代天略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739号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楼203室
磋商报价:282000.00(元)
96.5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
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
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
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具体要求,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
2025年10月31日前
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古丽奇娜·阿布力克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郭焰,任新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7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不含税)。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48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0991-4523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579837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峰
电 话:13579837503       

 
 

附件信息:

7.15下午-磋商文件-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doc275.2K

中小企业声明函69.4K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634-254XZ2ZF0323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附表7A说明7B磋商文件9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0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E磋商程序13F授予合同17G磋商失败条件18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20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20第五部分范本格式3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项目编号:0634-254XZ2ZF0323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委托,对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加密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前来磋商。项目内容: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供应商可从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上午00:00时~14:00时,下午14:00时~23:59时(北京时间)前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6、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7、磋商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地址: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联系人:古丽奇娜电话:0991-452344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电子信箱:274394479@qq.com联系人:张晓峰电话:13579837503传真:0991-4598813账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人民币账号:3002013709022305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目录A.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供应商4.供应商资格5.磋商费用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7.磋商文件澄清8.磋商文件的修改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10.磋商语言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3.磋商报价14.磋商货币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6.磋商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7.磋商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9.磋商保证金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1.磋商截止时间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E.磋商程序23.磋商24.磋商过程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6.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30.成交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3.采购代理服务费G.磋商失败条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内 容说 明1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项目编号:0634-254XZ2ZF0323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邮编:830000电话:13579837503传真:0991-4598813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5磋商语言:中文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6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零纳税企业需提供申报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8磋商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磋商无效)9服务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10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 zcygov.cn)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12磋商日期:2025年07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13预算金额:30万元(对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如实进行填写,否则响应无效。授 予 合 同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7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不含税)。A说明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招标有限公司;2.2“买方”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3.3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4、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4)合同一般条款;(5)范本格式。6.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7.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10.磋商语言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2)资格证明文件;填写供应商简介表一份(3)所投服务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包括服务方案);(4)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合同特殊条款中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情况表;(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成册,并制作目录。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13.磋商报价13.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相应的磋商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2磋商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2.1磋商报价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3.1当以小写表示的金额与大写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磋商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2)供应商必须按照资格审核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16磋商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服务方案。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采购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磋商的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磋商无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8.1磋商响应文件须编制完整。18.2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18.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9.磋商保证金(不适用)19.1金额:不收取。19.2本次磋商可接受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磋商无效。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9.5.2.2按须知第32条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9.5.2.3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电子版)20.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3)项目编号:(4)供应商单位名称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章21.磋商截止时间21.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的递交不得迟于2025年07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21.2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2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2.3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E磋商程序23.磋商23.1本次采用网上开标、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磋商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通畅,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23.3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23.4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23.5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3.7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3.8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23.8.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23.8.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23.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4.磋商过程24.1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24.2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3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监督人员将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确定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其磋商将被拒绝。24.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如果确定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磋商。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是否满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零纳税企业需提供申报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没有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 。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是否满足1响应文件是否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3磋商报价未超出本次项目预算金额。4供应商的服务期限未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5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否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响应无效处理。6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磋商报价或优惠方案,其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审查结果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每一个)的供应商进行询标,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线上答疑和澄清。询标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10分,商务、技术部分9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商务、技术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一、价格部分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得分。2、商务、技术部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因素标准分1商务、技术部分90分项目师资力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师资进行评分。师资中有教学经验丰富的授课讲师,每提供1名经济或工程领域师资,如工商管理或管理学或人力资源或产业经济或科技管理或计算机或机械电子或财务或法律或国际贸易或高教管理等相关专业得3分(提供合作协议或聘书或业绩证明或副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证书等材料),最高可得15分。15分2项目人员配备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进行评分。项目组成员具备企业咨询培训服务方面相关经验,每提供1名人员(商务接待或服务保障或财务人员等)及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可得15分(提供人员简历、参与相关服务的总结或照片等)。15分3项目经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验进行评分。1、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可得10分(提供合同或会议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0分2、具备组织培训活动的经验,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培训交流会议等活动的资料,每有1期加1分,最高可得10分(提供活动通知、总结、现场图片等相关资料,不提供不得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总体实施方案需包括整个项目的全部工作,解决问题能力要满足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组织计划、人员配置、课程安排、食宿安排、物料保障、摄影摄像等)。1、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人员安排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得35分;2、方案内容描述存在缺漏,人员安排可以满足服务需求,但不影响整体项目,得25分;3、方案描述不清晰,不完整可行、人员安排不合理,不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10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35分5项目实施安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安排进行评分。针对本次任务中采购需求均有具体的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进度控制保证措施完整、可行,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得5分;方案脱离实际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5分说明:评委对各供应商二、三项内容量化打分时,二、三项合计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0%以上时,应当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方。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7.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按规定的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2.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成交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方须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3.1.2在宣布成交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第33.1.1条规定的标准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4.1供应商在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新财购【2022】17号。34.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G磋商失败条件35.1无效磋商条款35.1.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5.1.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35.1.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5.1.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5.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35.1.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5.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1.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5.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35.1.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35.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磋商的情形。35.2废标条款:3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3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35.2.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二、项目预算30万元三、项目要求(一)项目内容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具体要求,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二)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1日前(三)培训要求1.培训人数:50人。2.培训时间:7天(含往返)。3.培训对象: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中小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4.培训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第4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以采购人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人投标文件(五)采购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其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支付总费用的%,服务期满月后支付总费用的%,服务期结束后支付总费用的%。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八、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市(县、区)财政部门份。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以采购人最终签订合同为准,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五部分范本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磋商响应书致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万元)服务期限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1、折扣条件与折扣声明应在表下注明。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元)合计备注1   2     3    4    …    优惠承诺及其他: 磋商总价大写:               小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请随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系(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5、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公章:年月日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项目编号)磋商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磋商内容及相关服务,并证明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本次磋商公司的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签字:地址: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传真:邮编:电话:盖章: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8、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表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合同价格备注备注:1、本表后须附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会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具体年份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注明序号。9、资格证明文件1、内容见“供应商须知”。2、其它一切有利于服务和供应商的证明材料。10、项目师资力量11、项目人员配备12、项目经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安排13、(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 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成果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作协议或聘书或业绩证明或副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123…注:1、项目服务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但应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基本需求。2、提供证明文件:提供人员简历、参与相关服务的总结或照片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概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执业许可证号负责人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企业相关概况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专业经营范围备注:本表后附相关执业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14、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招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6.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附表:退磋商保证金的函(注:单独密封)开票信息致: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请按以下开票信息出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票信息备案电话:开户行:账号:电子发票接收邮箱:供应商名称:财务专用章:注:1、以上开票信息必须由供应商财务部门出具或经供应商财务部门确认。如开票信息有误,发票一经开出,一概不换。2、请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电子版扫描件在商务技术文件最后一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新疆时代天略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新疆时代天略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第二期)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时代天略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7万元,资产总额为35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时代天略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小企业银河培训 中小企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