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 新增安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2025)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管委员会新增保安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

二、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管委员会新增保安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金额

1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320100425800724G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B1栋13层
87.14(均分制)
758520.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邵健、章紫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金额:1.13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6号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2552887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803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68031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JSZC-320114-YCGC-C2025-0029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管委员会新增保安服务

品目
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雨花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1: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章紫薇,邵健

总成交金额
¥75.85201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

项目联系电话
025-86803150

采购单位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0867167

代理机构名称
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丽

源成咨询YUANCHENGCONSULTANTFIRM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采购人: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采购类别:服务类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8第三章评审标准22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6一、基本目录371、磋商报价表372、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3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94、分项报价表415、技术条款偏离表426、商务条款偏离表437、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44二、资格文件45三、符合条件46四、综合评审评分项47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481、中小企业声明函4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9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9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9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49六、附件50附件一、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50附件二、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51附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52附件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53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2.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人民币78.28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78.28万元7.采购需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软件谷管委会安保配置,需新增5名保安人员提供安保服务,其中岗亭2人,消防控制室3人。(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9日至2027年12月31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第1.(4)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10.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2.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4)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6号联系人:章女士联系方式:025-528877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联系方式:025-86803150项目联系人:王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3.2节能产品政策(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2016〕125号)。(2)查询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方式详见本章4.3条〔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计费基础为成交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100)*1.5%(单位万元)〕。4.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付款账户如下:户名: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号:320899991013000593407二、响应文件编制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及声明等部分。供应商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格式要求上传相应的文件。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7.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7.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8、磋商有效期8.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请提供证明材料电子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7)★磋商报价表;(8)★分项报价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技术条款偏离表》;(11)项目的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1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13)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14)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5)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9.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为完成相关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子目单价及总价让利幅度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参照各类费用标准和规范,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会、政治、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市场及政策风险因素自主报价。(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9.3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0、响应文件的递交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按照磋商公告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8.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0.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响应文件的拒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2.1响应文件的撤回(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2.2响应文件的修改(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13、响应文件解密13.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当天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4、磋商14.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4.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5、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5.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5.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5.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6、评审过程中的澄清16.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16.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1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7.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17.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8、响应文件的审查18.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18.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8.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包括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包括改变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子目数量、单位及清单报价漏项、缺失等)。(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1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13)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8.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8.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19、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项目扩大了供货范围,增加了采购内容、提高了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外,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9.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份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19.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五、成交20、确定成交单位20.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三章。20.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3代理机构将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将合同标的转包。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2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3、询问2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质疑2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24.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4.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4.4采购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5、投诉2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6、诚实信用26.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6.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6.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6.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6.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审标准一、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主观分的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资格性审查方法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三、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分值类型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小数点留两位)10计算2服务方案(59分)2.1实施方案、工作流程(1)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安排合理、部门职责与岗位明确、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周全、文明管理规范合理可行,工作流程符合文件规定,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2)方案表述清晰、完整、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安排较为合理、部门职责与岗位较为明确、各类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和规的得9分;(3)实施方案基本全面,人员配备和组织架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岗位职责不够明确的得6分;(4)实施方案简单粗略,不全面,管理方案操作性差的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12主观分2.2培训计划及考核方案:(1)培训考核制度完善,培训方式多样,内容富丰,能较有成效的达到培训目标,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2)培训、考核制度较全面,可行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3)培训考核内容基本全面,基本可行的6分;(4)不提供不得分。122.3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特殊事故(情况)措施、治安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等)(1)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如盗抢、火灾、群体事件等应急处置、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预案考虑全面,处置措施稳妥,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2)盗抢、火灾、群体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3)应急预案较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4)应急预案不全面、应急措施不全面、应急响应系统不完善的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122.4应急保障方案(1)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或接待任务的应急保障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物资配备齐全,人员储备及稳定性保障措施得当,应急保障能力认知强,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2)应急人员、应急物资保障较充足,应急保障流程符合规范、应急保障能力认知较强的得9分;(3)应急保障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4)应急预案不全面、物资不充足、人员储备及保障性差的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122.5进退场交接方案:(1)人员进场保障措施完善、交接配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得11分;(2)人员进场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需求,交接配合方案较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得8分;(3)交接配合方案一般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4)不提供不得分。113企业业绩(9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安保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应能反映相关内容,不提供不得分)。9客观分4服务保障(22分)4.1项目组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保安员(保安员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最多得10分。(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及2025年1月-2025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4.2服务承诺(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劳保用品、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服务期内的各项服务内容全面到位; (3)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无任何犯罪前科及不良记录。(4)供应商承诺所有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若因供应商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以上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格式自拟。)22合计100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6、评分标准中提到的认证、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电子件为依据。7、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二、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规范软件谷管委会安保配置,需新增5名保安人员提供安保服务,其中岗亭2人,消防控制室3人。三、岗位人数及岗位介绍1、道闸岗位值守2人,工作内容为对谷内的车辆进出的管控工作,确保车辆进出顺行,严防上访人员车辆进出,把好第一道关。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9:00。2、监控岗3人,要求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监控设备操作技术,确保24小时对所监控的场所、部位和通道监控到位,发观情况及时与相关岗位、保安队长等沟通处理,并及时做好汇报工作。3、保安人员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要作必要调整,但应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四、服务要求1、道闸岗位引导车流、人流,维护秩序。指挥周边车辆停放,维持交通畅通;对车辆进行停车管理,按照指定位置及要求排放,对各项周界、监控、报警等安保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发现可疑及时处理;采购人安排的其它门卫保安事项。标准:公共区域秩序井然,绿地景观文明安全,停车场停放有序,进出通道安全畅通;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制止不良行为,保证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2、消防监控熟悉了解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内部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每周检查记录大楼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协助采购方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预案并演练;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标准: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懂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设备扑救火灾,制定应急预案,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发现监控设施故障要及时排除或通知、并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对自身不能消除的消防隐患及时上报。3、其他安全保安工作要求做好采购人举行大型活动、会议、承担举办临时性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重大节日的庆典活动、采购人基建和修缮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采购方临时交办的任务。标准:确保以上活动、工作安全有序,无事故。五、人员要求(一)年龄要求:白班: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0岁;夜班年龄可适当放宽,保安队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0岁,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5岁。(二)管理人员要求:除保安人员外,成交供应商须明确保安队长1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协调,人员要求为大专学历及以上,有相关管理经验,年龄50岁(含)以下。沟通能力强,同时熟悉设备系统,熟悉采购方保安管理,在重要接待、应急情况时能够在现场进行指挥。(三)其他要求:软件谷保安队员应具有保卫、保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有文明沟通能力且能坚持原则;能操作各类安保设备,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保安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调整,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四)关于专用设备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五)★所有消控室人员应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供应商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做实质性响应,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将证书或证明材料交采购人核验。六、保安人员考核办法(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考核办法:服从采购人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采购人以下标准的要求进行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与季度服务费的支付进行挂钩。(一)对于保安队员没有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出现失误3次的,调离采购人保安岗位,并扣罚安保公司服务费2000元/次/人。(二)因保安队员工作失责,造成外来车辆进入采购方地下车库的,或者其他禁止驶入区域的,造成一定影响的,对安保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次。(三)因保安队员工作失责,上访人员进入采购人办公楼,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处罚1000元。(四)因保安队员工作失责,采购人办公楼发生安全事件的,处罚2000元/次。(五)因保安队员工作失责,采购人办公楼发生安全事件的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对安保公司处罚4000元/次。七、服务费的结算(一)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上季度费用,如产生扣款,从服务费中扣除。(二)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缴纳职工养老金保险、医疗统筹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人员“五险一金”的,则采购人有权从安保服务费中扣除未缴纳人员的费用,并追究相应的司法责任。八、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一)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响应。(二)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三)如果发生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四)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薪金、奖金、国家规定的津贴福利金、保险费、工作餐费、加班费、安全装备、办公耗材、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九、其他要求(一)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部署力量并负责对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保证保安人员的素质能适应采购人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成交供应商并对派出的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成交供应商拟派服务的保安人员,承担合同规定的执勤任务,并在采购人的管理下进行日常执勤工作,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执勤。(三)成交供应商保安执勤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工作,积极守护,对发现、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向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四)成交供应商应虚心征求采购人对保安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地向采购人提出改进安全措施,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素质较差的保安队员,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调换。(五)由于成交供应商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引起事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经济损失:1、甲方委托乙方护卫、巡逻、守护的责任区域在责任时段内发生的保安责任事故;2、乙方保安人员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3、责任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造成损失的;4、由于甲方过失、故意或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失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损失乙方不负赔偿责任;5、责任事故须经司法机关认定。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订日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每季度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每季度服务费中每人每月预留300作为考核费用,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响应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考核,按考核结果甲方支付上季度费用,如产生扣款,从服务费中扣除。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九条项目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合同备案联系方式: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详见响应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注:本磋商报价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内编制填写2、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采购人)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名称)JSZC-320114-YCGC-C2025-0029(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本公司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磋商文件要求,我们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本项目服务时间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我方响应承诺严格履行合同。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8、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9、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采购人)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供应商住址)的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名称),____(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年_月_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身份证:联系电话: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填写本身份证明。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4、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参考)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总价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项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其成交总价一旦确定,一律不作调整。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5、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格参与投标的技术响应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技术要求并填写响应程度。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参与投标的商务响应是否偏离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商务要求并填写响应程度。7、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二、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电子公章);(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加盖电子公章);(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电子公章)。(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注:第(5)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以上(2)-(6)条可以以在线下载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6)条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符合条件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2响应文件的完整性3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4未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5不存在重大负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综合评审评分项(注: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的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属于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六、附件附件一、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及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而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作种类;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3、所有职称、证明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附件二、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员会新增安保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C2025-0029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概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所有业绩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附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年月日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 新增安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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