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 生物有机肥中标结果公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D42025036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隆毅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办事处中都大道2887号原创科技城科创交易大厦13-19层(时代网创产业园-15层216室)
成交金额:26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生物有机肥品牌:祥诺规格型号:颗粒有机肥 数量:300吨单价:48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涛 、王立忠、 陈华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2.金额:0.7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67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
联系方式:18956623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会所二层
联系方式:13856652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年和
电 话:138566520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3.成交结果公告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他附件
采购文件.pdf
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1.0].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其他附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货物类)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货物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项目编号:CZD42025036采购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货物类)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询价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D420250362.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3.预算金额:51.00万元4.最高限价:51.00万元5.采购需求:采购叶面阻控剂3000升,生物有机肥300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叶面阻控剂喷施任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池州市)(ggj.chizhou.gov.cn/)。方式: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询价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六、公告期限第3页共63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请供应商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池州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响应,责任自负。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2.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节假日休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池州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5.本项目支持远程解密,非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非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须密封完好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会所二层202室,联系人:钱年和,电话:13856652087)。6.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的清晰扫描件添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7.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联系人:王军联系方式:18956623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会所二层第4页共63页联系人:钱年和联系方式:13856652087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东至县财政局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政务大楼联系方式:0566-7019941第5页共6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17时30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10.1询价有效期60日历日11.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6.1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7.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0.3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0.3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5)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1.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2.1告知询价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询价现场告知23.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东至县农业农村局(4)收取账号:120630010400029680000031001(5)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按响应承诺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4.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转账/电汇(3)收费标准:定额收取:0.77万元25.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25.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7.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①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②书面形式递交(任选其一)接收部门:东至县农业农村局、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56623099、13856652087通讯地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会所二层28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28其他内容4、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5、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进入不见面系统等待解密。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同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之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能被开启,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放弃响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6、询标提醒。各供应商在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界面应填写正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以便询价小组系统发起询标,被询标人能及时查看手机短信信息提醒,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询标内容。7、其他(1)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用于评审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电子交易系统有关内容、格式等与本询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询价文件为准。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第9页共63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1.5若询价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0页共63页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询价通知书构成5.1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价通知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第11页共63页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通知书(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价通知书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第12页共63页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询价有效期10.1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10.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1.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1.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1.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询价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13.响应文件的评审1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第13页共63页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询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3.2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3.3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4.终止询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5.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价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6.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第14页共63页1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6.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第16.2款规定处理。16.4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1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17.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1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第15页共63页商。17.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18.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19.保密要求19.1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成交结果公告20.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2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20.3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1.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2.告知询价结果第16页共63页2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3.履约保证金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代理费用24.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5.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廉洁自律规定2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7.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询价通知第17页共63页书)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页共63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余款在叶面阻控剂喷施完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如供应商不需要预付款,合同备案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承诺函与采购合同一并上传备案)。2供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叶面阻控剂喷施任务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须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质保期。5本项目核心产品及所属行业核心产品:生物有机肥所属行业:工业二、货物需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为核心产品备注1叶面阻控剂1、本次选用标准为NY1110-2010《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NY/T3829-2021《含硅水溶肥料》的非含金属元素型的中微量元素的叶面肥(叶面阻控剂),产品指标要求含Si≥100g/L。限量指标:镉、汞、铅、铬、砷5种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GB15618-2018规定的筛选值。2、任务区域3000亩,无人机喷施2次,每次500mL/亩。含无人机喷施作业费。3000升工业否2▲生物有机肥1、根据此次试验示范要求,产品质量需符合以下技术指标:1)有效活菌数(cfu),亿/g≥2.0;2)有机质(以干基计),%≥40.0;3)水分,%≤30.0;4)pH值5.5-8.5。300吨工业是2▲生物有机肥5)粪大肠菌群数,个/g(mL)≤1006)蛔虫卵死亡率,%≥957)有效期,月≥62、生物有机肥外观为颗粒状,大小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3、生物有机肥包装方式及规格:袋装(覆膜纺织袋或纺织袋内包装用薄膜),每袋净含量(50±0.5)kg或(40±0.4)kg或(25±0.25)kg;生物有机肥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不另计包装袋成本及包装费用,包装物要求完整无破损(产品质量技术指标须与包装标注一致)。4、生物有机肥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净含量、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厂址等。300吨工业是注:1、上表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2、上述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上述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货物存放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及完成本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第21页共63页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卸货、码齐到指定地方,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综合考虑风险。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的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2、若产品的外包装及产品破损、受潮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更换有缺陷的货物。4、物品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发布的包装标准,包装要合理、规范,能保护物品在流通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种外力的损害,便于储运,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具有防水、防潮、防虫、防腐、防盗等防护能力。5、叶面阻控剂作业要求:任务区域3000亩,均采用叶面阻控剂无人机喷施,区域内均喷施两次。在分蘖盛期至齐穗期前喷施2次,时间间隔至少7天;选择在下午16:00后喷施效果最佳,如果扬花期喷施则必须下午16:00后时间喷,切忌中午时间喷施。喷施后如在4小时内遇雨则需重新喷施,重新喷施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6、生物有机肥供货时要求:(1)供货时提供具有经国家认证资格的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2)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卸货(包含二次运输)、码齐到指定位置。五、验收标准①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各项技术参数等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六、抽检要求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对所供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样品一式二份,一份封样留存,一份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如抽检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对该批次货物进行退货。第22页共63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评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2)如询价通知书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询价通知书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询价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询价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报价符合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服务期限、供货及服务地点、质保期等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商务响应情况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技术响应情况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通知书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25页共63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时间:第26页共63页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第27页共63页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第28页共63页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余款在叶面阻控剂喷施完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2%第29页共63页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止(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采购人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0.05%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对所供货物进行随机抽样;叶面阻控剂喷施后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前要按照合同编制验收程序和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规定的条件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与询价文件一致。(6)履约验收标准:①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各项技术参数等符合询价文件要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30页共63页(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备案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31页共63页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32页共63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33页共63页(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第34页共63页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第35页共63页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36页共63页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37页共63页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第38页共63页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第39页共63页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40页共63页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须具有不少于6个月质保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鉴于本项目内容敏感,所有接触项目内容的人员必须对信息、结果数据等按保密要求进行保密。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余款在叶面阻控剂喷施完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按响应承诺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若甲方逾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5%)。第二节第14.1(3)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迟延交货赔偿费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按每迟延交付款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东至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无第43页共6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第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年月日第44页共63页一、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合计(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的全部货物及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货物存放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及完成本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3.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第45页共63页二、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询价公告和询价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通知书,并对询价通知书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通知书,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6页共63页三.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询价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7页共63页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第48页共63页五、响应表5.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供货及服务地点3供货及服务期限4质保期…5.2技术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1234…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9页共63页六、联合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请删去“联合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制成扫描件上传,同时删去本提示内容)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报价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询价,代理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响应文件编制、提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第50页共63页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序号包别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元/费率)企业承诺类型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元/费率)备注1/滁州市隆毅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267000.00元微型企业2670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ZD42025036二、项目名称: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隆毅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办事处中都大道2887号原创科技城科创交易大厦13-19层(时代网创产业园-15层216室)成交金额:267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生物有机肥品牌:祥诺规格型号:颗粒有机肥数量:300吨单价:480元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涛、王立忠、陈华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定额收取2.金额:0.77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67000.00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联系方式:18956623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会所二层联系方式:13856652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年和电话:13856652087十、附件1.采购文件2.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3.成交结果公告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6.其他附件十、诚信履约承诺函致: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滁州隆毂智能化工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7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询价,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东至县农业农村局的东至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项目(阻控剂、有机肥)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叶面阻控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西康万家农田土壤修复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212.33万元,资产总额为298.2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生物有机肥,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石家庄祥诺肥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563.31万元,资产总额为555.3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E市隆教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行业”,如工业2行业:承接企业为基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产总额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企业规模类型(查询网址https://wiit.gov.cn/)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试点 生物有机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