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德阳市数据局2025)



德阳市数据局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6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长华路19号万科汇智中心30楼
1,170,000.00元
97.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6050000
C16050000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所有子项目顺利通过项目验收(预计工期约2年)。
达到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秀兰、古友斌、赵红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成交金额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0.8%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数据局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
联系方式:0838-2302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财富中心A栋503室
联系方式:项目电话:0838-2502955;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欧陶,胡鑫;技术审核:陈萍
电话:项目电话:0838-2502955;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N51060120250001662025061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德阳市数据局

行政区域
德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18: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秀兰,古友斌,赵红瑛

总成交金额
¥1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负责:欧陶,胡鑫;技术审核:陈萍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电话:0838-2502955;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采购单位
德阳市数据局

采购单位地址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8-230226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财富中心A栋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38-2502955;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合同文本(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第2条合同期限第3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45…第4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3.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第5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6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7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8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9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10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1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12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13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第14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监理服务方案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66项目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围限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1.00项1,182,600{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项目监理服务1.00项元,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1.00项1,182,6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响应文件响应备注123…………………………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第三章的“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磋商项目第三章的“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事项的顺序对应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履约能力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要求;二、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要求;三、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保证金”要求;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要求;六、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2计量单位”要求;七、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3响应货币”要求;八、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4知识产权”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5响应报价”要求;十、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要求;十一、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7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十二、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要求;十三、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要求;十四、我单位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2.6.3合同分包和转包”要求;十五、我单位所投产品中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者承诺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对应证书交与采购人。十六、我单位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中标(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监理团队配置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第三章的“3.2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磋商项目第三章的“3.2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事项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601202500016620250613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66德阳市数据局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7月07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德阳市数据局委托,拟对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德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66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1.3.磋商项目简介德阳市数据局拟采购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第2页-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德阳市数据局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邮编:618000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38-2302261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财富中心A栋503室邮编:610000-第3页-联系人: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欧陶,胡鑫;技术审核:陈萍联系电话:项目电话:0838-2502955;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82,6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成交金额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0.8%计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德阳市数据局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德阳市数据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第6页-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第7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第8页-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第9页-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商务要求内容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第10页-(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德阳市数据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第11页-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38-2302261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邮编:618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胡鑫联系电话:0838-2502955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财富中心A栋503室邮编:618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12页-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3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82,6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82,6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6050000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1.00(项)1,182,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1.00(项)1,182,600.00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报价应是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报价。★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第14页-★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为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的配套监理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发布以及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内容及工程整体实施规模、建设进度、设计标准、承建方实施团队管理、生产工艺设计、货物规格型号、变更控制、功能实现等方面上进行全过程监理,全面履行项目质量保障、绩效监督、进度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制,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向采购人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咨询意见和定期报告监理工作情况。监理内容包括:初设和服务需求方案及概算编制服务、采购及合同签订服务、项目实施服务、项目验收和移交服务等全过程监理。供应商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信息工程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第15页-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人需求,采用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各子项目的建设效果要求;3.工期控制目标:项目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4.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5.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6.保密控制目标:不发生信息泄露事故。(二)监理服务范围供应商参与项目初设、服务需求方案及概算编制服务过程,并根据批准后的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服务需求方案,执行项目采购、项目启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分析项目的建设任务和特点,提供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配置管理、应急管理、效能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支持项目各阶段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如下表所示:任质进投变合文安配应效组务量度资更同档全置急能织阶段控控控控管管管管管管协制制制制理理理理理理调初设及概算编制阶段采购及合同签订阶段建设类子项目服务实类施√√√子阶项段目-第16页-运维类√√√√√√√√√√√子项目√√√√√√√√√√√供应商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理。(三)监理服务依据1.(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2.(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3.(GB/T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4.(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5.(GB/T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6.(GB/T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7.(SJ/T11684-2018)《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监理规范》;8.(SJ/T11693.1-2017)《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1部分:通用要求》;9.(GB/T36074.2-2018)《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2部分:实施指南》;10.(GB/T36074.3-2019)《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3部分:技术要求》;11.(GB/T39770-2021)《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安全要求》;12.(GB/T28827.1-202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13.(GB/T28827.2-201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2部分:交付规范》;14.(GB/T28827.3-201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15.(GB/T28827.4-2019)《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16.(SJ/T11564.5-2017)《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5部分:桌面及外围设备规范》;17.(GB/T28827.6-2019)《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18.(GB/T28827.7-202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7部分:成本度量规范》19.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等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20.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等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技术规-第17页-验收和移交阶段》;;;范和标准;21.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监理合同;22.材料、设备、产品制造厂商、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质量标准。(四)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供应商应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供应商应审查并确认承建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建设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2)供应商应对项目承建方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概要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应用系统部署实施及适应性改造详细设计方案、数据整理及迁移方案、集成方案、测试方案、验收方案、过程节点计划等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审核,对服务实施等过程资料进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3)供应商应做好项目服务方案和项目各子系统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4)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确定质量控制红线,全程、实时地参与项目建设,检查、督促承建方严格按合同和服务规范、保密标准、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监督承建方现场服务管理,特别注重隐蔽性服务和重要质量控制点的现场监督;(5)供应商监督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做好货物及服务验收工作,审查承建方采购清单,检查项目使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配置、质量与数量;负责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准用证进行审查,对采购的各类设备及网络环境的综合质量进行测试和验收并配合承建方出具验收报告;(6)供应商应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应用系统的部署组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7)供应商应监督项目承建方的系统集成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8)供应商负责审核项目承建方、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交的应用系统测试方案(计划)和报告,保证测试方案和报告的有效性和对功能点、各项验收指标的覆盖,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9)供应商负责监督项目承建方对应用系统进行的所有测试工作,对测试报告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查部分测试结果,直至全部合格,并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意见;(10)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组织总体验收,并进行验收的审核。2.进度控制(1)供应商审核承建方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2)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方按项目总进度计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需求变更进行分析、管理和认定,以确保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4)当工期目标发生偏离或出现风险时,供应商应及时指出出具监督意见书,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3.投资控制(1)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第18页-、性价比高的范围内;(2)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优化,对项目建设不可预见性造成风险性支出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并尽可能节省经费;(3)供应商应做好项目进度付款前的项目完成量确认,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及项目进度结合起来。4.变更控制(1)供应商建立针对总体项目及每个子项目合同与实施内容的变更控制机制,通过控制机制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书面出具是否同意进行变更的监理审查意见;(2)供应商通过对项目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进行定性定价预测,列出风险清单和变更效果预测数据,审核变更方案,提出书面监理意见;(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和承建方完善及妥善保管有关的变更记录。5.合同管理(1)供应商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建方按合同约定履约;(2)供应商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3)供应商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4)根据合同约定,供应商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6.文档管理供应商负责对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各承建方文档的收集、汇总、审核及管理工作,为各时间节点的成果确认及整体工程初验、终验提供最终有效依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供应商制订文档管理制度和流程、文档编制规范及项目各类文档模板确保项目信息流通有序高效进行;(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文档的收集、管理工作等,项目文档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3)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对所建项目文档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4)供应商做好监理周报及项目大事记;(5)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项目合同、技术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来往文档等各类文件收集、存档以及移交工作;(6)供应商做好项目专题会、项目例会等会议纪要;(7)供应商完善项目周报、月报,阶段性项目总结等相关资料;(8)供应商做好文档的版本控制。7.安全管理供应商应开展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明确项目的安全需求;(2)供应商监督承建方在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的框架内安全实施;(3)供应商促使采购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符合安全设计需要;-第19页-(4)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中与安全相关的内容进行评审,对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挑选承建单位;(5)供应商应审查承建合同中与安全相关的条款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6)供应商审核优化承建方的项目安全性设计方案,重点加强对实施方案中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功能性的审查;(7)供应商监督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提出的安全要求,并与安全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8)供应商明确工程安全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9)供应商监督确保工程的最终安全性能和功能符合合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8.组织协调供应商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供应商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1)项目启动会;(2)项目例会;(3)监理协调会;(4)专题讨论会;(5)阶段工作总结会;(6)问题通报会;(7)阶段、预验收、正式验收会。9、配置管理(1)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建立配置管理岗位体系;(2)供应商应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服务配置管理计划、配置方法、技术方案、使用工具;(3)供应商应检查承建方对于配置项的规划、识别和实施工作;(4)供应商应检查服务过程中配置项的变更及发布管理过程;(5)供应商应对配置管理进行抽查。10、应急管理(1)督促承建方建立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结构、应急管理制度、风险识别评估、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2)督促承建方做好针对各类服务对象的日常监测预警,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核实并评估应急事件,跟踪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过程;(3)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督促项目各方做好应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事件关闭后,督促各方完成应急事件的索赔、总结、评价和改进工作;(4)督促承建方优化和改进应急方案。11、效能管理(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制定和优化服务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组织结构和绩效考核指标项;(2)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执行工作。(五)各阶段监理服务细则-第20页-1技术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各阶段全部或重点部分监理服务,并编制监理规划。各阶段监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1.项目方案编制(含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阶段本阶段重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和报批的优化等活动。供应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相关的技术指标和政策规范开展设计工作,协助采购人对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技术标准符合性等进行审查并优化。(1)审查和分析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2)审查方案中技术路线、建设质量、投资成本的合规性、合理性;(3)参与设计的协调工作,对采购人和设计单位进行信息沟通;(4)审查设计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建设标准规范;(5)审查设计的进度控制;(6)协助设计方案的报批。2.政府采购及合同签订阶段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建设需求,特别是对项目需求的细化整理、组织技术交流和案例考察、开展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的准备等活动。供应商通过以上活动,协助采购人进一步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技术要求以及详细预算费用等内容。(1)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编制项目采购方案,明确和细化技术需求;(2)供应商应审查采购文件;(3)供应商应做好其他采购准备工作;(4)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与承建方谈判;(5)供应商应审查项目承建合同;(6)供应商应组织承建方项目启动会。3.实施阶段(建设类子项目)本部分重点开展项目实施、测试(调试)、培训、试运行等活动。供应商负责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配置管理、应急管理、效能管理,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监理评审,督促承建方开展项目自检,必要时开展监理抽测等工作。通过以上活动,供应商确认项目实施、测试(调试)等工作均按计划方案得以实现,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时保质达到项目建设目标。(1)供应商应建立好项目沟通机制;(2)供应商应监督承建方建立好项目质量、安全、保密体系和计划;(3)供应商应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等技术文档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供应商应负责承建方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5)供应商应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6)供应商应检查承建方项目各阶段具体实施的相关文档;(7)供应商应组织软硬件设备等的到货验收;(8)供应商应检查定制软件开发情况,并按照合同及采购要求,结合采购人需求对定制软件功能进行检查;-第21页-1技术要求(9)供应商应监督软硬件上线部署工作;(10)供应商应监督项目中集成工作、各类测试(调试)工作及系统优化工作;(11)供应商应监督项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12)供应商应负责管理项目安全工作落实的各项措施;(13)供应商应负责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4.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准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基础设施系统、应用系统等情况,配备有针对性的人员,按照服务方案进行监理。监理团队应具备基础设施系统、应用系统运维监理能力,熟悉IT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情况。协助采购人确定项目服务任务和服务要求,促使承建方落实执行,依据服务考核方案并站在第三方立场对承建方服务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准备阶段检查的目的是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预估,是掌握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质量水平,掌握服务项目的质量状态,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相关因素,提前消除问题和风险,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保障。(1)依据服务内容,供应商应对承建方提供的服务计划进行检查,确保承建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联系单告知承建方;必要时组织重新检查。(2)供应商督促承建方收集服务对象的全部信息,形成服务资产清单;(3)供应商督促承建方调研并分析用户方的服务需求,根据服务需求细化服务任务;(4)督促承建方按服务内容预先制定服务过程中将使用的报告、表格等过程文档资料,要求承建方及时编制、整理项目文档,签署和妥善保存各阶段的项目文档;(5)协助采购人制定服务考核方案,指定服务项、服务内容及打分细则进行量化。5.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执行)供应商应依据服务内容及服务考核方案,协助采购人对承建方的服务活动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协助采购人对承建方的服务活动及合同、文档资料、配置、应急和效能进行管理。(1)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按照服务项目要求配备相应的服务团队,依据服务考核方案,对承建方的服务能力,包括履约能力和服务团队进行考核打分;(2)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制定服务规范,对承建方的方案计划进行审核,对承建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记录、考核打分;(3)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按照服务方案计划,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对承建方的服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4)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根据制定的迭代开发方案和计划,实施系统开发和迭代更新,根据制定的重大活动、会议的保障方案实施保障,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制定的备品备件方案准备备品备件;对迭代开发阶段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编码和测试、软件集成、软件合格性测试、系统集成内容依据监理规范进行监理;(5)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系统巡检、设备巡检、机房巡检工作,并要求其出具相应服务报告;(6)服务期间,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做好系统的保障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对各应用-第22页-系统的稳定性按周期进行考核;(7)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做好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对出现的问题按照预案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响应,做好记录;(8)供应商应对相应投诉进行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采购人满意度调查,每年度对承建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9)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对采购人服务期间提出的合理性要求,积极予以响应,并对承建方的响应情况及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记录;(10)供应商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方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11)供应商督促承建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12)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和承建方共同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服务产品检查验收合格报告。6.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评估)供应商应对服务对象进行效果评估,对服务交付过程、结果、相关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供应商应对服务对象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基础设施、软件、数据和信息安全等各类服务对象的性能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1)供应商应对承建方提交的服务验收申请、计划及其方案等进行审核;(2)供应商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进行评估,形成服务评估报告;(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服务验收;(4)供应商应管理服务验收阶段的文档,如服务产品检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7.验收和移交阶段供应商与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必要时协助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意见,及项目监理报告。(1)供应商应制定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查验收方案;(2)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各承建方项目的验收工作;(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最终验收;(4)供应商应检查项目文档的齐备性审核移交材料;(5)供应商应监督项目各承建方的整体移交过程。(六)监理服务准则供应商遵照国家相关法律与规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被监理人的任何礼金。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业主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协助采购人高标准高质量-第23页-的完成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七)监理服务其他要求供应商一旦成交并签署合同生效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组织项目组成员进入现场工作,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制定监理规划。供应商应以经验、知识、技术和先进手段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等,有效保障采购人的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总目标的实现以及有利于信息化长远规划的实现。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岗位配置要求(包含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硬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运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项目实施和服务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全天候驻场,根据项目实施阶段提供上述人员现场服务,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密集程度和技术特性适时增加专业人员现场服务,并及时响应采购人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实际到岗的监理项目组成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列项目组人员名单和岗位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采购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团队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八)监理工作输出成果1、监理阶段性报告本项目供应商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每月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2、其他输出成果供应商需详细列出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他输出成果。监理输出成果包括下表:-第24页-序号文件名称(1)监理规划(2)监理细则(3)子项目资质审核记录(4)设备材料报审(5)复检记录(若有)(6)变更确认(若有)(7)开(停、复、返)工令(8)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审核记录(9)项目进度、延长工期、人员变更审核(10)监理通知单(若有)(11)监理建议或意见(专题报告)(12)监理工作联系单(若有)(13)监理例会或协调会会议纪要(14)监理备忘录(若有)(15)监理周报(16)方案审核意见(17)造价变更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18)验收、交接文件、结算审核文件(19)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九)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从采购人获取的任何资料和重要信息,均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供应商需对其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保密安全审查,审查结果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一系列安全保密法规、制度和规定,必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十)项目涉及子项目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纳入监理服务范围,覆盖多个市级部门的建设类、购买服务类和运维类项目,其中购买服务类和运维类项目为2年服务期限。纳入本次服务范围内项目数量为14个,预估总投资1.97亿元。服务期间采购人若有增加3个以内(含3个)项目数量,执行合同价格不做变化。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纳入监理范围的子项目清单序号建设子项目主要内容1德阳市智慧城市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包含以下服务项目:数字底座、全响应综合治理、电子政务外网、智慧档案、智慧市场监管、智慧大厅、全流域管控、不动产登记、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应急管理、智慧社区、环境治理、德阳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智慧教育、数据治理、智慧消防等。2德阳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提供基于可视化地籍图查询服务、不动产非税电子票据收费系统及税费同缴服务。3计量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计量实验室管理系统,包含基础功能、标准物质、最高计量标准、人员证书等。4档案馆履职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国产GPU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硬件软件用于部署上述软件。(20)软件功能监理检查记录(21)项目试运行审核记录(22)验收申请批复意见(23)监理人员变更通知单(若有)(24)监理人员任命书(25)项目设备/材料/配件到货签收单(26)监理照片、音像制品(27)项目验收报告或意见-第25页-5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对安全设备进行更换和特征库升级。6支队信息系统综合维护项目运维内容如下:对支队所有科技设备资源进行统一维护,涵盖“线路租赁、内场运维、外场运维”等服务内容。7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含无纸化办公系统及大屏幕硬件运维服务、网络机房维护及防火墙和上网行为管理的授权。8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健康德阳域名SSL证书服务。9异地数据备份建数据级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实现两地业务信息数据、电子档案数据实时同步。10德阳市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对德阳市生态环境三级统筹综合平台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含平台运维服务、平台改造服务、设备设施保障服务3方面内容。11网络安全服务云服务器企业主机安全HSS服务、云服务器下一代防火墙服务(互联网+政务外网)。12网络安全加固为市不动产中心提供安全加固服务。13重要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为市卫健委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加固服务。14交通运输专网三级等保网络安全防护为市交通局提供安全防护服务。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准备阶段的监理措施;②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措施;③测试和试运行阶段监理措施;④竣工验收和移交阶段监理的监理措施;⑤质保期阶段的监理措施。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需具有信息化相关证书。3、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类)。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第26页-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所有子项目顺利通过项目验收(预计工期约2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商务要求内容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2、进度款,监理服务满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进度款,监理服务满二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4、尾款,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纳入监理服务范围的子项目都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解决争议的方法需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先行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27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全部内容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全部内容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28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第29页-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第31页-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报价表3磋商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及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及明确为实质性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不允许有负偏离。注:供应商应针对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按照关联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资料。)2.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服务要求应答表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3.1.采购内容”中其他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3.1.采购内容”中其他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报价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第33页-(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第34页-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监理服务方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第35页-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技术要求响应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4.7分。低于招标要求的(负偏离)的一条参数扣0.13分。注:(以最低级别编号(例如(1)、(2)等)为一条参数,若无最低序号级别,则以上一级序号(1、2……)进行计算,若无上一级序号(1、2……)级别,则以更高一级序号((一)、(二)......)进行计算,以此类推。)(注:共190条参数。)24.7000客观技术要求应答表监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监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项目准备阶段的监理措施;②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措施;③测试和试运行阶段监理措施;④竣工验收和移交阶段监理的监理措施;⑤质保期阶段的监理措施。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20.0000主观监理服务方案-第36页-详细评审监理团队配置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③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④软件评测师证书的,每具有一类证书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2、总监代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子计算机专业),每具有一类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3、硬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备监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监理师的,每具有一类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4、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③软件评测师证书的,每具有一类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5、其他团队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团队成员每有一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数据安全专业或网络安全服务专业)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本项每类专业证书只计算一次分值,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其他团队成员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硬件专业监理工程师、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注:1.提供相关人员在职证明、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予计分。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硬件专业监理工程师、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不同人员,不得同一人员进行兼任,否则不予计分。36.0000客观监理团队配置履约能力供应商每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类)的得1.86分,本项最多得9.3分9.3000客观履约能力-第37页-价格分报价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1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38页-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9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监理服务方案详见附件:监理团队配置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附件:履约能力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第40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文本.docx-第41页-版本号:N510601202500016620250613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66德阳市数据局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7月07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德阳市数据局委托,拟对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德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166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1.3.磋商项目简介德阳市数据局拟采购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德阳市数据局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邮编:618000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38-2302261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财富中心A栋503室邮编:610000联系人: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欧陶,胡鑫;技术审核:陈萍联系电话:项目电话:0838-2502955;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82,6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成交金额100万以下1.5%;100万—500万0.8%计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德阳市数据局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德阳市数据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一)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为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的配套监理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发布以及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内容及工程整体实施规模、建设进度、设计标准、承建方实施团队管理、生产工艺设计、货物规格型号、变更控制、功能实现等方面上进行全过程监理,全面履行项目质量保障、绩效监督、进度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制,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向采购人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咨询意见和定期报告监理工作情况。监理内容包括:初设和服务需求方案及概算编制服务、采购及合同签订服务、项目实施服务、项目验收和移交服务等全过程监理。供应商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信息工程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人需求,采用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各子项目的建设效果要求;3.工期控制目标:项目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4.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5.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6.保密控制目标:不发生信息泄露事故。(二)监理服务范围供应商参与项目初设、服务需求方案及概算编制服务过程,并根据批准后的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服务需求方案,执行项目采购、项目启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分析项目的建设任务和特点,提供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配置管理、应急管理、效能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支持项目各阶段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如下表所示:供应商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理。(三)监理服务依据1.(GB/T 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2.(GB/T 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3.(GB/T 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4.(GB/T 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5.(GB/T 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6.(GB/T 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7.(SJ/T 11684-2018)《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监理规范》;8.(SJ/T 11693.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9.(GB/T 36074.2-2018)《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10.(GB/T 36074.3-2019)《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技术要求》;11.(GB/T 39770-2021)《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安全要求》;12.(GB/T 28827.1-202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13.(GB/T 28827.2-201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2部分:交付规范》;14.(GB/T 28827.3-201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15.(GB/T 28827.4-2019)《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16.(SJ/T 11564.5-2017)《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5部分:桌面及外围设备规范》;17.(GB/T 28827.6-2019)《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18.(GB/T 28827.7-202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7部分:成本度量规范》;19.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等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20.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等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21.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监理合同;22.材料、设备、产品制造厂商、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质量标准。(四)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供应商应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供应商应审查并确认承建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建设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2)供应商应对项目承建方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概要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应用系统部署实施及适应性改造详细设计方案、数据整理及迁移方案、集成方案、测试方案、验收方案、过程节点计划等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审核,对服务实施等过程资料进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3)供应商应做好项目服务方案和项目各子系统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4)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确定质量控制红线,全程、实时地参与项目建设,检查、督促承建方严格按合同和服务规范、保密标准、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监督承建方现场服务管理,特别注重隐蔽性服务和重要质量控制点的现场监督;(5)供应商监督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做好货物及服务验收工作,审查承建方采购清单,检查项目使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配置、质量与数量;负责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准用证进行审查,对采购的各类设备及网络环境的综合质量进行测试和验收并配合承建方出具验收报告;(6)供应商应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应用系统的部署组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7)供应商应监督项目承建方的系统集成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8)供应商负责审核项目承建方、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交的应用系统测试方案(计划)和报告,保证测试方案和报告的有效性和对功能点、各项验收指标的覆盖,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9)供应商负责监督项目承建方对应用系统进行的所有测试工作,对测试报告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查部分测试结果,直至全部合格,并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意见;(10)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组织总体验收,并进行验收的审核。2.进度控制(1)供应商审核承建方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2)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方按项目总进度计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需求变更进行分析、管理和认定,以确保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4)当工期目标发生偏离或出现风险时,供应商应及时指出出具监督意见书,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3.投资控制(1)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2)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优化,对项目建设不可预见性造成风险性支出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并尽可能节省经费;(3)供应商应做好项目进度付款前的项目完成量确认,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及项目进度结合起来。4.变更控制(1)供应商建立针对总体项目及每个子项目合同与实施内容的变更控制机制,通过控制机制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书面出具是否同意进行变更的监理审查意见;(2)供应商通过对项目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进行定性定价预测,列出风险清单和变更效果预测数据,审核变更方案,提出书面监理意见;(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和承建方完善及妥善保管有关的变更记录。5.合同管理(1)供应商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建方按合同约定履约;(2)供应商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3)供应商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4)根据合同约定,供应商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6.文档管理供应商负责对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各承建方文档的收集、汇总、审核及管理工作,为各时间节点的成果确认及整体工程初验、终验提供最终有效依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供应商制订文档管理制度和流程、文档编制规范及项目各类文档模板确保项目信息流通有序高效进行;(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文档的收集、管理工作等,项目文档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3)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对所建项目文档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4)供应商做好监理周报及项目大事记;(5)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项目合同、技术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来往文档等各类文件收集、存档以及移交工作;(6)供应商做好项目专题会、项目例会等会议纪要;(7)供应商完善项目周报、月报,阶段性项目总结等相关资料;(8)供应商做好文档的版本控制。7.安全管理供应商应开展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明确项目的安全需求;(2)供应商监督承建方在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的框架内安全实施;(3)供应商促使采购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符合安全设计需要;(4)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中与安全相关的内容进行评审,对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挑选承建单位;(5)供应商应审查承建合同中与安全相关的条款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6)供应商审核优化承建方的项目安全性设计方案,重点加强对实施方案中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功能性的审查;(7)供应商监督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提出的安全要求,并与安全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8)供应商明确工程安全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9)供应商监督确保工程的最终安全性能和功能符合合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8.组织协调供应商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供应商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1)项目启动会;(2)项目例会;(3)监理协调会;(4)专题讨论会;(5)阶段工作总结会;(6)问题通报会;(7)阶段、预验收、正式验收会。9、配置管理(1)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建立配置管理岗位体系;(2)供应商应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服务配置管理计划、配置方法、技术方案、使用工具;(3)供应商应检查承建方对于配置项的规划、识别和实施工作;(4)供应商应检查服务过程中配置项的变更及发布管理过程;(5)供应商应对配置管理进行抽查。10、应急管理(1)督促承建方建立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结构、应急管理制度、风险识别评估、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2)督促承建方做好针对各类服务对象的日常监测预警,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核实并评估应急事件,跟踪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过程;(3)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督促项目各方做好应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事件关闭后,督促各方完成应急事件的索赔、总结、评价和改进工作;(4)督促承建方优化和改进应急方案。11、效能管理(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制定和优化服务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组织结构和绩效考核指标项;(2)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执行工作。(五)各阶段监理服务细则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各阶段全部或重点部分监理服务,并编制监理规划。各阶段监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1.项目方案编制(含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阶段本阶段重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和报批的优化等活动。供应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相关的技术指标和政策规范开展设计工作,协助采购人对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技术标准符合性等进行审查并优化。(1)审查和分析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2)审查方案中技术路线、建设质量、投资成本的合规性、合理性;(3)参与设计的协调工作,对采购人和设计单位进行信息沟通;(4)审查设计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建设标准规范;(5)审查设计的进度控制;(6)协助设计方案的报批。2.政府采购及合同签订阶段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建设需求,特别是对项目需求的细化整理、组织技术交流和案例考察、开展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的准备等活动。供应商通过以上活动,协助采购人进一步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技术要求以及详细预算费用等内容。(1)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编制项目采购方案,明确和细化技术需求;(2)供应商应审查采购文件;(3)供应商应做好其他采购准备工作;(4)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与承建方谈判;(5)供应商应审查项目承建合同;(6)供应商应组织承建方项目启动会。3.实施阶段(建设类子项目)本部分重点开展项目实施、测试(调试)、培训、试运行等活动。供应商负责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配置管理、应急管理、效能管理,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监理评审,督促承建方开展项目自检,必要时开展监理抽测等工作。通过以上活动,供应商确认项目实施、测试(调试)等工作均按计划方案得以实现,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时保质达到项目建设目标。(1)供应商应建立好项目沟通机制;(2)供应商应监督承建方建立好项目质量、安全、保密体系和计划;(3)供应商应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等技术文档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供应商应负责承建方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5)供应商应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6)供应商应检查承建方项目各阶段具体实施的相关文档;(7)供应商应组织软硬件设备等的到货验收;(8)供应商应检查定制软件开发情况,并按照合同及采购要求,结合采购人需求对定制软件功能进行检查;(9)供应商应监督软硬件上线部署工作;(10)供应商应监督项目中集成工作、各类测试(调试)工作及系统优化工作;(11)供应商应监督项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12)供应商应负责管理项目安全工作落实的各项措施;(13)供应商应负责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4.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准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基础设施系统、应用系统等情况,配备有针对性的人员,按照服务方案进行监理。监理团队应具备基础设施系统、应用系统运维监理能力,熟悉IT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情况。协助采购人确定项目服务任务和服务要求,促使承建方落实执行,依据服务考核方案并站在第三方立场对承建方服务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准备阶段检查的目的是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预估,是掌握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质量水平,掌握服务项目的质量状态,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相关因素,提前消除问题和风险,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保障。(1)依据服务内容,供应商应对承建方提供的服务计划进行检查,确保承建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联系单告知承建方;必要时组织重新检查。(2)供应商督促承建方收集服务对象的全部信息,形成服务资产清单;(3)供应商督促承建方调研并分析用户方的服务需求,根据服务需求细化服务任务;(4)督促承建方按服务内容预先制定服务过程中将使用的报告、表格等过程文档资料,要求承建方及时编制、整理项目文档,签署和妥善保存各阶段的项目文档;(5)协助采购人制定服务考核方案,指定服务项、服务内容及打分细则进行量化。5.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执行)供应商应依据服务内容及服务考核方案,协助采购人对承建方的服务活动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协助采购人对承建方的服务活动及合同、文档资料、配置、应急和效能进行管理。(1)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按照服务项目要求配备相应的服务团队,依据服务考核方案,对承建方的服务能力,包括履约能力和服务团队进行考核打分;(2)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制定服务规范,对承建方的方案计划进行审核,对承建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记录、考核打分;(3)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按照服务方案计划,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对承建方的服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4)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根据制定的迭代开发方案和计划,实施系统开发和迭代更新,根据制定的重大活动、会议的保障方案实施保障,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制定的备品备件方案准备备品备件;对迭代开发阶段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编码和测试、软件集成、软件合格性测试、系统集成内容依据监理规范进行监理;(5)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系统巡检、设备巡检、机房巡检工作,并要求其出具相应服务报告;(6)服务期间,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做好系统的保障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对各应用系统的稳定性按周期进行考核;(7)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做好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对出现的问题按照预案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响应,做好记录;(8)供应商应对相应投诉进行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采购人满意度调查,每年度对承建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9)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对采购人服务期间提出的合理性要求,积极予以响应,并对承建方的响应情况及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记录;(10)供应商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方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11)供应商督促承建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12)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和承建方共同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服务产品检查验收合格报告。6.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评估)供应商应对服务对象进行效果评估,对服务交付过程、结果、相关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供应商应对服务对象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基础设施、软件、数据和信息安全等各类服务对象的性能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1)供应商应对承建方提交的服务验收申请、计划及其方案等进行审核;(2)供应商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进行评估,形成服务评估报告;(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服务验收;(4)供应商应管理服务验收阶段的文档,如服务产品检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7.验收和移交阶段供应商与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必要时协助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意见,及项目监理报告。(1)供应商应制定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查验收方案;(2)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各承建方项目的验收工作;(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最终验收;(4)供应商应检查项目文档的齐备性审核移交材料;(5)供应商应监督项目各承建方的整体移交过程。(六)监理服务准则供应商遵照国家相关法律与规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被监理人的任何礼金。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业主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协助采购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七)监理服务其他要求供应商一旦成交并签署合同生效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组织项目组成员进入现场工作,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制定监理规划。供应商应以经验、知识、技术和先进手段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等,有效保障采购人的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总目标的实现以及有利于信息化长远规划的实现。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岗位配置要求(包含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硬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运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项目实施和服务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全天候驻场,根据项目实施阶段提供上述人员现场服务,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密集程度和技术特性适时增加专业人员现场服务,并及时响应采购人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实际到岗的监理项目组成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列项目组人员名单和岗位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采购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团队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八)监理工作输出成果1、监理阶段性报告本项目供应商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每月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2、其他输出成果供应商需详细列出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他输出成果。监理输出成果包括下表: (九)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从采购人获取的任何资料和重要信息,均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供应商需对其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保密安全审查,审查结果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一系列安全保密法规、制度和规定,必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十)项目涉及子项目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纳入监理服务范围,覆盖多个市级部门的建设类、购买服务类和运维类项目,其中购买服务类和运维类项目为2年服务期限。纳入本次服务范围内项目数量为14个,预估总投资1.97亿元。服务期间采购人若有增加3个以内(含3个)项目数量,执行合同价格不做变化。(一)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为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的配套监理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发布以及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内容及工程整体实施规模、建设进度、设计标准、承建方实施团队管理、生产工艺设计、货物规格型号、变更控制、功能实现等方面上进行全过程监理,全面履行项目质量保障、绩效监督、进度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制,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向采购人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咨询意见和定期报告监理工作情况。监理内容包括:初设和服务需求方案及概算编制服务、采购及合同签订服务、项目实施服务、项目验收和移交服务等全过程监理。供应商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信息工程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人需求,采用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各子项目的建设效果要求;3.工期控制目标:项目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4.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5.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6.保密控制目标:不发生信息泄露事故。(二)监理服务范围供应商参与项目初设、服务需求方案及概算编制服务过程,并根据批准后的项目设计方案和项目服务需求方案,执行项目采购、项目启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分析项目的建设任务和特点,提供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配置管理、应急管理、效能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支持项目各阶段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如下表所示:供应商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理。(三)监理服务依据1.(GB/T 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2.(GB/T 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3.(GB/T 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4.(GB/T 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5.(GB/T 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6.(GB/T 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7.(SJ/T 11684-2018)《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监理规范》;8.(SJ/T 11693.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9.(GB/T 36074.2-2018)《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10.(GB/T 36074.3-2019)《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技术要求》;11.(GB/T 39770-2021)《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安全要求》;12.(GB/T 28827.1-202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13.(GB/T 28827.2-201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2部分:交付规范》;14.(GB/T 28827.3-201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15.(GB/T 28827.4-2019)《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16.(SJ/T 11564.5-2017)《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5部分:桌面及外围设备规范》;17.(GB/T 28827.6-2019)《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18.(GB/T 28827.7-202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7部分:成本度量规范》;19.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等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20.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软件工程等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21.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监理合同;22.材料、设备、产品制造厂商、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质量标准。(四)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供应商应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供应商应审查并确认承建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建设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2)供应商应对项目承建方提出的项目服务方案、概要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应用系统部署实施及适应性改造详细设计方案、数据整理及迁移方案、集成方案、测试方案、验收方案、过程节点计划等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审核,对服务实施等过程资料进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3)供应商应做好项目服务方案和项目各子系统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4)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确定质量控制红线,全程、实时地参与项目建设,检查、督促承建方严格按合同和服务规范、保密标准、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监督承建方现场服务管理,特别注重隐蔽性服务和重要质量控制点的现场监督;(5)供应商监督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做好货物及服务验收工作,审查承建方采购清单,检查项目使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配置、质量与数量;负责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准用证进行审查,对采购的各类设备及网络环境的综合质量进行测试和验收并配合承建方出具验收报告;(6)供应商应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应用系统的部署组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7)供应商应监督项目承建方的系统集成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8)供应商负责审核项目承建方、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交的应用系统测试方案(计划)和报告,保证测试方案和报告的有效性和对功能点、各项验收指标的覆盖,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9)供应商负责监督项目承建方对应用系统进行的所有测试工作,对测试报告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查部分测试结果,直至全部合格,并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意见;(10)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组织总体验收,并进行验收的审核。2.进度控制(1)供应商审核承建方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2)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方按项目总进度计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需求变更进行分析、管理和认定,以确保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4)当工期目标发生偏离或出现风险时,供应商应及时指出出具监督意见书,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3.投资控制(1)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2)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优化,对项目建设不可预见性造成风险性支出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并尽可能节省经费;(3)供应商应做好项目进度付款前的项目完成量确认,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及项目进度结合起来。4.变更控制(1)供应商建立针对总体项目及每个子项目合同与实施内容的变更控制机制,通过控制机制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书面出具是否同意进行变更的监理审查意见;(2)供应商通过对项目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进行定性定价预测,列出风险清单和变更效果预测数据,审核变更方案,提出书面监理意见;(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和承建方完善及妥善保管有关的变更记录。5.合同管理(1)供应商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建方按合同约定履约;(2)供应商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3)供应商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4)根据合同约定,供应商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6.文档管理供应商负责对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各承建方文档的收集、汇总、审核及管理工作,为各时间节点的成果确认及整体工程初验、终验提供最终有效依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供应商制订文档管理制度和流程、文档编制规范及项目各类文档模板确保项目信息流通有序高效进行;(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文档的收集、管理工作等,项目文档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3)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对所建项目文档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4)供应商做好监理周报及项目大事记;(5)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项目合同、技术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来往文档等各类文件收集、存档以及移交工作;(6)供应商做好项目专题会、项目例会等会议纪要;(7)供应商完善项目周报、月报,阶段性项目总结等相关资料;(8)供应商做好文档的版本控制。7.安全管理供应商应开展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明确项目的安全需求;(2)供应商监督承建方在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的框架内安全实施;(3)供应商促使采购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符合安全设计需要;(4)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中与安全相关的内容进行评审,对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挑选承建单位;(5)供应商应审查承建合同中与安全相关的条款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6)供应商审核优化承建方的项目安全性设计方案,重点加强对实施方案中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功能性的审查;(7)供应商监督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提出的安全要求,并与安全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8)供应商明确工程安全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9)供应商监督确保工程的最终安全性能和功能符合合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8.组织协调供应商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供应商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1)项目启动会;(2)项目例会;(3)监理协调会;(4)专题讨论会;(5)阶段工作总结会;(6)问题通报会;(7)阶段、预验收、正式验收会。9、配置管理(1)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建立配置管理岗位体系;(2)供应商应审核承建方提交的服务配置管理计划、配置方法、技术方案、使用工具;(3)供应商应检查承建方对于配置项的规划、识别和实施工作;(4)供应商应检查服务过程中配置项的变更及发布管理过程;(5)供应商应对配置管理进行抽查。10、应急管理(1)督促承建方建立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结构、应急管理制度、风险识别评估、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2)督促承建方做好针对各类服务对象的日常监测预警,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核实并评估应急事件,跟踪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过程;(3)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督促项目各方做好应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事件关闭后,督促各方完成应急事件的索赔、总结、评价和改进工作;(4)督促承建方优化和改进应急方案。11、效能管理(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制定和优化服务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组织结构和绩效考核指标项;(2)供应商督促承建方做好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执行工作。(五)各阶段监理服务细则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各阶段全部或重点部分监理服务,并编制监理规划。各阶段监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1.项目方案编制(含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阶段本阶段重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和报批的优化等活动。供应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相关的技术指标和政策规范开展设计工作,协助采购人对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技术标准符合性等进行审查并优化。(1)审查和分析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需求方案及投资概算;(2)审查方案中技术路线、建设质量、投资成本的合规性、合理性;(3)参与设计的协调工作,对采购人和设计单位进行信息沟通;(4)审查设计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建设标准规范;(5)审查设计的进度控制;(6)协助设计方案的报批。2.政府采购及合同签订阶段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建设需求,特别是对项目需求的细化整理、组织技术交流和案例考察、开展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的准备等活动。供应商通过以上活动,协助采购人进一步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技术要求以及详细预算费用等内容。(1)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编制项目采购方案,明确和细化技术需求;(2)供应商应审查采购文件;(3)供应商应做好其他采购准备工作;(4)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与承建方谈判;(5)供应商应审查项目承建合同;(6)供应商应组织承建方项目启动会。3.实施阶段(建设类子项目)本部分重点开展项目实施、测试(调试)、培训、试运行等活动。供应商负责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配置管理、应急管理、效能管理,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监理评审,督促承建方开展项目自检,必要时开展监理抽测等工作。通过以上活动,供应商确认项目实施、测试(调试)等工作均按计划方案得以实现,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时保质达到项目建设目标。(1)供应商应建立好项目沟通机制;(2)供应商应监督承建方建立好项目质量、安全、保密体系和计划;(3)供应商应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等技术文档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供应商应负责承建方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5)供应商应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6)供应商应检查承建方项目各阶段具体实施的相关文档;(7)供应商应组织软硬件设备等的到货验收;(8)供应商应检查定制软件开发情况,并按照合同及采购要求,结合采购人需求对定制软件功能进行检查;(9)供应商应监督软硬件上线部署工作;(10)供应商应监督项目中集成工作、各类测试(调试)工作及系统优化工作;(11)供应商应监督项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12)供应商应负责管理项目安全工作落实的各项措施;(13)供应商应负责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4.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准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基础设施系统、应用系统等情况,配备有针对性的人员,按照服务方案进行监理。监理团队应具备基础设施系统、应用系统运维监理能力,熟悉IT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情况。协助采购人确定项目服务任务和服务要求,促使承建方落实执行,依据服务考核方案并站在第三方立场对承建方服务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准备阶段检查的目的是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预估,是掌握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质量水平,掌握服务项目的质量状态,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相关因素,提前消除问题和风险,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保障。(1)依据服务内容,供应商应对承建方提供的服务计划进行检查,确保承建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联系单告知承建方;必要时组织重新检查。(2)供应商督促承建方收集服务对象的全部信息,形成服务资产清单;(3)供应商督促承建方调研并分析用户方的服务需求,根据服务需求细化服务任务;(4)督促承建方按服务内容预先制定服务过程中将使用的报告、表格等过程文档资料,要求承建方及时编制、整理项目文档,签署和妥善保存各阶段的项目文档;(5)协助采购人制定服务考核方案,指定服务项、服务内容及打分细则进行量化。5.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执行)供应商应依据服务内容及服务考核方案,协助采购人对承建方的服务活动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协助采购人对承建方的服务活动及合同、文档资料、配置、应急和效能进行管理。(1)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按照服务项目要求配备相应的服务团队,依据服务考核方案,对承建方的服务能力,包括履约能力和服务团队进行考核打分;(2)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制定服务规范,对承建方的方案计划进行审核,对承建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记录、考核打分;(3)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按照服务方案计划,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对承建方的服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4)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根据制定的迭代开发方案和计划,实施系统开发和迭代更新,根据制定的重大活动、会议的保障方案实施保障,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制定的备品备件方案准备备品备件;对迭代开发阶段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编码和测试、软件集成、软件合格性测试、系统集成内容依据监理规范进行监理;(5)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系统巡检、设备巡检、机房巡检工作,并要求其出具相应服务报告;(6)服务期间,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做好系统的保障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对各应用系统的稳定性按周期进行考核;(7)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做好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对出现的问题按照预案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响应,做好记录;(8)供应商应对相应投诉进行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采购人满意度调查,每年度对承建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9)供应商应督促承建方对采购人服务期间提出的合理性要求,积极予以响应,并对承建方的响应情况及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记录;(10)供应商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方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11)供应商督促承建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12)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和承建方共同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服务产品检查验收合格报告。6.实施阶段(服务类、运维类子项目的服务评估)供应商应对服务对象进行效果评估,对服务交付过程、结果、相关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验收。供应商应对服务对象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基础设施、软件、数据和信息安全等各类服务对象的性能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1)供应商应对承建方提交的服务验收申请、计划及其方案等进行审核;(2)供应商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进行评估,形成服务评估报告;(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服务验收;(4)供应商应管理服务验收阶段的文档,如服务产品检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7.验收和移交阶段供应商与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必要时协助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意见,及项目监理报告。(1)供应商应制定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查验收方案;(2)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各承建方项目的验收工作;(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最终验收;(4)供应商应检查项目文档的齐备性审核移交材料;(5)供应商应监督项目各承建方的整体移交过程。(六)监理服务准则供应商遵照国家相关法律与规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被监理人的任何礼金。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业主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协助采购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七)监理服务其他要求供应商一旦成交并签署合同生效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组织项目组成员进入现场工作,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制定监理规划。供应商应以经验、知识、技术和先进手段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等,有效保障采购人的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总目标的实现以及有利于信息化长远规划的实现。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岗位配置要求(包含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软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硬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运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项目实施和服务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全天候驻场,根据项目实施阶段提供上述人员现场服务,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密集程度和技术特性适时增加专业人员现场服务,并及时响应采购人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实际到岗的监理项目组成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列项目组人员名单和岗位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采购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团队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八)监理工作输出成果1、监理阶段性报告本项目供应商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每月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2、其他输出成果供应商需详细列出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他输出成果。监理输出成果包括下表: (九)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从采购人获取的任何资料和重要信息,均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供应商需对其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保密安全审查,审查结果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一系列安全保密法规、制度和规定,必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十)项目涉及子项目2025年德阳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纳入监理服务范围,覆盖多个市级部门的建设类、购买服务类和运维类项目,其中购买服务类和运维类项目为2年服务期限。纳入本次服务范围内项目数量为14个,预估总投资1.97亿元。服务期间采购人若有增加3个以内(含3个)项目数量,执行合同价格不做变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