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系统运维类 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 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 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2025)
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28777-XM001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55.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图优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1号楼1幢三层南侧(303-017)
中标金额:26.7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中标金额:18.8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中标金额:9.82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图优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1号楼1幢三层南侧(303-017)
91110105074197168J
26.7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6.71 分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911100007177242684
18.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8 分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91110108722619411A
9.82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6.2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图优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
/
1
26.7万元
26.7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市教委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项目
/
1
18.8万元
18.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
/
1
9.82万元
9.82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下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峥、陈思思、唐昀峰、巨小澎、王嵘、蔡智敏、汤毅(后两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2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6月26日。
2.采购人定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
3.中标公告日期:2025年7月21日。
4.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5.各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总平均分): 01包:86.26分,02包:88.00分,03包:86.71分。
项目编号:BMCC-ZC25-072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6391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十七层1709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朱思菲、吕绍山,010-82370045 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朱思菲、吕绍山
电 话: 010-82370045 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17: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15:15
评审专家名单
曹峥、陈思思、唐昀峰、巨小澎、王嵘、蔡智敏、汤毅(后两位为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5.3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思菲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196029
采购单位
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3911082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十七层1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1196029
附件:
附件1
0729-1中标结果公告.docx
附件2
0729-1 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附件3
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BMCC-ZC25-0729/1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三、中标信息第01包:供应商名称: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中标金额:¥98,200.00元(大写:玖万捌仟贰佰元整)第02包:供应商名称: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中标金额:¥188,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第03包:供应商名称:北京图优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12层1201内12287中标金额:¥267,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第01包服务类名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服务范围: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服务,实现对用户统一创建、身份统一认证、用户统一登录等功能,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备电话、E-Mail和Internet网站等多种技术支持服务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02包服务类名称:市教委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服务范围:保证系统中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基础业务办理,网上报销,移动办公,会计核算接口,工资管理,决算管理,财务专员工作台等功能的正常使用,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当用户提出技术问题时,需进行详细的咨询解答服务,必要时需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等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03包服务类名称: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服务范围:对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一门户平台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平台各项功能稳定可靠运转,提供更友好更优质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有一定的信息系统运维维护能力,有能力组织完成系统维护,软件调试,数据处理,部署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全流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标专家名单:曹峥、陈思思、唐昀峰、巨小澎、王嵘、蔡智敏、汤毅(后两位为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拟收取中标服务费:¥8290.00元,其中第01包:1473.00元,第02包:2820.00元,第03包:¥4005.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6月26日。2.采购人定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3.中标公告日期:2025年7月21日。4.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5.各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总平均分):01包:86.26分,02包:88.00分,03包:86.71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53号联系方式:于老师010-639110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十七层1709室联系方式:张女士、朱思菲、吕绍山;010-82370045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17:30)电子邮箱:zxx@zbbmcc.com,fc@zbbmcc.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朱思菲、吕绍山电话:010-82370045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17:30)十、附件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2025-7-21金T1口图优谱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一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项目项目编号:BMCC-ZC25-0729/103包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的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一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项目,BMCC-ZC25-0729/1-03包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项目,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图优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718万元,资产总额为4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图优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2/320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项目编号:BMCC-ZC25-0729/1采购人: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MCC-ZC25-0729/12.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3.项目预算金额:2091.692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本次采购包合计金额:59.64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10.00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教学实验说课系统、书香燕京系统、师生信息素养系统是我单位的重要业务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学生、教师、管理员等不同类型用户。需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服务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面向不同类型用户提供统一创建、统一认证、统一登录等核心场景的实现,支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与业务系统间的身份核验,实现一体化统一服务的身份认证、身份角色管理模式。02市教委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18.90本项目需要将北京市教委机关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等纳入一个统一的管控体系中,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制度建设之中,做到全环节、全流程管理,主要功能有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基础业务办理,网上报销,移动办公,会计核算接口,工资管理,决算管理,财务专员工作台。03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26.76为提升平台服务质量,需要对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一门户平台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平台各项功能稳定可靠运转,提供更友好更优质的服务。0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资统发系统运维3.98通过提供运维服务,保障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资统发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优化工资统发上报流程及用户体验,切实提升系统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系统能够更好的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服务。5.合同履行期限:01包、02包、03包和04包:服务期一年,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03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01包、02包和04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十七层1706房间第一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03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大型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03包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应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还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01包、02包和04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投标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其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53号联系方式:于老师010-639110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十七层1709联系方式:张昕昕、朱思菲;010-82370045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7:30)传真:010-82370049电子邮箱:zxx@zbbmcc.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帐号:02000062192004929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昕昕、朱思菲电话:010-82370045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7: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4个包均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教委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条款号条目内容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资统发系统运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1包:1500.00元;02包:2830.00元;03包:4000.00元;04包:60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帐号:0200006219200492968注: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例如:“BMCC-ZC25-0729/1项目保证金或服务费”。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个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237004518519514673(开机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7:30);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十七层1709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取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0%。缴纳时间:各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但应注明投标的各采购包及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采购包,涉及的所有采购包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及签署规定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份(含投标文件word版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若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符,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4.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建议双面打印。14.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4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变更处签字或加盖公章才有效。14.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以不执行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提交15.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箱)表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封装。15.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3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如投标保证金是以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或网银转账界面的打印件等密封在信封里。15.4所有信封(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3)在信封(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5.5所有信封(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6如果投标人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即视为符合密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15.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章14条河15条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提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全部投标资料),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的,应事先书面(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认可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18.3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18.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6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复印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采购包预算金额”;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如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北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4)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制性规定或要求。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所投产品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按照《评标标准》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得分规则加分。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6评标报告6.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修改评标结果7.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标准01包: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价格部分(10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投标人履约能力(7分)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以下认证证书,以下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①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②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③具有有效的(CCRC)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1.软件安全开发服务、2.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3.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4.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5.应急处理服务、共五项二级资质。每提供一项二级资质得1分,一共得5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项目业绩(3分)3提供的有效合同中,既包含信息安全系统集成类似业绩,又包含信息安全服务类似业绩的,每1个案例得1分,最多可得3分。注:业绩文件签署时间须为自2021年3月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为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对接方案(30分)15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01包“二、项目内容”提供基础对接服务方案,功能全部应答、并出具可操作性、有针对性的对接方案、方案制定完备、能多角度分析、细节考虑周到得15分;要求全部应答,但方案制定有所欠缺得10分;方案制定仅部分能满足要求得4分,无方案制定得0分。15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01包“二、项目内容”提供定制化对接服务方案,功能全部应答、并出具可操作性、有针对性的对接方案、方案制定完备、能多角度分析、细节考虑周到得15分;要求全部应答,但方案制定有所欠缺得10分,方案制定仅部分能满足要求得4分,无方案制定得0分。服务对接实施方案(20分)20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应包括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及组织分工、质量保障技术、交付承诺。1、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且满足招标需求得20分;2、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基本合理、可行且满足招标需求得15分;3、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基本合理、可行且满足招标需求得5分;4、无实施方案得0分。服务运维20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运维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运维设计方案应包方案(20分)含系统监控设计、安全策略、巡检机制、故障响应、技术支持五方面。1、运维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且满足招标需求得20分;2、运维方案内容完整、基本合理可行且满足招标需求得15分;2、运维方案不完整、但所涉及内容合理、可行得5分;3、无运维方案得0分;培训方案(10分)10投标人依据采购需求出具培训方案,培训方案详尽具体、可操作性强、培训时间安排合理的得10分;培训方案基本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培训时间安排较合理的得5分;培训方案安排不合理,没有实际操作性或无培训方案的0分。合计100分02包项目评标标准得分范围商务部分(18分)投标人综合情况及类似项目业绩(18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6分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得3分,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6分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与信息系统运维相关案例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6分;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合同内容必须至少包括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具体的实施内容、签字盖章及日期页的复印件。0-6分项目团队情况(8分)综合审查服务人员配置方案和管理方案:拟派本项目经理有软件开发或集成项目工作经验,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具有软件工程师、测试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等,需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职责划分,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每有一项岗位人员得2分,最多得6分。注:以上要求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8分技术部分(72分)系统维护服务方案(18分)1、熟悉本项目系统现状,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设计出色,完全理解需求,完全满足维护要求,具有较强应用性,方案切实可行,得18分;2、对本项目系统现状较了解,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设计较合理,基本理解需求,满足维护要求,有一定的应用性,方案较切实可行,得14分;3、对本项目系统现状基本了解,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合理,基本理解需求,基本能满足维护要求,基本有应用性,方案基本切实可行,得10分;4、对本项目系统现状不了解,系统维护服务方案设计不合理,不理解需求,不满足维护要求,没有应用性,方案不切实可行,得3分;5、本项未提供,得0分。0-18分异常数据处理方案方案(10分)1、异常数据处理方案设计出色,完全满足维护要求,具有较强应用性,方案切实可行,得10分;2、异常数据处理方案设计较出色,能满足维护要求,有一定的应用性,方案较切实可行,得7分;3、异常数据处理方案设计一般,基本能满足维护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4分;4、异常数据处理方案设计较差,不能满足维护要求,应用性较差,方案不可行,得1分;5、本项未提供,得0分。0-10分缺陷修正方案(10分)1、缺陷修正方案设计出色,完全满足维护要求,具有较强应用性,方案切实可行,得10分;2、缺陷修正方案设计较出色,能满足维护要求,有一定的应用性,方案较切实可行,得7分;3、缺陷修正方案设计一般,基本能满足维护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4分;4、缺陷修正方案设计较差,不够满足维护要求,应用性较差,方案不可行,得1分;5、本项未提供,得0分。0-10分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10分)1、应急处理方案完善可行,项目特点分析透彻,措施科学有效,得10分;2、应急处理方案较出色,对项目特点有一定的分析,措施科学有效,得7分;3、应急处理方案一般,项目特点分析基本透彻,措施有一定的效果,得4分;4、应急处理方案较差,项目特点分析不够透彻,措0-10分施简单,得1分;5、本项未提供,得0分。培训方案(6分)1、投标方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师资力量、培训方式、培训人数等)详细、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及实用性,能承诺免费提供相应平台的使用技术培训,以确保使用方能独立胜任相应软件系统的配置使用与管理,得6分;2、培训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实用性,能承诺免费提供相应平台的使用技术培训,以确保使用方能独立胜任相应软件系统的配置使用与管理,得3分;3、未提供或方案粗糙、无可行性,得0分。0-6分售后服务质量及服务响应承诺(10分)1、售后服务方案合理,服务响应迅速,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可提供驻场服务1年,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0-10分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分03包: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01投标人资质4企业综合能力: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02相关案例10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类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为10分。03项目设计方案25项目维护方案优秀,完全领会、理解招标方的维护需求与工作内容,方案内容详实并一一对应。各项服务梳理清晰,实施内容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合理性。对服务形式、内容、效果等进03项目设计方案25行了详尽阐述,得25分;项目维护方案良好,基本领会、理解招标方的维护需求与工作内容,方案内容较为详实、具体。能明确阐述了服务事项,实施路线基本可行,得20分;项目技术方案不佳,局部满足招标方的维护需求与工作内容,方案内容不够详实,存在过于宏观、缺乏具体描述的现象。实施路线不完全或不具有合理性,维护事项笼统单一,不能和招标方的维护需求一一匹配;得15分;只是简单的复制了项目采购需求,没有详细的方案设计,得10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04项目实施计划25过程定义清晰、进度和范围管理明确、项目管理工具运用合理、流程顺畅,充分运用图表等进行说明,得25分;过程定义基本清晰、进度和范围管理相对明确、项目管理工具运用基本合理、流程较顺畅,得15分;过程定义不清晰、进度和范围管理不明确、项目管理工具运用不合理、流程不顺畅,得5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05项目组织管理与人员配置8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合理,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周密性,时间节点清晰、明确,具有政府行业、教育行业的特点,得8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基本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但不够周密,时间节点不完全清晰、明确,得5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粗糙、可行性低,时间节点不清晰、明确,得2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06投入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状况10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得3分,未提供得0分。投标文件中实施团队专业度:项目实施组织人员安排合理细致、符合教育行业特点、切实可行得7分;项目实施组织人员安排合理、基本可行得4分;项目实施组织人员安排粗糙、难以执行得1分;项目实施组织无人员安排得0分。07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8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有明确响应时间承诺及解决问题时效承诺,可承诺现场服务及技术支持,得8分;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有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承诺,07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8本地化服务队伍可以建设,得5分;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较差。无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承诺,无本地化服务队伍,得1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08价格部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4包: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价格评分(10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商务评分(6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信息系统运维业绩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项目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技术评分(84分)技术服务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内容完整清晰无遗漏,满足招标文件内各项技术参数要求;2.系统总体设计先进、合理,明确提出系统建设思路、总体架构和技术架构等;3.系统各项功能完备,能持续安全、稳定、流畅运行,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升业务管理效率。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技术参数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服务方案设计合理、完整,完全满足技术服务的需求,得30分;技术服务方案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技术服务的需求,得25分;技术服务方案设计不合理,需要有较大调整才能满足服务要求,得15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运维服务实施方案25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1.方案内容分工明确、组织结构科学合理,实施周期安排科学、紧凑、合理,有详细的风险分析以及有效的应对措施。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进度计划管理,对详细进度计划涉及的功能模块、任务、时间节点、人员等进行精细化管理。3.支持采购人实时监管项目整体进度,各子功能模块的详细进度等。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方案针对性强、思路合理可行、切合实际得25分;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思路基本可行得20分;方案针对性差、思路与项目实际情况有较大偏差,得10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0分供应商提供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合理,时间点控制清晰,人员投入及储备明确,有详细的进度风险分析,有保证交付期的工作计划及组织措施等综合评审:措施科学可行,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措施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措施有较多欠缺得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技术支持10分供应商能提供本地化能够快速响应系统使用故障以及系统用户使用问题,能持续进行系统运行过程功能优化,保障系统运行环境稳定、安全。技术支持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功明确。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及承诺,针对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响应时间快,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响应时间较快,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技术支持服务方案有欠缺,响应时间慢,得3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应急方案9分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应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确定高效的应急处理规则,能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和紧急事件对系统运行造成的影响。应急措施及程序安排合理,成员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和调度。应急响应及时,并能与各方准确进行信息沟通。针对以上内容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合理可行,能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得9分;方案较详细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6分;方案不够详细,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此项未提供得0分。总分(10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投标。01包: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一、项目概述教学实验说课系统、书香燕京系统、师生信息素养系统是我单位的重要业务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学生、教师、管理员等不同类型用户。需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服务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面向不同类型用户提供统一创建、统一认证、统一登录等核心场景的实现,支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与业务系统间的身份核验,实现一体化统一服务的身份认证、身份角色管理模式。二、项目内容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服务完成后,针对不同类型用户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与业务系统间的用户创建、身份认证、统一登录、用户属性变化、用户权限变化等功能的对接,并进行相关业务联调,实现各类型用户的业务场景对接。达到“一点注册、统一身份”,“一次认证,统一登录”的目标。服务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服务,实现对用户统一创建、身份统一认证、用户统一登录等功能。通过对接服务可实现对人员基础信息(手机号、邮箱等)、人员身份、人员权限等各类属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从人员账号增加、改动、查询、停用到删除的闭环管理能力。1.1基础对接服务主要包括:1)统一门户:为用户提供统一访问登录入口页面,根据访问权限,展示不同的门户功能。包含普通用户的个人工作台、管理员的管理工作台;支持门户组件视图的自定义与编排能力,提供用户自定义配置门户风格和样式服务;通过应用集成框架、简版门户、视图组件、后台服务功能模块与定制功能实现一体化集成。2)用户管理:提供用户账号、用户组的同步、新增、启用、注销、禁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支持工单流程;提供组织多棵树管理、上下级管理员分级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支持按模板文件的导入功能;提供身份账号治理能力服务,定期分析风险账号;支持对僵尸账号、过期账号、弱密码、密码过期、账号锁定、离职人员的身份稽核与治理服务。3)认证管理:提供主流认证对接服务,提供认证源对接能力;提供认证策略管理与编排服务,实现单因素及多因素认证;提供认证策略与组织、用户、用户组的绑定对接服务,实现不同主体的不同认证策略,并支持优先级设置;提供从统一身份认证门户登录、应用门户拦截跳转至统一身份认证门户登录、应用调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API认证服务进行登录、应用内嵌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窗口等不同的登录认证集成服务。4)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角色划分情况,提供基于RBAC、ABAC授权模式,权限模型可定义,满足权限模型差异与个性化权限需求场景;提供按角色授权对接服务,根据主体的用户、用户组、组织、管理范围、角色、岗位、职级等纬度进行授权;提供用户对其访问权限的在线委托办理对接服务,方便了业务中的协助操作,同时将协助明晰到具体操作人。5)审计管理:提供对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登录日志、资源访问日志、运维操作日志、平台操作日志、系统运行日志等详细记录与操作溯源,并提供查询、自审计、统计分析能力;支持平台操作过程实现日志记录与日志查询,支持将平台日志同步至综合审计产品进行专业审计。6)应用管理:提供应用资源的集中管控与访问单点登录对接服务;单点登录能力支持窄列表、宽列表、卡片式三种方式,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提供按标准单点登录协议(OAuth2)、代填单点、票据单点的应用资源集成对接方式;支持应用账号与组织由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托管与应用自管对接方式;提供针对B/S架构的应用资源单点登录对接服务。1.2定制化对接服务主要包括:1)不同业务系统(教学实验说课系统、书香燕京系统、师生信息素养系统)的用户登录对接服务,通过登录接口执行登录操作;2)不同业务系统(教学实验说课系统、书香燕京系统、师生信息素养系统)的已有/新增/变化用户的认证对接服务,通过认证接口执行身份认证,可支持不同认证方式;3)不同业务系统(教学实验说课系统、书香燕京系统、师生信息素养系统)的单个、批量用户的创建、修改、停用、删除等全生命周期对接服务。三、项目执行标准:《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三、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中标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与业务系统全部对接服务,完成所有对接功能验证,具备演示、测试条件;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5日内,完成包括平台安装部署、联调测试等工作;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使用培训等工作。服务期1年,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3.其他服务要求:3.1投标人须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可提供如下技术支持服务:1)针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解答;2)具备电话、E-Mail和Internet网站等多种技术支持服务;3)提供远程支持、现场支持多种方式排除系统出现的各类软件故障;4)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使相关技术人员能熟练、准确地使用、维护平台;5)投标人应提供完备的事件响应流程,可提供多种快捷方式,及时地解决系统开通运行后出现的各种问题;6)投标人应提供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技巧咨询服务。7)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接到用户技术支持请求后,立即做出实质性响应;8)投标人应针对本次项目范围和内容提供1年服务。3.2其它需说明的内容中标人应提供相关集成对接服务,并且不影响现有系统的性能及安全性。四、项目验收要求: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参与;2、履约验收方式:甲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开展履约验收;3、履约验收时间:本项目验收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结束后进行。4、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按甲方规定的验收清单内容提供完整、规范的验收项目文档。5、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结束后进行,由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组织专家验收会进行项目验收,实施方应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且提供相关的服务过程文档材料,证明项目质量要求达到优良。02包:市教委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项目一、项目需求:1、系统简介本项目是运维项目,将北京市教委机关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等纳入一个统一的管控体系中,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制度建设之中,做到全环节、全流程管理,主要功能有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基础业务办理,网上报销,移动办公,会计核算接口,工资管理,决算管理,财务专员工作台。2、系统建设情况项目在2020年8月底进行项目启动,在2021年2月进行验收。3、服务范围服务用户范围为北京市教委本级所有用户,包含财务人员和其他部门人员。实现从预算、支出、采购、核算、部门决算等核心业务流程形成完整闭环,实现各个业务模块的有效衔接,将单位相关内控制度嵌入到相关业务系统中,逐步满足财务信息化的需求,提高办公效率,推进各应用系统的兼容和统一管理,避免教委内部大量“信息孤岛”的产生和重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实现政务信息共享,提高政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4、服务内容安排一名运维人员驻场运维,保证系统中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基础业务办理,网上报销,移动办公,会计核算接口,工资管理,决算管理,财务专员工作台等功能的正常使用,提供24小时远程技术服务。运维包括按照用户单位制度的变化、用户的需求,调整单据打印模板、单据界面、更新工作流,用户调整等日常内容,协助用户日常查询、导出系统内的文件。安全方面,还会对系统服务器进行巡检,优化系统查询,配合第三方测评,进行数据备份,计划任务按照一天一次全备,七天保留一次云备份文件。二、运维服务要求:系统功能包括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基础业务办理,网上报销,移动办公,会计核算接口,工资管理,决算管理,财务专员工作台。为进一步提升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及准确性。1.技术咨询服务公司需为甲方提供电话、传真、邮件、QQ等多种方式的技术咨询服务。当用户提出技术问题时,需进行详细的咨询解答服务,必要时需出具书面答复意见。2.远程支持服务公司需为甲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当用户在使用的系统出现技术故障,服务公司的技术专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协助和指导用户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进行远程技术支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3.现场支持服务公司需为甲方安排一名运维人员,提供驻场服务1年。现场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为用户解答系统操作问题,解决系统bug,协助用户对系统的使用。出现系统故障运维人员无法解决时,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技服人员上门后要迅速分析故障产生的影响,如遇到可能出现系统当日无法恢复甚至系统崩溃,造成系统业务长时间中断,影响导数据完整性的故障,技服人员及时启动备用系统,保证用户业务的正常运转。如果是系统设置或是二次开发过程中的缺陷导致,技服人员重新修改系统基本参数、重新配置并部署系统。如果是系统程序上的缺陷导致,技服人员将问题报告给研发人员,由研发人员启动应急处理方案,及时为客户解决故障。当故障解决完毕后,技服人员根据事先备份的日志、数据、原始票据恢复并核对正式系统的数据,并及时恢复正式系统的正常运行。4.异常数据分析及处理4.1异常数据分析服务公司需为甲方提供异常数据分析服务。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服务公司需针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确定问题原因。4.2异常数据处理服务公司需为甲方提供异常数据处理服务。在对异常信息分析完成后,需对异常数据情况进行数据处理。确定问题后,处理人员需将问题透彻分析,撰写处理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处理,维护用户利益,保证用户能正常使用。根据方案处理完毕,需要继续跟踪了解,与用户最终确认问题已经解决。5.缺陷修正针对发现的系统缺陷进行修正。6.故障处理当有故障发生时,服务公司需及时进行处理。7.调优服务服务公司需为甲方提供系统调优服务。随着系统数据的积累,业务发展,系统的状态可能有所下降。为了保证系统的最佳运行状态,服务公司需定期对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优化和维护。根据甲方的制度改革、按照用户的需求重新调整工作流程、单据界面等对系统上的调优工作。8.日常巡检服务公司需为甲方提供日常巡检服务。为了保障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及时、周到、专业的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服务公司需要为本项目成立巡检组,了解用户对系统使用、功能需求、服务质量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检查和解决系统存在的故障隐患。巡检范围北京市教委财务管理平台。定期巡检。巡检服务结果处理方法巡检过程中发现客户对技术服务产生质疑,巡检人会及时向客户了解详细情况,如情况属实,直接上报项目服务总负责人,尽快组织处理。9.其它要求(1)进度计划需提供在本项目总体工期控制下的合理进度计划响应。(2)项目组织与人员配置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需提供合理的项目组织和人员配置方案响应。(3)质量管理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需提供质量管理方案响应包括: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配置管理、文档范本。(4)风险和应对措施管理为了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需提供风险和应对措施方案响应。(5)故障响应时间在维护期内,需在接到采购人的紧急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进行远程解决,如遇到远程无法解决的问题,1小时内赶到现场,排查问题。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四、服务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实施地点: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指定地点。五、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参与;2、履约验收方式:甲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开展履约验收;3、履约验收时间:本项目验收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结束后进行。4、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按甲方规定的验收清单内容提供完整、规范的验收项目文档。5、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结束后进行,由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组织专家验收会进行项目验收,实施方应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且提供相关的服务过程文档材料,证明项目质量要求达到优良。03包: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一、工作目标: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一门户,实现了应用资源集成、教育资源集成和应用消息推送等功能。为提升平台服务质量,需要对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一门户平台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平台各项功能稳定可靠运转,提供更友好更优质的服务。二、运维服务要求1日常运维操作(1)服务器系统运维包括服务器CPU,内存,硬盘,网络日常监控,系统平台运行状态监控,故障处理,漏洞修复,操作系统和环境软件补丁升级等内容。(2)数据库运维系统数据库包括: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一门户平台所使用的数据库系统。服务包括对该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数据库配置管理、数据库可用性监控、数据库漏洞修复、数据库备份。(3)安全运维服务包括操作系统安全巡检,日志分析。配合主机安全情况合理设计监控和告警机制。(4)安全培训服务定期对运维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关键操作进行多级审批,记录存档。2优化改善和变更发布(1)问题收集、整理、分析和Bug修改(2)WEB端页面功能优化和实现(3)APP端页面功能优化及实现3应用的接口对接和联调北京市教育公共管理平台统一门户构建了基于单点登录的标准应用接口,将各应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到统一的门户。采用单点登录技术实现用户基于最初访问网络时的一次身份验证,对所有已认证应用进行无缝的访问,从而提高师生的工作、学习效率,降低网络操作的成本。4调研评估提供运维管理咨询服务,以IT治理思想为指导,以推动IT与业务的动态融合为出发点,基于ITIL最佳实践经验,为客户建设以服务为导向的IT运维管理体系;提高业务满意度,提高IT资产价值利用率。5响应支持(1)信息、安全系统服务提供信息安全服务,遵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标准工作,防范黑客入侵并进行分析和防范,通过运用各种安全产品和技术,进行安全制度建设与安全技术规划、日常维护管理、信息安全检查与审计系统帐号管理与系统日志检查等。信息安全服务包括以下服务项:各种信息安全系统的日常巡检、维护和故障处理;系统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评估与加固;在出现攻击或安全事件时,提供应急服务,帮助用户恢复系统及调查取证;重要时刻专人值守服务。(2)应用性能管理、调优服务应用性能管理,对信息系统即时监控以实现对应用程序性能管理和故障管理的系统化的解决方案。通过监测和分析应用的表现去保证软件应用的良好运行。(3)信息安全保障服务信息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正常业务的开展,还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安全保障环境的建设内容包括云主机、应用、数据几个层面的安全措施,以及数字证书服务、统一身份管理、病毒控管、安全审计、监控等若干安全支撑平台。(4)安全漏扫扫描分析服务安全漏洞扫描分析服务是针对主机以及WEB服务进行漏洞扫描,通过对网络的扫描,可以了解网络的安全配置和运行的应用服务,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客观评估网络风险等级并提供解决方案。三、其他服务要求:6.1质量要求(1)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2)服务响应达100%(3)故障处理率100%,未产生影响业务工作的问题和损失(4)网站系统的全年可用性大于99%,客户满意度不低于90%6.2对承建单位(乙方)的要求(1)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信息系统运维维护能力,有能力组织完成系统维护,软件调试,数据处理,部署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全流程服务。(2)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在项目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原始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日志记录,中间文档全部归甲方所有,在项目验收前,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运维报告,工作总结及配套资料等6.3服务单位应按照运维目标和监控要求,遵循国家、市信息系统管理的标准与规范,依据项目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服务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协调,从而使本服务“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6.4在合同执行期内,要求服务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反馈,4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问题。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信息安全管理》(ISO/IEC27001:2005)(2)《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3)《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运维类 应用平台运维与服务支撑 教育公共管理统一门户及移动统一门户运维 财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运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