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昆山中学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83-SZGZ-G2025-0080
二
、
项目名称: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浙江万朋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30100751701799F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12层
98.6(均分制)
1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采新、任觉平、张洪民、张玉梅、李乐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1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司中标服务费专用帐户(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帐 号:3715 0188 0000 00965 开户行:光大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本项目中标服务费:19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昆山中学
单位地址:昆山市娄苑路171号
联系人:陆文斌
联系电话:57591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路189号401、501室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512-5717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
电话:0512-571729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JSZC-320583-SZGZ-G2025-0080采购文件.doc
GZCC昆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3-SZGZ-G2025-0080采 购 人:江苏省昆山中学项目名称: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5格式2、投标承诺函16格式3、投标人情况表17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18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格式6、开标一览表22格式7、报价明细表23格式8、偏离表24格式9、项目组人员一览表25格式10、类似业绩一览表26格式11、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27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合同文本31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35附件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39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3-SZGZ-G2025-0080号2.项目名称: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00元)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7月04日23:59(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3.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13:30(北京时间);2.远程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江苏省昆山中学联系人:陆文斌联系电话:0512-5759155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联系人:王文科、王燕联系电话:0512-571729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说明和释义1、说明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5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9.9天:日历日。2、10.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1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政策功能3、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容。3、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2、投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4、3.3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5、投标委托5、1.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投标费用6、1.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2.2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3.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8、4.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清晰扫描件,如果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将被视为无效材料。8、5.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勘查现场,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招标文件的澄清9、1.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解答。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1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2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敬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3.3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于原定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4.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11、质疑1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提交,否则不予受理。11、2.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下载招标文件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1、3.3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人有权不予受理。11、4.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4.41.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4.43.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5.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1、5.51.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5.52.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5.5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5.54.4.4事实依据;11、5.55.5.5必要的法律依据;11、5.56.6.6提出质疑的日期。11、6.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7.7被质疑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参照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条款执行。11、8.8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9.9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4、投标文件说明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0.10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11.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3、1.1基本目录:13、1.11.1.1封面;13、1.12.2.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3、1.13.3.3公开分项报价(格式见第三章);13、2.2资格条件:13、2.2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3.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2.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2.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2.22.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2.23.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13、3.3符合性条件13、3.31.1.1偏离表(商务)(格式见第三章);13、3.32.2.2偏离表(技术)(格式见第三章);13、3.33.3.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13、3.34.4.4其他(格式见第三章);13、4.4综合评审评分项:13、4.41.1.1评审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方案、人员、业绩等)。13、5.5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3、5.51.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三章);13、5.52.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三章);13、5.53.3.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书(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4、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4、1.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4、2.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网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格式见第三章)。15、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15、1.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6、投标报价16、1.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劳务、食宿、差旅、资料汇编、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6、2.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整个投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16、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4.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16、6.6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6、7.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1本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后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5、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18、3.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要求进行。19、投标截止时间19、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系统内上传后显示的上传文件确认单为准。19、2.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20、2.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6、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3.3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招标代理人主持。21、4.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进行远程开标,使用数字证书(CA)解密时间超过10分钟的,视为无效投标。21、5.5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1、5.5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资格审查、信用查询22、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2.2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供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3.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3.31.1.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22、3.32.2.2查询证据留存方式:打印查询的信用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23、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21.1.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3、2.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3、2.23.3.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3、2.24.4.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31.1.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32.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34.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35.5.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36.6.6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4.4评标内容的保密23、4.41.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4.4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4.43.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3、4.44.4.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2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24、1.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24、2.2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4、2.21.1.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4、2.22.2.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2.23.3.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24、3.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重大偏离系指系统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4、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5.5下列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24、5.51.1.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5.52.2.2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5.53.3.3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24、5.54.4.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5.55.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5.56.6.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5.57.7.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5.58.8.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24、5.59.9.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5.510.10.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24、5.511.11.1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4、5.512.12.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4、5.513.13.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24、5.514.14.14特征码检查中,不同投标人上传采购文件所使用的电脑网卡信息一致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4、5.515.15.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5.516.16.1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25、投标的澄清25、1.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25、2.2必要时招标代理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26、废标26、1.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1.1.1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6、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6、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2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7、授予合同28、中标单位的确认28、3.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8、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9、合同授予标准29、1.1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中标通知书30、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0、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合同的签订31、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3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8、诚实信用32、诚实信用32、4.4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2、5.5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2、6.6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2、7.7供应商不得向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9、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8.8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33、9.9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司中标服务费专用帐户(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帐号:37150188000000965开户行:光大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33、10.10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我单位保留诉讼的权利。34、监督34、1.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未尽事宜35、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名称文档章节投标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格式2、投标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开标一览表格式5、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格式6、报价明细表偏离表格式7、偏离表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8、项目组人员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9、类似业绩一览表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10、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江苏省昆山中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JSZC-320583-SZGZ-G2025-0080)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投标承诺函江苏省昆山中学: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JSZC-320583-SZGZ-G2025-0080)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3.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最后报价含服务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8.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9.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10.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1.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4)恶意串通;(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12.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13.我单位同意招标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昆山中学的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须按本项目规定行业填写,否则其声明函不予认可。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否则为无效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省昆山中学单位的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JSZC-320583-SZGZ-G2025-0080分包号:采购包1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格式6、报价明细表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项目投标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JSZC-320583-SZGZ-G2025-0080格式自拟!注:以上费用包括完成项目内容所涉及到的人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服务内容涉及的其他专家的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用)、交通、通讯、食宿、加班、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的价款外,甲方不再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偏离表1、偏离表(商务):项 目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内容(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工期(服务期)响应时间质保期(如有)付款方式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偏离表(技术):项 目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内容(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标的物…………………………………………(根据采购内容自行列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无特殊注明,只需注明有偏离部分,全无偏离的,注明无偏离即可。格式8、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执业资格职称年龄备注123…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45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江苏省昆山中学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受江苏省昆山中学的委托,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83-SZGZ-G2025-0080二、项目名称:昆山中学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项目项目三、服务期:1年四、采购需求通过本项目,进一步提升昆山中学数学、物理、化学三个竞赛教练水平,掌握先进竞赛培优方法、促进竞赛教练交流分享及拓宽教练视角与视野,打造一支有竞争力的竞赛教练队伍,助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国家重点高校输送优质生源,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需求内容包含:序号产品名称服务方式课次/天(1物理初高学科竞赛衔接课程线上点播不少于60小时(2专家入校培训服务线下面授不少于27天(3数学强基竞赛教练线下培训服务线下面授不少于5天物理强基竞赛教练线下培训服务线下面授不少于5天化学强基竞赛教练线下培训服务线下面授不少于5天(4寒暑节假日学生线下培训服务线下面授不少于60天1.课程及服务要求(1)初高物理衔接课程课程不少于60小时;涵盖运动、力学、平衡、电路、电磁、机器守恒等知识模块。针对有意在高中阶段进行竞赛学习的同学,帮助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前进行竞赛相关知识的衔接,以便适应高中高强度的学习。序号物理初高衔接课程小时1数学知识补充-三角形全等与相似、三角函数;部分知识;运动的描述62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综合知识及应用63静力学基础及其应用64物体的平衡65电路基础知识及其应用;电阻的测量;练习使用多用电表66电路中的能量转化;电池电动势和内阻的测量67电路的等效变换;基尔霍夫定律;含容电路与电表改装;惠斯通电桥与补偿电路68电磁感应现象及其应用69机械能守恒定律;功能关系610牛顿运动定律及其应用6总课时60小时序号物理初高衔接课程小时1数学知识补充-三角形全等与相似、三角函数;部分知识;运动的描述62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综合知识及应用63静力学基础及其应用64物体的平衡65电路基础知识及其应用;电阻的测量;练习使用多用电表66电路中的能量转化;电池电动势和内阻的测量67电路的等效变换;基尔霍夫定律;含容电路与电表改装;惠斯通电桥与补偿电路68电磁感应现象及其应用69机械能守恒定律;功能关系610牛顿运动定律及其应用6总课时60小时(2)专家到校培训服务根据学校要求定制,难度针对全国奥林匹克省级赛、全国赛。总计不低于27天,每天不低于6小时;培训范围: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学科(3)竞赛教练线下培训服务需提供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的竞赛教练员培养课程,要求不低于5天/科,对从昆山中学挑选出的竞赛教练员进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培养,提升竞赛教练水平,掌握先进竞赛培优方法、探索日常学生辅导等问题,促进竞赛教练交流分享和拓宽教练视角与视野。(4)学生寒、暑假集训服务昆山中学可选派数理化顶尖竞赛学生,在寒、暑及节假日赴省一级重点中学,参与联赛备考课程学习,共享师资与课程,全力冲击奖牌,需提供不少于9个名额。培养周期不少于60天/科。2.竞赛师资要求培训师资具有特级教师证书;具有全国优秀教师证书;具有奥林匹克高级教练证书;具有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表彰证书;3.竞赛课程支撑平台云服务技术要求(1)平台技术要求序号服务 模块参数内容1总体要求为学生与教练员线上观看竞赛课程的学习培训提供稳定的远程互动交流技术平台,要求提供云端服务,无需本地部署。1.应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功能模块化设计,兼容 PC、硬件终端等多种终端形式。2. ★支持单课堂万人并发情况下稳定上课。3.需提供竞赛课程支撑平台技术与运维服务,配备运营人员做好竞赛课程支撑平台常态化运营工作。2技术服务要求1.要求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服务,并确保服务效率。2.负责客服及技术支持工作,为学生提供服务期间的咨询及技术支持工作,并公开 400 客服热线,建立技术支持群。3.要求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站支持、远程协助等方式对客户咨询、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4.负责各项技术支撑工作,如课程数据维护、网站维护、数据统计、日常问题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3运维服务要求1.负责平台管理、安全保障、日常升级、数据备份及恢复工作;2.根据平台用户规模,及时调整并优化服务器配置、部署方案、网络及带宽等;3.负责数据库服务器及数据库日志的巡检,负责数据库空间情况检查、数据库运行状态监控、异常情况的处理;负责平台相关数据的查询,统计和数据的生成导出工作。4课堂教学服务功能要求1.能支持主流格式文档上传并展示,对于 PPT 应支持动画展示,并支持 PPT 备注、备注内容仅老师可见,支持课件缩略图,方便老师上课快速跳转选择。2. ★能够直接在文档上利用各种画笔(画笔、直线、矩形、圆、箭头、文字)添加标注。支持多个文档同时打开。3.老师应可以将自己电脑上的流媒体文件直接播放给学生观看,应支持常见视频格式,画质可设置清晰度,视频和教师摄像头支持画中画功能。4. ★应提供不低于 170 种常用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符号, 可选择其中任意符号供教师上课使用。5.应支持老师将授课电脑桌面共享、区域共享。区域共享时可拖拉选择区域。能够设置画面清晰度、是否共享声音。6. ★应支持当教师讲完某个课程内容时,发起学员理解掌握程度测试,测试学员是否“懂了”,同时支持查看详情,测试结果实时统计。5课堂辅助1、管理员可对课程进行上下课操作,学生能收到多形式(铃声、动画)提醒。上课前能设置是否打开摄像头等,下一次上课,系统会自动记忆该教师授课偏好。大课模式可进行多次上下课操作。2、课间休息时,教师可以播放眼保健操音频。3、可发布课堂公告,课次结束时,课堂公告自动清除。4、可发起计时功能,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5、课堂管理下各模块均能获取非学生用户日志,方便客服人员远程获取主讲、助教、教务老师的日志。6、应支持一个客户端同时接入多路摄像头视频,满足多机位课堂需求。6课堂管理服务功能要求1、可查看所有学生的课堂情况。不认真听课的学生将加以标识显示。老师可发送认真提醒,同时可直接与该学生进行文字交流。2、针对课堂中不认真听课且经提醒无效的,可设置锁定课堂,学生客户端强制最大化、最前端显示,不允许最小化及小窗口显示。3、应可以统计学生的姓名、学校、班级、联系方式、状态(认真、不认真、离线、未到)、在线时长/课程进行时长、点到次数/总次数、不认真时长、认真度、设备。统计结果可以保存到本地。4、主讲助教应可根据认真度列表,对当前未到及离线的学生按照学校、班级筛选进行发短信通知。5、★可不定时发起课堂点名,学员端有点名弹出框,超过20秒没有响应认为该学员未签到。方便老师了解学生出勤率,抽查听课情况。6、“统计点名结果”可以自动生成统计表,包括点名时间、应到学生数、已登录学生数、未登录学生数、已点到学生数、未点到学生数。老师可以将点名结果统计情况导出。7、对于学生反馈的视频卡顿的情况,可查看学生端的网络类型、延迟、音视频重连次数、音视频丢包情况、以及客户端下载/上传流量情况(Kbps)以及获取学生客户端日志,用于分析学生网络情况。7多端应用应支持移动端(Android 和 iOS 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或平板)授课和听课,与网页端数据信息同步,无需使用第三方应用程序, 在专用移动 APP 即可完成直播听课、课堂互动、课程通知消息的收发、省流模式等操作。(2)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为保障竞赛课程支撑平台云服务技术质量,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6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五、商务要求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70%的服务费,项目服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具体支付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修改完善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服务保障项目服务期间,采购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成交供应商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保密责任: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2、服务的内容:乙方委派相应人员为甲方提供招标内容所要求的相应服务,具体以甲方服务需求为准(见附件);3、服务标准:乙方委派的相应人员应当满足甲方相应岗位的工作需求,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人员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委派人员,并有权根据考核标准扣减乙方相应服务费用。二、服务期限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款约定的服务期限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服务到期但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按服务期限到期时发生的服务费用按实进行结算。2、若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在年内提前履行完毕的,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动到期,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应当提前进行预测,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同时须在合同到期时撤回所有劳务人员,如因服务超期导致费用超出的,超出费用由乙方自行向员工承担。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2、若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3、如有需要,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5、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四、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相应经营情况,如有需要,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资料等。2、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3、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5、乙方承诺履行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须符合劳动规范要求。6、乙方服务外包人员发生工伤、人损,由乙方向伤者履行赔偿责任。甲方不向伤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就乙方的赔偿金额,甲方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乙方外包人员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7、乙方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其与甲方的劳务服务外包合同期限,并向员工释明合同到期后,即应当依法退出甲方工作岗位,接受乙方安排的其他岗位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发生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服务费用1、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预计为含税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履约保证金元(大写金额:人民币)。2、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上报上个月产生的服务费金额,经甲方确认盖章后作为双方上个月服务费的结算依据。每月10日前乙方按照对账后金额开具相应金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前有权迟延付款。3、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履行付款义务。4、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外包人员无法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则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5、甲方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提供合格的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损失)。七、免责条款1、如因甲方不配合,造成乙方无法提供相应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合同的效力及变更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其中包括与该变更有关的费用调整;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5、合同有效期为:年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用完时止。九、争议处理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一)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其他条款1.甲方有权对乙方外包服务内容提出增加或减少,甲方提出增加或减少的,应当以书面通知为准,增减幅度在合同总价10%内的金额随之增减;增减超过合同总价10%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2.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开户行:账户:账户:(此页为合同盖章页,以下无合同正文)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90%(权重)。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然后通过软件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软件自动生成,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相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采购政策(一)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招标: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属于无效投标。(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三)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四)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提交。(五)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三、评分标准(一)价格(10分)1.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技术及其它(90分):初审评审指标指标描述是否合格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服务期、服务内容、付款方式等响应内容复审评审指标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自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企业实力为了保证所投产品具有受保护的知识产权,供应商提供与在线学习类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评测报告的得2分,缺少其中一项扣1分,扣到0分为止。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名校资源1.供应商能够提供名校竞赛课程资源的得3分,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的,未提供不得分。2.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竞赛资源的学校需具有一流的竞赛培养实力,根据学校2024年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预赛)获得一等奖的人数排名情况进行横向对比,排名第一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分,排名第三得1分,第三名以后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响应情况全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得30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条款的,扣 5 分,扣到 0 分为止。非\"★\"条款每有 1 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扣 1 分,扣到 0 分为止。带“★”条款为重要服务条款,供应商必须提供系统截图或者证明材料。30服务方案1.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课程师资要求、入校培训服务要求、学生寒、暑期集训服务要求等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规划、培训安排规划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无漏缺项、考虑周到,完全贴合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方案综合打分,最高10分。2.为保障竞赛培训课程常态化稳定开展,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竞赛课程支撑平台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课程支撑平台功能模块、技术服务、运维服务及培训服务方案。每个方案5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无漏缺项、考虑周到, 完全贴合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方案综合打分,最高20分。30课程师资配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师资应具备相关课程专业能力,以便更好的提供服务,并全程配合竞赛教练员能力提升培养服务。1.教师需具备竞赛教学背景,指导学生获得过全国奖项,每提供 1 个相关学科竞赛荣誉证书的得 2分,最高得 6 分。(注:同一学科提供多个证书的最多得 2分);2.教师具有特级教师或奥林匹克高级教练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 1分,最高得 2分。3.助教教师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10技术质量保障为保障竞赛课程支撑平台云服务技术质量,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专业技术人员。1.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件设计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成员(除项目经理之外)不少于5人,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评测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6分。(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件原件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半年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0备注:1.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投标单位技术部分的分值低于75%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各投标人必须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5.技术标内一律不得含有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或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8.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9.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投标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报价超过财政审批预算金额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标程序。11.本项目由评委会经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最低的报价并不能成为成交的唯一依据。全文完附件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山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昆山市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三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第四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六条供应商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惩罚得当、信息共享的原则。第七条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失信行为、不良行为等诚信信息,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记录,在昆山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用。第八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失信行为,诚信记录分减10分,供应商诚信记录起始基础分为60分,失信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一年。(一)已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或者开标时以各种理由不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二)不遵守开评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三)未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四)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五)履约验收不合格的;(六)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七)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的;(八)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九)经查实,利用产品授权等方式控制货源的;(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第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不良行为,诚信记录分减为零分,不良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为处罚生效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七)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十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已被依法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失信行为。第十条在供应商诚信信息记录变更登记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告知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如认为诚信信息有误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据,经核实后,如发现有误,应当予以修改。第十一条采购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响应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评审时,要结合供应商的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诚信记录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等内容。第十二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昆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8年8月21日起执行。昆山市财政局2016年3月1日发布的《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昆财规字〔2016〕2号)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科竞赛联合培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