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抢险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5-C2-01694-YNKJ-000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
供应商名称:云南思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时光印象小区2栋1楼2-3号
成交金额(万元):0【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5
评审报价:费率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
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
施工范围: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具体工程根据实际应急抢险内容而定。
施工工期:365天
项目经理:胡林川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云253201820210122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润明,许宏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石跃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6000.00元,由中标(成交)磋商申请人支付,金额:¥16000.00元。
金额: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优惠后的费率进行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最终磋商报价为优惠后的费率97.00%,本项目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55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
联系方式:1868734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
联系方式:1518732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华
电 话:151873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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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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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HZC2025-C2-01694-YNKJ-0009)二、项目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云南思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时光印象小区2栋1楼2-3号;成交价:优惠后的费率97.00%(合同暂定价:¥1455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施工范围: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具体工程根据实际应急抢险内容而定;施工工期:365日历天;项目经理:胡林川;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云2532018202101222。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润明(组长)、许宏燕(采购人代表)、石跃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60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1600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优惠后的费率进行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最终磋商报价为优惠后的费率97.00%,本项目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55000.00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联系方式:高峰18687345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联系方式:白华15187320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峰、白华电话:18687345662、15187320090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KJ2025066采购人: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9第四章采购需求4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6第一章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KJ2025066;2.项目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或工程规模及概况描述01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1501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具体工程根据实际应急抢险内容而定。6.合同履行期限:365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3.2.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2.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2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会议地点: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2.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2.4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联系方式:高峰18687345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联系方式:白华15187320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峰电话:18687345662日期:2025年7月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核心产品相关内容参照财政部87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工程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4.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第1轮: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第一次报价,报价以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基数进行优惠后的费率报价。优惠后的费率(如:优惠费率为1%,优惠后的费率为99%),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100%,否则将按废标处理。第2轮(即最后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评审依据)。最后报价以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基数进行优惠后的费率报价。2.本次磋商采用优惠后的费率报价,合同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最终优惠后的费率。 3.结算依据工程完工后,最终结算价=审定的结算价×最终优惠后的费率。注:磋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时为废标,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11.1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提交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00元)。提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提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远智源路支行账号:2507 0084 1910 0012 457联系电话:0873-3029176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二)保证金线上缴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除外)。转账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3.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4.跨行转账时请计划好保证金到账时间:跨行转账请优先采用电汇方式。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5.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交纳账号必须填写齐全,账号中的“-”必须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6.保证金交纳凭证须装订(粘贴)于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中。二、其他保函方式: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纸质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其他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四、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3)成交人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除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成交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3.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签盖章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单位,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网上提交。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恺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白华 15187320090;通讯地址:开远市一行路66号二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600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16000.00元。收取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缴纳;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26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 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具体要求: 举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供应商发现存在电子交易中未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费用、向供应商转嫁公证费用等违反《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的行为,请向财政主管部门举报。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双方协商履约担保的金额:双方协商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相关政策规定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普惠融资。供应商可根据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对应业务阶段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电子保函/保险购买或融资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utm=luban.luban-PC-4741.749-pc-pc-finance-xinjiangapplyStepsfront.1.82bb9f204dca11ed8bd37d4e6923822f。咨询电话:400903958串标行为处理办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谈判、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并参照上述处理方法开展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的判定(一)可以判别为中小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供应商须提供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3.2.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2.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2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其它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负责人、联合体、电子签名、电子交易平台。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4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5电子签章: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6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简称“政采云平台”)。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4.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4.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4.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3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4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5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操作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6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的汇款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可以通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3.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7.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政采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该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17.3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6出现17.5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7.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8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9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或工程项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其他: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格式要求1.1资格审查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或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②供应商须提供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①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②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电子件承诺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符合第一章《采购邀请》的规定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符合第一章《采购邀请》的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2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格式要求1.2符合性审查要求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1项规定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标准说明5.1详细评审标准1.磋商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F1+F2其中:①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20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80分。3.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20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注:1)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5.1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80分)1.实施方案(12分):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组织机构、实施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第一档次: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合理、符合实际,有良好的针对性的,得9~12分;第二档次: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详细、基本合理、符合实际,有一定针对性的,得5~8分;第三档次: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简单、基本合理、符合实际的,得1~4分;第四档次:实施方案简单且不符合实际的或没有供货方案的,得0分。2.施工技术方案(12分):第一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技术措施完整具体且针对性较强,施工部署全面完整,得9~12分;第二档次:施工技术方案较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技术措施完整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基本全面,得5~8分;第三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技术措施基本完整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不全面,得1~4分;第四档次:无施工技术方案,得0分。3.施工主要工序(10分):第一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得9~10分;第二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较为可行,得6~8分;第三档次:施工主要工序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5分;第四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一般,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差,得1~2分;第五档次: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内容,得0分。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第一档次: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得7~10分。第二档次: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得4~6分。第三档次: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得1~3分。第四档次: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得0分。5.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第一档次: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得7~10分。第二档次: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得4~6分。第三档次: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得1~3分。第四档次:无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得0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第一档次:总合同履行期限及节点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7~8分。第二档次:总合同履行期限及节点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得3~6分。第三档次:总合同履行期限及节点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1~2分。第四档次: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得0分。7.资源配备计划(10分):第一档次: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响应,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得7~10分。第二档次: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得4~6分。第三档次: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1~3分。第四档次: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阐述内容,得0分。8.项目管理机构配置(8分):第一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针对项目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得6~8分。第二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得3~5分。第三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不强,得1~2分。第四档次:无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得0分。合计100分评审方法正文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要求)1.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要求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对应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对应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磋商。1.4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本次磋商轮次为1次,最后一轮磋商后要求供应商进行的报价为最后报价。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本章2.2条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未对采购需求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进行响应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本项目不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本项目不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开远市;2.主要建设内容: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具体工程根据实际应急抢险内容而定。二、工程内容1.工程名称:2025年开远市城区应急抢险工程;2.现场条件:满足施工条件;3.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4.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5.工程施工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6.工程管理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7.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要求:工程的材料、设备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三、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365天;2.工程地点:开远市;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4.工程售后服务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注:合同签订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签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供应商须提供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的资质承包范围内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2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缴纳回执扫描件或相应凭证扫描件。5.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非中国国籍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中国国籍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如果有)优惠后的费率%小写:大写:注:⑴报价书写方式:例如:优惠后的费率小写:99%(大写:百分之九十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12345……9.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个人业绩等(如有)。10.施工技术方案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节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2.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如有)优惠后的费率%小写:大写:最后报价一览表注:⑴报价书写方式:例如:优惠后的费率小写:99%(大写:百分之九十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抢险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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