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呼伦贝尔市财政局2025)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车辆加油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各预算单位,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不断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购函〔2023〕76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购〔2025〕748号)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征集了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截止2025年07月2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数量基本满足全市各级采购单位的需求,现将本期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本期框架协议执行期限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入围供应商名单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框架协议/开放式入围结果公告)公布,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二、业务衔接
本期框架协议征集结果公告发布前已完成备案的采购计划,可继续按原交易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业务过渡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5日。请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完结采购,届时将下架原电子卖场供应商服务。本期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届满后,如新一轮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尚未确定,可继续按本期框架协议规定执行采购。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应据此通知要求妥善及时安排好采购工作,同时加强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采购流程,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加强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授予管理。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需要修改、完善,将另行通知。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