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C2025-0033
二、项目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通泉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32060267982147X9
学田北苑35幢206室
94.83(均分制)
5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均为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项目经理:许银刚
执业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苏23208090397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红星、茅永丰、陆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代理服务费标准的45%计收,共计:43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单位地址:江苏南通开发区育贤路2号
联系人:姜慧萍
联系电话:1806180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
联系人:肖俊菁
联系电话: 1810629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俊菁
电话: 181062990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600-ZRJS-C2025-0033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通泉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80万元,资产总额为24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南通泉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8日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00-ZRJS-C2025-003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C2025-003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C2025-0033项目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项目类型: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采购预算:81万元最高限价:8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均为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无在建项目(格式见附件)。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返聘人员)。特别提示:①投标供应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无效响应处理。4.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采购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3.7开评标全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磋商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电脑或手机、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磋商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磋商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7月2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样品:3.1提交样品时间:2025年7月2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3.2提交样品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联系方式:朱工18344703186;3.3提供样品一:户外樟子松碳化木地板(规格:宽135mm,厚度33mm)样板长度不小于100cm,样品二:热镀锌方管(50mm*50mm*2mm、50mm*30mm*2mm)各一根,每根长度不小于50cm。方管表面有关键数据喷码。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采取必要的包装和密封提交。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及时退还。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真、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采购单位联系人:姜慧萍180618059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经办人联系方式:肖俊菁18106299008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3.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代理服务费标准的45%计收,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单列)。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定标后支付给代理机构,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项目流标或改变中标结果或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费不予退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磋商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4.1“苏采云”系统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江苏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结束评委在有水印的签字单签字。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4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并记录存档。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7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8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10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6.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并视情报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7.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苏采云系统内成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7.1.2未完整提交响应文件的。7.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7.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1.5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7.1.6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7.1.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1.9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7.1.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1.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7.1.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13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7.1.1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注:凡是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资信认证、人员证书、业绩荣誉等复印件,和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以供应商名称落款并注明需要盖章的,均需相应盖章(或电子签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7.1.15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7.1.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传;7.1.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错漏之处雷同;7.1.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1.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1.20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7.1.2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7.1.2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7.1.23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7.1.24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判为无效响应的;7.1.2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7.2凡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7.2.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的;7.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2.3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7.2.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或者对采购文件质量要求未明确响应的;7.2.5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7.2.6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7.2.7与采购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7.2.8与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7.2.9采用暗标方式的技术标中,有不符合采购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7.2.10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的;7.2.11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识别码一致的;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7.3.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连续两次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磋商失败的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3.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7.3.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7.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7.4.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提起质疑采取书面形式,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质疑受理联系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内容。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负。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将被采购人列入本部门采购黑名单,并将失信行为推送给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信用主管部门,同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在下载成交通知书后须提供4套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需做好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证明、资质、职称证书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实施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项目(2025年度暑期维修项目),满足学校日常教学办公和生活需要。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一)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14年)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6.《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8.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的有关文件(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国标相关规范。2.其它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3.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投标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需求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2.采购项目实施时间:施工总工期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3.质量标准:合格。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保修期2年。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约定需要验收的阶段,采购人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的范围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磋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共同基础。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磋商响应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除设计变更外,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满足采购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采购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2.响应报价的计价依据2.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响应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价函〔2025〕66号文);材料价格参照2025年第6期南通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的通知》(通建价[2012]8号);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相关要求执行;税率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可以套用以上定额计价组价的工程量清单,不得简单采取独立费报价方式。3.响应报价方式:3.1本工程项目采用3.1.1方式。3.1.1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结算综合单价为首次报价时的综合单价*(最终报价总价/首次报价总价),注:最终报价总价及首次报价总价均需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及其相应的规费、税金。3.1.2固定总价报价方式。磋商响应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理解招标图纸的要求以及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现场勘查、并核查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的正确性,同时还需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政策性风险。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按照响应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费用不调整。招标范围外的工程量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按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4.响应报价编制要求4.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响应报价。4.2除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响应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4.3工程量清单中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4.4响应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磋商响应供应商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及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成交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4.5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若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疑义,请将书面疑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采购人提出,其中清单内容的书面疑问材料经采购人组织核实确认后提供最终工程量清单,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不得增减清单工程量。4.6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磋商响应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4.7不可竞争费按以下费率计取:(%)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安装(%)土建(%)1规 费环境保护税A+B+C-D//2社会保障费A+B+C-D2.403.803住房公积金A+B+C-D0.420.67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A+B1-D1.501.50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A+B1-D0.210.216标准化增加费A+B1-D//7税 金税 金除税造价9.009.00本项目暂列金:20000元整。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3)其他取费:详见工程量清单4.8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在响应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水、电接驳,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现场自来水及电源接入点现场具体位置由磋商响应供应商现场踏勘。4.9因施工场地狭小、周边老旧建筑保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4.10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由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该类措施项目费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4.11本工程垂直运输及安装脚手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4.12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解决与本工程各相关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并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涉及工序交叉影响的费用。4.13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列入响应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4.1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二次搬运等涉及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成交后不得以场地现状及条件为由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工程费用,采购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4.15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响应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磋商响应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4.16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4.17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擅自改变采购文件及清单内容,评审时未被发现,实际施工时均按采购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时不予调整。4.18磋商响应供应商确定响应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4.19磋商响应供应商工地踏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20成交单位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4.21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4.22投标确定响应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运出的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施工现场范围以外,否则,除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现一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向承包人收取履约保证金的10-20%,并有权要求其重新清运出。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指明堆放地点(该地点必须符合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要求),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4.23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由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响应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4.24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及以上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采购人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4.24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及以上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并进行报价。发包人结合近几年南通市区其他学校类似项目改造情况和总体效果,对材料的使用有择优及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采购人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4.25施工期间和竣工移交时的保洁工作及费用,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4.2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签证资料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等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采购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4.27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八、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施工人员、设施、材料进场后,乙方凭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和正式发票,可以申请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预付30%,项目实施完成、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8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7%。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支付审计金额剩余部分(审计价的3%)。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金额。九、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sngsu/zlxz/)。十、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在现场勘察时,熟悉施工及制作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现场实地勘察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18061808068。时间为截止磋商时间前一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十一、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响应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具体详见(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双方协商解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部委第12号令《磋商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采购文件及答疑(含工程量清单);(4)响应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9)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或预算书;(10)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无。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期限、数量及形式:由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无。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10.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工程校园外围墙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未具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0.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1.12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及外部工作联系等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五天业主现场交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经具备施工条件。(2)水电线路按现有条件,其余接入的事项及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视具体情况协商处理。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省、市及行业规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供叁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含在报价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南通市文明工地标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施工和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付款签证及工程签证、变更的认证及增加的工程量认证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实施、听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挥,满足合同和采购文件要求。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保证出勤每周六天及以上,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负责人保证出勤每周六天及以上,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指派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承包人必须指派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次1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上人员保证出勤每周六天及以上,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人员,如业主单位发现主要管理人员有挂靠现象,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响应供应商的施工。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在结算时发包人直接罚没履约保证金的20%,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承包人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时提供;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每发生一人在结算时发包人直接在合同款中扣违约金5000元,且承包人须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由总监或发包人批准,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指派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次扣违约金壹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私自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终止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采购人保留项目变更或分包的权利。】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确有必要分包的单项工程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并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差于总包合同的付款方式。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并承担相关费用。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②承包人如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依据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据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依据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造成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具体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向南通仲裁委提出仲裁。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评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6.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须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学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出校,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6.1.3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合同款(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文件后3日内予以确认。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五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5日依据磋商响应文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报施工总进度计划,每周四报周进度计划。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或由于设计变更、补充等原因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否则视为不涉及工期顺延。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签字的书面认可,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予索赔);疫情期间的工期自行考虑,不得申请延期和索赔。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若承包人未按期开工或因其他原因延误工期七天以内,则按延期每天扣违约金贰仟元;若超过七天,则从第七天起按延期每天扣违约金伍仟元;若超过十五天以上,则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的20%,并按延期1000元/天加罚,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约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主要材料,承包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采购与保管。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1)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相关材料进场时必须得到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进场使用。8.3样品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见本文件要求。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9.试验与检验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错、漏项;(2)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3)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签证;(4)经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变更。10.2变更程序现场签证和变更若涉及合同价款变化的,承包人应在14天内提出价款变更报告;逾期不报导致合同价款增加的,发包人则视为是承包人的让利,不予增加;若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则属于发包人自行核减合同价款,承包人不得追诉。发包人有权在发出变更指令前要求承包人提交一份有关该项变更的建议书,承包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应,并在建议书中说明该项变更可能对本工程造成的影响。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必须经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及发包人书面确认认可后方可生效。同时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流程单进行实施与执行。10.3变更估价10.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5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5.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5.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6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工程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收益。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施工机械(退)场费、甲供材料的保管费(如有)、甲方另行分包项目的总包管理费或配合费(如有)、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扰施工等所有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响应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在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发包人要求并认可的设计变更;(2)发包方认可的签证及技术核定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原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参照成交单价。②综合单价如须调整,按以下办法执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即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成交价/招标控制价)×100%,成交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③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重大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量价一律不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④上述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所有涉及价款调整的项目,均须由承包人提出调整方案及明细报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入造价,如发包人审核不通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施工人员、设施、材料进场后,乙方凭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和正式发票,可以申请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预付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定。12.3.2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工程进度款支付签订合同,施工人员、设施、材料进场后,乙方凭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和正式发票,可以申请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预付30%,项目实施完成、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8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7%。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支付审计金额剩余部分(审计价的3%)。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金额。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及档案馆验收合格。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依据通用条款。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依据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0.5%/天。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0.5%/天。13.2.3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7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发包人批准的除外);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依据通用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依据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依据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依据通用条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依据审计规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依据审计规定。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期限:委托审计。(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履约保证金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如未产生违约责任,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验收合格,则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依据质量保修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15.3.2修复通知/。15.3.3未能修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3.4承包人出入权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责任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如经验收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除返工合格后,罚没履约保证金的30%不退还,返工损失费自付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则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的30%,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发包人投保内容: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险。(2)承包人投保内容: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人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20.补充条款:(1)工程结算约定: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只计基本费及扬尘费,其它费率不计。②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按定额用量结算。③工程结算中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了暂定价部分材料及项目数量及单价,则少计或漏计部分按采购文件规定扣除,多计部分按承包人响应报价扣除。④工程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审计的最终审定价为准。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计初审、另一第三方审计终审,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如经审核后单项工程核减率在10%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缴。核减率在8%~10%(含10%)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0%,并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缴。发包人承担20%。核减率在5%~8%(含8%)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并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缴。发包人承担80%。核减率在5%及以下的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在施工过程中的开槽、埋管、堵补费,吊顶、隔墙侧板的封堵压条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该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为完成单项工程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应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不再调整。(3)承包人现场勘查,拆除费用一次包定不再调整。响应供应商应对现场情况自行勘查,报价时应考虑完成施工项目所产生的材料上下运输费。拆除的物品经学校同意由施工单位处置的,该物品的残值以审计为准,在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4)为了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教学、生活所采取的各项防护围挡等措施项目费由各响应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并列入响应报价总价,该费用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5)竣工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对全部工程区做一次全面卫生保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计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附件:廉洁协议甲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乙方:_____________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风气,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乙方:协议书签订与施工地址:。工程名称:。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议。本协议为工程合同补充条款,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一、乙方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死亡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频率控制为零。3.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治安事件,防范措施达到100%。5.保证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临时电、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防护措施达到100%。6.职工消防、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10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上岗达到100%。7.重大危险源控制率达到100%。8.施工现场内不发生危险品中毒、食物中毒以及群发性传染病。9.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二、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切实做好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组织消防实操培训。负责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未成人。2.乙方应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3.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及整改规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机制,并且严格贯彻实施,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施工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本公司及其他施工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并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5.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操作场所,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的,甲方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乙方单位工程款中扣除。6.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7.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电缆、脚手架扣件等。乙方应给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由于乙方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防护用具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8.乙方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护措施落实,并配合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抓好安全工作。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或监理单位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或监理单位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10.发生事故应立即釆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1.乙方因管理不善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火灾、交通,人身伤亡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2.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员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所造成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13.所进入施工现场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经门卫进行登记,仓库储存须有专人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所造成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14.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时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临时动火时要做到“五有”:有动火证、有防火责任人、有安全监护人、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因乙方未按规定程序要求操作,所造成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统一接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搭接临时电线,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三、处罚乙方应认真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凡安全隐患问题屡教不改的或整改措施不力的,每项每次对施工单位处于500-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施工方负责人及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也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如因乙方管理责任或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范、规程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建设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对施工单位处2-30万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对施工负责人及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也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四、其他1.以上各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2.以上各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3.以上各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工程完毕时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三、评审步骤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阶段: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第四阶段:以供应商价格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系统进入最终报价环节(磋商程序见本章第四条)。四、磋商程序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4.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5.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6.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说明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类似业绩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2020年以来承接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有1个得3分,最多得12分(每个业绩需同时提供1.合同复印件;2.竣工验收证明;3.投标单位开具的项目款30%以上的发票及对应收款银行回单,日期需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印章。120客观分2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全程现场跟班作业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提供现场安全员跟班作业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安全员全程现场跟班作业的得2分。提供专职安全员证书及承诺函加盖公章。4.提供电工现场跟班作业承诺函: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电工并承诺全程现场跟班作业的得2分;提供专职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承诺函加盖公章。5.提供登高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及现场跟班作业承诺函,证书及承诺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承诺登高作业人员现场跟班作业的得1分。以上人员要求投标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明电子专用章)因属于事业单位而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100客观分3工程概况对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合同工期作简要概述。1.对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合同工期的概述全面、精准且深入。工程特点分析涵盖结构类型、技术难点、工艺特殊性等核心要素,施工条件阐述包含场地环境、周边交通、地质水文、政策限制等情况,对潜在影响因素预判准确;合同工期规划合理,充分考虑工程规模、施工工序、季节性影响等,各部分内容逻辑清晰,数据详实,能有效指导项目实施得3分;2.对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合同工期的概述较为完整,具有一定合理性。工程特点基本覆盖主要方面,但分析不够深入;施工条件描述涉及场地、环境等基础信息,但对复杂因素考虑不足;合同工期安排符合项目基本要求,但进度计划可优化,整体内容能够满足项目基本理解需求得2分;3.对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合同工期的概述存在明显缺陷。内容不完整,仅简单提及部分要点;工程特点描述笼统,未体现项目独特性;施工条件分析片面,忽视关键制约因素;合同工期规划不合理,未充分考虑实际施工难度与影响因素,无有效保障措施得1分;4.未对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合同工期进行实质性概述;或内容严重偏离项目实际,存在大量错误、虚假信息;或直接抄袭无关内容,未体现对项目的理解,完全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不得分。30主观分4施工总平面布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布置。包括建筑物所处的周围的坐标,施工保护措施的搭设,材料堆放,水、电、路、主要施工机械布置,排水系统等。1.布置方案科学合理,全面贴合项目需求。坐标标注精准,施工保护措施完善,含专项方案与安全验算,材料堆放分区明确,防护措施齐全,水电路设计规范,满足施工需求且安全,机械布置兼顾作业与运输,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符合环保要求,各部分均有数据、图纸支撑得3分;2.布置方案基本完整。坐标及周边环境说明较笼统;施工保护覆盖关键区域,但细节不足,材料堆放有规划,防护措施待完善;水电路可满足基本需求,但存在隐患;机械布置考虑施工需求,但选型与布局欠优;排水系统有设计,但雨污分流不彻底得2分;3.布置方案缺陷明显。坐标信息模糊,施工保护无具体标准,材料堆放混乱,无防护,水电路布置混乱,存安全隐患,机械布置不合理,设备不匹配;排水系统简陋,易积水堵塞得1分; 4.未实质规划相关内容,或内容严重脱离实际、抄袭,违反强制性标准,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本项不得分。30主观分5施工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施工网络计划图或施工进度横道图等施工计划方案。1.图面规范,关键线路清晰;工序安排合理,逻辑紧密;工期满足合同要求,关键节点精准;针对关键线路有详细保障措施,含人、材、机调配方案;具备动态调整机制,可有效指导施工得4分;2.图面基本清晰,工序逻辑合理但部分衔接待优化;工期满足合同,关键节点欠精准;保障措施笼统,无动态调整机制,指导作用有限得2.5分;3.图面混乱,工序逻辑错误;工期不合理,与合同或实际需求不符;无关键线路保障措施,内容简略缺关键信息,难以指导施工得1分;4.未提供计划图;或内容严重脱离实际、抄袭;或无法体现施工进度基本要素,不满足招标要求本项不得分。40主观分6工期保证措施工期目标及工期保证措施。1.工期目标精准响应招标文件,细化到具体节点;保证措施涵盖组织、人员、物资、技术、应急全维度。组织分工明确且设考核机制,人员配备充足有培训,物资供应计划详细且签保供协议,采用高效技术并编制专项进度计划,应急预案完备。得6分;2.工期目标明确,满足招标要求;保证措施较全但有缺漏。组织架构初步建立,人员分工基本清晰但考核弱,物资计划笼统,采用常规技术,进度计划可行性一般,应急预案针对性不足得3分;3.工期目标模糊或偏离招标要求;保证措施残缺、不可行。组织管理无序,无人员物资计划,无有效施工技术与进度方案,无应急预案得1分; 4.未提工期目标或无保证措施;内容抄袭、与项目无关;措施违反法规标准,无法保障工期本项不得分。60主观分7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项目中的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目标清晰明确,精准契合项目特性,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全面且具针对性,涵盖原材料管控、施工工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质量追溯等环节。建立严格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采用先进且适配项目的施工工艺,配备专业检测设备与人员,制定全员质量培训计划,完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全程质量可控得6分;2.质量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完整,但存在不足。原材料检验、施工工艺执行等制度基本建立,但细节不完善;有质量检测安排,设备和人员配置一般;有人员培训计划,内容不够深入;质量追溯机制初步形成,可操作性待提升得3分;3.质量目标模糊或与项目特点不符;保证措施残缺不全、缺乏可行性。无明确原材料检验标准,施工工艺落后无创新,未配备专业检测手段,未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无质量追溯流程,难以保障项目质量得1分;4.未明确质量目标或无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抄袭、与项目无关;措施违反法规标准,无法保障项目质量,完全不满足招标要求本项不得分。60主观分8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目标,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作业措施专篇,如脚手架搭设等安全保证措施。1.安全目标清晰明确,完全契合项目特性,且高于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要求;安全作业措施全面且针对性强,涵盖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机械操作等关键环节。脚手架搭设方案包含详细设计计算书,明确材质规格、搭设流程、验收标准及日常检查维护制度;高空作业配备完善防护装置,制定专项操作规程,设置专业电工巡查制度;机械操作制定严格持证上岗、定期检修制度,并针对项目风险制定多套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全程安全可控得6分;2.安全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作业措施较完整,但存在部分不足。脚手架搭设方案基本可行,但计算书或验收标准有缺失;临时用电、机械操作等制度初步建立,但防护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检查频率等细节待完善;应急预案覆盖主要风险,但针对性和实操性较弱得3分;3.安全目标模糊或与项目特点不匹配;安全作业措施残缺不全、缺乏可行性。脚手架搭设无规范方案,无材质要求和验收标准;关键作业环节安全制度缺失,未配备必要防护设备;未制定应急预案,难以保障施工安全得1分;4.未明确安全目标或无安全作业措施;内容抄袭、与项目无关;措施违反安全法规标准,无法保障施工安全,完全不满足招标要求本项不得分。60主观分9主要材料品质拟选用主要材料品质: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选用品质好的的材料,对项目使用不局限于①油漆、②涂料、③地砖、④镀锌方管、⑤电缆等主要材料的品质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提供《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参数一览表》及相关技术佐证材料:以上所有主要材料规格品质描述详细,技术佐证材料充分且全部属于市场主流高品质产品得12分;以上主要材料规格品质描述较详细,有一定的技术佐证材料且三分之二以上品种属于市场品质较好产品得9分;以上主要材料规格品质描述较详细,有技术佐证材料且二分之一以上品种属于市场品质较好产品得6分;选用的主要材料规格品质半数以上均为较低劣产品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20主观分10样品一:户外樟子松地板供应商开标现场提供清单中的户外樟子松碳化木地板(规格:宽135mm,厚度33mm)样板长度不小于100cm。评委根据样品的厚度、材质、外观质量、颜色及与学校环境的锲合度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优4分,良2.5分,一般1分,差不得分。无实物样品不得分,样品厚度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4主观分11样品二:热镀锌方管供应商开标现场提供清单中的热镀锌方管(50mm*50mm*2mm、50mm*30mm*2mm)各一根,每根长度不小于50cm。方管表面有关键数据喷码。评委根据样品的厚度、 外观质量等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优4分,良2.5分,一般1分,差不得分。无实物样品不得分,样品厚度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分。4主观分特别提醒:①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本项目施工内容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内容阐述应简明扼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避免语近词冗、长篇大论又不切实际。否则,评审时将酌情扣分。(五)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513-55887688。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十)其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列入采购失信人黑名单等措施。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根据系统要求);2.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3.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4.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参数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见附件4)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格式见附件5);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二、资格审查内容1.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9);3.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3.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提供诚信承诺书(包含项目经理无在建)(格式见附件10);3.3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3.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5提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3.6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返聘人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以下满足其一即可):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4.3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3)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5条供应商必须逐条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响应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4、商务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等情况;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附件1响应函(采购人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名称)项目的采购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五)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供应商(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附件2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流动资金万元主要产值1.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2.占地面积M2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值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附件3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参数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加盖CA电子签章: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响应品牌备注附件4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产 地制 造年 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附件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材料管理附件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章):时间:年月日附件7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章):-----联系电话: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磋商响应代表本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0诚信承诺书(包含项目经理无在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磋商响应,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且无已成交未开工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成交候选人资格。2.我方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接受处罚。3.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4.我方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依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注: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响应申请人(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附件13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4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文楼校史馆等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