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肥东县公安局2025)
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DDFD00115
二、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肥东申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肥东县店埠镇石塘路99号
中标单价:科目一:27.3元/人次、科目二:125.3元/人次、科目三:97.3元/人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学珍,崔静,王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2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625205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fztb.cn/)]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0551-6773788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东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771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1-67758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
电话:0551-6775879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3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2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最低评标价法.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元/人次)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元/人次)备注1全部肥东申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科目一:27.3科目二:125.3科目三:97.3科目一:27.3科目二:125.3科目三:97.3/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范本——服务类,20240901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ADDFD00115采购人:肥东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范本——服务类,20240901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DDFD001152.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3.项目地点:肥东县4.项目单位:肥东县公安局5.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考试供给能力,满足肥东县内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需求,根据《******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要求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稿)》相关要求,现采购社会化考场服务。6.资金来源:财政7.项目预算:200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二、采购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9日09:00至2025年7月23日09:00;2.获取方式及地点: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775879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三、协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7月23日09时00分第1页/共40页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截止时间:同协商时间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联系人:谢波电话:0551-6771929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方式:0551-6775879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丽电话:0551-677587924.电子交易系统第2页/共40页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话:0512-581885165.电子服务系统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肥东县财政局地址:合肥市肥东县龙泉路8号肥东县人民政府8号楼话:0551-67737889第3页/共40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肥东县公安局3.2采购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财政局8.1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1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14.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2协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4.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2.3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其他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4.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5.11合同签订及公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25.11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6.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收费标准收取。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5%1.5%1.0%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5000(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0.05%0.05%0.05%10亿元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第5页/共40页(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3)收取单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4)支付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27.1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7.2解释权(1)构成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27.2解释权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协商和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7.3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7页/共40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5.费用不论单一来源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采购人员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采购文件构成第8页/共40页7.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9.采购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2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9页/共40页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采购文件的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12.3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13.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制作第10页/共40页1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协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采购文件指定的地点1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6.采购小组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采购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17.响应文件评审与澄清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单一来源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单一来源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第11页/共40页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7.2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1)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17.3响应文件的澄清17.3.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采购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如有询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未到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3.3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小组的要求。18.协商与确定成交供应商18.1在协商过程中,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18.2在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进行多轮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8.3采购小组应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9.采购终止1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第12页/共40页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0.保密要求20.1协商过程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0.2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1.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是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22.成交结果公告22.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其他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第13页/共40页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履约保证金24.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25.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成交服务费26.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页/共40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2.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每6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按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考试人数据实结算费用2服务地点肥东县境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服务期限首次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4主要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考试供给能力,满足肥东县内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需求,根据《******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要求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稿)》相关要求,现采购社会化考场服务。第15页/共40页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预算为200万元/年。2、供应商按照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不得高于:科目一28元/人/次,科目二126元/人/次,科目三98元/人/次,否则报价无效。四、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时,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该向社会公告。五、服务需求1、服务商提供的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须分别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7)》系列行业标准及***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和要求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稿)》要求。2、服务商需提供小型汽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考场服务。3、服务商应制定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奖惩机制、服务保障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分工。六、其它要求无。第16页/共40页第四章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协商程序采购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评审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全部内容。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资格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7.1条要求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4报价报价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符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5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5响应函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6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18页/共40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19页/共40页肥东县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经采购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第20页/共40页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4.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4.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第21页/共40页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22页/共40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第23页/共40页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第24页/共40页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第25页/共40页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6页/共40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27页/共4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第28页/共40页一、报价表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ADDFD00115供应商名称响应范围全部报价(详见备注说明)科目一单价:元/人/次科目二单价:元/人/次科目三单价:元/人/次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第29页/共40页二、最终承诺报价表(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ADDFD00115供应商名称响应范围全部最终报价(详见备注说明)科目一单价:元/人/次科目二单价:元/人/次科目三单价:元/人/次备注说明采购小组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协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考虑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第30页/共40页三、响应函致:肥东县公安局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采购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的最终报价见报价表,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2.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8.我方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质保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1页/共40页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2页/共40页五、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单一来源采购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协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协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第33页/共40页六、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供应商电子签章:第34页/共40页七、人员配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第35页/共40页八、服务方案(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第36页/共40页九、服务承诺(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第37页/共40页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供应商规范填写。第38页/共40页十一、诚信履约承诺函致:肥东县公安局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9页/共40页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及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第40页/共40页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2022年5月-1-目录一、系统登录......................................................................................................................-2-二、网上投诉......................................................................................................................-3-三、注意事项........................................................................................................................-5-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要通知我要投标自2021年1月2日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我要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始使用安徽省公办事指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国我要招标库”),为方便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将部分注意事项再提示如下,更多动下发主体库信息维护于切换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后相关注意事项的重要通USBkey识别成功,请点击登录司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大湖名城常见问题无法登录?请点击环境一键修复创新高地主办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公安备室号:34011102001547ICP备室号:皖ICP备12008608号-2说明:此操作手册只适用合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员、县发改委、县(区)财政局、蜀山招投标管理局监管的项目。一、系统登录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fztb.cn)。①选择“我要投标”。-2-②点击“投标人”进入电子服务系统③点击右下方”网上投诉”栏目。X15)楫(E)总有W)天A书助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单位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电子保函旧版首页关闭心2022年05月20日13时16分28秒快捷入口温馨提示:请选择对应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项目、操作。编号以2021A/2022A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2019及以前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老系统,以2021B/2022B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D/2022D开头的请进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1/20221开头的请进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E/2022E开头的请进入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J/2022J开头的请进入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2021G/2022G开头的项目请进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省老系统(2019)(2021D/2022D)(2021E/2022E)(2021J/2022J)(2021G/2022G)(2021A/2022A)(2021B/2022B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合同备案数据统计与分析投标项目分析中标项目分析业绩分析网上投诉不良行为新增投诉O所有〇编辑中待审核审核通过过〇审核不通过参与项目次数中标次数00标段编号:标段名称:a搜索7本月本季度本月本季度+0+0+0+0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内容类别审核状态操作Q口22021BFWGJ00010-2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业绩造假,伪造证书监管部门分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0统新点电子交易平台0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0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0^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32021AFFGZ00118-6业绩造假串通投标监管部门分发Q段(第1次)42022AFFGZ00081-3工程建设项目测试-3标段其他审核通过Q52021ABBGZ00006评标状态测试项目111111111111监管部门分发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62021BFWGZ00052-10323工程进场测试-1标段监管部门分发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见证系统中标排名发布候选人公示时做校00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72020AFAGZ00277-6其他审核不通过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验畸高畸低评分综合评估法(定价)(商务82022AFFGZ00045-2监管部门受理Q其他监管部门受理技术分离)六切标购平信S2切标亚购电子六县平首页口二、网上投诉①点击按钮,进入“挑选标段”页面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请选择主体类型登录招投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迴回登录主办单位:安做合肥公共资液交易中心102001547ICP-3-②选择项目标段后点击按钮,进入“网上投诉”页面。挑选投诉项目O12020AFBGZ00025-4标段编号: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挑选状态:未选择监管部门名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类型建设工程Q搜索选择+^.22021BFWGJ00010-1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32021AFFGZ00298-4测工程见证书费率zxy1201单中标费率-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452022AFFAZ000412020AFFBZ00061-320220311代理机构开放日系统培训投标文件合成测试20200727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〇672021AFFGZ00118-72021AFFGZ00118-220210703代理机构开评标系统培训项目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O82021AFFGZ00197-2工程建设履约信息测试-2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92021AFFGZ00118-6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0112021AFFGJ00003-12021BFWGJ00010-3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1标段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O122021BFWGJ00009-2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32021AFFGJ00003-5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5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415162022AFFGZ00072-12021BFWGJ00009-32021BFWGZ00052-2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20220426-1标段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0323工程进场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挑选状态:未选择搜索Q搜索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监管部门名称交易类型选择O12020AFBGZ00025-4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22021BFWGJ00010-1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32021AFFGZ00298-4测工程见证书费率zxy1201单中标费率-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42022AFFAZ0004120220311代理机构开放日系统培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52020AFFBZ00061-3投标文件合成测试20200727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〇62021AFFGZ00118-720210703代理机构开评标系统培训项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72021AFFGZ00118-2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82021AFFGZ00197-2工程建设履约信息测试-2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92021AFFGZ00118-6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02021AFFGJ00003-1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12021BFWGJ00010-3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2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建设工程2021BFWGJ00009-2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32021AFFGJ00003-5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5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O142022AFFGZ00072-1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20220426-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52021BFWGJ00009-3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162021BFWGZ00052-20323工程进场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73He每页22条,共1592条221确认选择③在“新增投诉信息”页面,填写投诉内容类别、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联系人、投诉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摘要,上传投诉书(需电子签章)、异议材料及佐证、S食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单位合肥测试锁004,欢迎您!电子保函旧版首页关闭品2022年05月20日13时18分40秒快捷入口温馨提示:请选择对应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项目、操作。编号以2021A/2022A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2019及以前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老系统,以2021B/2022B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D/2022D开头的请进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1/20221开头的请进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E/2022E开头的请进入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J/2022J开头的请进入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2021G/2022G开头的项目请进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省老系统(2019)(2021D/2022D)(2021E/2022E)(2021J/2022J)(2021G/2022G)(2021A/2022A)(2021B/2022B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合同备案数据统计与分析投标项目分析中标项目分析业绩分析网上投诉参与项目次数中标次数00本月本季度本月本季度+0+0+0+0不良行为7新增投诉所有〇编辑中〇待审核〇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内容类别审核状态操作22021BFWGJ00010-2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业绩造假,伪造证书监管部门分发Q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0统新点电子交易平台0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口32021AFFGZ00118-6业绩造假串通投标监管部门分发a段(第1次)42022AFFGZ00081-3工程建设项目测试-3标段其他审核通过Q0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0其他Q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52021ABBGZ00006评标状态测试项目111111111111监管部门分发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62021BFWGZ00052-10323工程进场测试-1标段监管部门分发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0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0电子交易系统见证系统中标排名发布候选人公示时做校72020AFAGZ00277-6审核不通过其他审核不通过验畸高畸低评分综合评估法(定价)(商务82022AFFGZ00045-2其他监管部门受理技术分离)首页口其他佐证材料(如有),确认无误后获取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按钮提交监管部门受理。-4-三、注意事项1.应当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再获取验证码提交审批。2.投诉书附件需电子签章。3.提交审核后点击查看,处理历史模块可查看投诉进行到哪一环节和对应的处理人。新增投诉信息提交信息修改保存01基本信息标段编号:2020AFBGZ00025-4标段名称: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投诉内容类别:*口业绩造假口伪造证书口串通投标口专家评委口招标条件口评标活动口其他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日期:2022-05-2013:20发送验证码投诉联系方式:投诉联系人:投诉内容摘要: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日期:2022-05-2013:20投诉联系方式:发送验证码投诉联系人:请输入收到验证码投诉内容摘要:02附件信息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春)电子件管理说明(异议材料及佐证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异议材料及佐证其他佐证材料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其他佐证材料(投诉书原尚未上传点击上传未盖公章无效|点击下载投诉书模板03处理历史步程办理人员收到时间处理时间处理意见-5-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响应文件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积分累计未满10分:(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积分累计未满15分;(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积分累计未满20分;(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积分累计未满25分: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相任供应商子签章:日期:2021722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响应文件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肥东县公安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项目服务范围肥东县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全科目的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满意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上20257.22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供应商规范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驾驶人小型汽车社会化考场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