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数据局2025)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
2、项目编号:4530000XY202500006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赵亚玲、尹号芬、雷海生、张林秀
项目联系方式:0871-68303085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高入围价格:单价 3.6万元

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标项1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莉(第1包采购人代表),彭采莲,赵国强,陈德超,邱玲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7000.00元/家向各入围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2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请中标单位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5室办理领取入围通知书等有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2、代理服务收费方式:网银、电汇。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附件信息:

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6.24.doc521K

中小企业声明函532.1K

中小企业声明函142.0K

中小企业声明函539.6K

序号标项名称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报价(万元/个):30000.00(元)云南云盾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云福街观云海千云荟1号楼13层​91530100MA6KAFE7892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报价(万元/个):30000.00(元)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长华路19号万科汇智中心30楼7、8、9、10号91510100743647550B3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报价(万元/个):35500.00(元)江西智慧云测安全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露科技园炬能大厦19楼190491360600MA35J6L78A4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报价(万元/个):37800.00(元)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拥护社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地块)5幢32-33层3204号9153000079985037125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报价(万元/个):36000.00(元)江西省网络安全研究院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235号12360000491004419C6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报价(万元/个):36000.00(元)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6号楼6层601号91110108695009123Y1/1标项1:序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1云南云盾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云南云盾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供应商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完全响应,我公司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为20人详见征集文件:完全响应30000元2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供应商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20详见征集文件:完全响应30000元3江西智慧云测安全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智慧云测安全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供应商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完全响应,36人详见征集文件:完全响应,详见响应文件35500元4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供应商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19人详见征集文件:投标文件已响应37800元5江西省网络安全研究院江西省网络安全研究院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供应商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27详见征集文件:完全响应36000元6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政府框架协议供应商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我公司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总数量51人,满足征集文件要求,我公司为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测评人员11名均持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机构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到现场开展评估服务详见征集文件:我公司认同响应征集文件全部内容36000元2/2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征集文件项目编号:I53A00625001342政采云编号:4530000XY202500006征集人:云南省数据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6月征 集 文 件部门:招标六部项目名称: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编制:赵亚玲校核:袁艳征集人:云南省数据局批准:崔宇波项目编号:I53A00625001342日期:2025.06版次:01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1二、征集文件14三、响应文件15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五、征集程序及要求17六、入围结果20七、合同授予21八、其他事项22第三章框架协议样式及主要条款23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7报价一览表39一、资格证明文件40营业执照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4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8供应商须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并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49供应商所配备全部测评人员须持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机构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到现场开展评估服务(提供承诺函)50供应商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51无串通响应行为的承诺函53供应商信息表54征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5二、商务部分56响应函5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2商务条款偏离表63人员配置情况64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6业绩列表及业绩证明材料67构成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68三、技术部分69服务需求偏离表69服务方案71保密承诺及保密措施72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73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74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75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78第七章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79评审方法前附表791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 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7 -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530000XY202500006项目名称: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最高限制单价: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按单个评估的政务信息系统报价,5.8万元/个,实际最终入围协议价,由招标结果确定,不超过最高限价。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入围供应商数量使用中央资金、省本级财政资金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的省级各有关采购单位。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协助完成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提供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开展对应等级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5家。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并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3.2供应商所配备全部测评人员须持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机构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到现场开展评估服务(提供承诺函)。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5-6-24至2025-7-1,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7-1509:30(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5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解密方式:网上解密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3.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或上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数据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106号联系方式:蒲老师0871-63113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8303085、653298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亚玲、田珣、尹号芬、雷海生、张林秀电话:0871-0871-68303085、6532987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1 征集人 云南省数据局采购人使用中央资金、省本级财政资金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的省级各有关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编号:I53A006250013423.1服务范围详见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第五章★3.2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云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4.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见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4.2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征集公告”及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4.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5.1本项目最高限价5.8万元/个,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否决响应文件处理。★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 可以分包。21.1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23.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征集公告”23.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征集公告”23.3响应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解密时间和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6.3(1)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见第七章“评审方法”26.3(2)确定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5家。即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乘于(1-20%),计算结果向下取整(不四舍五入)。31.2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 □否3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合同类型服务合同。2.定价方式按评估的政务信息系统数量定价。3.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参加框架协议采购的省级各单位作为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采用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方式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具体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定。直接选定方式,是参加本框架协议的省级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价格、质量、服务便利性以及用户评价等因素,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二次竞价方式,是参加本框架协议的省级各单位,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单个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时,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本期框架协议执行采购限额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单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限额标准。★35.1履约担保本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由二阶段采购人自行约定;若收取履约保证金,按下列要求执行:1)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3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入围的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商品介绍栏公示本单位目前持有密码测评资质的人员数量。2)入围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入围结果公告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2、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领取入围通知书,并与征集人联系、洽谈签订框架协议。3)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全信息数电发票的供应商,需要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收票人邮箱号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数电发票开具手续,或将以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到项目负责人邮箱,由项目负责人代为开具。邮箱地址:522046265@qq.com。一、总则1.征集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征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征集人资金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服务。3.服务范围3.1本项目服务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2)、3)项的二者之一):1)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4.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供应商应符合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4.3.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3.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审前。4.3.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审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4.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参加采购活动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相关费用5.1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询问6.1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就征集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质疑7.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函在质疑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提出质疑的日期按交邮日期计。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即: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之日;(2)对征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征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征集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征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4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部门:招标六部联系电话:0871-68303085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5楼505室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规定的;(2)供应商自身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4)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7.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投诉8.1质疑人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征集文件9.征集文件构成9.1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征集文件中均有说明,征集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框架协议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审方法10.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至少在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征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1.2对征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征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征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响应文件编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构成13.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3.1.1报价一览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13.1.3响应文件商务部分13.1.4响应文件技术部分14.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4.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编制。14.2征集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15.响应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处理。15.2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供应商应依据征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响应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费、办公费、差旅费、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响应征集文件所有技术、商务要求的价格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16.报价货币16.1本项目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应当不少于征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征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18.分包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供应商在入围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响应文件的编制20.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征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0.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0.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响应文件。20.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响应文件中对征集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征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响应文件。20.7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1.保证金21.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3.1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3.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2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3.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23.5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提交。23.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得撤销。五、征集程序及要求24.响应文件解密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4.2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予解密,本项目作终止处理。24.3解密程序: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征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逾期未完成解密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平台系统原因导致响应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政采云平台开启响应文件的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25.资格审查25.1解密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评审。25.2征集文件“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响应文件对资格评审标准各款所列材料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后补、修正。26.评审26.1评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征集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征集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6.2评审原则及方法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专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6.3评审方法(1)本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入围条件。第七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在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淘汰比例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6.4评审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入围资格;(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入围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活动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本须知第19、26.5、26.6条款及规定的情形,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项目中止及终止27.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该项目:(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不足2家的;(2)响应报价符合“最高限价”要求的响应人不足2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终止采购活动的,评审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入围结果28.入围供应商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征集人确认。28.2征集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29.入围通知书29.1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29.2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30.签订框架协议及备案30.1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确定的事项,与征集人签订电子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不签署的,视为入围供应商主动放弃入围资格。30.2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31.1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入围服务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7)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8)其它情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入围供应商被清退的,入围服务将从框架协议系统服务库中下架。被清退的供应商及被下架的服务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31.2入围供应商补充本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补充征集供应商。若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程序。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的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七、合同授予32.采购合同的授予32.1本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第二阶段供应商报价的最高限制单价是其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32.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以及框架协议的约定和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确定服务要求和标准等。32.3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2.4采购合同签订后,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分包;禁止成交供应商违法转包。33.履约担保33.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33.2签订合同后,如入围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3.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34.验收管理34.1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等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34.2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5.合同价款支付35.1单项合同履行完毕后,成果文件交付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与成交供应商结算。35.2合同款项由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以采购合同中的约定为准。35.3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为准。35.4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等事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要求执行。36.评价管理订单完成后,采购人可针对单个项目交易及服务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系统记录并向采购人公开,为采购交易提供参考。八、其他事项37.采购代理服务费3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7000.00元/家向各包入围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7.2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受“入围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8.征集文件编制依据38.1本征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框架协议样式及主要条款(本框架协议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框架协议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供应商):甲方就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编号:XXXX)(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经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法律、规章,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框架协议。一、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一)本协议条款(二)项目需求序号事项具体内容1服务内容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协助完成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提供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开展对应等级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2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GM/T0115-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GM/T 011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指南》(GB/T43207-2023)《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等其他行业相关管理办法。3服务要求1.协助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分析系统安全需求,协助采购人进行密码应用方案设计。2.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以及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需求,按需对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出具《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3.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和《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 43206—2023),根据政务信息系统等保等级,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密码应用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测评,出具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向密码管理部门备案工作。4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及备案。5资质要求1.服务供应商须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最新公告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所列单位,并提供目录并作出标注。2.全部测评人员须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最新公告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中所列人员,提供标注的人员目录清单,并到现场开展测评服务。(三)入围供应商及各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四)响应文件澄清及响应文件(五)征集文件澄清及征集文件(六)《入围(成交)通知书》、入围公告(七)《廉洁承诺书》、《保密纪律承诺书》等;二、合同授予规则(一)乙方在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参加框架协议采购的省级各单位作为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采用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方式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具体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定。直接选定方式,是参加本框架协议的省级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价格、质量、服务便利性以及用户评价等因素,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二次竞价方式,是参加本框架协议的省级各单位,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三、协议有效期限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确保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完成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及验收工作。四、履约管理(一)合同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框架协议的约定和要求、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响应文件的应答和承诺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等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确定服务要求和标准等。2、采购人可参考使用采购合同文本签订采购合同(见附件1)。3、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4、采购合同签订后,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分包,禁止成交供应商违法转包。(二)验收管理1、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按照《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验收。2、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合同价款支付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2、合同款项由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以采购合同中的约定为准。3、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为准。4、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等事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要求执行。(四)评价管理采购人实施的每个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五)补充征集规则1、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入围供应商主动退出、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等原因,导致本期框架协议采购剩余的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甲方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但已主动退出、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补充征集。2、甲方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内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2、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申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3、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4、因乙方违反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选定成交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6、将采购人对乙方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进行公开。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采购预算未落实或预算不足的采购业务,有权拒绝承接。2、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3、按照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及要求、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响应文件的应答和承诺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等为采购人提供入围产品的供应及相关服务。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须承接省级各有关采购单位使用中央资金、省本级财政资金实施的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5、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对于服务质量的检验、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6、承诺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以不高于入围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提供入围服务,且不论何种原因都不会提高相关服务的价格。七、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1、乙方应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完成期限提供服务,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2、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及要求、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响应文件的应答和承诺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不符的情况负有责任。因服务质量、违反职业道德等,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的,乙方应与采购人协商解决,也可向甲方提出协调申请,或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解决。4、监督管理4.1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实行日常监督管理。4.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入围服务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7)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8)其它情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3乙方违约处理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该项入围服务的提供资格,直至暂停或终止全部入围服务的提供资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超出入围报价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及服务的;(2)以不合理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3)未在订单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服务,或未按照响应文件履行服务的;(4)提供的服务不满足响应文件要求,并且拒不整改的;(5)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6)拒不配合采购人、甲方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7)其他违约情况。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协议的补充、修改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采购合同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采购合同(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采购合同(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乙方(入围供应商):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并严格遵循云南省数据局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等,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委托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二、服务的范围和内容1、服务内容:序号事项具体内容1服务内容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协助完成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提供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开展对应等级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2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GM/T0115-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GM/T 011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指南》(GB/T43207-2023)《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等其他行业相关管理办法。3服务要求1.协助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分析系统安全需求,协助采购人进行密码应用方案设计。2.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以及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需求,按需对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出具《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3.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和《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 43206—2023),根据政务信息系统等保等级,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密码应用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测评,出具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向密码管理部门备案工作。4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及备案。5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并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2.全部测评人员须持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机构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到现场开展评估服务。2、除上述第一阶段框架协议中包含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条款外,项目采购人还应明确约定项目具体的服务人员数量和相关资质要求,提供团队服务人员名单,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评估系统数量:;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人员其他相关资质:。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万元(大写:)。该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甲方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伙食费、差旅费、办公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2、合同金额说明。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实际采购测评系统数量,根据量价结算规定进行计算合同金额。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4、履约保证金(1)□收取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采购合同金额的%。(注: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3)履约保证金的退回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约定。(2)□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其他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约定并明确。四、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月内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五、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GM/T0115-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GM/T011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指南》(GB/T43207-2023)《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等其他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六、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节点提交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3)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责任。​2、义务:​(1)向乙方提供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政务信息系统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架构图、网络拓扑图、设备清单、应用程序说明、相关制度等,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2)为乙方的现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协调被评估单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包括提供现场办公条件、安排相关人员配合访谈和测试等。​(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资料和协助。​(2)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自主开展评估工作,甲方不得无理干涉。(3)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收到款项时,有权暂停测评工作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义务:​(1)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资质,拥有专业的评估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符合国家对密评人员的资质要求。​(2)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采用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技术和方法,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3)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自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终止后____年内。​(4)在接到甲方问题反馈或需求变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有效回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服务计划和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5)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紧急安全事件(如突发安全漏洞),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件影响扩大,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七、验收标准(一)验收条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相关交付内容及服务成果齐全。乙方在服务完成后必须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验收报告等,并至少交付以下资料及说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等与项目有关的文档。(二)验收方法按照《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验收,验收方法由签订合同时甲方乙方自行协商确定。八、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工作如期完成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日期保质向甲方交付相关工作成果,则每逾期天,乙方按合同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至弥补全部损失止。2.如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修改。若因此导致交付延迟,由乙方按照上述1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工作的人员应与提交的人员配置一致,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元/人的违约责任。4.乙方出现除上述1、2、3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违反保证与承诺义务,乙方应按合同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至弥补全部损失止。5.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付款,则每迟延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6.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所导致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合同履行地为项目所在地,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一)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二)云南省数据局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附件:1、乙方拟派服务团队人员名单2、详细工作量清单3、合同金额计算的过程、依据及结果。4、其他,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万元/个)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注: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5.8万元/个,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否决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营业执照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单位名义办理相关事宜。代理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或电子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在响应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2)、3)项的二者之一):1)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格式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供应商被有关部门处以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需在本声明书中列出有关部门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文件及文件中该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供应商被处罚的实际金额。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即2022年月日至今。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9:供应商须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并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格式10:供应商所配备全部测评人员须持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机构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到现场开展评估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11:供应商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格式12:无串通响应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入围、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入围、成交;(七)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入围、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活动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供应商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3:供应商信息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部分格式1:响应函致: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按征集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征集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及报价一览表的承诺完成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若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入围:(1)我方承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在入围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框架协议,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完整、明晰填写的,导致无法确认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征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本表。商务条款是指: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征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对于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6:人员配置情况6-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限、单位名称、从事的工作内容、职务、所获荣誉、证明人、证明人联系电话)其他承诺:说明:1.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如有)、承担过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如有)。2.供应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完成期内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更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从业年限年龄最高学历专业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职称/职业资格备注说明:1、本表后请附上述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如有)、承担过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如有)。上述人员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无人员或项目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2、供应商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向下增加行拓展本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附证明材料)附件8:业绩列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序号甲方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万元)123……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的,不予认可。附件9:构成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格式自拟三、技术部分格式1:服务需求偏离表根据服务情况,逐条对应征集文件的“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征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备注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征集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征集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最高限价和量价关系承诺函根据最终入围报价,单次项目包含1-3个系统,单个系统测评服务费按系数1计算;单次项目包含4-9个系统,单个系统测评服务费按系数0.9计算;单次项目包含10个及以上系统,单个系统测评服务费按系数0.8计算。(格式自拟)格式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格式4:保密承诺及保密措施(格式自拟)格式5: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格式6: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技术部分资料,格式自拟。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序号事项具体内容1服务内容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协助完成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提供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开展对应等级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2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GM/T0115-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GM/T 011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指南》(GB/T43207-2023)《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等其他行业相关管理办法。3服务要求1.协助密码应用方案设计服务: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分析系统安全需求,协助采购人进行密码应用方案设计。2.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要求,以及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需求,按需对密码应用方案进行评估,出具《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3.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和《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B∕T 43206—2023),根据政务信息系统等保等级,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密码应用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测评,出具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向密码管理部门备案工作。4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及备案。★二、最高限价和量价关系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按单个评估信息系统报价,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费5.8万元/个,实际最终入围协议价,由招标结果确定,不超过最高限价。根据最终入围报价,单次项目包含1-3个系统,单个系统评估服务费按系数1计算;单次项目包含4-9个系统,单个系统评估服务费按系数0.9计算;单次项目包含10个及以上系统,单个系统评估服务费按系数0.8计算。(提供承诺函)以最高限价为例,计算如下:采购包1-3个系统,单系统评估服务费初定最高限价(万元/个)4-9个系统,单系统评估服务费初定最高限价(万元/个)10个及以上系统,单系统评估服务费初定最高限价(万元/个)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5.85.224.64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实施的每个密码评估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评价项目及具体内容详见表1:表1:供应商考核评价表采购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供应商(全称)评价部门及日期序号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分数得分1评估报告质量(30 分)①对密码应用方案及信息系统评估报告的关键信息完整性,逻辑清晰度,专业术语运用表述情况进行评价。0-152②评估结论准确性、数据真实性,可验证性进行评价。0-153服务响应及时性(20 分)①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疑问或问题响应时效进行评价。0-104②评估服务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0-105团队专业能力(25分)①实际现场服务人员与合同约定项目团队成员是否一致,是否真实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0-156②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服务过程中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评价。0-107沟通协作能力(15 分)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及时与采购人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进行评价。0-158服务支持能力(10 分)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是否完整、准确、合理等进行评价。 0-10合计注:得分合计60分(不含)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60分(含)至75分(不含)的为“中等”,75分(含)至90分(不含)的为“良好”,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服务供应商考核结果,按照年度,向征集人进行报送,由各采购人汇总(详见表2),并向征集人进行报送,由征集人进行公开。服务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解除与服务供应商的框架协议,评价结果也同时作为后续下一阶段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征集依据。服务期间,征集人将组织对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考核,若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服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出现违反从业道德等行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表2:全供应商考核评分汇总表报送单位:序号服务供应商名称(全称)年度服务项目数量年度考核平均得分12345注:服务供应商在年度内向采购人提供多个项目服务,或向多个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的,得分由征集人在汇总时平均计算。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评审。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响应文件对以下各款响应的材料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后补、修正。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2)、3)项的二者之一):1)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1)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 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3)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供应商应符合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供应商须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并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2.2供应商所配备全部测评人员须持有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机构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到现场开展评估服务(提供承诺函)。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七章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满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要求;项目需求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评审标准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供应商,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3.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对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供应商所报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服务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提供服务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评审方法:1.1本次评审采用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若最终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审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1.3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评审程序及标准3.1符合性评审3.1.1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评审方法前附表。3.1.2算术性错误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1.3响应文件的澄清(一)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3.1.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2.2评审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2.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2.5入围淘汰规则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即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乘于(1-20%),计算结果向下取整(不四舍五入)。例如:6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6*(1-20%)=4.8家,计算结果向下取整(不四舍五入),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为4家。4.评审结果4.1评审委员会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4.2征集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入围供应商。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数据局的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西智慧云测安全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3923.62万元,资产总额为5279.69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江西智慧云测安全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11日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完整、明晰填写的,导致无法确认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数据局(单位名称)的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3661.988463万元,资产总额为4278.06020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云南金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15日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完整、明晰填写的,导致无法确认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1、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注:1、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格式2:2.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云南省数据局的(项目名称)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2025年度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云南云盾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2961.42万元,资产总额为2132.46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只能勾选一种类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云南云盾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5日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完整、明晰填写的,导致无法确认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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