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 考试基地建设维护经费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2025)
一、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
二、项目名称: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2025考试基地建设维护经费
1785000.00元
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静安区愚园路546号
9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考试基地建设维护经费
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
具体内容分上门巡检维修维护、考前统一演练联调,考试期间保障等三部分。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胜军,邬敏华,茅林明,周勇燕,周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2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比较完整全面,对需求的理解准确,技术规格响应度较好,团队配置较好,附录的资质证书较全,经验丰富,企业实力较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有效业绩丰富。经专家独立打分并汇总,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评分最高(92分),故推荐为中标单位。公告有效期1个工作日。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地 址:长宁路599号
联系方式:021-5237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延安西路1228弄2号嘉利大厦19K/L室
联系方式:021-62262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达敏
电 话:021-62262963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464.0K
采购文件附件:
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pdf453.4K
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CJZB-ZB-20257071Y7Z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组织的(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CJZB-ZB-20257071Y7Z)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119918.49万元,资产总额为42178.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5日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CJZB-ZB-20257071Y7Z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CJZB-ZB-20257071Y7Z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2025考试基地建设维护经费11800000.00为确保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和二级视频对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落实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安全1800000.0012025考试基地建设维护经费11800000.00运行维护措施,以确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具体内容分上门巡检维修维护、考前统一演练联调,考试期间等三部分。维保期间考试中心、学校内的考试系统中的所有软硬件设备出现故及损坏由中标方承担。1800000.00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2)本次采购仅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1、报名时间:2025-07-04至2025-07-11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7-2509:30:00投标地点: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5-07-2509:30:00开标地点: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28弄2号嘉利大厦19K第一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地址:长宁路599号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1-52371008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28弄2号嘉利大厦19K/L室项目联系人:曾达敏电话:021-622629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及采购需求2项目类型服务类3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针对以上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①组织机构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政府及行业颁布的本项目资质证明(如果有)等;②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的相关政策规定。6政府采购有关政策(1)中小企业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发布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样张见磋商文件附件)。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则不再给予价格10%的扣除。(2)福利企业提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福利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本项目中如涉及以上产品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节能产品和/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7答疑与澄清答疑问题提交办法: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后,与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邮箱(shcjzb@163.com),并致电确认(电话:021-62262963)。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对应内容。9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1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2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3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4投标文件组成可提供纸质密封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须保持一致,当发生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为准。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7-2509:30:0016投标文件递交地址http://www.zfcg.sh.gov.cn17参加开标会议所需携带材料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授权代表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28弄2号嘉利大厦19K第一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授权代表需另行提供投标文件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并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投标。18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保证金1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1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22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3招标代理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第八项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A总则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2.7本项目公开招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系统进行。3.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及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询问与质疑6.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询问及答复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等形式。联系方式: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28弄2号嘉利大厦19K/L室,电话:021-62262963,邮箱:shcjzb@163.com。6.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4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2招标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踏勘现场8.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8.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C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及技术文件等文件组成(可做成一本,不限于以下内容)。11.1商务文件包含:(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5)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9)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1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1.2技术文件: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1)服务方案;(2)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4)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3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1.4以上资料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及目录。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2.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3.投标报价13.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13.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即为实现采购需求和投标方案所需的所有费用。13.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13.4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14.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出具。14.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供:(1)支票;(2)汇票;(3)电汇(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帐);14.4对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5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4.6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15.1投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5.2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如有)提倡双面打印或复印。15.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5.4投标人应按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D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录入、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16.1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按照要求和时间填写完所有网上投标内容,并通过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加密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16.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信息,签收成功后投标成功,否则视为投标未完成。1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6.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在电子采购平台对已提交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投标人需要对在电子采购平台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撤销签收。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16.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16.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同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投标成功。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标。17.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1所有投标文件须按电子平台规定时间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回执打印。17.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18.迟交的投标文件18.1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19.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20.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E组织开、评标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21.组织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1.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1.3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如有)密封情况,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21.4当众解密或拆封投标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纸质文件及开标记录表送至指定评审地点。22.组织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相符,没有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24.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或不满足交付时间或付款方式的;(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6)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评审原则26.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6.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择期重新评审。26.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F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27.定标准则27.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和《评标结果通知》。G合同授予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买方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9.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H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招标代理机构以支票或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直接交纳。(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之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6)二、评标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价格分0~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整体方案理解1~15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及现状整体方案理解1~15分析、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阐述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标准:1、阐述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好的、并具有针对性的12-15分;2、阐述内容完整性、合理性较好的、具有针对性一般的6-11分;阐述内容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无针对性的1-5分。▲号重要条款(客观分)0~10采购需求中标“▲”项为重要指标,每缺少一项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相同内容不做重复扣分),扣完为止,全部满足得10分。保障服务实施方案1~18针对本项目的保障服务内容、保障管理模式、系统安全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对考务相关老师培训、人员岗位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保障服务的软硬件服务工具、特色响应服务等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标准:1、方案内容完整、明晰合理,并特色响应服务具有可行性15-18分;保障服务实施方案1~182、方案内容完整度及明晰合理度一般,并特色响应服务可行性一般8-14分;3、方案内容完整度及明晰合理度较差,并无特色响应服务1-7分。服务团队及保障措施1~20根据项目组团队的项目管理与实施能力,人员岗位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综合评价。项目经理简历、从事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技术保障及运维服务人员数量和专业资质、各岗位人员配备和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组织架构完整,人员配备合理,数量符合项目需求,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经理及人员资质及经验丰富,团队稳定,得16-20分;2、项目组织架构较完整,人员配备较合理,数量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职责有分工,项目经理及人员资质及经验较好,得8-15分;3、项目组织架构一般,人员配备及数量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经理及人员资质及经验一般,得1-7分。响应时间及服务承诺0~15根据响应文件中提出的保障要求、保障服务承诺内响应时间及服务承诺0~15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承诺进行综合评分。1、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应急预案详尽,完全针对需求内容且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得13-15分;2、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应急预案比较完整、符合需求且比较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得7-12分;3、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应急预案详尽程度、针对性、及实施可行性一般的,得1-6分;4、未提供或所提供内容与项目完全不相关的,得0分。内控制度0~5根据响应单位管理质量控制内容,如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人员培训措施、奖惩机制的具体内容及处罚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1、质量控制内容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措施合理先进,具有有效的反馈机制的,得5分;2、质量控制内容较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强,措施合内控制度0~5理,具有反馈机制的,得3-4分;3、质量控制内容欠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欠缺或不完整,针对性一般,反馈机制一般,得1-2分;4、无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类似业绩(客观分)0~5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类似项目案例的合同复印件,1个有效案例记1分,最高5分,未提供不得分。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承接情况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类似程度进行认定。综合实力1~2根据公司的整体实力情况、项目履约情况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对报价单位的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评价:1、整体实力及履约能力强得2分;2、整体实力及履约能力一般的1分。第四章招标需求一、项目基本要求为确保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和二级视频对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落实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安全运行维护保障措施,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具体内容分上门巡检维修维护、考前统一演练联调,考试期间保障等三部分。维保期间考试中心、学校内的考试系统中的所有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及损坏由中标方承担。1)教育考试运维要求具体内容分上门巡检维修维护、考前统一演练联调,考试期间保障等三部分。根据上海教育考试院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为落实加强国家级统一考试的考务管理、端正考风、考纪的具体措施,确保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和二级视频对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落实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安全运行维护保障措施,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2)教育考试运维基本服务范围长宁区教育局巡考系统共有12个考点(包含但不仅限于此),今年约有50场考试(约需85天)(具体天数以实际考试为准)。考试中心、学校内的考试系统中的所有软硬件设备(包括:学校用于考试的网络、广播、视频会议(华为)、监控摄像机及平台(科达)、备份存储(科达)、英语考试专用卡位(震雅)、无线防作弊系统(互荣)、英语考试专用耳机(讯飞启明)及其他考试相关设备等所有应用于考试的信息化及常规设备)出现故障及损坏,免费原厂维修、更换。每次考试,考试中心需安排至少3人(其中1人机动)负责系统保障,每个考点需安排至少2人负责系统保障。每次考试前考试中心和考点需派人对设备进行检修和联调,并与市考试院联调。联调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1)巡考系统(2)防作弊系统(3)身份验证系统(4)视频会议系统(5)金属探测器等每次考试前需预案演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每次预案演练需安排至少6人。所有巡检、维护等,都需要有相关文档记录,并经学校、中心签字盖章确认,最终结算时,需提交所有文档以入档结算。★所有考务保障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都应为专人专岗,严禁与其他区限考试保障人员混用。相关人员需签定责任书、保密协议等。服务期内人员更换不得高于15%。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书需出具该条款服务承诺涵,并承诺如违反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中高考等重大考试期间,需对电脑、交换机、监控设备、无线屏蔽设备、耳机、UPS电池等重要设备提供不少于考试应用设备的10%的备机,品牌型号需与实际应用设备一致,并按要求堆放到指定地点及仓库中。投标文件书需出具该条款服务承诺涵。▲备份存储、监控摄像机、监控平台需提供制原有造厂商针对此项目(包件)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无线防作弊屏蔽终端需提供原有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包件)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视频会议系统原有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包件)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英语考试专用卡位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包件)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英语考试专用耳机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包件)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二、其他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31日2、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80%,合同期到验收结束后付2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合同签定后付80%,合同期到验收结束后付20%。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4.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5.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合同附件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合同修改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正本或副本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CJZB-ZB-20257071Y7Z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1声明书致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编号为310105000250116161967-05188397)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如果我们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2025年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包1服务期限备注投标总价(总价、元)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稍作修改)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总价(元)注:此表为总价的明细报价,如涉及人员请按人/天报单价。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4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注:如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则投标人必须填写此表。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被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5年月日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投标人真实正确填写此表,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各行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2、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有)附件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服务流程、重点难点及延伸服务等);(2)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服务方案关键节点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3)技术培训计划(若有);(4)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5)重大考试期间备机清单(包含品牌型号等)。附件10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技术职务职务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学历手机相关职业资格取得职业资格时间2.经历年份负责过得主要项目(名称金额)该项目中任职注: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序号姓名学历职务、工作内容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本联系电话单位工作年限、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2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3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P._____……被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考点设备续保及考试保障服务 考试基地建设维护经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