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 轨道板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技师学院2025)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056

二、项目名称: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壹点智胜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南阳路868号
1,642,800.00元
98.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壹点智胜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1020900
A01020900 道路
轨道线路
瑞威交通
轨道线路(定制202507-1)
37.5(米)
9,620.00

A01020900
A01020900 道路
伤损轨
瑞威交通
伤损轨(定制202507-2)
87.5(米)
2,220.00

A07010312
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
轨道板Ⅰ
鼎鑫
轨道板(4962mm*2400mm* 200mm)
2(块)
37,000.00

A07010312
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
轨道板Ⅱ
鼎鑫
轨道板(6450mm*2550mm*200mm)
2(块)
44,400.00

A07010312
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
轨道板Ⅲ
鼎鑫
轨道板(5600mm*2500mm*210mm)
2(块)
35,520.00

A07010312
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
CPIII立柱(含棱镜)
古成光电
CPIII立柱(定制)
8(个)
2,960.00

A02410500
A02410500 铁路设备
电动扳手
虎啸
S2000-D
2(把)
2,590.00

A02410500
A02410500 铁路设备
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
大铁锐威
SGJ-T-DT-2(D)
1(套)
473,600.00

A02410500
A02410500 铁路设备
铝热焊
瑞威交通
铝热焊(定制202507-3)
10(个)
5,920.00

A02410500
A02410500 铁路设备
全站仪
星瑞达
TS10A(D)
1(套)
176,120.00

服务类(壹点智胜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1030000
C11030000 装修设计服务
文化建设
成都市郫都区高店路1666号
安装实训室门3个,文化墙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铁行业发展史、规章制度、实训室简介等)≥5个,展示牌≥3个;安装人员应熟悉各种材质装配方法,安全文明实施,装配前后产生的废物、垃圾须及时处理。若出现需要调整的情况,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要求风格统一、视觉统一;线条、图形、文字搭配应符合采购人特点,具有可辨性,视觉传播效果突出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家瑶、曾垂刚(采购人代表)、徐健、王波、白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55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3585
采购品目:A01020900道路、A07010312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C11030000装修设计服务、A02410500铁路设备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220,000.00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技师学院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港通北三路1899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64907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童江鑫13258251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江鑫
电话:童江鑫13258251204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25日

相关附件:

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N510101202500105620250701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壹点智胜集团有限公司).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采购监督机构相关信息未在采购文件中显示,故在此附件中补充说明,供应商无需响应。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于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1-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于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1-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4-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于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名财政208年11月日-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目所属行业123…合计附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市财政月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1-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政中国人民成行业管理部20192月26日-3-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4—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鬲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鬲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于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取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056项目名称: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备注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家{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轨道线路37.50米4875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2伤损轨87.50米2625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3轨道板Ⅰ2.00块100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4轨道板Ⅱ2.00块120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5轨道板Ⅲ2.00块96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CPIII立柱,{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6(含棱镜)8.00个32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7文化建设1.00项157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8电动扳手2.00把,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商响电动扳手2.00把7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供应总价{供应{供应{供应{供应9,1.00套640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0铝热焊10.00个80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1全站仪1.00套238000元商响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元,应}应}应}应}合计:-第1页-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2页-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的要求将服务要求填写此表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要求将技术要求填写此表。3.如有证明材料的,可附表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XXX采购项目合同文本主要条款(货物类)(重要说明:采购人、供应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应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项目的澄清文件等对以下合同内容进行修正和完善。)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高铁里程持续领跑全球,货运规模也稳步提升。随着“成渝双城经济圈”和“川藏铁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西南地区铁路网密度持续提升,智能铁路、绿色轨道等新技术加速应用,对铁路轨道技术人才的需求呈现“高技能化、复合化、创新化”特征,成渝双城经济圈与川藏铁路建设推动西南地区铁路网密度提升,未来5年预计新增高铁养护、探伤检测等岗位需求超5000人。当前,行业面临“人才断层”“技术技能转化不足”等痛点,亟需高职院校通过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产教深度融合,随着铁路网络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持续进步,铁道工程行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二、合同标的1.合同标的明细货物名称制造商或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2.合同标的技术参数明细见招标文件。三、履约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最终履行期限以乙方实际已履行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为准。四、履约地点成都市郫都区高店路1666号。五、合同总价、付款安排、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XXXX,该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等全部含税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2.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的合同款。(2)乙方完成所有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的合同款。3.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户名:XXXX账号:XXXX开户行:XXXX开票号:XXXX注:乙方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投标人账户信息更改(原则上甲方不同意账户信息更改),需要在甲方付款前10个日历天内告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付款或错误付款,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4.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普票),或发票经国税网验审不合格的,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不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害的(如被有关部门处罚等情况),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备注说明:如遇学校寒暑假期间不能按照时间约定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如因2025年年终财政关闭支付系统导致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法支付,则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等待财政支付系统开通后支付。六、履约保证金1.金额:中标金额的5%,即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2.缴纳方式: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合同签订前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收到甲方财务部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后,凭此凭证以及中标通知书与甲方指定的需求部门签订合同。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行合同约定完毕后,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情况,乙方凭“验收报告单”、出具“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无息退还。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等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收款账号:成都市技师学院开户行:工行成都红光支行银行账号:4402054609100031151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一是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其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二是乙方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内乙方不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是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七、质量及供货渠道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条件下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3.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4.≥两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含交货时间中的90日历天)。八、包装(方式)、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九、安装调试要求1.乙方须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包括授权书、使用说明书等。2.乙方须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安装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3.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管理秩序。乙方人员在甲方范围内因安装调试发生事故或因乙方、乙方人员过错导致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赔偿金/和解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十、售后服务及要求1、乙方提供≥2年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的起始日期为采购人现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售后服务分电话(含网络)服务和上门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能在≤2小时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则无需上门服务。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乙方应在故障报修后≤24小时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48小时排除故障(若涉及材料更换或者返厂维修的故障排除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3.售后服务范围包含所有软件、设备以及相关的辅材等的维护和更换。售后服务期内涉及的人工、设备(含材料)维护和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二次维修都不能达到正常使用需求的,乙方提供更换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验收标准:按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方法:如验收合格,则签署《验收报告单》,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首次验收之日起3日历天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重新选择供应商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必须参与及协助甲方现场拆封、调试,验货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参数进行验货。5.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合同无效,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确保甲方系统的安全性及稳定性以及乙方所提供产品参数的真实性,成交产品验收时进行现场测试,满足要求后方能进行验收。6.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7.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操作手册、产品授权书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8.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货物保修包换所需要的配件均是原厂原装,不得使用兼容产品。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判决另有规定外,因涉诉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三、知识产权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任意使用,如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如甲方代为履行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十四、合同的分包和转让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让。若乙方将本项目向第三人进行分包或转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历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说明:如遇到寒暑假或如因2025年终财政关闭支付系统导致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法支付,则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待2025年财政支付系统开通后立即支付)。(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还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万分之五/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还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十八、其他1.乙方制定的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详见乙方投标文件2.本合同自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如本合同与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箱:邮箱: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101202500105620250701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056成都市技师学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7月0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技师学院委托,拟对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0561.2.采购项目名称: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随着“成渝双城经济圈”和“川藏铁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西南地区铁路网密度持续提升,智能铁路、绿色轨道等新技术加速应用,对铁路轨道技术人才的需求呈现“高技能化、复合化、创新化”特征,成渝双城经济圈与川藏铁路建设推动西南地区铁路网密度提升,未来5年预计新增高铁养护、探伤检测等岗位需求超5000人。当前,行业面临“人才断层”“技术技能转化不足”等痛点,亟需高职院校通过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产教深度融合,随着铁路网络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持续进步,铁道工程行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信用融资补充事宜》)。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技师学院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港通北三路1899号邮编:610000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4907283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1325825120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22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1)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收款账号:成都市技师学院开户行:工行成都红光支行银行账号:4402054609100031151 (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行合同约定完毕后,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情况,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出具“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到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无息退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等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因采购人原因逾期退还的,还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未退还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一是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其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二是中标供应商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内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是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下浮25%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4)银行账号:9902001820832747;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 方式①:供应商进入http://sale.scbid.net/home 网站,登录系统(无账号供应商需按照提示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中标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开票的项目点击“申请/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支付回单扫描件,提交开票申请。 方式②: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391588189@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技师学院和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技师学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9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0%;2、验收条件说明: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6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包括品牌、型号、数量、外观、安装调试、运行状况、使用说明或手册、合格证书、原厂保修单、每一项技术的履约情况。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商务要求(含售后服务)的履约情况。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技师学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4907283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港通北三路1899号邮编:610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技术发展部联系电话:028-87797776(分机号:820/725)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2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22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1020900 道路轨道线路37.50(米)487,5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A01020900 道路伤损轨87.50(米)262,5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轨道板Ⅰ2.00(块)10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轨道板Ⅱ2.00(块)1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轨道板Ⅲ2.00(块)9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6A07010312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CPIII立柱(含棱镜)8.00(个)32,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7C11030000 装修设计服务文化建设1.00(项)157,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8A02410500 铁路设备电动扳手2.00(把)7,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9A02410500 铁路设备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1.00(套)64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10A02410500 铁路设备铝热焊10.00(个)8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1A02410500 铁路设备全站仪1.00(套)238,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轨道线路37.50(米)487,500.00总价无2伤损轨87.50(米)262,500.00总价无3轨道板Ⅰ2.00(块)100,000.00总价无4轨道板Ⅱ2.00(块)120,000.00总价无5轨道板Ⅲ2.00(块)96,000.00总价无6CPIII立柱(含棱镜)8.00(个)32,000.00总价无7文化建设1.00(项)157,000.00总价无8电动扳手2.00(把)7,000.00总价无9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1.00(套)640,000.00总价无10铝热焊10.00(个)80,000.00总价无11全站仪1.00(套)238,00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410500 铁路设备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2A02410500 铁路设备全站仪全站仪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轨道线路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轨道线路1、轨枕间距≤0.65米;2、过渡段全长≥6.25m;其中有砟段≥3.125m,道砟采用特级道砟;无砟段≥3.125m,混凝土底座尺寸长≥5m,宽≥3.4m,厚≥0.2m;采用过渡轨枕,适配WJ-7型扣件。3、双块式无砟轨道≥25m,其中道床浇筑完成段≥12.5m,道床未浇筑段≥12.5m;轨枕采用双块式轨枕;混凝土底座尺寸宽≥3.4m,厚≥0.2m,道床尺寸宽≥2.8m,厚≥0.26m;采用混凝土现浇。4、有砟段≥6.25米,轨枕采用混凝土材质轨枕,特级道砟填充,扣件采用Ⅴ型弹条扣件。标的名称:伤损轨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伤损轨1、采用≥60kg/m的钢轨加工。2、伤损点≥60个。3、伤损点随机分布。4、模拟伤损有轨头核伤、轨端伤损、轨颚横向裂纹、螺孔斜裂纹、螺孔水平裂纹、焊缝伤损、轨底横向裂纹。5、满足GB/T 28426-2021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 钢轨探伤车》、GB/T23905-2009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用试块》、JJF1487-2014 《超声波探伤试块校准规范》。标的名称:轨道板Ⅰ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轨道板Ⅰ1、底座:宽≥3000mm,高≥200mm;采用混凝土现浇;伤损缺陷≥5个(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空洞,表面裂缝,掉块,蜂窝麻面,破损等)。2、轨道板:尺寸≥4962mm*2400mm* 200mm;与采购人现有WJ-7型扣件适配。3、支撑器:可以横向和上下调整轨道板。标的名称:轨道板Ⅱ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轨道板Ⅱ1、底座:宽≥3000mm,高≥208mm;采用混凝土现浇;伤损缺陷≥5个(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空洞,表面裂缝,掉块,蜂窝麻面破损等)。2、轨道板:尺寸≥6450mm*2550mm*200mm;与采购人现有WJ-8型扣件适配。3、支撑器:可以横向和上下调整轨道板。标的名称:轨道板Ⅲ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轨道板Ⅲ1、底座:宽≥3000mm,高≥200mm;采用混凝土现浇;伤损缺陷≥5个(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空洞,表面裂缝,掉块,蜂窝麻面、破损等)。2、轨道板:尺寸≥5600mm*2500mm*210mm;与采购人现有WJ-8型扣件适配。3、支撑器:可以横向和上下调整轨道板。标的名称:CPIII立柱(含棱镜)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CPIII立柱(含棱镜)1、直径≥110mm,混凝土填充。2、每根柱子配备一根棱镜杆和高程杆,不锈钢材质。3、棱镜绝对常数-34.4mm。标的名称:文化建设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文化建设1、安装实训室门3个,文化墙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铁行业发展史、规章制度、实训室简介等)≥5个,展示牌≥3个;安装人员应熟悉各种材质装配方法,安全文明实施,装配前后产生的废物、垃圾须及时处理。若出现需要调整的情况,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2、投标人应保证文化墙安装牢固,不出现脱落、倾斜、破损情况;完成后,投标人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原貌;如使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料,投标人应移除并做好原貌恢复工作,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3、要求风格统一、视觉统一;线条、图形、文字搭配应符合采购人特点,具有可辨性,视觉传播效果突出。4、由于尺寸规格有可能影响整体协调,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布局思路在技术参数范围内适当调整尺寸,但最终布局成果需经采购人同意。5、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6、文化板满足专业介绍的展示、对外宣传以及课程建设使用;采用亚克力、高密度板制作展板,内容由采购人审定。7、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征以现代的理念和新颖的展示手段及材料,在采购人提供主题思路的基础上制作。8、室内室外制作应保证安全、牢固、美观,制作方法的改变不得影响报价;投标人完成布局文稿后,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进入制作流程。标的名称:电动扳手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电动扳手1、电源方式可使用交流电220V。2、能够正反转。3、扭力范围为200-2000N。标的名称: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1、轨距测量范围:1410~1470mm。2、轨距零位正确性:±0.15mm。3、轨距示值误差:±0.3mm。4、轨距测量重复性:≤0.15mm(静态)、≤0.225mm(线路)。5、超高测量范围:-200~200mm;超高掉头误差:≤0.30mm。6、超高示值误差:±0.3mm;超高测量重复性:≤0.15mm(静态)、≤0.225mm(线路)。▲7、工作轮间距:≤500mm。8、设备重量:≤35KG。▲9、棱镜中心到轨顶面高度:≤300mm。10、棱镜中心到固定端偏移:≤740mm。▲11、车体采用整体结构,无拼装误差。12、车体纵横梁表面采用阳极氧化工艺。13、测量轮及走行轮采用陶瓷材质,车体三段绝缘。14、轨距测量传感器采用非接触式。15、数据采集器与控制单元即可采用蓝牙进行无线数据传输,也可采用数据线进行有线数据传输。16、设备连续工作时间(含数据采集器):≥32h,车体可为数据采集器提供后备电源,在数据采集器自身电池耗尽时可以通过车体为数据采集器供电。17、配套数据电台信道数量:≥16个。▲18、采集软件需至少包含五大桩计算、平曲线绘制、纵断面绘制、左线推右线功能。19、线路参数的输入支持线元法和交点法。20、支持不对称缓和曲线、卵形曲线。21、数据分析软件具有:轨道平顺性数据表和波形图显示功能、TQI计算功能、扣件自动扣件调整功能、各种轨道检测数据表格输出功能。标的名称:铝热焊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铝热焊1、焊接接头经外形精整后,以焊缝为中心的1m范围内,轨顶面的表面不平度应满足:在任意200 mm区段内≤0.5mm。2、焊接接头及其附近钢轨表面不应有裂纹、明显压痕、划伤、碰伤、电极灼伤、打磨灼伤伤损。标的名称:全站仪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全站仪1、测角精度:≤0.5″。2、最小角度显示:0.1″/1″可选。3、测角方式:绝对编码。4、探测方式:水平/垂直各四重探测。5、测距精度:有棱镜±(1mm+1×10-6D)。6、免棱镜测程:≥1000m。7、测距最小显示:0.1mm。8、补偿系统:双轴液态光电式电子补偿器,补偿范围:4′;补偿超限可以电改;补偿精度:0.5″。9、气象修正:温度气压传感器自动改正,内置光敏传感器。★10、可连接轨检小车进行轨道精测精调相关作业。11、屏幕类型:可控制屏幕双面同时显示或单面显示。▲12、操作系统:全站仪主机为智能操作系统,用户可在仪器内自由安装各类应用程序,支持平台测量软件自主开发,并提供软件开发包。▲13、数据通讯:至少支持USB-Type-C接口、RS232电缆线、蓝牙,支持wifi模块,TF卡座、SIM卡座:Micro-SIM,可实现4G全网通,可用作电话短信通讯手机功能,全站仪测量数据可通过以上任何通讯方式进行传输,并可使用手机软件控制仪器进行测量。▲14、支持≥600米超远距离无线通讯。15、支持外接电源供电,实现远程开关机,供电、串口通讯、USB通讯三种功能集成于一个通讯接口。16、存储空间:≥64GB内存,≥4GB运存。▲17、仪器无需通过任何第三方软件即可实现与电脑、手机端的同屏显示控。18、仪器操作:坐标测量具有绘制图形功能,图形可以导出;内置工程计算器,包括坐标正反算、体积(土方)计算、面积周长计算。19、坐标放样具有放样罗盘指针显示,并显示放样偏差值,能绘制放样草图。20、主机自带建站、采集、放样、后方交会、偏心测量、平面角点测量、圆柱中心点测量、对边测量、悬高测量、线和延长点、线和角点测量、直线参考线放样、道路平曲线竖曲线设计功能。▲21、搭载力矩伺服电机,可自动旋转。▲22、支持ATR自动照准功能,可自动照准棱镜中心。ATR测程1.5~1200m,测量精度≤2mm,自动照准时间小于5秒,支持自定义搜索窗口搜索范围±1.5°。▲23、支持棱镜锁定功能,锁定棱镜后仪器可跟随棱镜一起转动,始终锁定棱镜中心。▲24、支持PS超级搜索功能,360度范围内自动搜索并照准任意位置的棱镜。PS搜索范围1.5~450m,典型搜索时间小于3.5秒,垂直方向搜索范围±18°,水平方向搜索范围360°,支持自定义搜索窗口。▲25、支持铁路软件通讯及控制测量。▲26、支持线路测量软件通讯及控制测量。★27、软件功能包括多个模块,功能涵盖水准测量、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竖直角观测、后方交会、坐标传输、参考线放样、高斯投影、坐标正形变换与线性变换、水准网平差、平面网平差、秩亏网平差、地形图测绘、GNSS寻点、缓曲线元起讫半径计算、单平曲线元计算、QC28单交点卵形曲线拆分、Q2X8交点法与Q2X9线元法道路施工计算、桥台锥坡曲线碎部点坐标计算、路基横断面和边坡数据的编辑记录、隧道轮廓线主点数据编辑及模拟测点超欠挖值计算、隧道超欠挖测量计算、桥梁墩台桩基坐标计算、涵洞碎部点坐标计算、RTK设置。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因系统固化原因,3.3.2.商务要求中的“付款进度安排”不适用本项目,具体支付约定以此为准;供应商应答“付款进度安排”时,可仅应答本条要求即可,对于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要求的应答不作强制要求)1.付款进度安排:分两次银行转账支付。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的合同款。 (2)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的合同款。2.中标供应商未提供增值税发票(普票),或发票经国税网验审不合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3.中标供应商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中标供应商账户信息更改(采购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合同账户),需要在采购人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人,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付款或错误付款,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分电话(含网络)服务和上门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能在≤2小时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则无需上门服务。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后≤24小时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48小时排除故障(若涉及材料更换或者返厂维修的故障排除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售后服务范围包含所有软件、设备以及相关的辅材等的维护和更换。售后服务期内涉及的人工、设备(含材料)维护和更换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售后服务期内,供应商二次维修都不能达到正常使用需求的,供应商提供更换服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安装调试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2.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3.中标供应商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管理秩序。中标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范围内因安装调试发生事故或因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人员过错导致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中标供应商应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因此支出的赔偿金/和解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4★保险要求供应商需为现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5★其他要求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培训货物和软件的基本使用以及基本问题及故障的处理等(培训次数≥两次)。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2★交货地点成都市郫都区高店路1666号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国税网验审合格的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验收标准:按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方法:如验收合格,则签署《验收报告单》,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首次验收之日起3日历天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重新选择供应商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参与及协助采购人现场拆封、调试,验货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参数进行验货。 5. 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合同无效,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确保采购人系统的安全性及稳定性以及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参数的真实性,成交产品验收时进行现场测试,满足要求后方能进行验收。 6. 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7. 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操作手册、产品授权书等交付给采购人,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8. 在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货物保修包换所需要的配件均是原厂原装,不得使用兼容产品。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提供≥两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条件下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历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说明:如因2025年终财政关闭支付系统导致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法支付,则采购人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待2025年财政支付系统开通后立即支付)。 (3)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 (二)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二十 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 (2)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二十 的款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采购人已经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的,供应商还应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 (3)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向采购人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供应商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万分之 五 /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历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二十 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采购人已经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的,供应商还应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 (4)供应商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判决另有规定外,因涉诉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3.4.其他要求标的说明(因系统固化原因,本条仅作告知说明,供应商无需单独应答,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内容即可):1、本项目属于货物属性项目,不对非货物属性(即服务:文化建设)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进行中小企业认定。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非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应答表,投标(响应)函,服务要求应答表3不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应答表,投标(响应)函,服务要求应答表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报价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速铁路工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混凝土轨枕及铁道用混凝土制品 轨道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